水利工程综合治理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1、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官方文件、详细设计图纸以及招投答疑会议记录
2、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周边环境。
3、我们凭借累积的过往项目经验和当前正在进行的同类工程施工,彰显了雄厚的技术实力以及高效的机械化作业能力。
4、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施工组织设计旨在为项目投标及施工筹备阶段制定详尽的技术蓝图。若我公司有幸中标,将以此为基础,针对工程特性进行深化细化与适度调整,以此为导向引领施工进程。目标是实现高质量、高效率、低消耗、安全可靠、文明施工,确保工程任务的圆满竣工和交付。
在施工组织策略上,凭借我公司累积的丰富经验,我们将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性,组建高效能的项目团队。他们将全面负责工程的剖析、明智抉择、科学管理与高效执行,以确保分析精准无误、决策明智、管理得当、实施顺畅。
在施工方案设计环节,我们对工程图纸进行深入剖析,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规定,对项目进行细致的细分至各个分部和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工程,我们将制定详尽的施工策略,并为每个策略设计合理的保障措施,以确保其能够顺利执行并达成预期目标。
在施工进度管理中,我们将详尽剖析各个子工程项目的具体状况,严谨地估算人力、材料与机械设备的需求。对各项工程进行周密的规划与科学的调度,以确保工期和进度的合理性。同时,我们将针对进度计划制定强有力的保障策略,以确保工程实施严格遵循既定的计划轨迹。
1、项目标段:第一标段-XX河外河段治理工程
2、项目所在地址:峨山县岔河乡;
3、受托招标机构:云南竟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招标机构:峨山彝族自治县水利局XX河外河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5、项目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招标范围:桩号段主河道及支流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河堤、河堤加固、清淤疏浚、排涝口设置、配套交叉建筑物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为准。建安工程费:约1800万元;
6、项目工期:36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务必满足设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需依据现行国家适用的标准与规范,并经相关部门一次性验收达标。
(一)一般规定
1、工程说明
(1)工程概况
峨山县岔河乡境内包含XX河段,其源头源自文山河与河外河的交融,合流后称为朵迭河。该河流自南向北流经化念镇,经过化念水库后,河段名称转为化念河。随后,化念河与平甸河相汇,形成了龟枢河。再经杨武镇后,成为小河底河,最终汇入红河的怀抱。
本次河道整治工程起源于棚租坝水库坝脚,途径棚租坝村、清河村、哈龙村及河外村,最终在河外村与鹏展村交界处的河外河与文山河交汇点下游结束。该段河道的整治范围,其起点河床海拔约为1465.5米,终点处则降至约1291.5米,河床相对高度差大约为174米,河流纵向坡度约为1.34%,显示出明显的地形坡降特征。
针对岔河乡区域的化念河河外河段治理项目,其核心目标是以防洪为主,工程设定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级别定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对应为5级。总治理长度为干流12.054公里(中心线),具体涉及左岸堤线4512.903米,右岸堤线长度为6641.672米。在主河道沿线,共计治理9条支流,每条支流的左右岸治理长度均为200米,总计干支流左右岸堤线长度为12.955公里。 项目内容涵盖了广泛的河道整治措施,包括新建河堤的构建、现有河堤的强化、淤积物的清理疏浚、河岸的绿化美化、排涝设施的增设以及配套交叉建筑物的设计与建设。此外,整个工程计划拆除并重建8座桥梁,以确保河流系统的整体功能和安全性能得到提升。
(2)水文气象
1)年洪水
本次实施的河流整治位于化念河的支流——河外河区域,其治理范围始于棚租坝水库大坝脚,终点设在文山河交汇口下游。初始断面所管辖的集水面积为23.3平方公里,而末端断面的集水面积则扩展至227.3平方公里。
针对河外河流域内缺乏水文数据的情况,建议采纳水文比拟法与暴雨洪水法来推算治理河段的设计洪水。根据洪水调查分析法的结果,初始断面的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54.7立方米每秒,而末端断面的相应数值为174.6立方米每秒。
2)枯期洪水
枯水期管理时段定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洪水防范标准遵循五年一遇准则,初始断面上的五十年频遇洪峰流量为8.2立方米每秒,而末端断面的相应数值为26.2立方米每秒。
(3)工程地质
1)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3g,基本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对应基本地震烈度为度。
2)项目区域的地貌特征表现为冲洪积山间凹地,局部河谷展现开阔景象,河床区域主要由深厚的冲洪积层构成。两岸山坡主要由残坡积层覆盖,部分区域暴露着基岩或混有人工填充物。场地内未检测到可能对堤防工程构成威胁的滑坡或崩塌体,所有支流和冲沟皆不具备泥石流风险,区域内不良地质活动不显著。
3)场地的水文地质环境相对简明,然而在地基挖掘区域,地下水的埋藏深度相对较浅。堤防的基础面普遍处于地下水位线下,而且,冲洪积层具有高渗透性,这导致在堤基开挖过程中,基坑涌水现象显著,对坑壁的稳定性以及施工进度构成显著影响。
4)堤防设计策略着重于应对岸坡稳定性较低的特性,需依据各段堤岸的具体稳定性,兼顾居民点、农田及耕地的洪水防范需求,进行合理的布局规划。
5)基于河床冲洪积层砂砾石层的稳定性,其并不具备地震液化的风险,适合作为堤防地基的基础支撑层。然而,鉴于其抗冲刷性能较弱,堤防基础需设置在预计的最大冲刷深度之下以确保结构安全。
6)鉴于工程区域缺乏合法的采石场资源,我们将倾向于从外部采购所需的块石及混凝土粗细骨料,优先选择临近的供应商进行购置。
2、施工条件
(1)施工条件
1)对外交通:化念河位于XX市峨山县西北方,本项目涉及的河段河外河段为化念河支流,位于化念河中上游段,岔河乡位于治理河段中段,距峨山县城约25.5km,距XX市政府驻地55.5km。国道G357及省道S213可直达岔河乡,可作为本工程进场,公路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2)施工用电
工程区临近村镇,水、电、通讯条件均较方便:本工程施工用水从沿线河流中取水;施工用电可就近从工程区现有的10KV线路搭接,部分地段需考虑自备柴油发电机供电;工程区移动通信信号良好,施工通信采用移动通信,短距通讯可配备一定数量无线对讲机作为辅助通讯手段。
依据河道治理的分段划分与地形特性,充分考量现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并布局施工区域。
在施工区域内,存在部分路段分布着大红山输矿管道等地下管线,施工前必须对这些管线的位置及其对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详尽核查,并据此采取适当的防护和回避策略。
3、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主体工程项目及其详细工作内容,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依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
(2)本项目中,发包方(及可能涉及的其他承包商)的责任范围及涵盖的工程项目详细描述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各中标单位将分别负责其对应的工程项目及任务,同时,发包方将提供必要的协助与协调支持。
4、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对于发包人主导设计的工程项目,监理人需依据第1.3.2条款所确立的供图计划,向承包人供应施工图纸。
2)按照合同规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基础数据、材料样本、实验结果,以及应合同需求提交的视频录像、照片记录、会议摘要等相关图纸、文档(包括软件介质和移动硬盘)及影像资料,均包含在初始提供范围内,无需额外计费。
5、发包人供图计划
(1)在发出开工通知后,发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共同签署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资料计划。该计划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将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附件。
(2)在每年度的末尾,即第四季度结束之际,监理人需依据预先设定的供图计划,向承包人提交详尽的次年度供图规划。
(3)无论出于何种因素对合同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或修改,监理人有责任与承包人协同对供图计划进行相应更新,以补充并执行原有的合同进度计划。
(4)承包人需从发包人处获取预先约定数量的施工图纸(包括可能的修改图纸),具体份数可根据施工需求进行增补。对于额外索取的图纸,承包人需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6、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期限
(1)合同协议书签署完毕后,承包人需在约定的时间内获取用于施工进度计划编排与施工总布局设计的工程枢纽总布置图及主要工程建筑物布置图。
(2)施工前,应确保向承包方提供所有针对各工程项目施工的,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布置图及体形图在内的相关施工图纸,并对此类图纸的交付时间作出明确的预先约定。
(3)在施工阶段,承包人需在相应部位开始作业前至少提前约定天数获取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支护图、配筋图、细部设计图及浇筑图等施工图纸。
(4)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启动前,承包人应获得所有相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制造商提供的资料,这些将以"安装总图及伴随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小标题形式提供。同样,埋设件图纸应在埋设作业开始前经双方协议确定的天数内提供给承包人。
(5)承包人在开展金属结构(包括压力钢管、钢结构及闸门启闭机等设备)的制作与安装工作前,需在开工28天内获取齐全的安装总图、分部件详图及安装操作手册等相关图纸和文件资料。
(6)在启动安装与埋设作业的28日前,承包商应接收到包含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这些文件专为安装监测仪器和设备的埋设工作准备。
7、施工图纸的修改
(1)在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根据第1.3.3款提供的施工图纸后,应对图纸进行详尽核查。如发现任何错误或表述不明确之处,应于收到图纸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若监理方确认有必要进行修订或增补,应在接收资料后的14天内将经修正和补充的图纸再次提交给承包人。
(2)当监理人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纸后,若需对部分工程设计进行修正或增补,须在相关施工区域启动作业前至少14天内,及时颁发设计变更图纸。
(3)在施工情势急需的特殊情况下,若监理单位未能按既定时间签发施工图纸修正通知,允许其临时发布,但须随后在合理的期限内补发正式的施工图纸修正文件。
8、承包人提交的文件
(1)承包人文件的提交计划
在签订协议书后,承包商需遵循监理单位认可的合同进度计划,制定一份由项目经理签署的详细提交计划,并提交给监理机构进行审批。监理机构应在接收该计划后的28个工作日内对承包商的申请作出批复。承包商文件应涵盖第1.4.2至1.4.5条款所规定的所有必要提交内容,同时包括依据合同规定,承包商需额外提供的其他图纸和文件资料。
(2)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和文件
1)承包人在项目启动之前,应就临时工程的设计向监理人提交包括总布置图、结构详图及其设计依据在内的相关图纸和文件,并根据监理人的要求提供额外的图纸及文件资料,待监理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已涵盖承包人提交的临时工程项目的基础信息、实验结果、施工样本,以及所有图纸、文件和影像资料等相关费用,发包人无需额外负担。
(3)施工总进度计划
施工总进度计划,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0.1款的规定,承包人需采用关键线路法编制并提交详细的网络图。该网络图应涵盖下列数据和内容,以清晰展示所有工程作业之间的逻辑关系。
1)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
2)各项施工作业间的衔接逻辑和协调关系:
3)持续时间:
4)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
5)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
6)总时差和自由时差:
7)主要项目施工强度曲线:
8)附需要资源和说明
施工总进度计划,由承包人负责编制,须确保其符合本合同中关于各工程施工控制节点的既定工期目标。
(4)施工总布置设计
1)在收到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待其审批通过。
2)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由承包人编制并提交,其构成需包含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以及设计说明书。根据本技术条款第二章的规定,承包人在规划总平面布置时,应遵循关于临时设施设计和使用的各项要求,并确保布置区域不超出发包人指定的界限。
3)承包人需遵循本技术条款第三章中关于‘施工安全措施’的详细规定,以及第四章中‘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准则,确保临时设施周边的边坡、冲沟、河道及河岸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得到充分保障。
(5)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
1)在工程实施或设备安装启动前,承包商需拟定详细的工程项目施工策略与实施方案,并经监理机构审批通过。
2)承包人需遵照监理人的指引,提交涵盖施工所需的详尽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浇筑图、车间加工图及安装图等施工图纸。
(6)承包人文件的审批
除非合同条款有特殊规定,承包人提交的所有需经监理机构审核的文件,监理方应于接收后28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如未能在该期限内给出审批意见,将视同监理机构已予批准。监理的审批内容涵盖如下方面:
1)同意按此执行;或
2)按修改意见执行;或
3)修改后重新提交;或
4)不予批准。
对于标注有‘须遵照修正指示’或‘修订后重新提交’标识的图纸与文件,承包商需在收到审批反馈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实施相应的修改。所有修订应由承包商明确标注修订编号、日期,详述修改的范围和内容,并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此后,承包商需将修订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交给监理方再次审批。监理方应在图纸的角落和文件的签署区域记录其处理意见,并将之退还给承包商执行。
任何按照合同规定需经承包方提交并由监理机构审批的图纸与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亲笔签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反之,未经监理人员依据第一条规定进行签字确认的图纸与文件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
9、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材料供应计划
承包商需草拟发包人提供的材料需求清单,并经监理机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每年11月底、每季度末以及每月末,承包商需提交来年年度、季度及次月的材料需求计划。待监理机构批准后,该计划将作为发包人分阶段提供材料的依据文件。
2)材料交货验收
承包商需依据本合同规定,对发包方指定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质量、数量及品种的核查、检验与验收,并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检验结果。如遇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承包商有权利拒收,同时需向监理人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材料的不合格,包括试验和检验的详细记录。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承包人需提交一份详尽的工程设备安装进度对应的交货日期方案,待监理人审阅并予以批准。监理人在接收承包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后,应在28个工作日内对承包人的申请作出批复。
2)工程设备,由发包人供应并需经监理人确认的交付日期,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可能在原计划基础上提前7日内的到货。若实际提前时间超过7天,超出部分的仓储保管费用将由发包人承担。
3)在设备抵达卸货位置两小时前,监理人需提前通知承包商。收到通知后,承包商须于一小时内完成卸货作业。如未能如期履行,承包商需承担卸货地点的超时仓储费用。
4)因施工安装进度的临时调整,已对合同进度计划进行了相应修订。根据监理人确认的修订计划,承包商有权申请调整工程设备的交付日期。然而,若因承包方自身延误导致交货日期变更,相关设备的仓储费用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若发包方要求变更交付日期导致承包方安装作业受阻,承包方有权请求延长合同工期并(或)索赔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5)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
①在工程设备的交付验收过程中,应当由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参与并进行确认,该设备由发包人提供。
②当合同规定承包商需直接从制造厂提取设备时,发包人、监理方与承包商应共同参与出厂质量检验。随后,双方应正式办理交付手续。在承包商完成验收并接收后,设备将由其自行运往施工现场。对于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设备损毁或丢失,承包商需承担全部责任。
③当合同规定发包人(或供应商)负责运送到施工现场交付时,需由发包人、供应商代表、监理人员与承包方共同参与现场的开箱检验。随后,经过承包方的验收确认,将办理正式的接收手续。在此过程中,发包人需对工程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损失承担相应责任。自设备开箱验收完毕起,承包方需对工程设备的维护和保管负有管理职责。
(3)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1)监理人将依据以下程序对承包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与收验:
①履行验收程序:承包商需依据供货合同的规定,对每批次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材料的质量证书、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图纸、文件和证件进行严格核查。核查完毕后,承包商需提交监理方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所有相关图纸及文件证件的备份副本。
②承包人需与监理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技术条款章节详细规定,共同实施材料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递交给监理方。同时,对每批次材料的合规性进行鉴定确认。
③材料检验与接收:只有通过鉴定并符合标准的材料方可进行验收。承包商需与监理人员协同进行详细检查,核对每批次物料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并做好详细记录,共同完成入库验证流程。
2)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对于监理人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必须予以禁用并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若承包方违反规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依据合同条款,应当负责将其清除或直至达到合格标准进行返工修复。
3)代用材料
当承包商拟采用替代材料时,必须向监理人提交相关技术规格、质量认证证书以及试验报告。只有在得到监理人的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代用材料的使用。
(4)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根据合同规定,承包商需经监理人确认后自行采购并安装的工程设备,须提交订货清单供监理审批。承包商需依据监理批准的清单执行采购,并将订货合同副本提交给监理。对于工程设备的购置、检验、运输及储存,均由承包商承担相应责任。
(5)承包人施工设备
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承包方需呈交一份详尽的施工设备清单,以便于监理机构的审批。该清单应涵盖所有为履行合同任务所必需的设备明细。
1)承包人需向监理人提供关于新采购施工设备的相关信息,包括制造商名称、设备品种、型号、规格、核心性能指标、购置数量以及预期进场日期。同时,必须提交相应的订货协议复印件作为证据。
2)包括设备采购日期、剩余价值评估、运行维护记录及历次维修保养证明等相关资料。
3)设备的租赁时间节点、租赁期限、定价条款、运营维护记录以及相关维修保养证明文件等详细信息。
监理人应对承包人提供的原有施工设备(包括租赁的设备)进行验收,设备在启用前必须经过试运行,确保其满足使用性能标准后方可投入实际使用。
(6)在承包人施工设备完成入场后,监理人员需依据承包人提交的设备清单,严谨地核验设备的数量、规格及性能,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管控标准相符。监理人员有权利索要相关的施工设备文档。若发现进场设备无法满足施工需求,监理人员有权作出更换设备的指示。
(7)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若承包商采用的材料及工程设备不符合标准导致工程受损,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商立即采取紧急补救措施,包括彻底消除所有不达标区域及更换问题材料或设备。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和工期延误,应由承包商全额负责。
10、进度计划的实施
(1)施工总进度实施措施
承包人需依据监理人根据第一章第四节第三条款所确认的施工总进度实施计划,制定详尽的执行策略,并将该策略提交监理人审批。执行措施应涵盖如下要点:
1)年度和月度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所有永久性工程项目和临时工程的按时完成情况,以及各年的工程形象展示
2)物资材料购置明细(包括钢材、钢筋、木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骨料(砂石)与土石混合物、水电资源)的采购规划及关键物料订货策略
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配备和劳务计划。
4)工程设备的订货、交货计划。
5)其它说明。
(2)年进度计划
承包商需于每年十二月份向监理机构提交下一年度的进度规划,该规划应获得监理人员的审批,其详细内容涵盖:
1)计划完成的年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
本年度工程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物资清单及其相应的补购计划。
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计划。
2)敬请明确列出发包方与各承包商应提交的工程设备预埋件安装规划需求。
3)本年度施工工作面的交付时间表以及对其他承包商提出的工作面接收时间预期安排。
4)该年各施工工程项目的试验检验计划。
5)工程安全措施实施计划等。
(3)季、月进度计划
当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将要求承包人呈递季度和月度进度计划,这些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1)季、月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
2)该季、月所需施工设备数量及材料用量。
3)本季度/月份,发包人应当提供施工图纸目录等相关资料。
(4)月、周进度报告
每月月底,承包人需按照监理人核准的格式提交详尽的月度进度执行报告,报告内容涵盖如下方面:
1)月度完成的工程总量及其累计完成额,涵盖永久性工程与临时性设施
2)月完成的工程面貌图;
3)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
4)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
5)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
6)当前劳动力存量及未来三个月人力资源预测
7)分析与改进施工进度计划受阻的关键因素及对应策略
8)处理质量事故与缺陷的详细记录:质量状况的评估报告
9)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包括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10)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每月进度报告须随附一组精确反映工程现状与实际进度对比的定点拍摄照片,以直观展示施工进展。
(5)承包商需在每周的进度评审会议上,按照预先核准的规格,向监理机构提交详尽的周进度报告,报告内容涵盖:
1)截至上周,合同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累计完成总量的对比报告:
2)上周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
3)下周计划完成的工程量:
4)要求监理人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
(6)进度会议
1)每周某日及每月末,监理人将例行组织周进度与月度会议,对承包方合同进度计划的实施进展进行核查,协同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工程变更事项、质量问题的解决,以及调和与其他承包商之间的潜在干扰和冲突。
2)承包商需在每周及每月的进度会议中,按照既定格式严谨提交周报与月度进展报告。
11、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和验收
(1)承包人的质量自检
在收到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呈交详尽的质量保障方案文件,该文件涵盖如下内容:
1)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框图;
2)质量检查的岗位设置及检查人员名单;
3)施工流程概述:各个主要工程建筑的施工详细步骤,以及各施工专业类别对应的质量检验规程
4)质量管理流程:针对隐蔽工程及隐蔽部位的检验规程
5)质量检查记录及验收单格式。
承包人需遵循监理人的指引与认可的规格,定期制作并提交工程品质报告予监理方。
当工程项目遭遇质量事故时,承包人需与监理人协商共同进行事故现场的勘查,并确保同步记录质量事故检验过程。随后,承包人需自行完成事故处理的核查报告,该报告应随后提交给监理人审查。
(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为了确保监理人能够对工程及设备质量进行有效核查,承包人需根据要求向监理方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质量证明和出厂合格证书、材料试验与设备检测结果报告,以及施工和安装过程中的详细记录,承包人应积极响应并及时提供这些资料。
2)按照合同规定,监理人享有权力请求承包人提交用于试验的物料样本或在施工现场提取试件,并利用承包方的检测设备进行相应的检验。此外,监理人亦可主动提出额外的试验检验要求。
(3)发包人的完工预验收
1)在项目实施阶段,发包人(或监理机构)须与承包方以及相关部门共同遵循本合同技术条款,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检验与验收。只有在通过检验并获得一致认可后,发包人、监理人、承包商及相关各方需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工程预验收的必要文件依据。
2)在承包人完成每个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后,发包人与(或)监理机构应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预验收。承包人需依据技术条款及完工验收标准,整理并编制验收文件。验收文件经参与验收的所有方共同签署确认后,将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资料。
12、验收
(1)专项验收
1)专项验收涵盖了一系列重要的专项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外交通设施的永久性建设、移民安置方案的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以及水土保持和通航能力的提升,这些都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的验收活动。
2)在工程竣工验收流程中,专项验收可以同步实施,相关资料的整理汇编需遵循本章1.9.3节所列标准。
(2)阶段验收
依据国家对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水利工程需依次进行各阶段的验收如下:
1)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2)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3)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4)机组启动验收;
5)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其它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
2)在各单项工程及子项目施工完毕后,承包商须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提交相应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随后,发包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流程与时间表,着手进行验收作业。
3)在各工程项目即将完成竣工验收之际,承包商需整理并呈递下列或相关的竣工验收文件清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①验收工程的各项施工材料的试验检验成果:
②检查记录显示,监理人对验收工程及配套设备的质量进行了严谨的评估。
③在施工进程中,所有关于本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设备的变更文件与资料
④关于工程质量事故的详细记录及工程设备缺陷的处理报告
⑤专题报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验收评价
⑥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并签发的相关质量鉴定报告及文件:
⑦审核工程实施阶段的安全监控结果及设备试运行测试报告的成效。
⑧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它竣工验收资料
4)项目竣工验收须在所有工程项目、子项目及分部工程均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相应的运行标准后,且在工程完工一年内的期限内进行。
5)国家主管部门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须由发包人首先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待获得批准后,发包人负责组织实施该程序。
13、工程量计量
(1)说明
1)根据本合同通用及专用条款第17条的规定,本工程项目计量作业应遵循技术条款各章节的详细准则进行实施。
2)承包方需确保其自行提供的所有计量设备及器具的精度符合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规定。
3)除非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超出施工图纸所示范围以及合同技术条款涵盖的所有有效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超挖、超填工程、施工附加工作、加工与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将不被纳入计量范畴。
4)承包人需依据合同约定,对已完成并经监理人员确认的工程量,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核算,或通过标准化计量设备进行计量。每月的工程量完成报告应包含此项数据。若分次结算的工程总量与根据施工图纸和合同文件计算的有效工程量出现差异,将以施工图纸所示及合同规定的有效工程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承包人需在监理人员监督下执行分阶段工程量测量任务。若有必要,监理人有权利指示承包人对已测量的工程量进行复查,复查结果须经监理人核实确认。
(2)重量计量
1)重量的计算依据施工图纸所示,以吨或千克作为计量单位。
2)承包人应委派经国家计量监督部门认证的合格测量人员,在监理单位指定的场所,运用已通过校准的秤量设备,依据合同规定对以重量计价的所有材料进行精确称量。
(3)面积计量
有效面积将依据施工图纸所示的施工轮廓尺寸或结构物尺寸,以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4)体积计量
有效体积,依据施工图纸所示的施工轮廓或结构物尺寸,将以立方米作为计量单位进行核算。
(5)长度计量
有效长度将依据施工图纸所示的施工轮廓或结构物尺寸,以米为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14、引用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
(1)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包括工程等级、防洪标准及工程安全鉴定标准等,均需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的强制性技术条款与验收标准。若出现冲突,应由监理机构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调整和修正。
(2)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以最新版本为准
新技术条款中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均标有出版年代,引用截止期为2009年底,应用时执行国家和各行业最新出版的版本。
15、工程保险
(1)投保险种
根据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的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共同办理如下保险项目:
涵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全面保险
人员工伤事故险(按各自管辖的人员投保);
人身意外伤害险(按各自管辖的人员投保);
共同为各自管辖区责任承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投保)
施工设备险(由承包人负责投保)。
(2)保险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的一切险项,其相关保险安排应遵循专用合同条款中的明确规定。
承包人需依据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2条与第20.3款的规定,为所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自行办理工伤事故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须按照本章《工程量清单》中的明细项目单独申报。
(3)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需为其所管辖区域内的第三者责任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4)承包人需承担施工设备的保险购置,相关保费已包含在施工设备运行费用内,无需单独列出明细。
16、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1)单价支付项目
除非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对于承包人按照单价形式在《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所有工程项目,发包人将依据《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程单价进行支付。
(2)一般总价支付项目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总价形式列报的所有工程项目,发包人均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不包括以总价形式列报的暂列金额)的总价支付。
(3)特殊约定的总价支付项目
1)进场费
合同履行中,承包方需配置的施工人员调度、施工设备及周转性材料的调动费用已涵盖在《工程量清单》所标明的单价或总价之内,无需发包方额外负担。
2)退场费
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承包商需按照合同约定,自行承担完成场地清理、人员撤离、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的撤离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应在《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内核算,发包方无需额外支付。
3)保险费
发包人按本章第1.12节规定支付。
4)其它费用
所有由承包人在本章节规定范围内产生的额外费用,已涵盖在《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工程项目单价或总价之内,无需发包人另行给予补偿。
(二)施工临时设施
1、一般规定
(1)应用范围
本合同工程的临时设施设计、施工、附属设备采购与配置、安装、运营、维护、管理及拆除等工作均遵循本章规定。工作范围涵盖如下内容:现场施工测量、试验设施、施工交通保障、电力供应、供水系统、通风设施、照明设施、通信设施、邮政服务、砂石开采与加工设施、混凝土生产装置、机械维修厂、加工车间、仓储设施、物料存放区、废弃物处理场地,以及施工现场的办公与生活建筑构建等。
(2)承包人责任
承包商需依据第二章第二节及第三节的条款,履行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测量与试验任务,并对提交的测量与试验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承包人应负责修建完成本章第节所列的各项施工临时设施,并在各项永久工程建筑物施工前,完成全部施工临时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行。
承包商需遵循发包人提供的施工交通规划及第二章第四节的要求,全面承担场内临时道路及其相关交通设施、设备的设计、建设、购置、装置、运营及维护工作。
承包人应按本章第节的规定,负责设计和配置施工供水、供电、供风、通信等施工临时设施。
承包人应按本章第节的规定,负责设计、建造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钢筋加工、机械修配加工、汽车修理保养、仓储设施、弃渣场等的临时生产设施。
承包商需遵循第二章第15节的要求,承担现场办公与生活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建筑)的规划、布局设计、建设施工以及日常维护工作,同时确保现场办公与生活建筑的使用安全责任得到履行。
(3)主要提交件
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1.4.2条,以及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和本章第节的规定,编制各项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 其内容包括:
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图;
施工工艺流程和(或)施工程序说明;
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运行管理方式。
(4)引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施工指南:SL378—2007《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303—2004);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的技术标准:SL52—19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2、现场施工测量
承包人需遵循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八条第一至第四款的详细规定。
3、现场试验
承包人需遵循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及第14.3条的相关规定执行任务。
4、施工交通
(1)场内施工道路
承包人需承担的职责如下:除了依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道路,承包人还需自行修建并管理施工区内的从发包人指定路段起至各个施工点的全部施工道路、桥梁、交通隧道以及停车场。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还需对包括发包人所提供的施工道路在内的所有相关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2)场外公共交通
承包人需遵循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七条第三至第五款的相应规定执行。
5、施工供电
(1)施工电源
承包人在工程区域内需自行配置10千伏输电线路的接入设施,同时需配备符合本标段施工需求的移动电源设备。相关施工用电及设备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无需发包人额外负担。
承包商需承担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以及对施工电源输出端至所有施工区域和生活区的输电线路、配电设施及其配套的配电装置和功率补偿设备的全面管理与维护工作。
承包商需为因电力中断可能导致紧急恢复供电的关键工程区域(包括地下设施的照明与排水系统、基坑的抽水设备、中断混凝土浇筑的应急处理、混凝土温度控制冷却水供应以及办公与生活区的紧急照明)配置相应容量的专用事故备用电源,以确保即时供电需求。
(2)施工用电计划
承包商需在每年度末及每个季度初始阶段,向监理机构提交下一年度、各季度以及每月的施工电力消耗方案,并严格遵循经监理机构核准的用电计划实施。
6、施工供水
(1)承包商须遵循合同规定,在发包方指定的取水点,确保为本工程的施工与生活供应水源。供水设施应具备满足施工与生活需求的供水能力,且水质需符合GB5749-2006的相关水质标准。
(2)承包商需遵循本合同所规定的总体施工布局,全面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设备采购、安装部署、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构建确保稳定供水的取水、储水及水质处理设施等工作。
(3)承包商需确保为发包方及监理机构供应并维护现场办公与生活用水,具体涉及从水源引入、存储、处理至发包方和监理区域的设施安装,以及日常的施工、安装和维修工作。这些供水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成本已包含在供水项目总价之中。
(4)我们将确保为到场的其他承包商提供便利的施工与生活用水服务,具体的供应措施与收费标准将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7、施工供风
承包商需确保为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供应施工所需通风设施,涵盖设计、构建、运营管理和维护的全程责任。
8、施工照明
(1)承包商需全面承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区域(包括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及其配套设施,如相关道路、桥梁、交通隧道,及施工支洞内的施工照明线路与设施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护工作。对于地下洞室作业区的照明标准,须严格遵循《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中的第12.3.10条款要求。
(2)承包人需遵循监理人的指引,确保为其他进场作业的承包商提供充足的施工与生活电力支持。
9、施工通信和邮政服务
(1)除非合同另有明确规定,若发包方承诺在施工场地部署有线通信系统并为本合同承包商配备资源门机,承包商将能够通过该虚拟网主设备获取通信接口。除此之外,承包商需自行负责所有通信设施的配置,包括但不限于通信接口以外的部分。在未提供上述设施的情况下,承包商须独立承担施工期间的通讯安排。
(2)承包商需自行承担设计、施工、采办、装置、运营及维护其施工区域内的通信设备设施的责任。承包商应确保其内部通信设施对业主及其它承包商的使用提供便捷条件。
(3)承包人需自行与当地邮政机构洽谈现场邮政服务的安排。
10、砂石料场开采加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