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一、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均遵循本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规则所界定的员工,特指在公司核准的员工编制范围内雇佣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其分类依据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招聘要求如下:申请者需持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并需具备至少三年的相关技术工作经验。此外,通过技工转类考试合格或经过选拔晋升的人员将被优先考虑。
1.涵盖生产设备的操作流程、运行管理、制造技术以及设施装修等相关事务。
2.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制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严格的质量检测、加工处理、有序的整理作业以及商品的包装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招聘要求如下:管理工职位需应聘者持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且需拥有两年以上的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对于具备同等教育水平但非技术性质的工作者,可通过管理工考试成绩优异或经过选拔晋升至该岗位。
(四)员工职责:主要包括迎宾接待、承担托盘服务以及确保餐桌清洁,致力于直接为宾客提供周到的服务。
(五)职位描述:主要职责包括基础的搬运作业以及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对专业技能和知识要求相对较低。
第三条 员工编制名额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拟定,并提交公司进行审批与确认。
第四条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及人力资源的有效调配,当出现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任务时,可根据实际需求雇用定期契约员工(以下简称为定期工)。其具体的雇用与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二、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主管单位需由其直属管理者提交员工录用申请表,随后由该管理者提交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确认。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在招聘员工时,应实施试用程序,其持续时间限定为四十日。此期间,试用人员的绩效评估由直接主管单位执行。试用期结束后,将根据考核结果,正式决定是否予以录用或解雇。
第八条 在选拔员工时,优先考虑那些在岗位上连续服务三个月以上并表现出色的合同工。对于这类被选中的员工,无需再进行考核或试用阶段。
第九条 招聘条件如下:员工需具备良好的品行记录,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且至少持有初中学历或以上。然而,对于具备特殊技能岗位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新入职员工需亲自前往劳动管理部门报到,并提交相关文书表格,供雇主单位存档或核验后退还本人。
a)敬请提交由相关部门签发的肺部透视健康检查报告及医务室出具的详细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员工调查表二份。
c)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保证书一份。
1.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应对新入职员工提交的各项文件表格进行严谨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应予以拒收,确保员工无法未经核准即开始工作。
第十二条 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被解雇员工将额外获得资遣费,具体标准如下:每服务满一年,将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对于以下情况的员工,将不适用预先规定的预告期,允许即时解雇:
1.对于已被判定需服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未宣告缓刑或未获准以罚金替代执行的情况。
2.员工如无合理原因连续缺勤超过三天,或者在一个月内累计无故缺勤达六天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3.对于在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重大过失处分,并经主管机关核准的情况。
4.在保证人退保或申请更换担保人后,若经过两个月仍然未能寻找到合适的人选接替其担保职责,将面临相关处理。
5.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在员工离职或被解雇之际,务必遵循以下程序:首先,将保管和借用的公物如数归还至相关部门,其次,向劳动管理部门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任何未履行此程序的行为,将被视为物品交接不完整。
第十四条 劳务主管单位应接收到各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的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信息后,负责统一进行登记并及时通告相关单位。
第十五条 本公司要求各下属单位每月编制两份详尽的员工动态月报表,以便于本公司审核备案。
三、保证
第十六条 作为员工的保证人,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并在工作地或临近区域拥有稳定居所,且确保服务机构易于核实:
(一)获得当地政府注册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工厂或商业实体。
(二)两位在职公职人员或者具有正当职业身份的个人。
劳务主管单位应遵循前文第一款的要求,由其负责人审批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工作的员工获取相应的担保手续。
第十七条 任何保证人都不得以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兄弟姐妹)或关联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对象。
第十八条 任何情况下,如员工涉及盗窃公司资产、累积未清款项或实施其他违法导致公司遭受损害的行为,保证人需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的详细格式将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所有负责会计出纳、原材料保管与收发的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岗位核查;而对于其他员工,则要求每年实施一次岗位核查,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
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
对于已涉及上述情况的保证人,若被保人未予申报,一旦事后发现,将依据情节酌情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如员工需因特殊情况更换保证人,必须提交详细的解释,并寻找合适的替代保证人。随后,新保证人需签署完整的保证书,经审批通过后,原保证书方可归还。
第二十二条 当各单位发现保证人存在不当之处时,应当立即将此情况通报给被保证人,以便进行保证人的更换。
第二十三条 当被保证人在离职之日起经过六个月的核查,确认无任何未结事项时,其保证书将予以注销。
四、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工作时间标准以每日八小时为基础,对于实行昼夜轮班的员工,其工作班次每周调整一次。具体的轮班起止时间安排,将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自行制定并公示。
第二十五条 对于员工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或离职的情况,将依据以下条例进行相应处置。
(一)迟到规定如下:从上班时间开始后三至十五分钟内到达岗位者视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抵达工作者,除非持有请假单或公出证明,否则将被视为旷工半天。然而,因突发情况事后申请补假者可除外。
(二)提前十五分钟以内未经许可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被视为早退;而对于在十五分钟之后离开工位者,将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员工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将被视为旷工半天。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应严谨审察下属员工的出勤及请假情况,并保持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的即时沟通。
第二十七条 员工在非工作时间,除非接到命令进行加工或者获得合理事由并经过审批,否则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区域。下班后,应严格遵守规定,避免无故逗留。
第二十八条 对于员工因工作职责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其加班需经业务主管申请,并经工会或劳动部门认可后酌情安排。每日加班时限不得超过两小时,且每月累计加班总时长不得超过46小时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在遭遇突发的紧急情况时,员工需遵照工作场地工作人员或班长的指示进行临时作业,待事态平息后,将相关情况报告给直接主管以供审阅记录。
第三十条 当员工在加工过程中遭遇特殊情况导致无法继续时,应及时报告给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或班长,请求调整加工时间,严禁蓄意拖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作业加工过程由工作区域的值勤人员或班长实施监督执行。作业完成后,监督人员需在加班申请单上确认并记录工作时间,此时,加班员工应在下班时将该单交给审计人员,由后者标注离厂时间,随后转交给劳资管理部门进行核实与登记。
第三十二条 在例假日、纪念日以及政府临时规定的非工作日,如遇工作需求员工需加班,须经产业工会协商达成一致后,由直接主管通知员工正常出勤。加班后的工作记录应编制员工假日出勤名单,提交至劳务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第三十三条 当员工的加工时间累积达到四十小时之际,劳务主管单位应及时通报其所属部门实施调控措施。
五、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出差员工需由其直接主管单位填写出差签派单,并经主管审批后,提交至劳务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出差期限,员工应向原签派单位附上相应理由,申请补办准假手续。
第三十五条 在法定的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以及政府临时宣布的休息日,员工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员工如遇特殊情况需亲自处理重大事项,可申请事假,但年度累计不得超过十四天。在此期间,工资将不予发放。
(二)对于必须接受治疗的疾病患者,需提供由我司公立医疗机构或经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方可申请病假。年度累计病假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在病假期间,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医疗待遇,并享受半数基本工资。如需住院治疗,其假期期限最长为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员工在结婚期间可申请享受八日婚假,假期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不变。
(四)在亲属去世的情况下,如承重孙的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婆母、配偶遭遇不幸,承重孙可申请丧假8日,其子女则享有6日的丧假。在此期间,薪酬照常发放。
(五)女性员工在分娩情况下可享受8周的产假,如经公司或医疗机构证实孕期超过3个月的流产情况,则给予4周假期。对于孕期不足3个月的,每减少一个月,相应减少一周休假。在此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但如员工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工资将按半额计发。
(六)对于整月无请假记录的员工,将奖励等同于一日工资的工作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经由其直接主管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将被视为旷工。审批后的请假单,业务主管需于当日转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于因超时请假或临时突发状况导致未能事先请假而事后补假的情况,申请人需提交确切的证据,并经直属主管审批。
员工因公遭受伤病,如公立医疗机构或公司劳保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确需疗养,可向直接主管申请公伤假期。
在休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下:前三日按正常出勤计算;自第四日起,将提供30%的抚恤津贴。若治疗休假超过六个月,其超出的时日将给予50%的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对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员工,将予以批准公假,但须事前获得主管的审批: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与包括兵役体检、个人背景调查、预备役军人培训、动员演练以及日常点名等各类召集活动。
(三)员工,作为村里邻长及民意代表,将参与地方自治机构或政府部门安排的会议与培训活动。
(四)产业工会的理事干事负责处理会务并参与依法召集的各类会议。
(五)参与政府部门、地方行政机构或民防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主管可根据实际需求酌情决定前项第一至第五款所涉及的假期安排。
第四十一条 请假时间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每日累计时长不得超过八小时。
第四十二条 在员工请假期间,其职责将由直接主管指派的代理人暂代,原则上不额外增派工作任务。员工离职前须确保将负责的工作事务、相关资料、工具以及钥匙等重要物品移交给指定的代理人交接清楚。
第四十三条 对于个人事务需临时离岗的情况,须经业务主管审批并持有公司外出许可证的员工,十分钟内的外出将暂不予以记录。然而,如员工因疾病需前往医务室就诊,并附有医师证明后,需向主管申请核准的,此规定不适用。
第四十四条 在申请特许病假或暂停薪酬保留职位期间,员工将不享受基本工资,仅保留房租津贴。然而,若一年后疾病仍未康复导致无法回归工作岗位,将依据第十二条规定,实施资遣并支付相应的解雇费用。
第四十五条 员工在入职半年后,其病假额度将按照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予以核发比例计算。
第四十六条 任何员工在请假期间均不得从事任何外部工作,否则将依法严惩。
第四十七条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服务期限达到一定标准的员工,将赋予其相应的特别休假待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十年的人员,每年额外增加一日的工作补偿,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四十八条 业务主管负责制定员工特别休假方案,随后与劳务主管协商,并征求所属产业工会的意见后确定安排。
对于未能享受前项特别休假的情况,包括员工个人自愿放弃、工作需求无法安排休假,或者已休假但因生产需要提前召回,应当在未休假期间补发相应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在员工享受特别休假期间,其累积时效应予保留。凡已列入特殊假期规划,涵盖法定假日,包括周日及政府指定的纪念日,均无需额外补假。
第五十条 对于贵公司及幼儿园的员工,其享有寒暑假期间,特别休假待遇将不作额外安排。
六、工资
第五十二条 薪酬发放遵循每日计薪原则,工资待遇标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新入职员工的薪酬体系,将由其直接主管单位依据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知识水平、职责权重等因素综合评定。
拟定包括技能、体能评估、工作环境分析、潜在风险及职责描述的详细计划,提交给劳务主管单位,待其主管审批通过。
任何工资调整应当遵守不超过同岗位同等资格员工当前薪资水平的原则。
第五十四条 工资核算原则规定,员工工作时间不满一整天者,应按照实际工作时长的比例进行计发。
第五十五条 工资计算采用每小时工时制,针对员工的劳动进行计量支付。
七、奖惩
第五十六条 对于以下情况的员工,应当予以表彰:
(一)对于工作勤勉者,全年累计请假日数(包括非公司相关公休日)不超过三天的员工。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推崇通过调解解决重大争议,以实现和谐平息纷争,或鼓励同事尊奉法律,树立典范。
第五十七条 对于以下情况,员工将被记录功绩:
(一)工作勤勉,全年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记录的员工。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通过揭露并阻止员工的欺诈和盗窃行为,以遏制公司的经济损失,其潜在价值可等同于员工每日薪酬的千分之一以下。
第五十八条 对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员工,应当予以记大功:
(一)有效防控突发重大风险,降低企业经济损失
(二)预防并防止重大的灾害发生,以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对于揭露并防止员工实施欺诈性盗窃行为,从而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其贡献的价值远超于平均每日薪酬的百倍以上。
第五十九条 员工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将优先晋升并考虑转换类别,并向本公司申报奖励:(一)累计获得三次大功嘉奖。
(二)对于符合第五十八条所述各项条件,并经过会议审议后,被认为具有特殊功绩的个人或事项。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诚:
(一)对内部发生的争吵、叫嚣及未经劝阻的喧哗行为进行严谨处理。
(二)对于因疏忽导致的公物损坏,如情节轻微且损害价值未超过平均日工资的50倍标准。
(三)员工在工作时段内表现出闲散、打盹或精神状态欠佳的行为。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或者聚集闲聊嬉笑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员工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被给予记过处分: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对于因疏忽导致的公共财物损害,如其价值超出每日平均薪酬的五百倍及以上的情况。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疏忽职守导致个人过失,进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对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员工,将给予记大过的纪律处分: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任何因疏忽职责导致公物损坏或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行为。
(六)任何损害团队声誉或散播不实信息,扰乱工作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正处理。
(七)任何员工不得滥用其职务便利,将公司资源用于个人用途,制作或维护私人物品。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对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员工,若经代表会议调查核实,将予以开除:
(一)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对于疏忽职责,导致公司遭受重大家庭损失的行为应予严肃对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对于未在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中明确列明,但情节相当的情况,将依据相似性进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然而,若参照第六十三条需进行解雇的处分,须经过会议审议决定。第六十五条指出,员工的奖惩建议由业务或保安主管部门提出初步意见,随后提交劳务主管单位,经由主管最终审批。
第六十六条 对情节严重的员工过失行为,在作出相应处罚决定之前,将采取暂停职务的措施。
第六十七条 对于举报欺诈与盗窃行为,须直接提交至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处理。同时,我们将确保举报人的信息安全得到严格保密。
第六十八条 年度内的员工绩效与过失评估,皆以同年为基准。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抵的情况允许存在。
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一、构建并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机制,确保定期举行职工代表大会,以便所有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充分保障他们的民主权益。
二、职工通过民主渠道行使法定的基本权利,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对单位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对工作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关乎自身权益的事项进行决定,并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工作报告将由领导者提交至职工代表大会,旨在倾听与会代表的意见与建议,积极履行接受监督的义务,并全力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活动执行。
四、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单位民主管理的核心载体,旨在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增进党群干群关系,是科学管理体系中责任与权限紧密结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实施民主管理档案的完善制度,定期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工作报告的执行进度及遇到的问题。
六、当选的职工代表需接受关于职工代表权利、义务及民主管理职责的专项培训。在筹备职代会期间,工会将组织新当选的代表针对即将审议的议题,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
七、在即将召开的职代会两周前,我们已分发议题清单及提案征集通知。会议期间,提案将被集中收集、分类并立案,随后在大会上进行提案处理与落实情况的详细报告。会后,我们将对提案进行优秀评选,并妥善存档以供查阅。
八、确保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职工对干部的民主评价活动,通常在职工代表大会期间实施,采用匿名投票形式。评价对象为中层及以上领导,主要考察其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评价结束后,我们将汇总并整理结果,随后公之于众,公开公示测评明细。
九、实施一项规定,每周指定一天作为民主管理工作接待日,由单位行政首长或工会主席亲自主持接见员工来访。对于员工的建言与问题反馈,务必做到现场记录并随后跟进处理。我们将竭力将员工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付诸实践。如因现实条件受限未能完全实现,我们将对未落实事项提供合理的解释。
十、定期或不定期地,每年都会举行民主对话活动,旨在为工会成员提供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促进双向沟通。对话议题广泛,涵盖企业发展战略、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以及员工福利等诸多方面。
十一、在遵循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签订需秉持平等对话与诚恳协商的精神,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双方将共同达成并签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完成后,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审阅并通过上级工会备案。一旦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正式生效,各方必须严格遵守,依法履行各自义务。
十二、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详尽通报员工培训计划与单位管理规定,尤其是关乎员工切身权益的奖惩制度、福利政策等,确保全面公开透明。对于任何重大事项,应及时公示。对于职工提出的具体问题,我们将公开解答,直至达到职工的满意为止。
三、信息反馈制度
一、财务规划小组经细致的成本核算后,将由贵单位监督部门审定的价格,每日每餐均会以清晰明了的方式向用餐者公示。
二、每周,营运研发部门会向贵单位的监管部门提交菜品供应方案以供审阅。只有在获得批准后,我们才会执行所拟定的供应计划。
三、食堂需每周公开展示原材料与成品的定价策略,以便于用餐人员的监督,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对用餐人员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响应,及时并妥善处理。
四、确保菜品销售透明,实行单一价格标注,每道菜肴均明确标价,以便于就餐者进行监督。
五、收集并整理用餐者关于菜品价格与分量的反馈意见,随后迅速向经理汇报。
六、财务规划部门计划召集价格指导委员会召开评估会议,以迅速审定价格的合理性,并据此实施相应的调整措施。
七、接到即时投诉后,作业组组长即时处理:
(一)、作业组组长负有即时处理权限的责任,若遇到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应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将相关意见详细记录于《意见登记表》内。
(二)、作业流程如下:对于涉及营运研发部经理的权限问题,作业组组长需立即向经理汇报,经理将负责处理并给出解决方案。若经理无法立即解决,承诺提供满意的反馈,并将相关意见详尽记录于《意见登记表》之中。
八、针对无法立即响应的即时投诉,作业组组长或经理需后续策划并实施改进策略,并确保按既定时间执行。改进措施及其执行进度将详细记录于《意见改进表》内。
九、《意见改进表》由责作业组组长或经理,按期反馈给相应用餐人员。入一件比较集中,则可将《意见改进表》在食堂公告栏公布。
十、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每周走访贵单位一次,解用餐人员对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需求和意见,并在《意见登记表》上记录。
十一、经理负责整理《意见登记表》中的反馈,针对集中出现的问题,与营运研发部协同进行深入原因剖析。随后,我们将据此制定针对性的改善策略,并由相应的执行团队按计划实施修正。改进措施及其执行进度均会详细记录于《意见改进表》内。
十二、被保障单位的领导将会收到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转达的《意见改进表》的反馈。
十三、每日,营运研发部的采购监督员会就物资采购验收状况向公司采购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十四、每周,营运研发部的采购监督员会按照规定向公司行政管理部提交关于物资供应商产品供应质量与数量的详细报告。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1、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在每年度接受健康检查,只有获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此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
2、组织并监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他们同时会建立详实的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3、任何人员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影响消化道健康的传染病,或者患有活跃期的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可能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的疾病,将不得参与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岗位工作。
4、每日晨检阶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对从业人员实施健康状况核查,如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破损或感染、咽部炎症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病症,应立即将其调离岗位。待病因明确并治愈相关病症后,方可允许重返工作场所。
5、实施严谨的培训规划,周期性地安排管理层和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知识、职业伦理教育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同步建立完善的培训记录档案。
6、所有新入职员工,无论是临时工还是实习生,必须在完成相关培训并考核通过后,方能正式就职岗位。
7、实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体系,详细记载包括培训日期、教育内容及考核结果的档案,以便于查阅核查。
五、档案管理制度
依据国家及地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构建了严谨的档案管理制度,旨在为各项管理工作设立明确的准则与依据,确保所有操作有迹可循,利于流程顺畅执行,从而全面达成工作目标。
1.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
1.1、归档内容涵盖各类文件资料,如印刷制品及音像制品等。
所有对公司运营活动和历史沿革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必须进行归档处理,不得由各部门留存,应当直接送交档案管理部门。
1.2、归档要求:
1)、所有归档文档须为原件及正本,且需符合规定的文件格式要求。
2)、所有归档文件须经签字确认并完成完整的审批流程,确保个人理解无误,同时图纸要求整洁清晰。
3)、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与齐备性,装订整洁,并经过适当归类与整理。
4)、是传真件的应复印后以复印件归档;
1.3、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上半年内归档;
2)、所有日常采购资料应在事后的第一周内完成归档整理。
3)、所有管理工作的文件资料,须在上半年度内,经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阅确认后,及时转交至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整理。
1.4、归档份数:
1)、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
2)、针对频繁使用的至关重要文件资料,建议考虑归档备份至少两份,视情况可适当增加份数,确保充分保存。
1.5、不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1)、废弃或不具备参考意义的临时性和事务性文档
2)、关于上级机关对非物业公司员工的任免及奖惩决定的相关参考资料
3)、我们收到上级单位提供的供参考的抄件以及征求意见的非最终版文件。
4)、任何未经会议审议并由领导审阅签发的暂不具备效力的文件,如电报草案、常规性文件的修订稿(重要法规性文件及最终定稿除外),以及影印文件的多轮校对稿(除非由主要负责人亲手修订并经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最终定稿)
2.档案资料的保管
2.1、物业服务部档案室负责所有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并同步构建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采取了原始文件与电脑数据库双重存档的管理模式。
2.2、档案管理遵循严谨规范,要求设立专用存储设施如柜架。档案管理员需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指南和总目录,根据内容特性(如部门归属、形成年度、存留期限及保密等级)进行系统化的卷宗编排,实施逐项编号,同时进行详细记录并编制目录,再分别储存在对应的柜子中,以确保高效管理和便捷查阅。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资料分类则采取组团对应柜格、每栋对应位置、每单元装盒、每户成册的管理模式建立档案体系。
2.3、确保档案的全面性:既在质量上严谨完整,又在数量上精确无缺;同时,也要保障其安全性,即物理层面的妥善保管与法律层面的合规性。
2.4、实施每半年一次的档案核查与保管质量评估,确保账实相符。针对受损或介质老化档案,应及时进行修缮并制作副本,常规开展防虫防治措施。
2.5、档案安全与管理规定如下:档案室需维持恒定的干燥、通风及清洁环境,增设防盗设施如门禁和防护网。配置适宜的文件存储设备,包括文件柜和文件盒,同时确保场所满足防火、防虫、防鼠及防潮的标准。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和维护,以保障档案的完整无损。
3.档案资料借阅和复制管理
员工需严格履行公司保密规章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物业服务部人员负有档案保护的法定责任与权利;在获得审批授权的前提下,他们享有档案借阅与复制的权利。
3.1、档案资料的借阅
1)、借阅档案必须向领导审批;
2)、确保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权益及物业服务部门运营至关重要的档案实施加密存储。此类档案在计算机系统中依据权限等级进行访问管理,对存档室的原始资料的借用流程需严格执行控制措施。
3)、确保档案的出入室管理规定:借阅档案需经过审批并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登记后方可带离室内;进入档案室时,须接受专人全面核查,如发现任何损坏,应立即进行修复,并依据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档案管理员需及时追踪在外文件,严防文件的遗失或泄露。
4)、任何档案查阅,均需履行登记程序。档案管理人员需对借阅记录进行归档,并同步录入电脑保存。
3.2、档案复制管理
1)、档案复制必须向领导审批;
2)、借阅人员需凭相应的批准文件前往指定的复印区域进行档案的复印操作。
3)、任何未经许可的情况,复印员均不得擅自执行复印操作。
六、财务制度
旨在强化财务管控,优化资金运用,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与支出的精益管理,以期达成节省资源的目标。
一、财务借款及核销管理办法
借款人需首先在借款凭证上详细注明借款的用途,并经经理签字确认。接下来,该凭证需经过会计部门的严格审核,待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财务部门领取款项。
第二条费用发生后,持报销票据到财务报账。
报销要求须提交合规的报销凭证,特殊情况下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整理零散单据,要求将多张票据按顺序粘贴于单一空白纸张上,确保逐项累加总额。对于涉及入库的单据,请务必附上相应的入库凭证。
第五款:所有报销申请均需使用碳素笔填写,同时注明报销日期,并确保附有审批人明确的签字。
第六条:财务部门需对报销单进行严谨复核,确保金额与审批人的签字相符后,方可进行支付,并在支付凭证上加盖'付讫章'以示完成。
第七款:对于公务借款,借款人应遵循即借即报的原则,如遇特殊情况,应在借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核销手续。
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权责发生制,记账方式采用借贷记账法。
会计年度遵循万年历法,时间跨度自公历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构成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周期。
货币单位采用人民币进行记录,所有凭证、账簿以及报表的编制均采用中文标准。
第四条:会计科目遵循国家制定的行业会计制度,并根据我公司特有的实际情况予以定制。
第五章:会计凭证的种类包括自制原始凭证与外来原始凭证两种形式。
1、以下为自制原始凭证的主要类型:入库单、出库单、旅费报销单、费用支出证明书、采购订单、收款收据以及借款单等。
2、原始凭证的外来来源包括:在本单位与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业务往来的过程中,由交易相对方提供的相关凭证、发票及收据等文件。
3、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十五年。
第六条:会计报表应及时按照财政、税务部门及总公司财务部的规约进行编制与申报。
三、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成本核算的第一原则是,针对各项业务活动产生的直接成本,例如原材料、物料的购置价格、包装费用、运输与物流费用以及相关税费,需在这些物料的进价基础上予以累加计入营业成本。
在计算食堂食品原料的成本时,应当包含加工制造过程中预估的食品损耗价值。
第三款:所有为销售而采购商品所涉及的运输、杂费及包装费用,应单独在费用科目中列支,不得计入成本核算。
第四条:厨房设备的磨损与低易品消耗等,应被视为直接成本范畴。
第五项,车辆折旧、燃油消耗、公路维护费用以及通行费均可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第六章:运营成本管理规定,所有业务部门在执行日常运营时产生的水电消耗、员工薪酬及福利开销,均应纳入营业费用范畴进行核算。
四、现金及流动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对库存现金余额有明确管理权限,准许在限定额度内留存。超出此额度的部分须当日存入银行。除非出现特定且在规定范围内的紧急支出,否则禁止使用业务收入产生的现金进行直接支付。
现金支付涵盖以下方面:工资与津贴、福利待遇、差旅费用、应急备用金以及低于转账限额的现金支出项目。
第三条现金收付的手续和规定:
在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务必严谨核查现金收付凭证的合规性,包括其手续是否完备,开支的合理性,领导的审批权限,以及经办人员和证明人的签字确认。同时,确保所有交易具备齐全且合法的原始凭证作为支撑。
第四款:确保在现金交易完成后,务必在相应的发票、收付款单据或原始凭证上标注‘现金已收款’或‘现金已付款’的字样。
每日,主管会计需履行职责,核查现金总额,并审察出纳员的现金库存状况。
第六条:流动资金应兼顾效率与节约,确保满足日常运营需求的同时,通过优化资金占用,实现显著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强调,各部门在制定业务规划时,须严格管控库存商品、物料及原材料的资金占用,确保其占经营总额的比例不超过法定的同期库存比率标准。
第八条:除非获得特别许可作为专项储备,一般情况下,存储的物资与商品不得动用流动资金,应优先压缩库存商品及物料,以此降低资金占用。
在严格遵循国家政策与公司财务规定及总经理的指导方针下,致力于加快资金流转速度,推动业务拓展,从而有效降低流动资金的占用比例。
五、收取支票管理办法
首项核实转账支票上是否同时加盖法人名章及财务章,确认其上标注的开户银行名称、签发单位以及磁码信息,且要求支票平整无折痕。
持票人的个人信息详细记载于背面,包括姓名、所属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第三条支票有效期为十天。
第四条最低起点为100元。
六、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存货与财产盘点的准确性,以及规范化操作流程,强化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从而实现有效的财产管理,现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物料清点:包括原料、物料、商品、餐饮辅助品、建筑施工材料及维护保养零件的相关物资。
(二)、财务资产核查:包括现金、票据以及各类有价证券。
(三)、资产清点主要包括对固定资产、代为管理的资产以及低值易耗品的盘点操作。
1、实体资产清单:涵盖土地、构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及生产设备等各类硬资产。
2、暂存物资:指贵单位或供应商所提供的,使用完毕后需结算的物品。
3、物品分类:主要包括价值较低且使用寿命有限的工具与设备,它们不符合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关于盘点事宜,详细规定如下:
1、年中、年终盘点。
2、存货:由指定管理人员、仓库管理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年中盘点时间是6月29、30日:年终盘点时间为12月30日、31日。
3、财务: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盘点。
4、年度财产盘点:各部门需在年终阶段与财务部门协同进行详尽的资产核查。
5、月末盘点:
每月三十日,财务部与各部门协同进行一次全面的存货盘点,确保库存记录的准确性。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总负责人:总经理委任的全面盘点主导者,负责监督盘点流程的执行以及异常情况的上报,所有决策权归总经理裁定。
2、负责人角色:各部门主管人员需承担盘点工作的具体推进与执行职责。
3、盘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监盘人:由总经理派人担任。
5、人员职责:财务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物品清点与记录,与盘点人员分阶段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6、责任人: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库存盘点与整理工作。
7、对于月度例行盘点与不定期抽查的库存管理工作,同样需配置盘点专员、复核专员和抽查专员,各自承担相同的职责。
第五条盘点前的准备事项:
1、盘点组织流程:财务部门需在每次盘点前,依据盘点类别、详细项目,制定'盘点人员配置表',并明确标注盘点时间。此表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予以正式发布并执行。
2、财务部门需负责筹备盘点所需的表格,而各相关部门则需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盘点工具。
2.1、存货堆放应当追求整齐划一,实施集中管理和类别划分。
2.2、所有现金及有价证券应分类逐一列出清单。
2.3、按照编号依次整理各项财产清单,已预先完成准备,以待进行盘点作业。
2.4、所有资产账目应在盘点开始前完成记录,并整理相关凭证,如入库单、领料单等,按月装订成册。
第六条盘点实施要求:
1、所有相关人员,包括主盘人、盘点人以及协盘人,必须严格遵循盘点流程,确保公正无私,杜绝任何违规行为。
2、盘点时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在盘点流程终结之际,每位盘点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