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道路工程施工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五、施工组织设计
1.1施工准备
一、依据招标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指示与施工日程,我们将有序地集结施工队伍和配置机械设备,进场后实施定点作业。同时,设立项目管理部门,构建临时设施,确保完成场地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
二、严谨审阅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备齐技术资料,全面核查设计文档,深入领悟设计构想,核实地形与地质数据,同时组织本标段的详尽现场勘查。在此基础上,进行细致的分工并精心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计划。
三、组织技术团队严谨执行线路交接桩与复测任务,确保线路中线及高程的连续性和准确性。为了满足施工需求,我们增设了水准点桩和导线控制点,并在此基础上,依据施工计划,细致规划了路基边界的定位桩、桥梁涵洞的施工放样以及相关控制桩的保护设施设计。
四、负责组织试验团队进行各类材料的样本采集、试验作业,包括混凝土与砂浆配合比的精选配置。确保对取土场进行详尽调查并选取适宜的样品,执行填料的液限与塑限测试、颗粒尺寸分析、含水率测定、压实度实验以及土体承载比的相关检验,以完成所有必要之试验环节。
五、确保施工所需材料的供应链畅通及物料进场的交通运输路径,以实现材料的准时、保质、有序供应,杜绝积压与短缺现象。
六、为了契合本标段的特性,我们强调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和技术强化培训,以此提升职工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意识。
七、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有关征地拆迁工作。
八、提交项目工程的施工启动申请,待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手续。
1.2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一、工程施工现场准备
(1)施工测量
a)项目启动前,施工现场需进行路线恢复与定位工作,主要包括线路(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的校验与增补,以及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图等环节。
b)确保所有测量活动的详细记录,并整理相关数据。每次测量任务结束后,我方测量员与技术主管需联合签署测量记录及成果资料,随后提交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审阅并确认。这些原始记录将被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转交给业主,同时我方保留测量记录及资料整理的副本备份。
c)我方承诺,将无条件接受监理工程师对提交的线路位置、坡度、标高及横断面测量数据进行现场核实,以确认其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在这一核查过程中,我们将免费提供所需的设备和支持人员协助进行工作。
d)在监理工程师确认测量数据准确无误后,按照设计图纸的规定进行施工定位,具体包括设置路基用地界桩,以及标识坡口、坡脚、边沟、护坡道、借土区和弃土区的位置,详细标注其边界,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和批准。
e)在路基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水准基点需迁移至稳固的建筑物或专用桩基上,确保精度符合相关规定。随后,将据此编纂新的水准点清单,作为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
f)施工测量精度需严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及《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之规定,并在施工放样阶段契合《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相关要求。
(2)调查与试验
1)在着手路基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区域内的地质特性、水文条件、潜在障碍物、历史文化遗产以及各类管线等进行全面的详尽勘查。
2)根据图纸指示,应对挖方和借土场的路堤填料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试验,遵循《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2007)的操作程序。具体的试验项目如下:
a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天然稠度。
b颗粒大小分析试验。
c含水量试验。
d密度试验。
e相对密度试验。
f土的击实试验。
g土的承载比试验(CBR值)。
h有机质含量及易溶盐含量试验。
3)请将调查与试验的书面报告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存档。若发现调查与试验结果与图纸资料存在差异,需提交相应的解决方案供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准。否则,严禁进行路基施工。
4)所选用的集料粒径尺寸严格遵循ISO 565 R40/3系列标准,该标准依据的是方形孔筛的测定方法。
(3)施工期间防水、排水
1)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路基工程及其周边农田、建筑物及各类设施免受水冲刷和淤积的影响,我们需构建临时排水系统,以维持施工区域的顺畅排水条件。
2)临时排水系统的设置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协同,确保施工区域的流水得以合规排放,严禁流入农田耕地区域或对天然水源造成污染。同时,应防止产生淤积、阻塞现象,并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水土冲刷影响。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是挖掘区域还是填充区域,都必须确保每层作业面不会积聚水分。为此,应当始终保持适当的泄水斜坡或纵向排水设施。对于挖方路基顶部或填方基底的过量含水量,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其湿度。
4)1. 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排水设施及排水方案需经监理工程师审验并确认。对于因污染、淤积或冲刷导致的任何损害,如责任归属我方,将由我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若因排水设施不足导致土方工程受损,我方将自行负责并承担修复费用。
(4)雨季施工
在雨季施工启动前,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划定适宜雨季施工的区域,并严格遵循《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中关于雨季施工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5)特殊地区路基的施工
针对特殊区域的路基施工,应依据《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特殊土质、独特的地理环境以及季节性气候条件,进行施工组织策划。施工计划与施工方案需经监理工程师审阅并批准执行。
二、场地清理
(1)一般要求
a)在工程启动前,首要步骤是明确施工区域界限,并对图纸标注及监理工程师交付的现有建筑、障碍物及设施的实际位置进行全面的现场核实与补充勘查。若发现任何与图纸记录存在出入,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进行确认。
b)在施工过程中,除非图纸明确规定或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否则不得擅自拆除或迁移任何现有的建筑物、设施及植物。如因地理位置限制,确实需进行此类操作,必须事先获得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c)完成场地清理、拆除及回填压实作业后,务必对地面标高进行重新测量,并将相应的填挖断面示意图与土石方配置图纸提交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审阅。
d)完成清理工作后,现场需经监理工程师的严格核查,未经其认可,严禁启动后续工序施工。
(2)施工要求
1)清理场地
在施工启动前,需对路基占用区域内的所有树木和灌木丛进行移除或迁移。已砍伐的树木需放置于路基区域边界以外,并确保其得到妥善管理和处置。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300m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且堆放在弃土场内。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密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所有位于路基占用区域以及取土场区域内的树根需彻底挖掘清除,同时确保对路基占用区域内的坑洼进行平整并夯实处理。
2)拆除与挖掘
在路基占用区域,所有原有的桥梁、涵洞、路面以及其他阻碍物须先行拆除。对于仍在运行的旧桥梁、涵洞、路面以及相关排水设施,务必在确保其对日常交通和排水功能的平稳过渡后方可实施拆除作业。
对于现有构造物的底部结构,需移除至天然河床下方至少300毫米,若超出河床区域,应至少降至地表以下500毫米。若这部分结构完全或部分位于新建构造物的界定区域内,需确保其拆除至不影响新结构物施工的相应深度。
当需对原有构造物或障碍物进行拆除作业,如涉及爆破或其他可能对新结构物造成损害的行为时,务必在新工程项目正式启动前完成此类操作。
所有可供使用的材料应尽量防止无谓的损耗。在运输过程中,可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适当切割或划分,并存放在指定的位置;对于废弃的物料,务必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导进行妥善处置。
确保对拆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空穴实施充分的回填并进行压实作业。对于可能因施工导致的周边建筑物或设施的损坏,我方将承担相应的修复或赔偿责任。
三、路基清表
1、在完成横断面复测后,针对与设计差异不显著的部分,依据已复测并获得批复的水准点、导线点数据,逐桩划定清理区的边界桩。并沿设定的边线外围向外延伸50厘米处绘制石灰线,此举旨在预留施工过程中可能的误差,防止因频繁调整红线桩导致施工进度受阻。
2、施工启动阶段,现场工程师需提前通告监理工程师,待清表作业完毕后,迅速获取监理工程师对清表工程量的签字确认。对于表土厚度与设计值存在显著偏差的路段,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认超出设计部分的工程量。若监理工程师无法确认,应立即通知项目部的现场工程师做出决策。在施工全程中,务必妥善处理此类情况,确保记录详实,完整收集变更基础资料。
3、在根据施工图纸由测量队准确测量线路中桩及路基坡脚线位置、标高,并用白灰明显标记清楚。利用推土机,挖掘机及自卸车配合,对红线范围内的有机土、种植土、石榴树、围墙和垃圾等进行清理。线路无水段挖除石榴树根后,清表前必须首先修筑临时排水、挡水设施。有水段必须先疏通排干地表积水及做好雨季防排水工作。在多水地段修筑挡水土围堰。高按1米左右控制,完成后再进行挖树根等工作。
4、执行路基区域内的植被管理,包括果树与杂草的修剪或迁移清理。清理过程中,需对带有植物根系的土壤(地表土和腐殖土)进行集中且安全的储存,具体地点应设在临近的界桩边界附近。这些土壤将被统一运输至弃土场或预先指定的存放区域,坚决禁止在路基填筑区域内进行填埋,以防止路基稳定性受到影响。
5、在清表作业中,对于机械难以触及的区域如树根,需辅以人工进行彻底清理。清理结束后,对由人工操作产生的凹陷区域需实施填充并夯实,确保达到规定的压实标准。同时,施工期间须设立临时排水系统,确保场地内积水得到有效排出。对于地基范围内的地下水位暴露点,务必严格遵循设计规定进行处理。完成清表及碾压后,还需抽取样本进行地基性能试验检测。
6、在实施低洼积水区域路基清表及填筑作业时,首先会设立临时土埂以引流积水,随后彻底清理包括杂草在内的所有不适用填充物,确保其不在路基清表铺设区域之外留存。接着,会对湿润的土壤进行翻晒处理,然后方进行有序的填筑与压实工作。
7、当地形坡度陡峭于1:5的比例时,需对原地面实施深度挖掘,形成宽度超过1米的阶梯,阶梯顶部需设置2%至4%的内倾角,并铺设土工格栅后进行填筑作业。场地平整后的规定如下:当横坡在0~1:10范围内,填土前务必确保达到规定的密实度标准。对于1:10至1:5的坡度,需先挖掘并松土后再进行碾压处理。当地面坡度超过1:5时,施工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台阶开挖方法,阶梯宽度须符合设计规格。在零填筑区域,需先清理表层,挖至路床以下0.8米后再进行回填并压实。在填挖交接区域,务必移除松散地表植被及有机土,以防止路基产生不均匀沉降现象。
8、路堤段设计要求一般清表厚为30cm,由于线路沿线基本全部为石榴树水田,淤泥及腐殖土厚度较厚,清表厚度一般控制在50cm左右,对于个别段耕植土、水塘地段,需要加深清表厚度,清表原则为彻底清除路基填土范围内的耕植土和腐质土及淤泥。路堑段清表厚度为彻底清除表面坡面的草皮、耕植土、腐质土。清表厚度一般控制在30cm左右。路堑段清表在测量放样洒出的白灰线范围内,采用挖掘机自上而下挖除清表。如坡面较陡,在清表前应先修筑施工机械便道。在半填半挖段,清表至低处,由推土机横向推土集堆。在全断面挖方段,可视实际地形,自上而下用挖掘机清表,在通往便道的地段,堆集土堆。如坡面较陡,修筑施工便道困难,清表在路堑开挖过程中,边开挖边清表。
9、所有清表产生的废弃物土壤均有序堆置于路基边坡的外围,旨在后续的防护绿化工程中作为可再生的种植土壤资源。对于无法再利用的清表土,务必采取专业运输手段,迅速将其运送至预先设定的弃土接收点。
10、路基清表处理:在取得取土场使用权后,采用推土机清理地表的杂草与表层土壤,随后利用挖掘机进行树根挖掘,人工辅助剔除可能存在的其他杂物。完成上述步骤后,方可进行取土作业。
11、在设计规范的指导下,选定低洼地带且无地表径流、远离电力线路的荒地作为弃渣场地,坚决杜绝任意挖掘和胡乱丢弃的行为,严令禁止侵占河床。在弃土作业前,务必构建完善的防护与排水设施,防止废弃物和弃土扩散流失,以免对周边环境和视觉景观造成负面影响。弃碴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平整场地表面,确保边坡平顺,并实施绿化覆盖,进一步强化排水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拦土墙的施工严格遵循水利保护设计规格及规范,确保坡面的泥沙不会流入沟壑,沟道内的泥沙也得到有效控制,工程与生物防治手段并举,致力于防治水土流失现象。
四、路基土方开挖
(1)一般要求
a)开挖工作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所示位置、标高指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横断面进行实施。
b)在遵循设计图纸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指导原则下,挖掘作业的实施顺序与方法应确保合规。同时,挖掘工作需与其他施工步骤协同进行,着重保护历史文物和自然环境,避免对周边设施及其正常运行造成任何损害或干扰。如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c)在实施挖方作业时,务必确保边坡的稳定性。对于已配备边坡防护的区域,挖方作业应与边坡防护加固工程同步进行,以此缩短边坡暴露期,以保障边坡稳固无虞。
d)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零星石方,需事先进行计量并提交石方数量报告,待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后方可继续作业。
e)在编制路基挖方工程时,应优先考虑材料的有效利用,避免对已利用材料的开挖量重复计算。除非图纸明确指示或材料性质不适合,否则不得随意废弃。目标是实现填、挖、借、弃的均衡与合理性。
f)若施工过程中路床面开挖超出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所规定的限度,我方将承担返填及夯实的责任。
g)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始终保持路基排水系统的畅通无阻。对于任何因排水管理不当导致的工程损伤,我方承诺将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
h)完成路基挖至设计标高后,若有剩余不适用的材料,需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规格继续挖掘。超挖区域务必采用优质材料进行填充,并确保其密实度达到图纸规定或与周边路段一致。在填充作业前,需实施必要的断面测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施工要求
1)土方开挖
a、开挖土方必须依据设计图纸的指示,遵循自上而下的作业原则,严禁无序挖掘或过度开挖。无论工程规模如何,未经监理工程师的明确许可,一律不得采用爆破技术进行施工,亦不得擅自挖掘洞穴取土。
b、在挖掘过程中,若遇到土层特性出现变化,应随即调整施工设计,更新挖方边坡布局,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审批。
c、当原拟定的弃土场地无法满足弃置需求时,应及时更换弃土点,并对施工方案作出相应调整,随后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核并获得批准。
d、对于施工图纸明确禁止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区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在指定的弃土场地进行废弃物处理。若未遵循,我方将负责将其清理并安全转运至指定位置,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责任。
e、在施工过程中,务必谨慎对待图纸未标注的地下管线、电缆设施、历史遗迹以及其他潜在结构。一旦挖掘中遇到此类结构,应当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暂停作业,确保现场的原貌得以妥善保存,等待进一步指令处理。
f、在居民区周边的挖掘工程中,我们将实施严谨的防护措施,确保居民住宅安全无虞,同时保障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与出行临时提供便捷通道,如设置临时道路或桥梁设施。
g、路床顶面的标高设计需考虑施工压实可能带来的下沉影响,其具体数值需通过试验确定。对于深度达300mm及以下的路床部分,或者在深度超过300mm的换填区域,其压实度标准不得低于95%。压实度检验采用《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中的重型击实法,若检测结果未达标,应采取必要的补压或其他改进措施,确保达到规定的压实度要求。压实度必须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表6.3.12-2的规定。
h、如遇气候条件限制导致挖掘出的材料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关于路基填充和压实的需求,施工应暂停,直至气候条件改善为止。
2)非适用材料的处理
a、在实施填方区的土方处理过程中,非适用材料的挖掘深度与范围需经监理工程师核准。在作业开始前,必须先进行必要的断面测量,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批确认。
b、在完成规定断面的路基挖掘后,若剩余非适用材料,需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继续进行适当宽度和深度的清除。随后,应用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进行填充,并确保其压实度达到图纸所示标准或与相邻路段一致。在实施填充作业前,务必进行必要的断面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
c、在未经监理工程师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当挖方区域存在适用材料与非适用材料混合的情况,应当实施分区域挖掘并转移。适用材料应专用于回填,严禁受到非适用材料的污染。对于已受污染的材料,应按照废弃物处理规定进行处置。
d、所有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而在路基挖方或填方区域内移除的不适合的物料,应当遵循相应的弃置规定进行处理。
3)弃方处理
a、在项目启动于存在弃置区域的路段施工前,需至少提前28日提交详细的施工计划,供监理工程师审阅并批准。此计划涵盖如下内容:挖掘与弃置物料的量度、运输方案设计、明确弃土安置地点、弃土堆的构建形式、对坡脚的稳固处理措施、排水设施的布局,以及所有相关的时间表和组织安排。
b、任何对弃土堆的定位、堆积模式或施工策略的修改,均需在实施前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批准的变更方案方能执行。
c、堆放要求:弃土堆需呈现有序、美观并保持稳定状态,其形态应具有一定程度的规则性,同时确保排水系统的畅通。在弃置过程中,务必避免对周边建筑物及设施造成任何干扰或损害,不得影响社会交通的正常运行,且须防止对灌溉渠道和天然水流的污染与阻塞。否则,由此引发的所有后续问题,我方将负责处理。
4)边沟、截水沟、排水沟开挖
a、沟槽(包括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的位置及断面尺寸必须严格遵循设计图纸的规定及监理工程师的指引。如需进行铺砌作业,应依据设计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额外要求,相应地扩大开挖深度和宽度。
b、确保超高路段边沟沟底纵坡的设计应与其前后曲线段的沟底坡度连贯一致,严格防止曲线路段内侧出现积液或溢出的情况发生。
c、在路堑与路堤的交界区域,边沟设计应顺畅地衔接至路堤两侧的天然水槽及排水系统,确保避免路堤周边积聚水分,并防止对路堤产生冲蚀影响。
(3)质量控制
1)基本要求
路基工程的路床标高、宽度、线路设计及边坡斜度均严格遵循图纸规定;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的底部平整,确保无阻水、积水问题,满足后续铺砌条件;临时排水系统顺畅衔接既有排水沟渠,挖掘产生的弃土已按照规定位置有序堆置。
2)检查项目及标准
关于土方路基的检查项目及检验标准,应参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第6.8节的详细规定。
3)外观鉴定
路基表面平整、密实,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边坡坡面平顺稳定。
边沟整齐,沟底无阻水或积水现象。
五、管道沟槽开挖
1、一般规定
(a)在项目启动前,必须提交一份详尽的施工策略与进度计划文档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只有得到其书面认可后,方可正式启动施工。
(b)施工过程中,依据设计图纸所示的排水构造物的位置和标高进行精确的现场测量,并确保其准确性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批确认。
(c)根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50268—2008)的要求,基槽的排水管道开挖与回填作业需遵循相应的标准程序。对于基坑开挖的坡度控制,我们将严格遵照如下规定表所示的参数执行。
深度在5m以内的基坑边坡最陡坡度
土的类别 |
边坡坡度(高:宽) |
||
坡顶无荷载 |
坡顶有静载 |
坡顶有动载 |
|
中密的砂土 |
1:1.00 |
1:1.25 |
1:1.50 |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
1:0.75 |
1:1.00 |
1:1.25 |
硬塑的轻亚粘土 |
1:0.67 |
1:0.75 |
1:1.00 |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
1:0.50 |
1:0.67 |
1:0.75 |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
1:0.33 |
1:0.50 |
1:0.67 |
老黄土 |
1:0.10 |
1:0.25 |
1:0.33 |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
1:1.00 |
|
|
特殊情况说明:若具备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本表规定将不作硬性约束。
②对于软土基坑坡顶,不建议配置静荷载或支撑,若确有设置需求,则必须对土壤承载性能及边坡稳定性进行详尽核算。
沟槽及其排、抽水设施基坑的回填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给水排水构造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4.141-2008)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d)确保排水管道的基槽底面、管道两侧及顶部的压实度均需达到设计图纸所规定的要求。如遇基槽底面地质条件与图纸预期不符的情况,应依据实际地质状况提交针对性的地基处理方案及相应的加固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慎审批后方可实施处理工作。
(e)在铺设管道于软弱地基上时,必须遵循图纸所示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沉降期完毕后方可实施施工。
(f)确保排水管道底座免受冲刷,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设计图纸的规定。如遇监理工程师依据现场地形建议增加底座深度,应立即遵照其专业指导执行。
(g)所有地下隐蔽工程必须在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实施覆土作业。
(h)施工机械严禁穿越管道顶部及沟槽坡顶1米防护区域。若管道上方填土厚度超过0.5米,须获得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许可后,方可允许机械通行。
(i)本工程雨、污水管沟槽施工采用管槽明挖施工,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沟槽开挖详见《临沧市市政排水管道和附属构造物设计、安装图集(2013版)》,同时应满足《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规定。结合沿线地质情况,管沟槽开挖最陡坡度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P15页表4.3.3的规定执行。检测沟槽高程,中线每侧底宽,注意不使槽底土壤结构遭受扰动或破坏,当机械开挖沟槽时,宜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留20cm左右不挖作保护层。
(j)沟槽支撑的选择策略: 1. 当地下水位低于槽底且沟槽深度较浅时,可无需设置支撑设施。 2. 在一般情况下,如沟槽深度允许,倾向于采用大开槽施工方法,但受限于条件时,建议分层挖掘。 3. 在分层开挖过程中,上部槽体和下部槽体通常采用直槽支撑。 4. 沟槽的边坡处理和槽底间预留平台宽度应严格遵循设计要求,或者参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标准执行。
(k)沟槽的挖掘施工必须严格遵循设计图纸的指示,并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相关规定。
2、沟槽开挖技术指南: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的施工程序
a、沟槽槽底的净宽度应根据实际情况、管径尺寸、埋设深度及施工技术规范灵活设定。对于管径在450mm以下的管道,每侧的净宽度建议不少于300mm;而对于直径超过450mm的管道,每侧的净宽度则应不低于500mm。
b、沟槽的形式选择应综合考虑施工现场的具体环境、挖掘深度、地下水位、土壤性质、施工设备配置以及季节性因素的影响。
c、开挖沟槽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不得扰动基底原状土层。基底设计标高以上的原状土,应在铺管前用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如遇超挖或发生扰动,可换填
天然级配砂石料或最大粒径小于40mm的碎石,并整平夯实,其密实度应达到基础层密实度要求,严禁用杂土回填。槽底如有尖硬物体必须清除,用砂石回填处理。
d、沟槽底部严禁遭受持续水分浸泡,如需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措施,务必确保地下水位已稳定降至沟槽底部以下后方可实施挖掘作业。
四、质量保证措施
在全面追求招标文件设定的质量目标的进程中,我们一贯秉承'质量至上,基业长青'的理念,视工程质量为企业存续的根本。我们将严谨遵循招标文件中详尽规定的各项施工技术规程、标准及质量验收评定要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与高效。
4.1、组建高素质的施工队伍
1、项目管理部及工区现场指挥机构应选拔具备强烈质量意识、卓越领导能力、丰富施工经验及优良身体素质的个人,作为首要管理者,他们需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同时,应组建一支功能完备、业务娴熟且协作默契的专业团队,专门负责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2、构建一支技术精湛、人员精干、工种配备全面、作风坚韧、能应对艰巨任务的高效施工团队,并强化队伍的思想素质教育,提升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
4.2、加强施工技术管理
确保工程进度、品质、安全与经济效益并举,关键在于实施科学、规范且经济高效的施工技术措施。我们的目标是落实这一基本原则。
1、构建技术管理体系与岗位职责体系:确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核心的项目经理部技术责任制度,并同步建立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通过签署详细的技术保障责任书,确保职责分明,人人有责。严格遵循基建工程的程序管理,始终坚持施工规范的执行标准。
2、认真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施工工艺
(1)采用先进的统筹法与网络计划技术进行项目管理。依托详尽的调研并获取准确的数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严格遵循网络计划实施流程,坚决排除执行环节的任意性,确保施工全程处于严密控制之下,各环节紧密衔接,秩序井然。
(2)实施严谨的施工技术策划:各单项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需主导,依据工程的技术复杂度与环境特性,制定至少两个备选施工技术方案。随后,这些方案将被递交给项目总工程师审阅。项目总工程师会召集相关人员,对提交的方案进行详尽的比较分析和优化,最终选定最具效益的执行方案。
3、保证技术力量
我们计划委派一支凭借深厚施工阅历的卓越团队,并配备先进的设备投入到本项目施工。同时,将选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及高度责任感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其中,以保障技术工作的顺畅开展。
4、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1)严谨审阅设计文档与图纸资料,深入理解设计构想,细致检查是否存在碰撞、错误或遗漏,随即与设计团队及建设方共同处理发现的问题。
(2)项目经理部的技术流程严谨:在图纸会审完成之后,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长、工区技术主管以及单项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将通过书面和口头的形式,对操作人员进行详尽的技术交底,以确保他们充分理解各项施工工艺、关键操作环节和质量标准。
(3)严谨执行复核测量,补全定测阶段遗漏的控制点桩及地界标识。复测过程中需双重核查,并实施人员轮换进行再次确认。
5、强化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施工过程中需实施详尽的记录,确保收集齐备所有原始资料,这些资料将用于后续施工组织、竣工文件编撰,并支持施工技术回顾与总结,从而稳固技术档案和情报工作的基础建设。
6、建立并配置完备的工地试验室,确保配备符合资质的试验人员及通过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以严苛的标准监控填料、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
7、确保施工流程规范化:实施标准化操作,涵盖路基土方处理、管道回填及沥青混凝土铺设等各环节,严格遵循既定的工艺标准进行作业。
8、完成每个工序或构造区域后,必须遵循'三检'程序:自我检查、相互核查与交接验收。施工部门的技术主管需提交详细的检查资料至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再由他们汇总并转交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只有在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工程验收证明获取之前,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在工程施工、所有检验工作以及资料整理任务均顺利完成后,方能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9、实施持续的质量监控机制,构建严谨的质量检验规程。坚守质量导向,包括以下关键环节:开工前的严格核查、施工过程中的实时监督、隐蔽工程的专项检验以及定期的系统性评估。
4.3、强化监督检查
1、项目管理部门及各施工区域配备专门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其人选需具备坚定不移的原则性、公正无私的品质以及严谨的执行态度,以确保工程质量的严格把控。
2、确保工程质量检验与确认流程的严格实施,所有待检验的工序必须在通过检查并获得签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3、积极响应并全力配合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主动征询其专业意见与建议,无条件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策。
4.4、实行工程质量包保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与各施工区域签署严格的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设定合格率需达到100%,优良率目标不低于95%,严防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实施月度考核与季度评估机制,对表现优异者予以奖励,对绩效欠佳者进行相应处罚,确保奖惩制度的公正执行。
2、工区实施以工程质量为导向的计件薪酬制度,强调将工程品质与工资分配紧密相连,充分体现了奖惩分明的原则,即优质工作获得高酬,低质项目则相应减薪,确保了质量优先的价值导向。
3、实施内部竞争策略,依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工程质量卓越的班组和个人在表彰晋升、薪资调整等方面给予优先待遇。相反,对于施工质量欠佳的班组和个人,将采取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惩罚措施,并可能实施内部停职培训,以此激发改进动力。
4、积极导入和应用创新技术、工艺、材料及设备
通过科技创新确保工程进度,提升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并实施规范化管理。
5、建立创优目标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实施针对工区的优化达标保证金机制:在工程验收合格前,将暂扣工程造价的1%作为保证金。一旦达成优化目标,保证金将予退还;反之,如未达成预期的优化标准,保证金将不予归还。
4.5、严格制度,狠抓落实
在质量管理的进程中,实现优化与达标的关键途径在于严格的制度执行。具体而言,我们需坚守以下八项核心制度:
1、工程测量双检复检制度;
2、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3、质量责任挂牌制度;
4、质量评定奖罚制度;
5、质量定期检查制度;
6、质量报告制度;
7、验工质量签证制度;
8、重点工序把关制度。
致力于实现质量管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运营。我们始终坚持实施周期性的质量检验,对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详实的总结并公布,以表彰优秀,纠正不足,确保工程质量通过定期评估得以有效管控。各级质量监察人员需明确自身的岗位责任和工作规范,持续开展常态化的质量检查与监督,迅速处理施工过程中浮现的质量问题。
五、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确保安全是推动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要素,它直接关乎国家、企业的核心利益以及员工的个人福祉。在施工进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安全至上,预防为本'的指导原则,广泛采纳安全系数工程和事故剖析策略,严谨管控并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强化管理,构建完善组织架构:项目部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委员会,严谨拟定安全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与讨论,针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寻求解决方案。确立并严格执行各级安全职责制度,确保责任明确到个人。充分调动各级专职安全监察人员的效能,实时发现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2、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明确的安全指标与包含奖惩机制的保障措施被赋予了各项经济承包任务之中。
4、1. 实施常态化的安全教育培训 - 深入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认知,坚决贯彻'安全至上'的原则。 - 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具体内容请参阅附件《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2.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 作业前务必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新员工与合同工管理 - 对新入职者以及合同工,实施项目部、工区和班组三级递进式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复训。 4. 安全宣传与倡导 - 利用安全竞赛、现场安全标语和视觉素材等多种方式,强化全员对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实践意识,确保将安全生产理念融入日常操作中,切实落地执行。
5、实施严谨的安全监管机制,构建并不断优化周期性安全审计体系。各级安全管理委员会需定期安排核查行动,而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则需保持常态化的现场巡查,务求将安全隐患扼杀于初露端倪之时。
6、施工现场严格遵照规定展示'五牌一图'及各类安全标识。
7、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设置显著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在必要位置增设防护栏及安全网。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员工需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反规定且屡教不改的行为,将严格执行纪律处分,零容忍,致力于营造一个以安全为先、规章制度严明、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
8、实施严格现场管理,秉持文明施工理念,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和物料安全。在行人频繁出没或存在施工风险的区域,务必设立醒目安全警示标识,以预防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
9、确保实施全面的防洪、防火及防雷措施,驻地与仓库应远离洪水风险区域。对关键设备实施重点保护,严格执行针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储存规定,实施妥善保管,实施详细记录并进行发放,明确责任到个人,坚决消除所有安全隐患。
10、确保按照施工进度或需求,定期实施安全设备与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与检查工作。
1.3道路工程施工方案
一、一般路基土石方施工
本合同段路基设1个施工队。其施工方案为:
1)、施工过程中,利用挖掘机和破碎锤协同作业,对土方进行挖掘,并对旧路面及结构物进行清除,同时配合自卸汽车进行运输。
2)、施工流程包括:首先由推土机进行初步平整,随后平地机精细整平,最后振动压路机确保地面坚实且均匀成型。
3)、施工过程中,推土机被用于平整填石区域,随后人工介入,精细调整并摆放石块至适宜状态,再通过羊足碾与振动压路机协同作业,确保其最终形成平整坚实的结构。
1、试验路段的施工
1)在工程实施前21日,选定长度为200米,能全面反映标段施工特性的一部分区域作为试验路段,对用于试验路填充的材料进行详尽的各项试验。
2)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尽的试验数据报告,包括施工方案详情、地理位置布置、设备配置以及人员组织结构等相关资料,待其审批通过。
3)在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我们按照预定站点铺设试验路段,包括填土试验路与土石混合填充试验路,确保对各试验路段的原始数据详尽记录。
4)整理试验路段的压实系数、压实遍数、实施工艺、现场最优含水率、工序组合模式以及适宜的机械设备配置等关键数据,编制成详细报告,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阅并获得其认可,以此作为后续全面施工的指导依据。
2、路基填筑施工(土方)
2.1填土路堤施工
1)清理场地后的地面横坡或纵坡不陡于1:5时,可直接填筑路基;当地面横坡或纵坡陡于1:5时,应将原地面挖成宽度不小于1m的台阶,台阶顶面做成2%~4%的内倾斜坡,并用小型机具加以夯实。砂类土可不挖台阶,但应将原地面以下的土翻松。
2)在处理好的原地面上分层进土,进土前应布方格,须分层填土,用推土机配合平地机平整,平整时应注意保持4%的路基横坡,填筑宽度应超出设计宽度每侧50cm。每层填料摊铺的厚度不大于30cm,填土平整后进行碾压,碾压方法根据试验路成果控制。施工中控制土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
范围内。不同的土质应分层填筑。最后一层(即路基精加工)的填筑厚度不能低于15cm。路堤施工时在路基两侧用花杆挂线。
3)当路基填土高度小于0.8m时,对于原地面清理挖除之后的土质基底,应将表面翻松30cm深,然后整平压实,其压实度应。
4)用透水性小的土填筑路堤时,压实时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范围内,以透水性较差的土填筑路堤上层时,不应覆盖在透水性好的土所填筑的下层边坡上。
5)对于任何无法通过压实设备碎解的固态硬质物料,应当采取清除或破碎的处理措施,确保破碎后的残余物粒径不超过层厚的二分之三。
6)在实施填土路堤分段施工时,若各作业段的交界面非同步填充,先填筑的部分应设置明显的台阶。若两段同步作业,务必执行分层交错连接,搭接长度不得少于2米。
3、路基挖方施工(土方、石方)
3.1土方开挖施工
1)、在实施路堑开挖前,务必严谨控制坡口桩的精确设置。土方挖掘需遵循自上而下的设计原则,坚决禁止采用爆破作业取土,亦不得实施挖洞取土的方式。
2)施工策略如下:对于短距离(50米内)的土方挖掘,优先采用挖掘机进行开挖并由推土机进行装载运输。然而,当运距超出50米时,我们将启用挖掘机与自卸汽车协同作业,进行土方开挖与运输。
3)在土方开挖过程中,需遵循分层作业原则,针对不同土质逐层挖掘。每当遇到新的土层特性,应及时提取样本进行试验分析,据此对施工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正,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调整边坡坡度比例。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格外关注图纸中未标明的地下设施,包括管道、电缆和其他结构物,以及任何可能存在的文物遗迹。一旦发现,应当立即通报监理工程师,并暂停作业,等待进一步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