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超市经营服务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作为超市运营的核心领导,总经理肩负着超市安全生产的首要责任,而门店负责人则在其直接监督下,承担着实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的重任。他们在总经理的指导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依据各部门及其岗位特性,实施定制化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确保责任明确,专人负责。
遵循'主管负责制'原则,各超市部门需在其业务范畴内全面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确保安全生产,全体员工需严格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义务,践行全员安全责任制,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食品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其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本超市的食品采购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程序,对供应商的经营资质进行核实,同时核查其持有的许可证以及食品质量的相关合格证明。具体要求包括检查并索取供货商提供的相关票据。
(1)营业执照;
(2)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3)检验(检疫)证明;
(4)销售票据;
关于获取的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权以及专利授权等相关证明材料
获得的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针对食品类产品的法定认证)
(7)进口食品报关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作为一家致力于食品经营的超市,我们严格遵守规定,确保对食品准入备案信息进行实时且精确的录入。这些信息涵盖如下要点:食品的条形码与名称,对应生产企业的全称与地址;食品生产者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以及附有副本的营业执照,注明其有效期限;生产许可证号码及其复印件,同样附有明确的有效期;质量合格证明的详细信息。对于涉及有机食品、保健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食品)等特殊类别,我们还需记录有机食品认证编号、保健食品认证编号、中国名牌产品认证号、绿色食品认证号、无公害农产品(食品)认证号以及驰名商标认证号,以及QS标志的相关信息。所有相关资格认证文件和原始或复印件均需妥善保管,以备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核查。
1.4、对需要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本企业(超市)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进行标签核查,核查内容涵盖: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有效期限(包括保质期、保鲜期和保存期)以及失效日期的明确规定
(5)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6)贮存条件;
食品添加剂的应用遵循的标准通用名称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配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中文标签及说明书。
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之一是定期对食品的外观品质进行严格检验。对于包装不完整或未能满足卫生标准的商品,管理员需迅速采取纠正措施。一旦发现已过期或发生腐败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将其从销售环节剔除,并确保进行妥善的无害化处置。
在超市采购食品的过程中,特别是在依据食品广告宣传进行选购时,采购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务必审慎核查是否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食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必须确保真实性,且应妥善保管,最低留存期限为两年。
在超市的进货流程中,对于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或来源无法确证的食品,应严格实施拒购措施。一旦察觉到可能存在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制度规定:散装食品的储存与销售须遵循严谨的标签标识管理
本制度旨在确保食品安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旨在规范食品标签标注,预防质量欺诈,从而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营者应确保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具备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及规模相匹配的储存设施,严格维护存储环境的清洁。同时,必须遵守相关间距规定,确保与可能的有毒、有害区域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经营者在履行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的职责时,应确保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具备安全无害特性,并保持其清洁,以防止对食品产生污染。同时,这些设施需满足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特定温度条件,严禁将食品与任何有毒或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经营者在存储散装食品时,如食品批发商与大型超市,必须确保在显著位置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和联系方式,以确保信息的清晰和完整性。
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和联系方式,应清晰标注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外包装上。
在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必须附加标签。该标签应清晰标注以下内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应遵循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中关于标识的强制性要求。
婴幼儿及特定消费者专属的主副食品,其产品标签必须明确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其相应含量。
食品添加剂产品必须配备清晰的标签和详细说明书,其中应包含以下必要信息,并在标签上明确标注'食品添加剂'标识。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探讨食品添加剂的应用领域、剂量规定与操作指南
(8)生产许可证编号;
应遵循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中关于标识的强制性要求。
食品经营企业必须遵循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标注的警示标识、警示说明或相关注意事项,进行合规销售。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以维护公众健康与生命权益,特此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确立本规章制度。
确保年度例行健康核查,获取有效的健康证书后方可开展食品经营业务。如健康证书有效期满,需暂停相关活动,待完成新的健康检查并获取更新的证明后,方可恢复运营。
实施员工健康管理系统:由管理人员组织定期员工健康检查,并确保员工疾病状况的及时报告。
针对出现的食品卫生疾病从业人员,我们迅速实施岗位调整及治疗方案,并实施对其健康状况的日常监管与管理。
任何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消化系统传染病,或患有活跃期的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影响食品接触的疾病,将被禁止参与入口食品的相关工作。
从业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务必注重个人卫生。在处理食品销售过程中,务必确保在接触食品前洗手。特别是对于未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采用无毒且经过清洁的专用售货器具进行销售。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体系的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为确保食品安全,以维护公众健康与生命权益,特此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规,制订本制度。
致力于自我约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积极促进行业诚信体系的发展,并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广泛宣传与普及活动。
致力于引进和应用前沿技术及严谨的管理标准,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致力于推广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知识,以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认知与自我防护能力。
研究并掌握食品安全资讯,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献计献策。
实施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合法开展食品销售业务运营。
积极参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安排的各种教育培训项目,确保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进行经营。
5、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以维护公众健康与生命权益,特此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确立本规章制度。
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并确保对经营食品进行严格的检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食品销售过程中,我们可自主实施定期或非定期的品控检测,亦可选择委托依法设立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专业验查。
实施定期的食品外观质量监控,对包装瑕疵或不符卫生标准的产品,应迅速进行处理。对于已过期或呈现腐败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将其下架,并采取妥善的无害化处置措施。
确保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对所销售的食品实施检验,如需,可委托专业的食品检测机构进行。凡检测结果显示不符合标准的,严禁投入市场销售,并将检测结果详细记录并存档以供查阅。
6、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以维护公众健康与生命权益,特此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规,制订本制度。
确保运输工具的安全与无害性,维持其清洁状态,以防止对食品产生任何污染。
确保满足保障食品安全所必需的温度等相关特殊条件,严禁混装食品与任何有毒或有害物质进行运输。
7、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不得进入本超市
当食品经营者发现产品因标签、标识或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需召回时,若采取了有效的补救措施并确保了产品安全性,方可允许继续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向消费者明确揭示所实施的补救措施以保障知情权。
严禁偏离既定程序,对违规未实施退市处理、在接到退市指令后依然滞留市场,或以变相形式继续销售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8、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以维护公众健康与生命权益,特此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确立本规章制度。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定期的防范措施核查,以确保食品安全隐患能迅速得以排除。
一旦遭遇事故,应迅速实施应急响应措施以遏制危害的进一步蔓延。具体的应急处置手段如下: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暂停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及其原料的使用与食用
对已摄入可能引发健康问题的食物的人员实施严密监控,一旦察觉到任何不适反应,应立即将其送往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妥善保全,严格管控可能引发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相关机构进行采集和深入分析。
所有受污染的食品器具必须暂停使用,随后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处理,确保消除污染后方可重新启用。
迅速向相关部门汇报事故详情,并果断采取应对措施。
任何情况下,严禁掩盖、虚假报告或延迟上报食品安全事故,同时禁止销毁相关证据。
1、受理内容
我店接收到关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腐烂变质食品的消费者投诉,以及针对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由12315消费者热线及工商等职能管理部门转交的投诉。
1.2、受理方法
消费者投诉可通过口头、书面、电话、传真及网络等多种渠道便捷提交。
在处理投诉时,务必遵循实事求是、问题追踪到底的原则,旨在保障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在接收投诉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展现出礼貌、热忱、周到且真诚的态度,详尽记录下投诉详情,包括投诉方与被投诉人的姓名、投诉者的联系方式,同时需完整填写《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
对于接收到的投诉,受理人员会立即给予现场回应;若无法即时答复,将对投诉人进行详尽的解释。在调查处理完成后,将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提交最终答复。若因特殊情况导致超出规定期限,将及时向投诉人通告详情,并确保问题的持续追踪与解决,直至完全落幕。
在接到投诉后,相关人员需积极协同,展开细致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答复投诉的方式如下:口头投诉通常以口头形式回应,而对于书面投诉,则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答复。
在投诉事项处理流程完毕后,应及时整理并归档相关文件资料。
2、投诉处理制度
为确保市场准入商品的质量与安全,以及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特此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旨在及时、公正地响应和解决投诉事项。
在市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本店特别设立了投诉处理部门,其日常工作由我店的质检员专业负责执行。
质检员的职责包括受理消费者投诉、详细记录、深入调查、妥善处置以及提供处理结果的反馈。
务必详实记载投诉详情,随即展开调查,随后迅速向店家报告相关情况,并积极应对和解决投诉事务。
在处理消费者投诉时,务必详尽记录投诉人的全名、性别、年龄、职业背景、所属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以及所有与投诉事件相关的详细信息。
质检员在遇到投诉事件时,应对可自行处置的问题迅速响应,及时解决并给予回应。如遇超出自身权限的事项,应立即向店主请示,待获得处理建议后方可实施相应措施。
在对投诉者的书面回复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定期向工商部门呈报消费者投诉处理的最新进展。
质检员应积极响应并全力配合市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直接提出的投诉进行妥善处置,确保无遗留问题。
1、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确保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资质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索证、索取票据、进货查验以及详实的采购记录管理工作。
在购置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关联商品时,应优先选择那些持有完整许可证照的生产或销售企业,或者信誉良好的批发市场。务必索取并妥善保存供应商盖章(或签字)的购货证明,该证明应详列供货方名称、产品详细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采购日期等必要信息。对于长期固定的供应商,建议签订一份涵盖食品安全保障条款的采购供应合同。
在直接从生产加工企业或基地购置时,务必核查并获取供货方经官方盖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产品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同时,应妥善保存每笔交易的购物凭证或送货单,确保其上标注有供货方的公章(或相关人员签字)作为凭据。
在进行批量采购于流通经营企业(包括商场、超市及批发零售市场等)时,务必核实并保存经官方盖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复印件。对于每次购物交易,亦需保留供应商方公章(或个人签名)确认的购货凭证或送货单据。
在进行小规模或临时性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流通经营单位采购时,务必核实其是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并确保每笔交易保留加盖供方公章(或签署)的购物凭证或送货单作为凭据。
采购自农贸市场的商品,应索要并妥善保存由市场管理部门或商户经办人员盖章(或签字)的购货收据;对于个体工商户的采购,需核实并留存其提供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详细的购货清单和盖章(或签字)确认。
2、货验收规定
2.1、店长是接货验收负责人;
2.2、按订单明细验收:
对商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任何不符合标准的商品一律拒收。
对于商品的验收,通常规定,过期超过保质期的1/3将不予接收。
核查商品的实际配送数量,对赠送品则依据赠品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对商品进行条形码查验,如缺失,请至电脑室办理打印手续(需携带样品于电脑室进行检验)
完成订单或配货单的验收程序后,验收人员需签署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验收人员核查录入人员输入的商品名称、数量与配货单信息的一致性。
验收人员需携带订单或配送单,于电脑室完成对商品生产日期的记录并进行入库操作。
完成验收并录入后,操作人员将接收的商品安置于指定库位,粘贴条形码,并进行有序的上架展示。
3、补货上架作业流程
实施预先的商品陈列策略,细致规划商品的展示布局。
首先,移除原有商品,对货架进行彻底清洁,并确保其整洁;随后,将预备补充的新品安置于货架的后部区域,而将已清理过的旧商品有序地排列在前方。
优化商品陈列布局,旨在增强展示的丰富多样性。
为了确保生鲜食品的新鲜度管理,我们建议采用分段补货策略:一是在开店初期,全面展示所有商品,数量相当于预计全天销售量的40%;二是于中午时分,追加陈列量的30%;最后,在下午时段再补充剩余的30%库存。
4、内部调拨流程
经店长审核批准后,调拨单将被转交至电脑室进行系统录入,并同步更新库存记录。
5、销货退回程序
客户需携带POS消费凭证及所购置的商品前往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5.2、服务台人员检查POS小票及商品;
根据商品的退换货规则与当前状态,服务台将做出相应的退换货决策。
5.4、尽量劝说顾客不予退现金;
5.5、填写退货登记单;
商品将以退换货的形式,由超市工作人员接收并替换为满足顾客需求的新商品(此处的退换货定义为原商品与新商品的等值交换,即A与A的置换)
顾客需携带注明'退现章'的退货凭证,前往指定的收款台办理现金退款手续。
对于不接受退款的顾客,如持有退货凭证,他们可以选择在超市内购买其他商品,将该退货凭证作为现金抵扣,但恕不找零。
在业务运营终止后,服务台工作人员需完成'退换货汇总表'的填写工作。
退货商品核查清单,经柜组长亲笔签字确认
当晚,将退货汇总表经电脑室核对无误后,转交给财务部处理。
6、超市进货退回流程图
7、顾客抱怨处理流程
为确保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提升内部管理效能,并在全体员工中培育安全经营的理念,特此制订本规程。
超市经理安排全体员工系统学习和深入了解各类消防设备的定位、操作指南以及维护知识,同时强化防火与防盗的相关认知。
超市内部商品陈列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各类物品有序排列,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品或阻塞通行路径。柜长需负起监督职责,严禁在店内吸烟以及私拉电线,以此彻底消除火灾风险。
仓库安全管理由专人负责,确保物品整齐存放,严禁在仓库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5、每天早晚10:00由柜长及仓库保管负责超市两侧卷帘门及玻璃拉门、窗子的使用关闭,定期检测维护大厅放火卷帘门的使用性能,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经理定期组织超市员工研习安全规章制度,实施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员工出勤绩效评估,以此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提升整体安全意识。
财务人员应严谨履行其职责,精确核算与管控各项成本与费用,确保会计记录流程的合规性,并妥善保管各类报表,实施安全储存措施。
各个岗位的专业人员,如采购员、仓储管理员、收银员及销售人员,严格履行其职责,确保各环节操作的精确与安全,杜绝任何疏忽,从而有效防止超市发生经济损失。
超市实施严格的岗位安全责任制,要求各岗位人员签署相应的责任书。对于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将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性进行相应的惩处。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严格执行对入场经营的食品及其供应商的查验规定。
在超市采购食品的过程中,必须对供货商提供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应的检验报告等表明食品合格的法定证书进行严格核查。
超市在确认供货商具备完整资质证明后,准予入场。对此,我们实施了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家供货商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许可证等)复印件,依据'一户一档'或'一品一档'的原则进行系统性备案,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管理的规范化。
超市应设立详尽的进销货登记簿,详细记载食品的如下信息:名称、规格与数量、生产批次、保质期、供应商名称以及其联系方式,以及进货日期。所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必须确保真实无误,并依法至少保存两年。
当超市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并通过超市总部实施统一配送管理食品销售时,总部有权对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及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行统一核查。同时,要求建立完善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相关备案资料复印件存档于分支机构,或者通过电子台账实现联网查阅以确保信息透明和监管有效。
超市食品经营抽样检验制度
实施食品质量监控体系,购置相应的检验设施,对经营的食品进行自我检测。
超市拟采用快速检测设备对销售的食品实施抽样检查,要求检测人员严谨记录工作详情,并妥善保管所有检验相关文档。
检测工作着重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的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规划中确立的关键产品;二是消费者频繁投诉或举报的食品;三是由相关部门公告的问题食品。
根据超市自查结果,如发现可能不达标于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立即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测机构进行复核检验,并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报备程序。
对检测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立即将其停止销售并撤柜下架,将其独立存储,并作出明确标识。
超市经营者应在显眼的营业区域设立食品安全公示栏,确保公开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时效性、准确性与公正性。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作为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食品经营者需对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承担首要义务,严格把控食品入市的质量关卡。
在购置食品的过程中,必须实施严格的进货核查记录管理,详细记载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次编号、有效保质期、供应商全称、联络信息以及进货日期等关键信息。所有进货核查记录务必确保真实无误,并且必须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在采购食品的过程中,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以及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供货商的详细信息进行档案管理。
在购置食品的过程中,务必参照'食品进货单'或'食品进货合同',实施详细的食品检验。需对食品质量进行开箱核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核实食品是否出现变质现象,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真实性,同时严格审视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确保其包含中文标注的食品名称、规格、生产商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信息。
严禁采购含有腐败、劣质、虫害、不洁净、掺杂异物或呈现异常感官特征,可能对人类健康构成潜在风险的食品。
采购须遵循严格标准,严禁选购源自病亡、毒害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加工品,以及任何酸败的油脂和变质乳制品。同时,需避免选购包装严重污渍不净、严重损坏,且运输过程中因工具不洁导致污染的食品。
严禁购置以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伪造标识、冒充品牌、过期或者采用非食用原料制作的食品。
食品的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所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确保其安全性及无害性,务必保持清洁,以防止任何可能的食品污染。同时,这些设备需满足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特定温度和其他条件,严禁将食品与任何有毒或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食品储存期间应实施定期核查,核实食品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限。一旦发现食品变质、过期或不符合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应及时进行废弃处理,遵循下架、退市及召回程序,并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散装食品的储存,应确保在相应位置清晰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者的全称和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四、食品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五、食品贮存的设施要求:
所有门窗完好无损,确保墙壁密封不渗水,地面铺设了无毒且防渗的材料。
2、仓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确保安装防蝇纱门、纱窗以及防鼠挡板,从而实现无蝇害、无鼠患、无有害昆虫侵扰的目标。
六、食品贮存的管理要求:
1、建立及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成品按品类分开整齐存放,并按日期分类。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4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仓库要定期打扫。
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一、库房商品管理规定
1、非营业超市本人,严禁他人进入库区内。
库房管理岗位人员需严守职责,禁止离岗闲谈。在必要的情况下,员工须向领班或上级主管报告离开事宜,待领班妥善指派替代人员后,待接替者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当前班人员方可离岗。
库房管理员应确保在班前、班中及班后阶段持续对所有房门锁进行细致核查,一旦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同时,务必在当日的安全活动日志中详实记载相关事项。
在进入公共库房提取货物时,商户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主动协助公共仓库管理员进行入库登记手续,方能完成提货操作。
当租户准备离开库区前,库房管理员需严谨核对出库物品,确认出库数量,并在完成详细记录后方可离场。
二、学校超市安全防盗管理规定
定期开展商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学习活动,旨在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与理念。
物业公司需与商户签订详细的商品安全责任协议,明确规定每位商户的负责人。在商业运营时段,商户人员需承担商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职责,而库房管理员则提供必要的辅助支持。一旦营业结束,商品安全交接至夜间值班人员全面接手管理。
商户在结束营业后,务必确保店铺大门已妥善上锁后方可离场。
在运营时段,监控室值班员需密切关注学校超市内的人员活动,一旦发现任何异常行为,应立即通报给内部巡逻的库房管理员,由其进行后续跟踪并实施监控,以预防商品盗窃事件的发生。
注意事项:识别并应对疑似盗窃行为时的应对措施
对于嫌疑人的盗窃行为尚未确凿无疑,不建议贸然拦截。
在对嫌疑人实施拦截和询问的过程中,务必确保恰当的礼节举止。
务必确保相关证人及物证在场时不受任何损坏或干预。
在拘捕嫌疑犯的过程中,务必警惕其可能销毁相关证据与财物的行为。
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除非遭遇嫌疑人抵抗并出于自卫的必要,否则不得动用武力。
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沟通协作,同步交付犯罪嫌疑人及相关证据材料,由其依法处置。
三、学校超市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学校超市的每日商品进出管理工作严谨细致,库房管理员会逐项核查,确保所有商品的出入记录准确无误地记录于物品出入登记簿。对于未遵循规定程序的物品,管理员会立即实施扣留,并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告,以便进行后续处理。
学校超市的物资进出需严格记录,部分区域采用放行条管理制度。对于需临时外出的大型设备、重型家电等,必须经公司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详细注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特殊情况可根据超市的实际操作规定,凭借消费凭证进行放行。
总经理至各连锁店店长及全体员工,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体系的严谨与高效执行。
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与检修、维修规程,对超市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实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每日定时巡查,一旦发现异常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在当日值班记录中详细记载。
在重大节日期间,我们实施严谨的消防安全预案编订,设立专门的应急救援小组。各职能部门均配备有救援小组成员,旨在预防因节假日期间客流量剧增可能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坚持防患于未然,全面保障超市的安全运营。
实施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确保新员工入职前完成岗前培训,同时对保卫人员进行专业理论与实践技能的强化学习。只有经过严格的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方被允许履行岗位职责。
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严谨,实施年度安全监管部门的检验与复审程序,目标达成全员持证上岗合格率100%。
建立健全详尽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机制,确保事故一旦发生,能严格遵循既定程序进行处理。
严格遵循并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
2、超市总经理负责总体消防安全工作。
工程部担当日常消防安全的监督与突发状况下的现场应急指挥职责。秉持预防优先,强调迅速响应、高效处置的方针,包括及时的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火源控制以及报警行动。
实施严谨的消防安全策略,设置明显防火标识,配置充足的消防设备,并组建义务消防队伍。
安全保卫部负责消防器材及设备的管理工作,实施专人责任制,确保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保持器材处于优良的使用状态。在非紧急火情情况下,严禁擅自启用。一旦发现器材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
工程部应定期实施消防安全审核,迅速响应并执行消防管理部门的整改建议,严格依据规定消除安全隐患,并确保整改信息的即时报告,以保障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所有超市员工在入职前均需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旨在提升全体员工的应急识别能力、报警操作、灭火设备的应用以及紧急疏散的实践知识与技能。
在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专业技能培训,以精通监控室内的消防及防盗设备的操作与监测,只有通过考核方能胜任岗位。
为了确保安全,所有区域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务必保持所有出口及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电气线路与设备的安装工作需严格遵循防火规定及安全技术标准,所有相关施工和维护均由专业电工执行。电工在操作过程中务必恪守操作规程,严禁任何非电工资质的人员参与作业。
超市的电路维护由专职电工团队负责,实施月度全面检修制度,确保24小时不间断的电工值班。他们执行严格的交接班记录程序,并在遇到问题时迅速响应,始终坚持电管规章制度以及消防安全用电规定。
12、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不得带入卖场。
13、建立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规定旨在提升超市的安全生产管理效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监管,积极预防并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顾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保全。此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并充分考虑了本市的实际状况而制定。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施严谨的安全生产管理策略。
超市严格遵循本规定及所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确保其运营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设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超市的最高管理者全面担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职责,具体履行以下任务:
构建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
负责策划并监督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承担安全生产的监督与核查职责,迅速排查并消除潜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负责策划和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实施策略。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超市构建了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其中包括责任制的确立、员工教育培训、定期安全检查、绩效奖惩机制、事故报告流程、关键区域的重点管理、设备设施维护以及对危险作业的严格管控规定。
超市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对所有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任何未通过专业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的人员,均不得参与岗位工作。
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相关资料应至少保存两年之久。
特种作业人员需接受专业安全作业培训,通过考核获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后方能履行岗位职责。
超市必须遵守相关规定,配置并确保消防设施与器材的完备,同时指定专人进行维护与管理。定期对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状态进行细致检查,以保障其始终处于正常且有效的运行状态。
超市若配置了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配备24小时不间断值守的专业人员,该人员需详细记录值班情况。
超市应在存在显著危险区域、设备及设施上设立醒目的安全警告标识。这些标识应置于易于察觉的位置,确保其辨识度高。
疏散门应沿疏散方向保持水平开启,位于超市的安全出口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占用、阻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的净宽度需确保至少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严禁放置、堆积或悬挂任何物品。在安全出口门内外各1.4米的区域内,禁止设立阶梯并移除门槛,以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在超市的运营区域内,配置了明确的疏散路径。主干疏散通道应直接联通至安全出入口,其宽度需确保不少于2.4米;而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亦不得低于1.5米,以确保人员疏散的顺畅与安全。
在超市的收银区域布局中,我们遵循每间隔不超过20米即需设立一条收银通道的原则,确保其宽度不少于1.5米。对于这些非购物通道,我们将设置醒目的标识以便于识别。
超市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楼梯出入口必须安装照明导向的疏散指示标识,确保其醒目且连续。这些标识应安设于安全门顶端,以及疏散通道和拐角处,高度不高于地面1米的墙面,其间距不得超过10米。同时,疏散通道还需配备蓄光型的疏散指示标志,以增强应急照明效果。
超市确保在关键位置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设施区和人员集中的区域安装应急照明设备。其最低地面照度标准需不低于0.5勒克斯,且具备在电力中断情况下持续照明不少于20分钟的功能。
当超市在运营时段进行装修、维修或改造等施工活动时,务必确保施工区域与营业区域有效隔绝,并实施必要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无虞。
施工单位应与超市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职责。
在超市进行场地及设施租赁业务时,应确保与承租方签署详细的安全合作协议,其中应明确规定超市内电源线路的配置需遵循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要求。临时电线的接入和使用应实施严格的防护措施,所有电器设备均应配备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超市运营期间,应保持每两小时对营业区域实施一次安全巡检,且营业前后务必进行全面检查,并妥善记录相关巡查和检查情况。
库房设计与使用,以及库存物品的摆放应严格遵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
易燃商品,如发胶与丁烷,应在专门设置的独立储存库房中妥善保管。该库房内的电气设施须严格遵守防爆标准,并确保通风系统的优良运行。
超市的顾客承载量,以公共活动区域的面积为基础进行核算,每人的平均占用面积不得少于0.8平方米。若超载,应立即执行应对措施并启动应急救援方案,以保障人员安全无虞。
超市在组织大规模促销及社会活动时,必须制定符合相关规定的活动策划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人员聚集情况下能有效实施管控和紧急疏散措施。
应急救援预案的定制应涵盖如下要素:应急救援组织架构、识别的主要危险源、响应启动的具体流程、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以及必备的应急设备与器材清单。
超市应确保实施定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规定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须全面掌握应急预案内容,具备有效的应急指挥技能。
从业人员应熟知疏散出入口及紧急通道的具体位置,并全面了解自身岗位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要求。
当超市遭遇生产安全事故时,相关现场人员应迅速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汇报。
当单位负责人接获事故通报后,应立即执行应急救援计划,果断采取必要措施实施抢救,力图阻止事故扩散,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害,并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进行汇报。对于事故详情,严禁隐瞒、虚报或延迟上报。
在运营超市的过程中,若涉及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着重进行日常的维护与保养,确保特种设备始终处于安全稳定运行状态。
1、临期商品处理方法
关于退货程序及临近保质期商品处理,我们提出以下出清商品建议售价策略:
在产品保质期限尚余一个月之际,我们建议采取将原价打八折的策略进行清仓销售。
(2)两个星期后仍未售完要全部下架
1.2、商品类保质期检查及处理标准
食品的保质期特指预包装产品在标签所标注的存储条件下的品质维持期限。
食品的临近保质期,特指包装物上标注的最终保质日期所剩余的时间。对于保质期在半年至一年之间的产品,应在期满前90天内实施预警措施。
以下是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具体规定: 1. 保质期在16至30天(含)的,应在到期前10天内处理完毕; 2. 保质期在90天以上但不足半年的产品,需在到期前15天内处置; 3. 保质期在20天以内的,应在到期前1至4天完成相关操作。
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确保及时移至专设的临期食品区。如剩余保质期少于30天,应在到期前5天完成转移。
临期商品全部下架
2、商品保质期管理职责
2.1、商品部职责
商品部需强化商品合同的监管与供应商行为的规约,全面承担商品保质期相关合同条款的履行职责。
在签订的供应合同中,供应商应明确规定所有商品(包括赠品)的供应须确保不超过保质期的四分之一期限,并明确处理临近保质期商品的阈值。双方应对临近保质期商品的管理权责作出明确,包括接收退货商品的后续处理措施,以防止临近过期商品未经妥善处置即重新流入市场销售。
2.2、物流部收货部:
作为商品流通的首要步骤,物流部门应当严谨执行商品验收规定,提升商品抽查的广度与深度,确保抽查覆盖率不得低于30%。对于贵重商品,必须实施100%的全面检查。
所有配送至门店的商品保质期限须不超过三分之一,而对于井口食品,其保质期限制则不超过二分之一。
2.3、门店收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