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规划服务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XX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1.项目建设单位:生态环境局
2.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
3.项目参建单位:无
4.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无
5.项目实施单位:生态环境局
6.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
7.项目实施牵头处室:XXXXXX
8.项目责任人:XXX
编制单位:
工程咨询单位。
图1-1工程咨询资质证书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指引下,深度遵循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我们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理论基石,全面贯彻执行XXXXXX对XX相关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以及《XX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XX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官方文件,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核心理念,采取精准、科学、法治的污染治理策略,这一系列举措对于推动社会经济的绿色发展转型,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XX市生态环境品质,使之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实现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按照国家战略部署,XX市致力于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高标准建设目标。针对现有生态环境领域的瓶颈与不足,我们依托生态环境信息化的现实基础,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创新技术。为此,我们着手构建生态环境数据中心,旨在整合各部门及行业间的共享信息资源,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开发大气和水环境的预测模型,强化预警功能,为污染防控治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从而显著提升XX市生态环境局在监测、管理、预测以及治理效能的整体水平。
一、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致力于推动数据的开放与共享,从而提升应用效率
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及物联网技术,本平台遵循统一标准体系,以数据建设为基石,管理机制为支撑,科学方法为工具,对部件、事件等各类数据进行量化处理,进而构建服务云平台。此平台旨在打破部门间的技术隔阂,形成无缝衔接的综合大数据生态系统,催生基于海量信息智能处理的新型管理模式,推动智慧化进程的深化发展。
二、建立并优化生态环境业务管理平台,旨在提升用户的环保治理能力
构建生态环境业务体系,致力于一体化建设与集成管理。通过整合既有系统并开发新系统,构建多元化的应用架构,旨在融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控、生态保护与环境管理等业务内容。
三、建立生态环境智能决策支持系统,提升用户的科学决策效能
构建智能化环保决策中枢,旨在提升环保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患未然并减轻潜在损害,确保广大民众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推动XX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此中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整合通信、指挥与调度功能,打造高度自动化且具备战略转型特性的应急指挥平台。它以平时与战时兼顾、预防为先为原则,促使XX市环保机构优化体制、革新机制,显著提升其应急管理和指挥效能。
四、提升信息化基础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依据国家及XX省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等级保护标准,致力于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全方位、严谨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该体系旨在确保基础设施、应用支撑服务、应用服务以及数据、数据交换与共享的稳固安全,同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本项目具体建设以下四部分内容如下:
一、一、生态环境数据融合的核心构建:生态环境数据中心与IOT物联网系统的深度融合
二、以下是生态环境业务平台的主要组成部分: 1. 水环境协同防控体系 2. 大气环境一体化防控系统 3. 生态环境高级管理系统 4. 统一的业务门户管理平台 5. 环境事件监控中心 6. 生态环境业务能力提升系统 7. 便捷的环保管家移动应用
三、构建生态环境科学决策体系,包括:生态环境综合展示矩阵(以图表形式呈现)、环境应急管理系统以及指挥中心的优化升级。
四、其他服务:数据分析服务。
1.建设周期;12个月;
2.建设地点:XX市生态环境局。
1.投资估算:XX万元(人民币);
2.资金来源:XX;
具体详情请参照《XX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表》。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化环境监管工作流程,借助信息技术提高效率,同时有效削减现场人员的工作负担。
借助5G、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及大数据等多元信息技术手段,环境监管得以实现自动化、智能化与全方位覆盖。此举显著节省了人力资源和物质投入,消除了实地操作的繁琐,避免了政府部门在信息采集上的重复建设。这不仅有助于管理部门迅速响应,提升政府职能机构的行政效率,减轻环保人员的工作负担,同时也减少了企业的无谓困扰,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二、强化风险管理与应急反应效能,从而间接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旨在提升环保部门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增强排污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能力,通过日常监督的强化。此举亦将提升应急响应的敏捷度与效率,为其决策提供有力支持。这样的提升将有效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间接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提升。
三、新技术的应用促进行业发展。
本项目的实施将推动数据共享技术的系统集成体系与智能前端设备等相关产业链的协同进步,并带动第三方运营、环境咨询服务以及环境信用通证等诸多行业的繁荣发展,从而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它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和谐并进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而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提升,不仅是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核心内容,更是产业升级与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
本项目的社会效益尤为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维度:
一、优化XX市环境监管工作流程,提升决策效能与精准度。
通过XX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项目的推进,我们旨在从纷繁的数据中提炼关键趋势,明确核心要点。此举为XX市环保业务部门提供了坚实的信息保障和技术支持,从而提升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效能,更有效地履行其工作使命。
二、提升政府部门间的业务协同能力。
通过XX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项目的执行,我们旨在实现系统间的无缝连接、信息的全面共享以及部门业务间的高效协同。此举促使环境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得以顺利衔接,从而提升整体的工作效率。
三、促进新型监管机制和监管模式的建立。
项目:XX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构建,旨在推进监管工作的全程可视性与追踪性,公开于公众视野,采取综合、动态的管理模式,涵盖事前预防、事中执行和事后评估。这将塑造一个立体化、多层次且标准化的信息化监管框架,强化监管的深度与强度,推动新型监管体制及模式的创新,从而实现科学严谨的管理效能。
四、促进环境保护综合信息化水平提高。
该项目的推进,即XX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设,旨在深化大环境信息化投资,从而全面提升XX地区的环境保护信息化整体效能。
表1-1预期的项目绩效(效益)评价表
序号 |
效益分项 |
内容描述 |
预期目标 |
指标 |
评估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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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节约投资成本 |
预算成本节约额=预算责任成本-实际责任成本预算成本节约率=预算成本节约额/预算成本×100% |
节约投资成本10%。 |
节约投资成本在20%之内。 |
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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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出的成果 |
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
一、构建生态环境数据中心,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提高应用效率二、构建生态环境业务平台,提升用户环境治理水平三、构建生态环境决策中心,提高用户科学决 |
建设系统功能需与用户需求功能一一匹配,要保证功能准确的同时,能够可靠运行。 |
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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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能力四、提升信息化基础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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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效率和能力提升 |
通过系统建设,优化业务流程,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和办事能力。 |
效率提高30%。 |
较往年效率提高30%及以上。 |
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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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能力提升(范围、满意度) |
监测XX市生态环境情况。 |
监测范围提高20%。 |
较往年监测范围提高20%及以上。 |
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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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息资源共享与数据开放能力提升 |
本项目提供的数据共享资源需与相关系统对接。 |
可共享的资源开放能力达到100% |
可共享的资源开放能力达到100%。 |
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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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效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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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编号:环生态(2022)15号)
3.《XX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4.《智慧XX总体方案(2020-2025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6.《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生态环境部的前瞻性蓝图
7.关于‘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9.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0.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11.《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12.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
13.《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号公告);
14.《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
15.《XX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琼府办(2021)36号);
16.《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环综合(2021)44号);
17.通知公告:琼环规字(2021)第3号 - 《XX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发布通知
18.管理办法:第17号生态环境部令——《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19.关于印发《XX省生态环境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5)》的通知:琼环科字(2019)第1号,由XX省生态环境厅发布
20.《“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断面设置方案》(环办监测(2020)3号);
21.《“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及评价方案(试行)》(环办监测函(2020)714号);
22.《XX省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函(琼环函(2019)148号);
23.《XX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琼发(2019)6号);
24.国务院于2018年发布了编号为国发〔2018〕34号的《中国(XX)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该文件对相关政府机构进行了明确指示。
25.《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发布日期:2018年6月16日)
2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厅字(2017)35号);
27.《中共XX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XX篇章的决定》 (琼发(2017)25号);
28.《关于印发XX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府办(2017)300号);
29.《XX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改革方案》(琼府办(2016)210号);30.《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知环办厅(2016)
23号);
3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
3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号);
33.《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HJ1130-2020);
2.《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1131-2020);
3.《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1132-2020);
4.《环境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1133-2020);
5.关于地下水环境的监测,我们遵循《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6.《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168-2020);
7.《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
8.《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0-2018);
9.《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
、
、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HJ818-2018);
10.关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的技术规程
11.《固定污染源烟气、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
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
13.《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14.技术规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730—2014)
15.《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731—2014);
16.《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
17.《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
、
、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
18.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
19.《环境监测信息传输技术规定》 (HJ660-2013);
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 (HJ442-2008);
21.《环境信息系统集成技术规范》(HJ/T418-2007);
22.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4-2007)安装技术指南
23.《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标准编号:HJ/T352-2007)
24.《降雨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175-2005);
25.《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
26.《大气降水采样和分析方法总则》(GB13580.1-92)
27.《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28.术语规范:《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11457-2006)
29.《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 14394-2008)
30.关于计算机软件测试的技术标准:GB/T15532-2008《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31.《系统与软件工程用户文档的管理者要求》(GB/T16680-2015);
32.《信息技术系统及软件完整性级别》(GB/T18492-2001);
33.《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指南》(GB/Z18493-2001);
34.《信息技术软件维护》 (GB/T20157-2006);
35.参考指南:《软件工程软件工程知识体系指南》
1.关于《XX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报批相关手续意见的复函(文财建函(2021)446号);
2.XX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征询《XX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报批相关手续意见的函》的复函(文审服函(2021)621号);
3.关于XX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确定,我们谨此转发XX市人民政府的文号批复,详细内容如下:文环(2021)851号文件《关于确定XX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的批复》
4.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市生态环境局作为XX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业主意见的》复函(文发改函(2021)332号)。
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即XX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管理全市的生态环境事务,其行政级别为正科级。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XX)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监督实施国家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统筹管理一般生态环境议题,负责监督和协调相关工作。协同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指导并协调全市范围内的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与预警事务;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调解跨区域的环境污染争议;全面协调关键区域、流域和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策略。
三、承担全市减排目标执行的监管职责,包括监督并确保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严格执行。对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同时,实施严格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四、履行环境保护监督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管理并监督执行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相关制度。 - 协同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指导城市和乡村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负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 - 根据省级统筹安排,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协作工作。
五、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XX)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六、履行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涵盖核技术应用的环境保护、电磁辐射的防治监管,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同时,协同国家对核设施安全实施辅助监管,并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工作。在核事故和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响应中,本机构将积极参与和支持相关工作的执行。
七、承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执行并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依据管理权限负责对重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或审查。
八、履行生态环境监测职责: - 督促执行生态环境监测的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 - 协同上级部门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年度工作计划,有序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应急响应任务。 - 组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评估与预测预警工作。 - 指导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生态环境信息平台,推行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并统一发布相关生态环境信息。
九、承担气候变化管理职责,统筹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少的规划与政策执行;全面负责全市范围内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排放削减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十、积极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与协作,包括执行中央及XX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督察任务。
十一、承担生态环境的统一监督职责。组织并实施全市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巡查行动。
十二、统筹规划并执行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策略,负责实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推广大纲,激励社会团体与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同时,推进生态环境科技领域的相关活动。
十三、积极参与并全面支持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综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交付的额外职责任务。
图2-1XX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架构
XX市生态环境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承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材料;负责建议、提案、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转办并督办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党建、纪检、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老干部服务、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按照规定行使财务管理职能;承担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保护资金;负责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统筹综合事务:负责全市生态保护的策略指导与协调,推动绿色发展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主导生态保护规划的编制,并监督涉及自然资源开发、重要生态建设项目及生态修复工作的执行;监管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和荒漠防治等关键领域;组织全市生态调查,评估生态状态,引领生态示范项目的实施;参与生态保护补偿事宜;执行并完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章与发展战略;落实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与技术规范,协同编制区域、流域等特定生态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分;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XX)建设,草拟相关综合性文件;配合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确保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运行,监督实施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协助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按年度方案执行监测任务,包括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和应急监测。对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调查、评价和预警;指导生态环境监测网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推行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统一发布环境信息;协调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与政策实施;承担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的日常管理工作;推动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并协同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三、法规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健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实施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管理权限组织审批或者审查重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承担暂停审批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承担水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承担土壤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
四、大气环境管理室。组织实施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相关功能区划以及规划计划;组织并监督实施本省大气环境管理相关标准;组织测算并确定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开展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以及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建立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名录和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实施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大气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
五、水环境管理室。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实施省地表水体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相关功能区划以及规划计划:监督实施本省水环境管理相关标准;组织测算并确定地表水环境容量,开展地表水环境承载力评估;承担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江河、湖库等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的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承担地表水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
六、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室。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相关功能区划以及规划计划;监督实施土壤环境管理相关标准;组织测算并确定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容量,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承载力评估;组织、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等工业产品废物申报登记。
七、职责范围: - 承担全市海洋生态环境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执行污染物排海标准及总量控制制度,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放,并指导入海排污口设置。 - 组织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与评估,确保环境保护的有效进行。 - 负责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责任的考核工作。 - 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国家核设施安全协助和放射性废物管理。 - 协助处理核事故应急事务,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处理一般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督与协调。 - 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并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 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调解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 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和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有序进行。
1.项目参建单位:无;
2.项目实施单位:同项目建设单位。
生态环境信息化作为国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承载着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职责与技术支撑,对提升生态环境部门的执行效能具有直接影响。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我们应积极把握信息化潮流,采取切实举措,促使信息技术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深度交融。信息化应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石与架构,催生以数据驱动的生态保护新模式,助力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为实现污染防治的全面胜利、构筑美丽中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3.1.1.1 初期发展阶段:1988年至2000年间
党的十五大提出“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首次明确提出信息化建设并提高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1984年,国务院电子振兴领导小组成立,发布“我国电子和信息产业发展战略”。1996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的信息化工作。
198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作为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机构成立后,顺应国家信息化及电子政务体系的发展需求,于1996年在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内设立了信息中心,并正式冠以‘国家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的名义。该中心在独立开展业务的同时,凭借一系列关键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我国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的坚实基础。
在标准化规划层面,我们已编纂了包括'九五'环境信息化建设计划、指导方针及管理规定等多个文件。
在基础设施方面: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局办公大楼智能化综合布线工作,省级环境信息网络系统改造建设项目、日本政府无偿援助100个城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项目等,完成27个省级环境信息中心、25个城市环境信息中心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在系统建设方面:部分城市设立水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并开始从国外引进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开展污染源联网监控试点工作,并建设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环境监理信息系统。
此阶段涵盖'八五'至'九五'期间,标志着数字化的起步阶段。核心任务在于推动办公自动化应用的广泛实施,并在环境监测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等领域初步引入信息技术。然而,当时的信息化工作发展水平较低,处于边缘化的态势,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数据资源匮乏,安全管理及标准化规范尚未建立健全,对环保业务工作的支持作用相对有限。
该阶段覆盖“十五”与“十一五”时期,属于数字化中期与网络化初期阶段,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子政务综合平台建设和应用水平在部委中处于前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府网站在2005年优秀政府门户网站评选活动中名列前三,信息化工作开始有能力摆脱地位不高和边缘化的处境。部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在部委中走在前列。同时,也面临着工作机制不顺、基础能力薄弱、安全防范能力弱、数据资源不能共享、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机构队伍不健全等问题。
3.1.1.2 2001年至2010年的应用扩展阶段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并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七大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对推进信息化作出新的部署,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同时提出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
2007年伊始,中央财政为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全面达成,特别拨付了20亿元专项基金,旨在构建科学严谨的减排指标、监测以及考核体系。这一时期,得益于物联网、互联网及移动通信技术的蓬勃发展,环境信息化的应用环境得以显著优化,初步显现了积极的建设成果。
在规划标准方面:编制了《国家环境信息化中期发展规划(2008-2015年)》等,提出了“信息强环保”战略,确立了“数字环保”总体目标;山东、福建、深圳等地开展了“数字环保”探索实践;制定了《环境信息化标准指南》《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等8项环境信息标准规范。
在基础设施方面:升级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综合布线系统为千兆局域网网络平台,实现内外局域网物理隔离,建成基于SDH宽带网络连接全国各省级环保厅(局)和计划单列市环保局的全国环境保护电子政务外网,为内部办公和业务应用提供了基础网络支撑,全国环保视频会议系统覆盖了37个地方节点。
在数据资源方面:初步形成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建设实现对7800多家企业的自动监控;环境一号卫星HJ-1A、HJ-1B以及环境与灾害监测小卫星的成功发射逐步实现了大范围、快速、动态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采集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跟踪预警;固体废物管理首次实现了与海关的跨部门数据交换。
在系统建设方面:开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子政务综合平台、内网数据中心以及政府门户网站等建设;围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环境影响评价、核与辐射、固体废物管理、环境应急管理等业务开展系统建设:部分省、市级环保部门陆续开展了环保电子政务综合平台建设,30个省级环保厅(局)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并参与绩效评估工作。
3.1.1.3 2011年至2017年的规模化发展阶段
党的十八大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4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18年改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成立,XXXXXX亲自担任组长。党的十八大以来,XXXXXX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XXXXXX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是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及国家大数据战略。
“十二五”期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全面安排和部署。随后,国务院陆续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建立了中央环保督察等一系列重大制度。同期,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渐提高,建设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信息化建设进程逐步加快。
在规划标准方面:编制了环保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印发了《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环境保护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形成了《环境保护应用软件开发管理技术规范》《环境监测信息传输技术规定》等20余项环境信息标准规范。
在基础设施层面:我们构建了覆盖原环境保护部及其直属单位,以及省级、地市级和区县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保护业务专网,实现了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与行业专网的整合架构。同时,我们正在筹备设立同城及异地灾备中心,并推进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初步确立了'环保云'体系,其架构特色为单一云平台和三个资源共享池。
在数据资源方面:实现了主要河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自动采集,环境一号卫星HJ-1A、HJ-1B与HJ-1C实现了大范围、全天时、全天候的监测生态环境遥感数据采集;开展生态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建设,污染源数量达1.4万余家,形成了环境质量、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污染源自动监控等业务数据库;基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项目签订了以原环境保护部为牵头单位的10个共建部委信息共享协议,初步探索了部门间的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工作。
在系统建设方面:形成了电子政务应用支撑体系,实现了与各省(区、市)环保厅(局)的政务业务信息交换和系统互联互通;针对环境管理的各项业务需求,部内各业务部门纷纷开展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应用基本覆盖全部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开展了环评、排污许可、“12369”举报等大数据创新应用;全国超过1/3的省(区、市)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的100%网上申报。
在安全管理层面,我们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运维保障体系。原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成功实现了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三级等级保护的评估,其电子政务内网荣获国家保密局签发的机密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彰显了高度的安全保障能力。
历经'十二五'至'十三五'初期的进程,这一时期可界定为数字化深化与网络化进程的中期阶段。依托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国家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项目以及生态环境大数据等关键工程,信息化工作逐渐紧密对接环保管理的实际需求,积极应对现实中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显著增长。在物联网技术在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应用方面,我部门在部委层面占据领先地位,原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在2017年的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位列第九。然而,这一阶段也存在分散、无序和能力不足的问题,未能充分抓住互联网与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整体绩效在部委排名中尚处中游位置。
3.1.1.4 阶段一:2018-2020年度的整合与集中发展
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等内容。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XXX生态文明思想”,提出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同年,为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组建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对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