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社区入户调查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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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低保户调查的重要性和目标

第一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分析

一、贫困家庭援助指南

(一)国家实施的贫困救助政策——低保,对贫困人口具有显著的保障作用。

(二)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制度制定了详尽的规章,并依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设定了差异化标准。鉴于地域间的发展不均衡性,各省级行政区的低保待遇存在显著的多样性,确保了标准的灵活性与适应性。因此,低保的资格条件并非全国统一,而是因地制宜。

(三)虽然低保资格并非唯一决定因素,但其评定标准规定严谨,申请人需符合三个明确条件,而首要条件即为缺乏经济收入来源。

(四)在享受低保期间,低保户如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可能会导致其低保资格被取消。

二、家庭福利待遇

(一)居民中那些缺乏经济支持、不具备劳动能力且欠缺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义务的情况。

(二)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者期满后仍未实现再就业,且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村民。

(三)对于那些在岗人员,其月工资或获取的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居民,若其家庭人均收入未能达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他们属于需关注的群体。

(三)居民(不包括五保对象),若其在城市中的人均月收入未能达到低保标准,且居住于村庄或社区的,应列入援助范围。

三、审批步骤

(一)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交申请,同时附上包括家庭经济来源、日常生活状况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实施逐户核查与评估,由村(居)委会进行详细调查并公开公示,其结果需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并达成一致决议。

3.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审核。

4.市民政局审批。

5.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季度(或每月)实行差额发放,通过银行系统实施转账支付。

(二)农村低保户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农村居民,其家庭在农村村组拥有土地承包权。

3.家庭成员的年人均纯收入及实际生活水准未能达到本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详情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4.针对以下特定群体:当一方配偶持有本地农业户籍,且其配偶及子女均为外省市或本市区县以外的农业户籍,且在当前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家庭年平均收入不高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他们符合相关条件。

5.备注:

(1)当居民满足相关要求后,可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随后,由这些机构组建评估小组,进行详细审查与讨论。经集体审议并通过公示,如无异议,将予以上报。整个评审流程确保公开公正,全程透明进行。

(2)农村低保资格的基本要求如下:申请人需持有本省农村户籍,并且家庭年度人均收入未能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符合条件的群体包括因疾病、残疾、年迈体衰、丧失劳动力,以及生活环境艰难,导致长期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

(三)申请材料

所需提交的个人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收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证书,以及家庭成员的经济来源证明及相关必要文件。

(四)审批流程

1.申请人应以家庭为单元,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书。

2.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或受托于村委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实际生活条件进行初步审核、集体评议,并将结果上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与审批程序通常在每年一月至三月期间集中进行。

3.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村委会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审核并上报相关事项。

4.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分别进行天的张榜公布。

5.在群众无异议后,该户即可获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批准,随后由县级民政部门颁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第二节探讨低保调查的重要性和目标

为确保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机制得以有效执行,实现'全面覆盖,及时调整'的目标,使确需援助的困难家庭能切实获得低保支持,相关部门亟需推进年度低保资格核查的入户调查活动。

一、社会救助保障计划

(一)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稳步提升,现已形成健全的规章制度体系。

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历经多年,民政部门在各县级行政区划(市、区)积极推进低保工作的标准化进程。在低保申请、审核与审批环节,各级严格遵循中央、自治区以及市级的规章制度,整体呈现出显著的成效。城市领域的低保体系已趋于规范化,而农村地区的低保工作规范化程度也稳步提升。

(二)低保标准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城市低保工作方面,从1997年启动,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XX元逐步提高到目前XX元,保障人数从开始时XX多人扩大到目前XX多人,城市低保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工作方面,补助水平为月人均XX左右。

按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扩面后,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XX人,占农村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月人均补助为XX元。城乡低保的实施,为改善城乡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维护社会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必要性分析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

1.对于低保工作的战略性价值,部分决策者认知尚显不足,视之为消耗财政的项目,而非政绩彰显领域,倾向于仅维持基本生活保障,而对财政投入持谨慎态度。相较于税收、社会稳定和计划生育等关键事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的优先级并未得到充分提升。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推广力度和公众知晓度有待增强,社会影响力亟待扩大。

2.在某些地区,低保被视为国家提供的福利保障,部分人持有'能拿则拿'的心态,对低保申请者的资格审核流于形式。对于明显不符标准的申请人,他们仍出具虚假的经济状况证明。

3.部分人抱持着非劳动获取的心态,通过隐匿家庭经济来源、实施分户居住等策略,试图利用低保政策的间隙和管理的不足,积极争取享受低保待遇。

(二)配套资金缺口大

按照相关规定,市级与县级财政应分别承担33.3%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配套。据统计,全年全市农村低保金总额为12286万元,相应的配套资金应为4054万元。然而,实际纳入预算的配套资金仅为2522万元。

因地方财政资源受限,尽管市本级对低保资金的匹配较为充裕,但其他部分未能按预期比例全额配套,导致城乡低保资金出现短缺。这使得一部分本应纳入保障的对象未能及时被纳入低保体系,低保金的发放也难以达到标准额度。

例如XX县,上级下拨该县城市低保资金700多万元已全部发放完,到9月底,全县城市低保资金缺多万元;农村低保资金需配套718.2万元,预算安排只有374万元。

(三)工作不够规范

1.存在“人情保”等违规现象

在基层工作中,部分人员未能严格执行低保核查程序,由于人际关系等因素,他们敷衍了事,不严谨评估,随意录入,导致部分不应纳入低保范畴的家庭被错误认定。在某些村落,低保户资格的评审机制并未得到有效实施,低保资格往往由书记或主任单方面决定,这引发了'人情低保'、'关系保障'、'保人而非住户'以及'家庭成员分户申请'等多种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程度各异。

2.群众监督制度没有落到实处

在低保对象的纳入过程中,实际操作中存在未能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的问题,尤其体现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公示阶段,这导致了低保工作的透明性和公信力受到影响。

3.存在重入保轻退保现象

自低保政策实施以来,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后,其脱贫后从低保中退出的现象相对较少。自低保制度实施以来,仅有极个别的因死亡情况导致的自然退出,以及极少数因群众举报核实的特殊情况,整体来看,退出低保的贫困人口数量寥寥。

(四)低保准入把关难度大

1.当前,我市民政部门依据‘家庭人均收入’标准甄别低保受助者。然而,鉴于城市居民就业形式的多元性和隐匿性,核实低保申请者的实际收入状况面临挑战,部分申请人可能通过虚报或瞒报等方式扭曲其家庭收入,给审核工作带来了难度。

2.低保对象农村的经济状况审核面临严峻挑战,主要源于实物收益如粮食的货币转换困难、外出劳动力的收入波动不定以及隐形收入难以全面计数等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低保资格的确立精度。

3.一系列专项援助项目,包括医疗援助、住房补贴(廉租房救助)、法律协助、教育援助以及有线电视费用减免,面向的是低收入保障对象。这种情况下,部分人可能会试图争取成为低保户以获取特定援助,这无疑给低保工作的实施带来了额外的挑战与压力。

(五)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紧缺

1.基层民政工作的繁重与干部配备不足的问题尤为显著。

(1)例如:

①XX县现有的县(市、区)民政局低保服务部门工作人员配置仅为1至3人,然而法定的审批事务处理期限仅为5天,这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着难以逐一严谨审阅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完整性的挑战。

②XX乡镇的城乡低保审批流程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村级(社区级)执行,然而这些部门仅配备1至2名民政助理,且大多为兼任职务。他们负责管理的低保对象数量规模庞大,最低可达两千余人,最高甚至超过万人。

③在XX村,由于缺乏针对低保协管员的专业业务培训,他们在理解和执行低保政策方面的能力受限,低保对象的确定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具体表现为,部分村干部未能及时将低保存折分发至低保户,这一行为对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产生了负面效应。

(2)因各乡镇民政资源相对匮乏,关键环节如入户调查及群众评议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低保对象主要依赖村‘两委’干部的上报,导致信息不详实、识别对象不准确、救助公正性受质疑、救助响应不及时,这引发了部分群众的频繁申诉,甚至引发了越级访事件。

2.专项工作经费缺乏

(1)城乡低保申请流程涉及的各个环节,包括接收申请、实地核查、民主评议、公示结果、审批决定、报表制作以及资金拨付等,均需相应的财政支持。在某些县(市、区),县级财政尚未将低保工作的运营经费纳入预算。

(2)在乡镇层面,关于低保工作的专项经费配置是匮乏的。尽管社区和村级低保协管员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如每季度进行实地入户调查并核实信息,但他们并未获得相应的薪酬。这无疑对他们的工作热情和调查结果的精确性构成了潜在影响。

三、项目的重要性及其具体需求

(一)意义

社会救助体系中的"低收入保障"是指政府对家庭收入低于官方公布最低生活标准的个体,提供相应的现金补贴,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的政策安排。

旨在深入探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乡低保’)的设立与实施进度,以推动中央关于经济增长、民生保障与发展策略的执行与落实。

(二)要求

1.在低保对象家庭入户审核环节,工作人员遵循严谨的程序,依次进行深入调查:首先进行全面核查,继而细致观察,接着进行访问交谈,最后将所获取的信息完整记录备案,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一查家庭成员组成及其就业情况;

(2)考察家庭的居住条件、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生活水平等方面。

(3)调查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同时访问周边邻居进行详细确认。

(4)详细记录每户低保家庭的详尽信息,并据此构建完备的档案资料。

2.在调查过程中,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我们将进行深入评估并适时取消,同时确保沟通解释的透明与妥善。

3.严格遵循'户户覆盖、人员核实'的原则,确保实现'零遗漏、零错保、全面覆盖'的目标,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体系,使党和政府的关怀政策得以精准惠及每一户困难家庭。

第三节低保户入户调查

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低保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保障,旨在确保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民政局党组对此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强调将低保政策切实执行,合理分配有限的'三农'资源,使之精准聚焦。同时,深入实施低保户入户调查至关重要。

一、问题概述

(一)在低保核查工作中,部分地区出现了空白现象,其主要障碍在于村干部顾虑人际关系的得失,对深入执行任务抱有犹豫,担忧触及他人的利益而产生畏惧情绪。

(二)低保政策的普及与解释工作仍有待深化,导致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不足,同时,村干部在低保资格审核环节中的把控能力也有待提升。

(三)在农村社区的动态管理工作中,村委层面的操作略显保守且细致度不足,导致未能及时注销不再符合资格的低保领取人员。

(四)由于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配置相对有限,导致入户调查的覆盖面未能得到充分覆盖。

二、合理建议

针对当前低保工作的现状,下列关键任务亟待实施:

(一)扩宽核查到村工作面

实施对未进行自我审查的空缺村庄的专项追踪审计,目标确保所有村庄百分之百达到核查标准。

(二)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

1.在民政网站上公示涉及低保申请、审核及审批的相关文件资料。

2.运用群众易于接受、活泼生动且易于理解的传播方式,包括组织媒体宣传活动及设置固定的公示栏,大力普及低保政策及其实施成果,从而提升公众的知晓度与理解水平。

3.实施针对乡镇及村级低保工作人员的强化培训项目,组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班,致力于培养基层的高技能业务精英,以此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效能。

(三)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

严谨执行民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指示,遵循其关于申请、审核与审批的具体要求,确保低保对象资格的准入和退出流程的严谨把控。

1.确保程序合规,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体系。

2.及时终止对低保户主去世且家庭生活状况改善的低保对象的救助措施。

3.确保向不符合低保资格的困难群体进行详尽的说明解释。

(四)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1.定期实施低保工作的核查监督,对新增的低保申请家庭进行实地入户核查。

2.建立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调查、审核、签字与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3.实施严格的举报监督机制,对于每一件接收到的群众举报,我们确保即报即查,对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将积极响应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加大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力度

1.针对低保对象的多元化需求,我们实施差异化的定期核查策略。对于那些收入来源稳定、变动较小且持续贫困的家庭,我们将采取每年度进行一次审查的措施。

2.针对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情况,实施对相关人员的动态复审机制。

3.社保局每半年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岗工人进行一次退休金领取情况的核查。

4.依据家庭经济状况的动态复查,确保遵循程序适时办理低保金的暂停、削减或恢复发放手续,并同步进行公开公示,彰显透明度。

第二章低保户家庭访问调查详细计划

第一节低保调查服务工作要点

一、强化合作关系与内部管理

(一)领导层高度重视低保户的入户调查工作,亲自参与核查方案的研讨与部署环节。

(二)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我们进行了深入动员和部署,从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统一思想、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为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组建了低保户入户调查专项工作小组,实施责任分区包干制度,从而确保核查工作的高效人力资源配置。

(四)设计并实施针对低保户的入户调查详细方案,明确了工作流程中的方法、任务分配、时间安排以及具体内容。

(五)组建专项核查团队,对全市范围内的低保户入户调查实施严格的督导检查,从而确保了低保户入户调查工作的高效与高质量完成。

二、推广与内部审核

(一)按照工作方案的既定程序,组织各类会议,明确传达对低保户进行入户调查的指示,并要求辖区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自行核查。

1.实施全面的入户调查行动,确保100%的调查覆盖率,团队按照分组进行。在调查过程中,需逐户填写预先发放的《低保对象调查登记表》,准确无误地记录每个低保家庭的现状,尤其关注其家庭收入详情。每份表格均需经调查人和户主亲笔签名确认,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2.社区居委会及基层单位公示当前全部低保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七日,对于存在争议的个案,将进行二次入户核查确认。

3.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入户调查结果进行严谨审议,依据低保政策决定低保资格的调整名单。

4.严谨开展拟退出户的政策解读工作,明确阐明退出的依据;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迅速按照规定的流程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5.实施对已审核并符合低保资格的对象进行分类并制作详细档案的过程。

(二)具体分为三类

一、特定群体分类: 1. 孤寡家庭 2. 残疾家庭 3. 具备劳动能力的家庭  - 申请表格需经户主亲笔签字确认,同时由进户调查人员及 - 民政办公室主任,以及民政部门分管领导共同审阅并加盖村、镇公章,确保无误后,按期提交至市民政局进行备案记录。

三、加强督查工作

为了严谨确保低保户入户调查的实效性,督查小组实施了深入的核查行动。核查团队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定3至5个村级行政区域(或基层工作单元)进行详尽的复查。复查手段主要包括:

(一)组织各类座谈会,以便收听该村关于本次核查工作详情及本村低保工作的汇报。

(二)进行实地访问,收集村民对本村低保对象识别精确性的意见,同时调查是否存在违规申领、办理低保,以及村干部私自挪用低保款项的行为。

(三)实地走访低保户家庭,详细考察低保金的发放状况,并收集他们对低保工作的反馈。督查小组实现了对镇(街道)及市直部门的全面督查,覆盖率达到了100%。同时,我们采取了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村庄的督查比例为20%,并进一步深入到户进行50%的督查,这些举措带来了显著的实际成效。

第二节详细的家庭援助调查方案

为确保辖区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认定工作的有效执行,现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以期提升低保户入户调查工作的透明度和执行力。

一、项目范围与基本原则

本次入户调查的界定区域依据特定行政区域划分,评判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基准执行。

二、流程与执行细节

(一)动员宣传

解析低保政策的详细认定流程、实施策略、基本原则、资格条件以及适用的分类保障范围。

(二)入户调查

1.申请社区帮助

组成社区低保认定工作调查团队,实施详尽的'倾听、观察、核查、访谈与核算'程序。遵循每户调查需至少两名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责任到人'原则,即调查者需对入户行为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他们将对现存享受低保的家庭以及新提交申请的家庭进行全面入户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经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双重确认并签字留档。

2.入户调查人员

根据低保认定政策的调查分析,初步建议对符合条件或接近标准的申请人,由社区组织各低保核查认定工作调查评议小组进行民主审议与投票决定(要求出席评议的成员占比不少于全体的三分之二)。所有评议过程需制作会议纪要,并妥善保管原始的投票表决凭证。

三、工作规划审核

(一)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严谨遵循低保政策法规,实施有序的组织与规划。对于核查认定过程中浮现的关键问题与矛盾,应强化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疏导,审慎处理并有效化解纠纷,以维护辖区社会全局的和谐稳定。

(二)规范操作、纠正偏差

严谨执行职责,严格实施低保审批的评审与备案程序,并持续公开公示。坚决防止并积极遏制'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承担起对低保核查认定全面的最终责任;确保业务指导与政策解读的精准实施;社区书记需具体负责低保核查认定的执行;对于因工作疏忽导致的群体性投诉或舆论危机,将依据职责划分严格追责并实施严肃问责措施。

四、工作检查详情

(一)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

致困原因(口内打√)

1

 

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低、工作不稳定);

2

 

无劳动能力或缺少劳动力(残疾、重病、

 

 

年老、16周岁以下或仍在校就读)

3

 

无工作(失业、无业等),原因:

4

 

其他原因: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

 

 

户主

与户主关系

务农务工经商残疾

重病在读其他

其它成员

 

 

 

 

 

 

 

 

 

 

 

 

 

 

 

 

 

 

 

 

 

 

 

 

 

 

 

 

 

 

 

 

 

城镇房屋(店面)租赁情况:

租赁情况

 

个体经营情况:

 

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

务工收入收入情况(申请前6个房产出租收月)入其他收入

务工收入

 

养殖收入

经营收入

 

办企业收入

 

财产情况

银行存款

保险

 

负债

 

其他财产

 

房产面积、产权人情况:

自住房屋装修情况:

共有辆机动车,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行驶证持有人:

家庭收入总计

 

家庭支出情况

看病就医支出情况

 

基本生活支出情况高档消费支出

 

其他支出情况

 

请留意:本表格需提供三联,分别分发给民政局、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以及第三方机构,每份均需由两名参与入户调查人员共同签署确认。

(二)低保户入户谈话记录(附谈话照片)

1.被访谈人基本情况

(1)姓名:

(2)性别:

(3)民族:

(4)身份证号码:

(5)户籍地址:

(6)访谈地点:

(7)访谈时间:

2.访谈内容

(1)问:你家庭户口簿登记有多少人实际共同居住多少人请提供他们信息?目前是否有家庭人员变动?

户籍簿上登记共有XX位成员,然而实际同居生活的人数为XX人。以下是详细的家庭成员名单:XX

(2)问:家庭住房保障如何?现住房建造时间?房屋面积是多少?房屋是什么结构?是否安全稳固?

答:

(3)问:家庭劳动力有几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什么?家庭有哪些产业?产业收益如何?是否有外出务工人员?务工收入如何?

答:

(4)请问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如何?是否存在重大疾病患者或残疾人士?所有成员均已参保医疗保险吗?

答:

(5)问:家庭是否有小孩在校读书?在哪个阶段读书?享受有什么教育补助?

答:

(6)请问,您可以详细列举一下享受到的扶贫支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养老保障、参与农业合作社的机会、小额信贷以及异地安置搬迁等相关政策吗?

答:

(7)请求阐述您家庭在经济规划与需求方面的具体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

(8)请问您是否与您的帮扶联系人建立了联系?能否提供他的全名及其所属的工作单位?他是否频繁地入户并向您传达扶贫政策并执行相关扶贫工作呢?

答:

(9)问:是否知道社区里有帮扶工作人员?他们经常在社区里开展扶贫工作吗?工作人员的名字和工作单位你是否知道?

答:

(10)您对帮扶联系人的工作表现以及帮扶工作队的执行效率是否感到满意呢?

答:

(三)低保证明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本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3.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复印

4.银行存款复印件

5.房产复印件

6.车辆照片

7.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残疾证等)

(四)低保入户调查评议记录

1.评议时间:

2.评议地点:

3.评议内容:

4.参评人员:

5.低保申请人陈述:

6.评议情况:

7.评议人员签字:

第三节低保户家庭调查操作指南

一、项目目标与覆盖范围

(一)为确保低保户入户调查工作的规范化与严谨性,旨在降低错保、漏保的风险并提升工作效率,本规范依据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特此制定。

(二)本工作规范适用于低保户入户调查。

二、基本原则

在执行调查任务时,务必秉持客观公正、独立进行并承担风险的原则。

(一)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低保户的入户调查工作要求调查人员秉持对公司利益的高度责任感,对调查内容进行全面、详实且精确的核实,确保对所调查的低保户情况作出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估。

(二)独立调查原则强调调查人员在低保户入户调查过程中,不受任何外界影响,全面掌握调查内容后,独立进行职业分析与判断,从而独立编制出《尽职调查报告》。

(三)原则概述:低保户入户调查人员在实施调查过程中,全面揭示并揭示可能存在的误保和漏保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对调查结果及其建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流程管理

(一)成立由负责人指定的专业调查团队,高效负责地对低保户实施入户调查,并确保迅速生成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

(二)报告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递交给上层领导进行审阅。

(三)已通过审核的低保户入户调查的详尽尽职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提交,随后将依据管理规定进入审批流程。

(四)调查人员签署明确的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入户调查低保户,遵循双人实地核查的基本原则。调查过程中,既要实施现场访问以获取第一手信息,同时也要收集并确保所有法定、合规且完整的相关基础资料,作为重要决策的支撑依据。

(二)低保户的家庭状况核查工作需详尽且深入,全面涵盖整个调查流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

1.在低保户入户调查中,需对受访家庭进行深入剖析,包括对其家庭成员的定性与定量评估。考察内容涵盖家庭的资产状况、信用评价等多个维度,以便准确评估该家庭是否符合低保资格的申请条件。

2.概述低保户入户调查的全面概况,包括其历史背景、合法依据以及详尽的内容阐述。通过对各项指标的深入剖析,我们旨在实施定量评估,以确保对低保户资格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进行准确评判。

(三)调查内容

1.低保户是否符合相关的政策;

2.家庭生活的实际困境是否确实如上报资料所示般严峻?

3.上门核查的调查人员旨在确认您的实际生活状况与您提交的信息是否吻合。

4.是否够低保享受标准;

5.是否有不实的信息被申报。

6.家庭户籍详情:成员是否具备共同生活的资格、户籍分类以及现居住地等信息。

7.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来自农业生产活动的收益,如种植、养殖、采集以及农产品加工等行业的生产收入;此外,还包括通过转租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获取的收益,以及房产的出租或转让所实现的不动产收入。

8.家庭资产涵盖各类财产:如不动产权益、高雅的家居电器、珍贵的古董艺术品以及贵重金属制品等。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规定的纳入家庭财产或收入计算范畴的其他相关项目。

(四)在实地调查工作完成后,调查人员有责任提交一份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该报告应遵循规范化与标准化的编排要求,确保内容清晰且严谨。

(五)一份完备的尽职调查报告应具备详实的内容、及时且完整的呈现以及明确无误的结论。

(六)为了确保低保户入户调查报告的完整性,根据其多样性的特性,应在遵循基础内容的基础上,针对各类特定情况进行适当的补充。目标是实现对低保户入户调查的全面且公正的描述,从而准确反映调查实质。

(七)所有调查报告所需的必要附件必须经过严谨核查,以保证其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以及真实性。

第四节低保户入户调查技巧与方法

一、初期准备与策划

(一)制定计划

在实施入户工作前,应策划并拟定详尽周全的实施方案及调查规划,科学安排调查时间分配。

(二)沟通协调

积极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预先协调与沟通,以获取理解和支持。建立与社区居委会、楼门组长、物业管理人员及协管员等关键联络,详尽掌握每户的基本信息,力求他们的协作配合,从而降低入户工作的阻力。

(三)择时入户

优化入户安排以兼顾居民便利,推荐在双休日期间设定为上午9:00至11:30,以及下午3:00至6:00,晚上7:00至8:30;工作日则建议选择在下班后6:30至8:30进行,以尽量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四)调查员要求

1.深入理解调查的目标、实施策略、调查问卷的构成及填写须知,熟练运用各种情境下的沟通与询问技巧以完成表格填报。

2.严谨地依据调查表的结构和填写指南,精确地构建问题措辞。

3.强调个人仪态与举止:着装需整洁且适宜,言语行为务必谦恭有礼。

(五)带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