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理解决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关于XX市XX镇XXXX砖厂东南侧临时堆放的混合废弃物,已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这些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08。因此,我们建议按照危险废物的分类编码900-249-08进行处理。为了迅速履行我们的代管职责,防止其对环境造成潜在污染,我们计划实施以下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的全面管理,包括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可能的资源化利用、转移以及最终合规处置,以确保在整个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二次污染的发生。
经实地勘察,现场情况描述如下:
1.存储位置:坐落于XXX国道附近,具体在XXX市XX镇XXXX环保砖厂的东南方位。
2.预计存储量:约XXXX吨,确切数值将以实际清运并过磅的吨数为准。
3.当前状况概述:该废弃物料混合物暂时储存在两个具备防风、防雨及防渗功能的专用存储设施内。
在运输、储存及处置环节,严格遵循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
1.投标人需提交以下内容:专用设备配置详情、项目人员的配备方案,以及详尽的应急预案。同时,还需附上报价单及投标处理能力承诺书,其中承诺的处理量不得超越其经官方批准的业务运营规模。中标后,需将相关资料报至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进行审核并备案。
2.中标方将严谨遵照法定程序及专业技术标准,执行对本项目的危险废物包装、运输、搜集、储存及处置工作。
3.确保依法合规地履行危险废物处置的备案程序。中标方需在中标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二次鉴别检验并确认标的物,随后与甲方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需获取并提交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转移处置的批准文书给甲方。
4.在施工进程中,中标人有义务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防止尘土飞扬、废弃物流失、液体泄漏等,以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处置危险废物,如倾倒、堆积、丢弃或遗撒。
5.中标方须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以及用于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设施和场所明确设立危险废物辨识标识。
6.中标方须遵循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分类规定,实施合规的收集、储存及运输作业。任何未经安全性处理且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严禁混合收集、储存和运输。同时,严禁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淆存储。
7.中标方需严格遵循《危险废物及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按照规程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的移出地与接受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
8.危险废物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需经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未经正式批准,严禁实施此类转移操作。
9.在危险废物的包装与运输过程中,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循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同时确保符合国家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任何情况下,严禁将危险废物与乘客共享同一运输工具。
10.中标方需拟定项目执行方案,同时制定针对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并将相关资料提交至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进行备案。
11.当遭遇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导致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时,中标方需立即执行应急响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缓解环境污染风险。同时,应立即将潜在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告知,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
12.确保员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进行文明作业。一旦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其相应的责任将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1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中标人需确保始终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所有相关证件的合法有效性。
1.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中的关键条款概述: - 第十七条:详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收集管理。 - 第二十三条:涉及固体废物的贮存措施与要求。 - 第五十二条:明确了废物的运输规程和责任。 - 第五十八条:针对废物的有效利用进行了阐述。 - 第五十九条:处理固体废物转移的相关法律规定。 - 第六十条:处置固体废物的合法途径和程序。 - 第六十二条:详尽阐述了危险废物的特殊管理和处置规定。
2.关于《XX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二条以及《危险废物及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中对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用与管理的详细条款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交通运输部2013年第2号令形式发布)详述了相关法规要求。
(一)合同签订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服务。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条件:
1.自合同签订并获得生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需支付中标方合同总额的10%。待合同约定的处理量经验收合格并通过后,剩余款项(占合同总额的90%)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
2.在收到每笔款项时,中标人需提交与款项金额相符的请款通知书以及有效的税务发票作为凭证。
3.项目付款将以采购人向财政支付部门发起支付请求的日期为准(排除财政支付部门的审批时长),任何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或相关手续所需时间导致的付款延误,甲方不对逾期付款违约承担责任。
(五)其他约定条件:
1.中标方需在获得中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别检测,并与甲方订立合同协议。
2.中标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获取并提交甲方生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关于转移处置的批准文书。
3.中标人需在合同生效后的三十日内完成相关资产的转移与处置工作。
如中标方未能履行上述三项协议,自逾期之日起(第五天开始),每日将按照合同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30日,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并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说明
1.报价要求:
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
(1)完成采购人指定服务内容的基本费用;
(2)所有必需的人力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交通津贴、住宿开支及膳食补贴
(3)各项不可预见费用(涵盖但不限于运输费、处置费、劳务费、管理费、预期收益、税费、保险支出、备用设备与工具、专业技术支持、验收检验,以及所有潜在风险相关费用)
(4)所有必需的保险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其他为履行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全部支出。
(5)单价上限规定为每吨5000元,超出此额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工作进度要求:
中标方需在收到转出省与转入省双重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的批准文件后,立即着手进行废物转移处置作业。
3.验收要求:
中标方需严格遵照国家及省级相关环保法规,执行本项目的危险废物合规转移与处理,确保处置成果满足环保部门的验收标准。所有工作原始记录,包括审批文档、转移联单、运输车辆的卫星定位系统轨迹图以及入库出库资料等,必须完整保存,并向甲方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4.履约保证金:
(1)在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合同之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发生违约情况,该保证金将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2)本项目要求中标方通过提交《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中标人有权自主选择由金融机构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如无违约情况,履约保函将在合同有效期满后的第5天自动终止效力。
5.过往三年内,投标企业需确保未发生重大环境事故且未遭受相关行政处罚,投标人需提交经单位公章确认的《声明承诺书》(具体格式自行设计),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人需提交一份明确保证年度经营规模不少于3000吨的书面承诺函。
(一)定义
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各类废物,或是依据国务院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被判定具备潜在风险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用四点来定义鉴别:
1.引起或严重导致死亡率增加;
2.引起各种疾病的增加;
3.降低对疾病的抵抗力;
4.任何在处理、存储、运输、处置或管理过程中出现不当操作,都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长期的或潜在的威胁。
(二)我国对有害特性的定义
1.急性毒性
根据引发48小时内小鼠(大鼠)群体超过半数死亡的实验标准,执行半数致死剂量(LD50)评估,旨在测定各类毒性,涵盖口服、吸入和皮肤接触毒性,依据卫生标准的实验规程进行详细测定,以确定医学教育网整理的毒性等级。
2.易燃性
该物质包含闪点低于60℃的易燃液体,其在摩擦或吸湿作用下可能自然引发燃烧,一旦着火则火焰炽烈且持续不断,且在储存与操作过程中存在显著危险性。
3.腐蚀性
含水废物,或本身不含水但加入定量水后其浸出液的pH或
的废物,或最低温度为55℃对钢制品的腐蚀深度大于0.64cm/a的废物。
4.反应性
当具有以下特性之一者:
(1)表现出极高的动态不稳定性,即使在无明显振动冲击下亦可能出现显著的变化
(2)和水剧烈反应;
(3)能和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与水相混合可能产生有毒气体、蒸汽或烟雾的现象。
(5)在有引发源或加热时能爆震或爆炸;
(6)在常规温度与大气压力条件下,易引发剧烈的爆炸性反应及爆炸现象。
(7)根据其他法规所定义的爆炸品。
5.放射性
含有天然放射性元素的废物,比放射性大于10-7Ci/kg者;含有人工放射性元素的废物或者比放射性(Ci/Kg)大于露天水源限制浓度的10-100倍(半衰期
者。
(一)特许经营制
政府部门通常通过特许经营模式推动危废处理项目的实施。赋予具备资质的企业特许经营权,确保其对废弃物进行合规化的管理,使得危废处理企业的运营活动具备法律依据。同时,政府在废物供给上提供保障,财政上也给予适当的支持。
(二)危险废物收费处置
危险废物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危害性的固体废物,通常需要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需要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安全处置承担费用。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须妥善贮存危险废物,并及时交由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送至处理企业进行付费处理。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行业的周期性及季节性
危险废物处理行业与宏观经济的波动密切相关,其市场态势通常遵循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是危险废物的主要来源,当宏观经济形势向好,企业运营活跃,导致危险废物产生量上升,行业景气度也随之提升。反之,经济衰退时,工业生产受限,危险废物的产量会相应下降。另外,春节假期因素也影响着行业表现,第一季度工业企业的开工率暂时下滑,进而带来危险废物产生量的季节性波动。
(四)行业的区域性
危险废物处理行业表现出显著的地域特性,这主要缘于两个关键因素:首先,长途运输危险废物的成本高昂,限制了其运输范围;其次,危险废物处置遵循集中处置与就近原则,通常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本地范围内优先送往临近的专门处置机构进行处理。对于跨区域转移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明确规定,预先提交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并在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转移操作。
自1995年以来,随着我国首个针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我国在危废处理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透明度提升以及标准构建等方面稳步推进政策布局。如今,我国已建立起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为主体的全面管理体系,涵盖了危废鉴别、转移、处置及其相关资质管理和严格监管各个环节,充分彰显了政府对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的高度重视。
中国在线教育行业相关政策规划一览表 |
|
序号 |
政策名称 |
1 |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
2 |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 |
3 |
《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
5 |
《关于做好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
6 |
《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 |
7 |
《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8 |
《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 |
9 |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 |
10 |
《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
11 |
《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 |
12 |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
制表:中商情报网(WWW.ASKCI.COM) |
在2021年,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政策措施,涵盖监管规定、工程中心设立批准以及针对危废污染犯罪的指导手册等关键领域。以下是截至当年六月的主要政策概览:
图表2:中国危废处理行业核心政策概览(2017-2021年)
时间 |
政策 |
重点内容 |
2021年5月 |
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月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
2021年5月 |
关于转发《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培犯罪案件办案指由》的通知 |
积极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 |
2021年5月 |
关于加强自出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健全危险物收运体系,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 |
2021年2月 |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
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 |
2021年1月 |
关于同意开展国家环境保护防专物利用与处工程技术(深圳)中心建设的函 |
国绕我国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危险废物资源化与无害化方面的术研发、验证和工程化转化应用,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
2021年1月 |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进一步规范危险度物别单位的管理,加强对危险度物鉴别不境的管理工作。 |
2020年12月 |
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 |
全面应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危验度物管理计划备案和产生情况申报、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和跨省转移、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年报报送、险废物出口核准等工作,有序进危验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 |
2020年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
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或危险化学品: |
资金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权威数据,参阅前瞻经济学人APP
图表3:20172021年中国危废处理行业重点政策汇总(二)
时问 |
政策 |
重点内容 |
2020年11月 |
《国家危险物名录(2021年级) |
对于各个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了识别和归纳。鼓励协可处置与“点对点”循环利用,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对险较小的部分危废实施免管理。 |
2020年10月 |
《危险废物转移环培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
危险物转移实行就近原则,危险废物利用以市场化为主,不得对以利用为日的的危险度物转移设置限制性行政壁 |
2020年7月 |
《关于严万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 |
重点监管,及时查处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案经营,对大案要案实施精确打击。 |
2020年6月 |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鉴别与风险控制重点实验室的函 |
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是面向国家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需求,开展危险物污染特性与监别检测技术、危险废物环境效应与风险评估技术、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与风险控制技术研究,为提升我国危险废物的监管能力、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
2020年4月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
争取12年内尽快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盖到建制镇,争取农对地区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 |
2020年4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休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
对产生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管理计划,对危废处理相关不当行为进行定责。 |
2019年12月 |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纳要》 |
推动互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口报、安全储存、转移处置的一体化标准和管理制度,严格防范工业企业搬迁关停中的二次污染和次生环境风险。 |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权威编撰,引用自前瞻性经济分析应用-前瞻经济学人APP
图表4:2017-2021年中国危废处理行业重点政策汇总(三)
时间 |
政策 |
重点内容 |
2019年10月 |
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 |
到2025年年底,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具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各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布局趋于合理。 |
2019年9月 |
关于开展危险变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全有排查化工园区、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单位、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
2019年5月 |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由)实方案) |
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设施扩能增。 |
2019年3月 |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
鼓发展清洁生产产业中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 |
2019年2月 |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
加强危险废物区域协同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强化跨转移监管,提升同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 |
2019年1月 |
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
增加环境基础设施供给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原则,合理规划市局,加强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治理设施建设,为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提供良好的配套条件 |
2018年12月 |
《“无度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
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试点城市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 |
2018年5月 |
《关于坚决制体度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
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为重点,消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分类科学处置排查发现的名类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依法严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行为。 |
2017年4月 |
《"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
保讲危险废物产单位和危废物经营单位实各项法津制度1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
资料未源:前产业研究院整涯
国家层面危废处理行业规划总结
根据对我国已出台的危废处理相关政策进行汇总,得出以下2021年-2025年中国危废处理行业重点规划:到2025年我国要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布局趋于合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废物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图表5:2021-2025年中国危废处理行业规划总结
规划年份 |
规划重点 |
重点内容 |
2021年 |
医疗废物 |
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度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
2022年 |
转运体系 |
2022年6月底前各县(市)具有较为完善的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
危废监管 |
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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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危废监管 |
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
行业布局 |
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市局趋于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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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 |
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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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造 |
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
数据来源:经前瞻产业研究院提炼归纳,引用自前瞻性经济分析应用-前瞻经济学人APP
废物按照其形态主要分为液体废物、固体废物和气体废物。对于固体废物,依据是否存在潜在危险性,进一步细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非危险固体废物。我国现有的危废管理策略包含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再利用两个关键环节。无害化处理手段包括运用物理、化学等方法,旨在最大限度地减低或消除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威胁。部分高价值的危险废物在完成无害化处理后,尚可进一步进行资源回收,以促进危险废物的循环利用。
根据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196个大中型城市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达到了4498.9万吨。其中,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率达到了2491.8万吨,处置量总计2027.8万吨,而储存量则为756.1万吨。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在所有利用、处置及储存活动中占据了47.2%的比例,处置和储存分别占38.5%和14.3%。工业危险废物的综合应用和妥善处置构成了主要的处理策略,部分城市对历史遗留的危险废物实施了有效管理和处置措施。
(一)危废处置行业发展困境
1.行业起步晚,与国外企业存在差距
我国危废处置行业起步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于2003年非典爆发后开始全面建设。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危废处置行业起步较晚,大部分企业在技术研发、资金设备、人才培养等方面投入有限。近年来,虽然国家将环保工作作为工作重心之一,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大力支持危废处置行业的发展,企业在此背景下也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提高经营能力,但我国危废处置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
2.复合型专业人才匮乏
鉴于我国危废处理领域的起步相对较晚,导致复合型专业人才,特别是具备深厚实践经验者稀缺。随着环保议题的日益突出,危废处理市场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技术要求也随之提升。因此,现有的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及人才储备恐难以适应这一快速发展的迫切需求。
(二)危废处置行业发展前景
1.在强有力的产业政策支持与引导下,致力于推动行业迈向规模化与专业化进程。
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环保的日益关注,政府部门陆续出台多项产业政策以推动危废处置行业的进步。2019年,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倡导发展环保与资源节约型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模化与专业化项目。这些政策措施为我国危险废物处置与综合运用领域的健康发展赋予了强大的政策支持。
2.随着行业监管体系的持续完善,逐步推动行业的制度化进程,实现规范化运作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持续强化监管,我国逐步构建起了一套严密的行业管理体系。在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至2025年底的目标,即全面建立‘源头控制、过程严格管控、违规后果严厉惩罚’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框架。这一系列举措促使我国危废处置与综合运用行业朝着制度化与规范化迈进,为业界的优质企业创造了稳定且有利于发展的市场环境基石。
3.市场规模和需求较大
危废处置的需求与工业生产的进程和公众环保意识紧密相连。伴随经济与工业的稳步发展,产生的废弃物量随之攀升,而强化的环保监督举措更是推动了废弃物产生量的增长。短期内,诸如环保督察、专项清理行动及全国污染源普查等活动促使大量以往非法储存的危险废物回归正规处理,从而释放出潜在的处置需求。从长远视角看,排污许可制度的确立、环保税的实施以及规范化管理体系的考核,将有效遏制危废瞒报和漏报行为,切断非法转移和倾倒的途径。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危废处置的合法性得以提升,预期在未来的岁月里,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将迎来持续的强劲增长和繁荣态势。
(三)管理现状
分析华北地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现状基础,简要探讨其管理的现有态势。
华北地区的产业结构特征显著,以资源密集型产业为核心,主要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化学药品原药生产、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贵金属矿开采与选冶、炼焦以及钢铁与铁合金冶炼等行业。这些高能耗、环境污染重的产业导致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庞大且强度持续高位。长期存在的露天堆放问题尤为突出,反映出资源消耗模式对危险废物管理带来的挑战。
危险废物管理面临显著挑战,主要源于处理能力的不足与潜在风险。鉴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的庞大,现有的处理设施配置未能充分匹配,导致处置能力和结构优化尚显欠缺,这直接导致了危险废物的及时、有效处置受阻,环境安全面临着严峻考验。
环境违法事件,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与转移的现象屡见不鲜。部分企业出于经济利益考量,无视环境保护法规,未能将危险废物合法转交给持有经营许可的机构进行合规处理。某些企业为削减成本并规避监管,竟敢冒险实施非法转移和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这在华北地区尤为显著,频频引发生态环保部门的督察关注以及媒体的广泛揭露。
(一)问题分析
分析指出,环境管理中关于危险废物的管控漏洞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当前基层执法人员的技能有待提升,其执法效能仍有优化空间。
针对危险废物的复杂性与广泛涉及的行业特性,基层环境执法工作的专业素养与实战技能面临着严峻挑战。目前,基层执法人员在理解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排放标准,以及解析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程序上尚存知识空白。基层执法体系面临人员配置不足、技能水平参差不齐、组织架构有待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及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现状显然难以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监管需求。
2.当前环境执法监督效能有待提升,迫切需要强化全链条管理措施。
生态环境部门在各个层级上,因人员配置的局限,对危险废物对环境构成的严峻、复杂且长期性的威胁认识不足,导致对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在多数地区,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管职责划分尚不清晰,存在着明显的执法监管真空现象。
3.危险废物鉴别困难,缺乏精准技术支撑。
当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主要依据环评文件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类别繁多、性质复杂,而且不断出现新类别,执法人员对未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名单内的一些危险废物存在鉴别困难、难以界定,缺乏执法依据的问题。
(二)对策建议
针对华北地区的现实状况以及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特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加快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根据《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执行策略着重于向下级市县转移生态环境监督职责,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通过资源下沉,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充实市县级执法力量,并优化执法队伍配置。同时,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强化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与固体废物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致力于危险废物专业机构和人才的培育,构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团队,并携手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危险废物污染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
2.快速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推动建立“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省域间协同合作、特殊类别全国统筹”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鼓励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做大、做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危险废物能力建设。加强本地区和跨地区协同合作,实现跨越式、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利用处置能力,补足危险废物处置缺口和短板。
构建全面的风险管控机制: - 从源头起始,实施严格的源头防范措施; - 在废物处理过程中,实施严密的过程监管; - 对于违规行为,执行严厉的后果惩戒制度。 深化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确立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明确环境执法机构在危险废物日常监督中的法定职责,将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中。 积极探索危险废物全程管理的创新策略,特别是在重点单位的关键环节引入视频监控和电子标签等智能监控技术。 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坚决打击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对查实的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并加大法律追责力度,包括索赔、经济罚款和刑事责任的执行。
3.加快建立危险废物鉴别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危险废物管理的有效性,提议适时更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其豁免管理清单,同步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核心准则。建立危险废物鉴别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编纂针对重点行业的危险废物执法操作手册。借助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危险废物鉴别管理信息化平台。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与标准化检测单位提升危险废物鉴别能力,通过科技创新提升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