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建筑拆除解决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建筑物,乃是由各类材料构建而成,具备实用价值的构造物,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办公楼、厂房及仓库等,它们是人们进行日常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场所,扎根于土地之上。
违章建筑,特指未经城市规划区合法许可,即未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有许可但违反其规定擅自进行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其中可能涉及欺诈批准的不当行为。
建筑的合法合规性在全国范围内并无统一标准,各地方行政区域通常设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违章建筑的界定通常涉及未经许可或未能遵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施工的建设项目。这类违规行为涵盖的范围广泛,主要包括:
对于未经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且在未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成的建筑物。
违规建设的建筑物,未经许可擅自偏离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既定要求。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建筑物在临时建设完成后,如未按期拆除并转为永久性结构,将构成问题.
该建筑物系通过篡改关键文件,欺诈性地获取相关部门的许可而建成。
一种普遍见解认为,未获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被界定为违章建筑。尽管这一观点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从科学严谨的角度来看,它并未深入剖析违章建筑‘违章’属性的本质,仅停留在表层且易导致实践操作中的误解。
根据违章程度的差异,违章建筑的各类情形呈现出多样性。从权属角度看,违章建筑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建设者并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自然无法获取相应的建筑许可。另一类则是个人在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上擅自建造违章建筑,这类行为虽然享有在土地范围内构筑房屋等设施的权益,但未经许可即实施建设,构成了违规行为。
(一)违章建筑的成因
1.城市规划滞后、政府管理不足
当前,我国城市地域,尤其是'城中村'区域的用地规划存在不足。为了迎合村委会的成长需求并确保村民的日常生活,政府已划拨部分'预留地'予村委会使用。然而,政府部门对于这些'预留地'的实际运用状况管理尚待加强。
在合法途径上,普通市民与村民面临建造房屋的困境,这引发了严重的非法违规建房和抢建行为。政府部门对这一情况的监管缺失,往往表现为消极管理,使得违章建筑问题屡见不鲜。
2.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城市的边界不断扩张,村民们的生活水平随之提升,对居住环境提出了日益严格的诉求。随着子女的成长,购置新居成为必然的需求。另一方面,工业园区的迅猛发展促使原有的生活配套设施显得捉襟见肘,而这直接导致了外来劳动力人口的持续涌入。
村民们积极响应市场机遇,大兴土木,建造租赁住宅,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政府征用土地后,村民们面对生活需求,亦采取自建房屋的方式,通过租金收入维系生计。
3.执法问题
当前,我国行政执法体系在违章建筑的执法行动中面临着缺乏强制执行机制的问题。公安机关及司法机构的协同作用未充分发挥,通常仅在冲突纠纷升级时才介入处理。此外,部分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欠佳,存在玩忽职守甚至滥用职权的现象,对违章建筑的查处态度消极,未能采取有效遏制措施,导致此类违法建筑屡禁不止。
首先,我国现有的执法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局限性:各部门权限独立,执法环境较为宽松,有时高层管理干预频繁,且执法尺度不统一,这在应对违章建筑问题时往往使得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面临挑战。
(二)违章建筑的危害
违章建筑所引发的负面效应极其严峻,对个体以及城市整体均构成极其深刻的不利影响。
1.违章建筑影响市容市貌
违章建筑对城市市容景观产生了负面效应,促使征地和房屋征收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其未经规范化设计与布局,导致建筑错落无序,外观粗糙,缺乏规划约束。伴随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区域管理复杂度提升,居民区的环境问题凸显,如生活垃圾堆积、污水肆意,环境卫生堪忧,且隐含火灾风险及社会治安隐患。
从战略高度审视,管理规模庞大且结构复杂的违法建筑必然会使安置补偿和房屋征收等任务面临显著提升的挑战。此类建筑与都市发展规划、旧城区改造工程以及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核心理念相悖。
违规建筑引发的邻里纠纷对政府的威望及形象构成负面影响
违章建筑的擅自搭建往往导致邻里关系紧张,甚至加剧干部与民众间的摩擦。原因在于,此类建筑未遵循法定的建设规划,其存在会侵犯邻里的光照权益和通行便利,从而滋生邻里纠纷。
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如处置不力导致调解失效,可能引发由口角升级至肢体冲突。部分村民受限于地理位置,难以自建房屋,由此揣测执法人员与村委会可能存在偏袒或不作为的情况,这加剧了上访事件,甚至可能导致越级上访的现象频发。
3.违章建筑存在安全隐患
违章建筑的产生常常隐匿于暗中,施工时间紧迫,搭建程序草率,未经历设计单位的专业设计,施工队伍的技术能力受限,工程建材的质量难以保证,电气线路的安全检验亦显疏漏,从而滋生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4.浪费资源,影响社会稳定
针对不符合规划标准的违规建筑,强制拆除成为必要措施。此类建筑的建设者往往投入全部资财,面临房屋拆除则可能导致经济上的重大损失,这极易引发社会纠纷,对社会稳定与和谐构成潜在威胁。
(三)违章建筑的治理
1.采取疏堵结合的原则
针对违章建筑问题,根本性的解决方案应侧重于预防。为此,我们提倡实施疏导与限制相结合的策略。所谓的‘疏导’,强调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群体,应通过集体行动优化房屋建设规划,确保合理布局和空间利用.
尤其是农村城市化完成之后,首先应处理好农民群众的社保福利问题,同时应为适龄群众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通过“疏”了解决农民群众失去土地之后的生存问题。所谓“赌”就是要严肃处理违章建筑的建设者,通过加大惩处力度来避免更多的违章建筑的搭建。
2.建立健全行政体系和法律体系
构建完善的行政与法律监管框架是打击违章建筑的关键防线,旨在通过内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对违法建筑状况的有效管控,从而确保相关法规及技术规定在违章建筑处理过程中得到严格执行。
确保违法违章建筑的治理依法依规进行,首先需构建完善的行政与法律框架。同时,灵活适应实际情况,提升治理策略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实施效能。强化宣传教育,使相关人员深入理解制度核心,增强自我约束,从而推动违章建筑治理的顺利高效进行。
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与执行力是必不可少的措施。鉴于违章建筑的刑事违法性有限,部分行为人仍存侥幸心理。若能实施刑事责任追究,将显著提升对违章建筑的管控成效。
3.继续推进原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化进程
为了有效整治违章建筑,我们应持续推动农村集体土地向国有化的转型,并强化对城市化进程中的未开发农村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规划与监管。同时,明晰土地所有权,以利于政府对土地资源实施高效和统筹的管理。
4.规范土地交易市场
优化土地交易市场并实施有效调控,旨在构建一个既能保障双赢的土地供给模式,又确保土地的合理配置与市场平稳运作。这一举措兼顾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顺应多元土地权益主体及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目标。
5.建立民主决策体系和研究体系
通过构建完善的民主决策机制及高效的研发体系,实施有序的统筹规划,兼顾科学布局与管理调控,有效平衡土地开发与利用的关系,持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旨在最大化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城市化进程中的诸多因素,如规划滞后、行政管理的缺陷、执法力度不够以及经济发展驱动下,违章建筑问题频发。其对市容市貌构成严重干扰,滋生邻里纠纷,挑战政府公信力与形象,同时潜藏安全隐患,造成资源浪费,乃至动摇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针对上述难题,提升违章建筑治理成效的关键在于实施疏堵并举策略,强化行政与法制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向国有转型,规整土地交易秩序,构建民主决策与研究机制,从而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伴随经济的迅猛增长和都市化进程的加速,城郊接合部土地的市场化趋势日益显现。然而,这一进程中衍生出的违章建筑问题不容忽视。部分集体与村民受经济驱动,违规进行房屋扩建、重建和加层,企图借此谋取拆迁补偿,非法转让或出租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行为不仅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扰乱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居民的生活环境,还滋生了诸多社会矛盾和潜在的不稳定性。因此,违建的预防、查处和打击工作刻不容缓,任务艰巨且责任重大。
(一)目前的现状
1.违章建筑现象面广量大点多。
区域内各村庄和小组,无论是否在规划范围内,普遍存在着违章现象。非规划区域的村庄和小组,违章情况主要集中在靠近规划区域或交通干道的附近区域,相比之下,远离这些区域的违章现象相对较少。
2.违章建筑主体不一。
违章建筑主体的类别主要包括村民、外地人、集体和企业等,其中村民的比例占据多数。村民们主要在住房周边(如门前屋后、院落内)、公共场地、晒台、耕地上违规建设。对于外地人,他们通常是出于购置老宅、宅基地或荒地的特殊需求而不得不建造房屋,例如:
(1)老房成危房后改建的。
面对农户子女婚嫁需求,当他们面临购房资金短缺且亟需建造新房的情况时。
(3)因人口增多,住房面积不够而扩建。
诸如建设新的公益设施与祠堂,并借此进行土地开发以建造房屋等相关活动。
3.各方配合不力。
首要难题在于执法主体和法律程序的局限性,导致镇、村级层面在违章建筑的处理上面临效能受限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与乡村地理上存在距离,加之人员配置可能不足,导致他们难以在第一时间察觉到违规行为的发生。
具体而言,行政执法局在对违规建筑实施经济制裁,如罚款后,对于此类建筑的后续监管力度往往有所削弱。这导致部分农户误解,认为罚款即代表审批许可,进而愈发无所顾忌地进行建设。
四、行政部门在执法执行过程中展现出的强度不足,且缺乏政策的连贯性。例如:项目公示阶段即将启动,执法机构已实施全面录像监控,然而在后续跟进中未能持续进行,未能及时有效地遏制违章建筑的增势。
五、各部门在处理大量违规建筑问题时,由于执法资源的匮乏和职责划分的复杂性,常常导致一个问题牵连出多个,各部门之间缺乏协同的执法行动,从而难以实现标本兼治的效果。
六、鉴于法律时效性的限制,法院在处理相关部门申请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案件上,周期较长,导致难以做到及时且有效地震慑和管控违法行为。
(二)措施和建议
应对策略建议采取综合手段:一、实施专项治理行动,严堵违章建筑增量,确保无隙可乘。二、制定并执行相关政策,分阶段有序清理现有违规建筑。三、构建完善的规章制度,疏通管理环节,强化监督,确立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
1.调查摸底。
确保在规划界定内,构建一致性高的电子实景照片,作为最为精确的现实参照依据。
实施以村庄为单位的工作团队调查行动,详细记录本区域内的违章建筑基本信息,包括建筑类别与规模、建造日期、地理位置、违法原因以及违法建筑所有权方的基本详情。全面摸排过程中,确保每座违章建筑均附有统一的描述表格和内外部图片,并进行编号归档,以提升管理效率,同时为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持。
2.出台政策。
(1)组织管理,明确职责,落实奖惩。
组建由市委主导、纪委监督并参与的违章建筑整治专项小组,明确各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及工作绩效的奖惩机制。根据规划区域划分任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实施责任追溯制度,指定专人对每个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同时,设立违章建筑零发生率的激励政策,以此完善奖惩与责任追责体系。
(2)结合实际,科学界定,合理区分。
违章建筑的甄别标准可根据其特性划分为以下几个维度: 1. 时间分期:依据建设历程,分为前期阶段(即南康市整体规划确定之前)、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启动期)以及后续管理阶段(最新政策出台之后)。 2. 地域分区:基于空间布局,区分于规划许可区域和非规划许可区域。 3. 项目类别划分:按照项目所有权或重要性分类,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不同级别的项目补偿政策有所差异。
(3)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抓重放轻。
为了确保政策的连贯性,兼顾各方利益,我们采取差异化处理策略,以防止过度触及导致不必要的社会纷争。
针对特定情况下的特殊群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新婚夫妇急需住所建设者、因原有住房变为危险需改造者、因家庭人口增长导致面积不足需扩建者、在南康市整体规划出台前由于法制认知不足未能及时审批的建房行为、为公益事业和祠堂占用土地所建房屋,以及历史上因征地拆迁和安置遗留的房产,建议对这些特殊情况酌情给予补偿,补偿比例可参照政策标准的60%至70%执行。
二是在XX市完成整体规划并已履行相关罚款程序的违章搭建,这类情况在总数中占比较高,覆盖面广泛,建议依据政策规定执行罚款额度的XX%至XX%.
对于那些既未履行罚款义务又构成违章建筑的情形,此类行为应列为严惩的重点,建议采取法律手段,坚持不予补偿,坚决予以依法强制拆除。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涉及的违规建筑,一旦被揭露,将立即实施无条件拆除,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落实措施
(1)深入发动,广泛宣传。
实施全面的违章建筑法律法规宣传策略,具体措施包括:分发详尽的宣传手册,公共场所展示醒目的横幅,设立永久性的墙体宣传标语,并确保宣传车日日循环播放。同时,配合电视媒体,电视台将全程跟进并实时报道工作组的工作动态。
在推进'三送'工作的进程中,我们组织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居民家中,分发违章建筑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手册。
近年来,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化与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城乡建设正经历着大规模的变迁、开发与繁荣阶段。然而,在此进程中,受利益驱使及市场对居住空间的巨大需求,未经法定城市规划和管理部门许可,擅自占用土地的违法建筑屡见不鲜,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对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以及城市风貌产生了显著负面影响。
违法建筑在某种程度上引发了混乱的根源、滋生了纠纷隐患,并对安全构成威胁。其存在与现代社会文明准则及城镇风貌形成鲜明反差,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相悖,已然成为城乡管理工作中的棘手问题,备受公众瞩目.
在新的形势下,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实现道路恢复、环境卫生改善以及绿化空间提升,是强化乡镇管理和优化环境设施的不可或缺的任务。
我们应当深刻理解,违法建筑的滋生源于特定的社会环境、客观条件及历史渊源。对其进行整治无疑会触及部分群体的利益,可能招致反对情绪与抵制行为。鉴于此,对于违法建筑的治理,我们必须从思想层面给予高度关注,充分领悟其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因此,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确保全体共识于违法建筑的认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拆除违法建筑的社会氛围。
古人云:世间事务之难易,实属相对。若付诸实践,艰难之事亦可转为简易;反之,易事若缺乏行动,亦将变得棘手。
初期的违章建筑整治常常伴随着这样的质疑:‘拆违’任务复杂,暗示着打破违法建设的利益格局并非易事。面对屡见不鲜的违章现象,若能促使潜在的建设者放弃非法建造,而使违章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管控将更为顺畅。为此,首要策略在于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明确向全社会传达,违法建筑是一种持续存在的违法行为,必须消除任何误解或侥幸心理,即认为建筑一旦建成,即使成为事实,也不能逃避拆除的法律制裁。
实际上,许多违章建筑者普遍存在一种误解,必须明确:
任何时刻,违法建筑的非法性不容置疑,政府部门的执法权力涵盖了对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因其非法性质,由此产生的拆除后果理应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对于潜在的建设者,这应成为其审慎决策的警示;而对于已建成者,这是一个必须深刻反思的教训。
通过实施高效的宣传策略,促使拆违行为转化为单位和个人的主动作为,致力于争取更多的‘自拆户’。我们应强化宣传教育,始终坚持在最后一刻之前,对每一户进行劝导教育,竭尽全力推动自行拆除,从而降低强制执行可能引发的不必要的纠纷。这将有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自觉抵制违章建筑的风气,促进形成尊重法律的社会风尚。
确保违法建筑调查程序的严谨性,要求执行工作的精细、周密与全面性。
严谨的态度要求我们:在发言前务必进行详尽的调查。整治违章建筑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度探究,以获取一手资料。唯有如此,方能全面、公正并准确地洞察违章建筑者的起因与动机,这是确保拆违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要素。
通过实施详尽的调查摸底与全面普查,执法部门能够准确查明违法建筑的状况,构建违建档案,获取详实的违法搭建信息。我们致力于记录每一处违建的详细历史背景,包括其地理位置、尺寸、主要用途,以及违建所有者的具体信息。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无遗漏、无虚假、无隐瞒,以此为政府的决策制定和后续拆违行动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
针对可能存在的信息遗漏或居民的不配合情况,我们将通过举报渠道补充违法建筑调查,确保获取全面、客观的认识。随后,将各类违章建筑进行分类归档,实施差异化处理策略。对于在建和新建的违章建筑,我们将严格执行,确保在XX天内果断拆除,毫不妥协。对于已建成的违章建筑,我们将制定有序的拆除计划,以期为违建区域的顺利违建整治工作扫清障碍。
第二,各部门在违章建筑拆除工作中需相互监督。目前,中队已启动对违章建筑拆除进度的督导与跟踪,通过派发工作任务单至各机动队,随后由各队派遣人员与乡镇分队保持紧密联系。此举旨在深入理解拆违动态,同时促进部门间拆违经验的交流学习。这样的机制强化了部门间的通信,显著提高了拆违过程的透明度,有力推动了拆违工作的高效进行。
依法推进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坚持文明执法,以确保拆违过程的稳健与高效实施。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其在城市管理与建设领域的实践表现为依法治市、依法治城,这是法治国家理念的实质性体现。
在违法建筑整治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拆违,推行文明执法。这一原则贯穿于整个过程,包括调查、拆除与管理,要求各个环节均需规范化、合法化且兼顾合理性。避免仅凭个人判断或随意操作。具体步骤如下:执法团队首先协同进行详细现场勘查和相关证据搜集,严谨评估搭建行为的法律合规性。
接下来,我们将出具限时整改通知,明确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权益,并敦促其自主完成整改工作。
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主动拆除违规建筑的个案,我们将由两位或更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复核并予以办结。若业主未能配合,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措施。
执法流程严谨有序:自调查取证开始,经签发限时整改通知书、送达强拆决定书,直至组织执行,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原则。面对被执法对象的无礼谩骂、误解乃至暴力挑衅,他们始终秉持‘零反击’态度,坚守文明执法底线。同时,我们积极运用社会舆论和监督机制,邀请物业管理人员及市公证处公证员见证全程,确保拆违执法过程公正公开,有效消除公众的疑虑,维护了执法透明度。
第二,汇聚各方资源,协同攻坚。需整合全方位的力量,集中拆除具有代表性和重点性的违规建筑。在公安机关、公证机构与城市管理部门的紧密协作下,针对固守不退的钉子户实施的强制拆除得以顺利推进,其关键在于执行的规范化、信息获取的精确性、行动的高效以及部门间的无缝衔接。
此举既彰显了政府的公正形象,又有力保障了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
实现对违法建筑的综合治理需兼顾标本兼治,力求在立法、制度建设和管理层面构建长期有效的管理体系。
必须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法规,构建完善的追责体系和持久管控模式。违法建筑反复出现拆除重建的问题,根源在于问题的揭露不及时、处理不彻底,缺乏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
为此,需实施严格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纪律约束并加强监督,构建完善的违法建筑防治与惩处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法建筑的滋生。确保行政行为依法合规,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特殊待遇现象。
任何在违法建筑执法过程中徇私枉法、疏于管理或滥用职权的行为,将受到严肃追责。对于妨碍执法、抗拒执行清理拆除任务的暴力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在确保拆除违法建筑整治成效的前提下,后续管理工作务必严谨。遵循'拆-管-清-绿'的方针,同步推进拆除与管理,强化违法建筑的执法执行,提升执法巡查频率,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违章举报,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机制。所有单位和个人皆有权利对违法建筑进行监督举报,对收到的问题举报,需逐一详细记录,指派专人进行调查处理,每件举报均需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给举报人。
实施持续性的监管机制,阻断习惯性反复出现的问题,消除违建复现的可能性,一旦发现新的违章建筑,果断进行拆除,目标是确保新出现的违章建筑零增长。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消除违法建筑,是XX地区推进经济与社会发展,优化投资环境的当务之急。这是一项持久且充满荣誉感的艰巨使命,是对城管执法同仁们专业素养、敬业精神与执行能力的严峻考验,更是我们政策实践的具体体现。
秉持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拆除违规建筑的关键性、必要性和急迫性。我们应果断采取行动,紧密协作,共同努力,为根除非法建设贡献我们的力量。
(一)违章建筑拆除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主要涉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广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发生案件较多的集中在城乡建设规划领域的违法建设和土地管理领域的非法占地行为的强制执行。
1.由国土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对于未经审批或通过欺诈手段获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执行,要求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针对擅自改变农用地性质,将其转为建设用地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勒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时拆除。
根据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未经许可或通过欺诈获取批准,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的行为将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制。相关部门会要求其归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勒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限时拆除。
根据第八十三条,对于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擅自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如被依法要求限时拆除,建设单位或个人需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实施拆除。若继续施工,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采取行动予以制止。对于接收到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如有异议,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逾期未起诉且未自行拆除,处罚决定机关有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费用将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针对未经合法程序获取土地使用权,或者违反土地利用性质进行建设的建筑,若在区国土分局实施了包括勒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或设定拆除时限等措施后,当事人仍拒绝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区国土分局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由县级政府责令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拆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对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停工令或限时拆除决定后,若当事人仍拒不停止建设或逾期未执行拆除,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权指令相关部门实施现场查封及强制拆除等行政措施。
区建设局作为法定执行机构,负责作出包括责令停止建设及限时拆除在内的行政决定。具体到强制拆除行动的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当规划部门依法作出拆除违法建筑的命令后,若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停止建设或逾期未执行拆除,XX区人民政府有权限制并授权区城管执法分局和区规建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必要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3.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对于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乡、镇人民政府有权限制其施工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若未能在限期内改正,可能面临建筑物被拆除的后果。对于此类违章建筑,乡、镇人民政府有权责令停止建设,设定改正期限,如逾期仍未执行,将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二)违章建筑拆除的主体及执行程序
按照法定程序,自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启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自违章建设案件调查启动,历经行政处罚决定(期限90天)发布,随后督促执行期限为15天,法院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受理后,直至最终实施强制拆除,这一系列流程所需时间已明显超出半年。目前,拆违工作的推进与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设定的目标进度存在不符。为了确保我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的合规性与法治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确定违章建筑拆除主体
在XX区的城乡规划管控区域内,政府作为违法建筑防控与拆除工作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既契合法定要求,又确保了拆除违章建筑过程中的高效与成效。
超出城乡规划区域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XX区规划区域之外的占用行为被视为违法。如遇此类情况,区国土分局有权责令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接收到拆除命令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如未在期限内起诉且未自行拆除,区国土分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相关费用将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处理程序
对于违章建筑处理程序一般是:
违章建筑核实程序:政府部门协调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实施详细调查与实地勘查(包括制作询问笔录、拍摄现场照片、测绘数据、核查相关审批文档以及搜集违法占地的证据等),旨在明确其是否违反规定。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在确认违建后,所在地政府依法责成违建方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公开公示,设定明确的期限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违建。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于未经许可或未按许可施工的建设项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勒令停工。若违章建筑可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执行的不利影响,应限时整改,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至10%的罚款。对于无法改正且构成严重影响的,将被要求限时拆除,如无法拆除,则需没收相关实物或违法所得,并可能附加不超过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在这一过程中,违章建筑所在地政府需将相关事项上报至区建设局,经其审核确认构成行政处罚情形后,方可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4)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对于建设单位或个人接获的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如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启动行政复议程序,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提交诉讼申请。
(5)制定拆除方案。
地方政府需制定并呈交违章建筑的拆除计划,待区政府审批通过后执行。
(6)执行。
政府部门依据违章建筑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出具拆除通知书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拆除。如需进一步行动,将上报区政府,请求责成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可能采取包括查封施工现场及强制拆除在内的相应措施。
为确保有效实施XX区域的违章建筑拆除任务,本项目涵盖对XX区域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整治,包括拆除工作及其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参照先前的XX违章建筑拆除与垃圾处理经验,我们计划通过公开竞争择优选取一家专业机构来承接'XX违章建筑拆除服务项目'。
违章建筑拆除服务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
挖掘机 |
挖掘机功率60-90KW,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
元/台班 |
2 |
挖掘机 |
挖掘机功率120-150KW,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
元/台班 |
3 |
挖掘机 |
挖掘机功率180-220KW,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
元/台班 |
4 |
挖掘机 |
挖掘机功率300KW,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
元/台班 |
5 |
长臂挖土机 |
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
元/台班 |
6 |
起重机 |
起重机20t,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起重机形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7 |
起重机 |
起重机25t,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起重机形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8 |
起重机 |
起重机32t,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起重机形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9 |
起重机 |
起重机40t,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起重机形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10 |
起重机 |
起重机50t,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起重机形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11 |
平板车 |
平板车15t以上,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12 |
工程车 |
工程车(后四轮),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13 |
工程车 |
工程车(后八轮),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14 |
工程车 |
拖拉机,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15 |
工程车 |
叉车3.5t以下,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16 |
工程车 |
叉车3.5t~5t,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17 |
破碎机 |
破碎机功率60-90KW,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18 |
破碎机 |
破碎机120-150KW,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19 |
破碎机 |
破碎机180-220KW,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20 |
长臂破碎机 |
操作员人工费、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
元/台班 |
21 |
切割机 |
切割机,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22 |
气泵机 |
气泵机,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23 |
电动气泵机 |
电动气泵机,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24 |
角磨机手砂轮 |
角磨机手砂轮,燃料、机械经常修及大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具体托运方式自行考虑。 |
元/台班 |
25 |
人工工资 |
综合人工工资(除所有机械操作员以外的综合人工工资,含交通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 |
工日 |
26 |
高危作业人工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