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管理、操作及维护工作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执行。
使用单位在实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当建立并确保具备电子备份的技术档案,详实记录相关技术信息。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3.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4.系统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5.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连续正常运行需严格确保,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中断。每日务必进行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的例行核查。
1.系统季度检查要求
每季度须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核查与测试,并确保按照规定程序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1)逐批采用专业检测设备对探测器的动作进行实验性测试,并核实其指示灯显示状况。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检测与验证水流指示器及压力开关的报警响应性能和信号呈现清晰度。
(4)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次自动切换试验;
(5)对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建议采用自动或手动方式进行详细核查。
①控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装置、气体灭火设施及干粉灭火系统的相关设备。
②实施不低于总数25%的电动防火门与防火卷帘门的抽查检验。
③进行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的选层试验,同时验证公共广播系统在火灾应急状况下强制切换功能的实效性,抽检样本数量应不少于总量的25%。
④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
⑤控制装置包括送风机、排烟机以及自动挡烟垂壁的操作系统。
⑥检查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⑦消防控制室应对不少于总数25%的消防电话及电话插孔进行对讲通话功能的测试验证。
2.系统年度检查要求
年度内,必须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全面的功能检测与实验,并根据规定规程如实填写相关检验记录。
(1)对安装的所有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进行不少于1次的专业检测仪器校验。
(2)启动自动及手动操作,依次开启排烟阀,同时确保关闭所有电动防火阀及空调系统。
(3)确保对电动防火门及防火卷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验操作。
(4)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5)进行针对相关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测试。
3.年度检测与维修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在投入运行满两年后,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以上的全面清洗。
针对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其采样管道在不同使用环境中需定期执行清洗维护,推荐最长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建议按照实际需求进行周期性操作。
清洗探测器的操作需由持有相应资格的机构按照产品制造商的规格要求执行。清洗完毕后,必须进行响应阈值及其他必要功能的测试验证。通过检测的探测器方可投入使用。
任何不合格的火灾探测器不得再次安装并投入使用,应当将其作为不合格品返送至生产制造企业进行集中处置,严禁任意弃置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
当气体检测器的气敏元件达到生产商设定的使用寿命上限后,应及时进行更换。气敏元件的替换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遵循产品制造商的指导进行操作。
确保各类探测器配备不低于50只,同时满足每种类型至少10%的备用数量。
产品在火灾报警系统中的使用寿命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于达到预期寿命周期极限的产品,应及时进行更换。
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与高效利用,关键在于其维护管理的严谨实施。维护管理人员需接受专业的消防技能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他们需深入理解系统的构造原理、性能特征以及操作和维护标准程序。
日常巡查主要包括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件外观、设备现场运行状况、系统检测装置的工作效能以及安装区域的环境条件的细致检查。
(一)巡查内容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1)喷头的外观特征,以及它周围环境对安装的影响因素,包括保护区域的覆盖范围。
(2)检查项目包括报警阀组的外观表现、报警阀组检测装置的功能状态以及排水系统的完好性。
(3)检查包括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相应的控制系统、火灾探测与驱动组件、液动传动系统及其控制装置,以及现场的手动操作设备,对它们的外观及运行状态进行全面评估。
(4)检查系统终端试水设备、各楼层的试水阀门及其周边环境的状态,以及压力监控的情况。
(5)系统用电设备的电源及其供电情况。
(二)巡查方法及要求:
对系统及其部件的外观、阀门的操作状态、电气设备及控制装置的功能运行,以及压力监测设备(包括压力表和压力开关)的工作效能,我们实施目测评估。
1、管理部门应遵循以下规定,对喷头实施日常检查:
(1)评估喷头与所保护区域的环境契合度,确认该区域的功能运用及潜在风险等级是否有所调整。
(2)对喷头的外观进行细致审视,确认是否存在显著的碰撞痕迹或损坏,同时需排查是否存在漏水现象或喷头是否已被移除。
(3)评估喷头正常使用是否受到保护区域内的吊顶装修、新增装饰物、隔断、大型家具或其他障碍物的影响。如有此类干扰因素,我们将通过目测和测量手段,核查喷头的保护范围以及与障碍物的距离是否受到影响。
2.报警阀组:
以下是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应遵循的报警阀组巡查规定:
(1)核查报警阀组标志牌的完好性和清晰度,确保阀体上水流指示的永久性标识具备易见性,且其指向与水流方向相符。
(2)对报警阀组组件的完整性进行核查,确认其表面是否完好,无任何裂痕或损坏迹象。
(3)对伺应状态的外补偿式湿式报警阀组(参见图3-3-5-1示例)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各组件是否存在渗漏迹象。
(4)对报警阀组安装位置的排水设施进行核查,确保其排水畅通,无积水现象发生。
(5)评估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的充气与排气设备,以及控制系统的外观标识,确认是否存在磨损或模糊现象,同时检查相关设备及其通用阀门的工作效能。对于控制装置,需审视其外观是否平整无变形、表面有无磨损痕迹,并核实其监控信息的显示准确性。
(6)评估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的火灾感应传动、液动操作系统及其控制设备、现场手动操控单元的外观标识是否存在磨损或不清晰的情况,同时核查控制设备的外观状态,包括是否存在倾斜、变形或磨损刮痕,以及各项显示信息的准确性。
3.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巡查:
以下是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对末端试水装置与楼层试水阀实施巡查的规定:
(1)评估系统(区域)终端测试水设备及各楼层水源阀门的布局是否利于操作和观察,并确认其附近是否配备有相应的排水设施。
(2)检查末端试水装置设置是否正确。
(3)评估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的精确性,以确保其能有效地监控系统及保护区域中最不利点的静压状态。
4.系统供电巡查:
系统供电状况的日常巡查工作由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遵循以下规定执行
(1)对消防水泵、稳压泵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电设备配电控制柜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电压、电流监测显示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同时核查水泵的启动控制以及主备泵的切换功能是否已设置为"自动"模式。
(2)评估系统监控设备的供电状态,核实所有运行中的电磁阀及模块等电子元件是否已接通电源。
(三)巡查周期:
建筑管理单位应确保每日实施一次详尽的系统性巡查。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定期执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件与零部件维护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系统故障需暂停供水维修,应立即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后,现场安排专人监督,并在实施前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暂停供水作业。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内部的水分周期性更换,其频率依据当地的环境与气候特性而定。在严寒时节,消防储存设施的任何组件严禁冻结。
(一)。月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对电动与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增压泵)启动运行性能进行检验测试。
(2)检查喷头的完好状态、备用喷头的数量以及异物清理情况。
(3)检查阀门系统的全面状态,包括阀门的完整性及其铅封和锁链的完好性。
(4)检验项目包括: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与水位校准测试,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监测,以及确保消防水源不被非法占用的技术审查。
(5)电磁阀启动测试。
(6)水流指示器动作、信息反馈试验。
(7)水泵接合器完好性检查。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1. 手动启动或模拟启动试验检查项目(1)与(4),如遇异常,将重点核查消防水泵、电磁阀的工作性能以及系统控制设备的控制模式与控制模块状态。若发现控制方式不符合规定,需进行相应调整;设备或部件的损坏与失常状况,则应及时更换;对于供电或燃料供应异常,应对电源和热源及其管路进行故障申报维修;同时,针对泵体和管道出现的局部锈蚀问题,实施除锈处理措施。
确保电动机的旋转轴承等关键部件定期进行清洁,消除锈迹,必要时更换适宜的润滑剂。
(2)检查喷头的外观及备用数量,如遇到影响正常使用的问题,如溅水盘破损或存在妨碍使用的杂物,需立即进行喷头更换,并确保清除喷头异物。更换或安装喷头时,需使用专用扳手操作。若备用喷头数量不足,应依据单位程序及时进行补充采购。
(3)对于控制系统中的阀门,如发现铅封损坏或锁链未处于规定安装状态,务必立即更换铅封并调整锁链至标准锁定位置。遇到阀门渗漏或锈蚀问题,应更换密封垫,视情况实施阀门维修或更换,并对锈蚀区域实施除锈处理。
(4)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水位低于标准或气体压力低于规定值,应立即调查原因,并及时补充消防用水储水量及消防气压设备的工作气压。
①对操作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将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依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置。
②针对系统出现的严重漏水问题,务必定位渗漏源头,并遵循规定的维修流程进行报修。
③针对水位监控装置的故障,应迅速进行维修或替换。确保钢板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在非观察水位期间,两端的角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④对消防用水被挪作他用的情况,需深入排查并确保消除妨碍其专用于消防的技术措施存在的缺陷。
⑤当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表读数低于预设压力值时,首先需对压力表的完整性和控制阀工作状态进行核查。若确认压力表控制阀未完全打开或存在开启不全的问题,应立即完全开启压力表控制阀。若压力表显示异常,应立即更换新的压力表。在确认压力表恢复正常后,应对设备进行补压,并同时检查是否存在气体泄漏点。
(5)在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进场动作和报警功能检验,首先需确认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及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的完整性和适用性,确保其满足试验条件。然后,启动末端试水装置或开启试水阀,如观察到水流指示器在规定时间内未发出报警,应首先检测其控制线路,若发现线路存在断路或接触不良等问题,应及时修复连接至正常状态。接下来,对水流指示器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现桨片被异物或杂质卡阻,应立即清理。最后,如果发现调整螺母与触头未正确定位,需进行重新调校以确保其到位。
(6)对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附件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缺失的闷盖或接口部件,需立即购置并安装。对于存在渗漏现象,将重点核查相关密封垫的完整性,同时排查管道和管件因锈蚀或损坏导致的渗漏源。若渗漏源于密封垫密封不严,将调整其位置或更换新的密封垫。对于锈蚀或损坏的管件,则需进行更换,并实施防锈和除锈处理。
(二)季度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执行报警阀组的试水阀泄流及启动性能评估实验。
(2)评估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门的开启状态及其实用性能测试报告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通过系统终端的试水设备、各楼层的试水阀以及报警阀组附近的泄水试验阀门,进行逐一的放水试验,旨在检验系统的启动响应、报警功能的有效性以及水流的正常排放情况。
①对消防控制设备、消防水泵控制设备及测试装置进行全面的功能性检测,确保其完整无损,并核实设备操作状态为'自动'模式。随后,逐一进行相应的功能测试。
②在入场检测过程中,若发现报警阀组存在故障,应参照后续章节所述的'报警阀组常见故障解析',迅速定位问题并予以及时排除。
(2)针对室外阀门井,若发现井内积水、堆积了垃圾或杂物,应立即进行积水排放和废弃物清理;对于管网中的控制阀门,确保其处于完全开启或关闭状态,如有偏离,需调整至正确位置;遇到阀门漏水问题,参照室内阀门的处理流程,进行漏点检测、维修、更换或锈蚀处理。
(三)年度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水源供水能力测试。
(2)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测试。
(3)储水设备结构材料检查。
(4)过滤器排渣、完好状态检查。
(5)系统联动测试。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在实施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演练过程中,同步进行水源供水能力的测试与水泵接合器的通水加压实验。具体操作严格按照本书第三篇第二章第三节中详述的检验步骤及规定执行。
(2)对消防储水设备的结构与材质进行详细核查,发现有缺损或锈蚀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修复并重新涂装防腐处理。
(3)评估并优化系统过滤器的工作效率,实施滤网的拆卸清洗工作,然后确保其精确无误地重新安装。
(4)按照验收及检测的相关规定,系统的联动试验将组织并执行,如有可能,可与年度检测同步进行。
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管理
确保消火栓系统的正常完好及有效运用,其维护管理工作具有基础性的重要作用。具备消防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该系统的构造原理、性能特性以及操作和维护程序。
室外消火栓系统的维护管理:
检查工作需对地下消火栓与地上消火栓这两种类型的室外消火栓逐一进行评估。
(一)、地下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每季度对地下消火栓进行一次详尽的维护与检查,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操作消火栓启闭杆时,需使用专用扳手进行转动,同时检查其灵活性。如需,应适当添加润滑油以确保顺畅运转。
2.对橡胶垫圈等密封元件进行详细核查,确认是否存在磨损、老化或缺失的情况。
3.对栓体外观的油漆层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剥落或锈蚀现象,如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修复维护。
4.入冬前检查消火栓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
5.年度维护要点:消火栓系统需逐个进行年度出水性能检验,确保其出水压力符合标准。我们可以通过压力表测量管道系统的压力状况,或通过连接水带实施喷射试验,以此验证管网压力的正常性。
6.确保及时清理消火栓井及其周边区域的任何潜在杂物,同时对井内部进行彻底清洁。
7.确保室外消火栓设施配备显著标识,同时保持消火栓配套器材及其指示标志的完好无损。
(二)、地上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1.操作时,请使用专用扳手对消火栓启动杆实施转动,随后进行灵活性检验,若发现不足,应适时补充适量润滑油以确保其良好运行。
2.检查出水口闷盖是否密封,有无缺损。
3.对栓体外观的油漆层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剥落或锈蚀现象,如发现应及时进行修复维护。
4.在每年春季启幕至冬季降临之前,我们对地面上的消火栓逐一进行出水性能测试。确保其出水压力符合规定标准,检查过程中需严谨执行。
执行压力表测压作业,检验管网压力稳定性,同时通过接驳水带实施注水试验。另外,规定周期内务必对消火栓前端阀门井进行细致核查。
6.确保室外消火栓系统的完整性及有效性,设备不应被任何障碍物遮挡。此外,还需协同相关机构进行常规性的消防水泵与消防水池检验,其中包括核查消防水泵阀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以及消防水池的水位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室内消火栓箱应定期维护,确保内部环境整洁干燥,以防锈蚀、刮擦或任何潜在损伤。建议每半年实施一次详尽的检修与保养服务。
(一)主要内容有:
1.对消火栓和消防卷盘的供水闸阀进行严密性检查,如发现有渗漏水现象,应立即更换相应的密封圈。
2.进行全面的消防设备检验,包括水枪、水带以及消防卷盘等,确保所有配件完整无损,并确认卷盘转动顺畅自如。
3.对报警按钮、指示灯以及控制线路的功能性进行彻底检验,确保其运行正常,无任何故障迹象。
4.箱体及内部装配组件的外观应保持完整,无任何损坏痕迹,涂层坚固,箱门玻璃状态良好,完好无损。
5.所有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转动部件应确保定期实施润滑保养。
(二)供水管路的维护管理
维护规程如下: 1. 定期检查:室外阀门井中的进水管控制阀门,每季度需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其处于完全开启状态。 2. 阀门管理:所有系统的控制阀门应实施锁定措施,通过铅封或锁链固定在预设的开启位置,以保证稳定运行。 3. 日常维护:每月对铅封及锁链进行细致检查,一旦发现有破损或损坏迹象,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安全无虞。
1.实施管路的视觉检测,一旦发现腐蚀或机械性损害,应立即进行修复。
2.检查阀门是否漏水及时修复;
3.阀门设置在室内消火栓设备的管路上,通常保持开启状态,严禁在平时关闭,需定期核查其工作是否处于打开状态。
4.严谨核查管路安装的稳固性,一旦发现有松动现象,应立即进行加固措施。
专职人员,经专门培训且考核通过,需承担气体灭火系统的定期检验与维护工作。按照既定的检查类别规程,对系统实施详细核查,并确保记录检查过程的完整。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异常问题,须立即进行妥善处理。
建筑消防设施的系统巡查,其本质是对设施直观特性的细致检验。特别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巡查着重于审视系统各组件的外观表现。
每日对现场运营状况、系统检测设备的工作状态以及安装区域的环境条件进行常规巡检。
(一)巡查内容及要求
1.检查气体灭火控制器的工作状态,确认紧急启动按钮的防护功能正常。随后,检验主电源的稳定性,所有指示设备如指示灯、显示屏、按钮及标签是否运作正常。同时,核查钥匙、开关等部件是否处于日常操作位置。最后,核实系统是否处于常规的安全工作模式,即自动或手动模式,并确认手动操作是否被允许。
2.每日需对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运行状况以及相关设备的状态进行全面核查,并实施详细记录。
3.永久性的铭牌,清晰标注着工作防护区域,应安装在选择阀和驱动装置上,并确保其易于辨识且牢固固定。
4.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配备于防护区域外部
5.检查防护区入口处是否配置了完整无缺的灭火系统标识
6.在气体灭火系统预制组件和柜式装置的喷口前方两米范围内,严禁设置任何妨碍气体释放的障碍物。
7.在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区域,特设了醒目的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标识与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巡查方法
对系统及其部件的外观、阀门的操作开闭状态以及用电设备及其控制装置的功能运行状况,我们采取目测评估的方式进行细致检验。
监测设备(压力表及压力开关)的工作状态与压力变化情况
(三)巡查周期
每日,建筑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应确保至少开展一次例行巡检。
建筑使用与管理单位需定期执行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即对已投入运行的设施进行周期性系统性检查。
定期对气体灭火系统的组件及零部件进行规定的检查与测试。
(一)月检查项目
1.维护检查的项目及相应周期:以下各项至少需每月实施一次详细核查。
(1)进行全面的外观检查,包括灭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液流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启动装置、管网与喷嘴、压力信号器、安全泄压阀以及检漏报警装置等系统的所有组件。所有组件应无碰撞造成的形变或机械损坏,表面须保持无锈蚀,保护层状态良好,铭牌清晰可见,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识应完整无缺。
(2)安装的气体灭火系统组件应确保其工作区域无障碍物遮挡,以保障其正常功能的实现。
(3)驱动控制盘面板上的指示灯应显示正常,且所有开关应处于恰当的位置,各连接线务必牢固无松动。
(4)确保火灾探测器表面的清洁度,不得有任何可能干扰或降低其探测性能的划痕、油污或者涂层残留。
(5)贮存容器内气体灭火系统的压力以及气动驱动装置所依赖的气动源压力,均应维持在设计压力的90%以上,确保其正常运行。
2.检查维护要求
(1)定期对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液位计进行核查,当灭火剂存量下降至原容量的10%时,应立即实施补充操作。
(2)检查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管网灭火系统以及IG541灭火系统的相关项目,其具体内容和标准须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①所有灭火剂储存容器及相关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以及减压装置,应确保无任何碰撞导致的形变或机械性损坏。各组件表面须光洁无锈蚀,保护涂层状态良好。铭牌标识与保护对象的标志清晰可见,手动操作设备的防护罩、封印及安全标志完整性应得到充分保障。
②灭火剂与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应维持不低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压力标准。
③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应处于预制灭火系统的正常范畴。
(二)季度检查项目
1.设计规定的可燃物类型及其分布状况,以及防护区的开口配置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2.设备的稳固安装、灭火剂输送管道及支架的紧固作业,均应确保其无任何松动现象。
3.确保连接管状态良好,无任何变形、裂纹及老化迹象。如有必要,应送交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验证或进行更换措施。
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5.实施逐一称重检验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确保灭火剂的净重不少于设计储存容量的90%。
6.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三)年度检查要求
1.进行电控部分的联动试验时,需暂时撤除一个区域的启动装置线路,确保其启动操作流程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正常状态。
2.实施年度模拟喷气测试流程,针对各防护区域进行逐一操作。通过联动报警系统验证气体灭火控制盘的功能,并选定不少于20%的分区进行自动启动模式下的模拟喷气试验。这样的检验频率定为每年一次。
3.逐一核实高压二氧化碳及三氟甲烷储存容器的重量,其灭火剂的净重应不小于设计储存容量的90%。
4.定期检查预制气溶胶灭火装置及自动干粉灭火装置的有效使用期限
5.进行全面的泄漏报警装置报警定量功能试验,检验涵盖了100%的钢瓶样本。
6.进行模拟操作试验,内容涉及从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至备用量,试验比例设定为20%,最低需涵盖一个分区的检验。
7.当灭火剂输送管道出现损伤或堵塞的情况时,务必遵循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严密性测试及清洗作业。
(四)专业维修人员将负责五年后的维护保养工作
1.每隔三年,金属软管(连接管)需进行水压强度测试及气密性检验,只有通过性能评估后方可继续服役。若检测出老化迹象,必须及时更换。
2.五年后,需对已施放过灭火剂的储存容器、阀门等相关组件进行严格的水压耐压测试及气体密封性检查,确保其性能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五)其他
1.维护与管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必须遵循国家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
2.维护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现行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针对钢瓶实施严谨管理。
3.灭火剂输送管道的耐压试验周期应当遵循《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相关要求。
年度功能性检查与测试,根据相关法规与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由建筑使用及管理机构每年例行进行;对于此类工作,允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企业执行。
年度检测内容和要求:
1)进行电控部分的联动试验时,应确保从撤除一个区域的启动装置启动线路开始,操作流程顺畅且启动状态正常。
2)实施分区性的模拟自动喷气测试,针对每个防护区域执行一次。通过联动报警机制,验证气体灭火控制盘的功能性能,并对其中至少20%的分区进行自动启动方式的模拟喷气试验,确保其功能正常运作。
3)严格执行对高压二氧化碳及三氟甲烷储存容器的逐一重量校验,要求灭火剂的净重须不低于设计储存容量的90%。
4)实施预制气溶胶灭火设备及自动干粉灭火系统的有效使用期限核查。
5)实施泄漏报警装置的报警定量功能测试,检验所有钢瓶的比例均达到了百分之百,确保其完整性。
6)进行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检查比例为,(最少一个分区)。
7)当灭火剂输送管道遭遇破损或阻塞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执行严密性测试及清管作业。
建筑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包括日常管理、维修与报废、保养、建档等工作。灭火器日常巡查、检查、保养、建档工作由建筑(场所)使用管理单位的消防安保人员负责,灭火器维修与报废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组织实施。建筑灭火器购置或者安装时,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或者安装单位要对生产企业提供的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查验,生产企业对于每具灭火器均需提供一份使用说明书;对于每类灭火器,生产企业需要提供一本维修手册。
场所管理机构需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灭火器检查工作,并依据生产厂商提供的灭火器操作手册,对员工进行详尽的灭火器操作培训指南学习。
日常建筑灭火器的维护分为巡查与详细检测(测验)两个环节。巡查环节着重于在设定的时间周期内,对灭火器的直观特性进行审视;而详细检测(测)则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消防技术标准,对灭火器的配置及外观完整性进行全面核查。
(一)巡查
1.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灭火器的分布点、配备数量、外观完好性、维修标识的存在以及压力指示器的状态。
2.每日巡检要求:重点单位实施每日不少于1次的巡查,而其他单位则设定为每周至少1次的例行检查。
3.巡查要求:
①灭火器的安装位置完全符合预设的配置图表标准,并且在每个配置点以及对应的灭火器箱上,均设有符合规定规范的发光标识以示明确指引。
②配置安装的灭火器数量合规,其压力指示器显示为绿色区域。
③灭火器的外观状况良好,未见显著损坏或瑕疵,保险装置的保护设施,无论是铅封(塑料带)还是线封,均保持完好无损。
④经维修的灭火器,维修标识符合规定。
(二)检查(测)
1.检测项目:详尽核查灭火器的配备与外观状况,具体检验内容参见表3-10-3-1。
3.10.3-1 建筑灭火器配置及检验内容与标准 - 配置检查:确保灭火器的配置方式及其附件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 手提式灭火器:其挂钩、托架需稳固,能承受规定的静载荷,不得有松动、脱落、断裂或显著变形现象。 - 灭火器箱管理:箱体不应上锁,内部应保持干燥且清洁。 - 推车式灭火器:须确保其稳定性,不会出现自行滑动的情况。
2.灭火器基本配置要求:
配置的灭火器种类、规格、灭火能力以及数量均符合规定标准;设备的安放位置确保铭牌朝向外部,便于识别。
器头向上
3.灭火器配置场所:
场所配置的物质特性(包括各类可燃物的类别与状态)在本次情况下保持稳定;若有所变动,必然是其特性相应调整。
针对特殊环境的需求,室外及特定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已进行相应的防护升级,配备防雨设施以抵御雨水侵蚀,同时亦装配了防晒措施以保护设备不受阳光直射。
防潮、防腐蚀等相应防护措施,且完好有效
4.灭火器配置点环境状况
确保配置点周边无任何障碍、遮挡或束缚,不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对于维修与报废的灭火器管理,已按规程执行:及时将达到维修条件并符合期限的设备送修,维修后的设备标注了合规的维修标记;对于达到报废标准且已届满报废期限的灭火器,已替换为符合法规要求的等效设备。同时,外观检查确认铭牌标志完整清晰。
灭火器标识鲜明无损,详列了灭火剂种类、驱动气体类型以及充装压力等关键信息。
所有必要的标识,包括质量标准、对应的灭火级别、制造商名称以及生产或最近的维修日期,均应清晰完整,并附带详尽的操作指南。
确保保险装置的完整性:铅封、销门等配件均坚固且无缺失,灭火器筒体表面状况良好,无显著磕碰痕迹、划伤、锈蚀,尤其是筒底和焊接区域需检查无损,无泄漏现象。软管应完整无龟裂,喷嘴畅通无阻。
5.压力指示装置:
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需与对应型号相符,其指针稳定处于绿色区域,表明二氧化碳灭火器状态良好。
灭火器及其储气瓶的重量符合标准,所有部件完备,均无松动、缺失或损坏现象,且设备处于未启用、未施放的状态。
2.灭火器的配置及外观全面检查周期定为每月一次,而对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及特殊区域如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和地下室,其灭火器的检查频率提升至每半月进行一次。
3.检查(测)要求
表3-10-3-1详细列出了灭火器的配置及外观的全面检查内容,检查过程中应进行详尽记录并妥善归档。
灭火器在维修或检查后,应严格遵照原有的配置位置和标准安装。若巡检过程中发现灭火器移位、缺失零件、存在明显缺陷或损坏,或者使用环境发生改变,须立即按照单位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对于满足维修条件的,需尽快送修;对于已达报废标准或使用年限的,必须立即报废,禁止继续使用,并以符合规格的替换品进行更新。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在灭火器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需依据灭火器原生产厂商附赠的维修手册,对设备的使用状态进行核查。如符合报修标准及维修周期,应及时送交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保养。
当灭火器达到其规定的报废条件及年限时,应采购相应规格的替换设备,确保性能等效。
(一)灭火器维修
维护与再充装:针对灭火器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灭火器在使用中的安全性及灭火效能,定期执行对其的检查、再填充作业以及必要部件的更换是灭火器维修的核心内容。灭火器在出厂时,生产商通常会提供详尽的维修手册,以便社会机构和专业维修企业遵循指南进行灭火器的报修和维修过程。
1.维修手册的主要内容
以下是灭火器生产企业维修手册的主要构成内容:
(1)必要的说明、警告和提示。
(2)企业资质与灭火器维修设备的标准与要求详解
(3)灭火器维修建议。
(4)灭火器易损零部件的名称、数量。
(5)关键零部件详解:关于配备压力指示器的灭火器,需明确指出其压力指示器并不具备充装压力测量的功能。在高压气瓶充装操作中,重申务必采用调压阀进行作业。
2.报修条件及维修年限
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如遇到机械损坏、锈蚀严重、灭火剂渗漏、曾启用使用痕迹明显的灭火器,以及已达到维修期限或符合其他报修标准的情况,建筑管理机构应立即依据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报修。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应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灭火器实施分批送修至专业维修企业进行维护。
(1)灭火器的初次维护后,手提式及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自出厂日期满三年后的每年需进行一次维修服务。
(2)灭火器的维护要求如下: - 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及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自出厂日期满五年后需初次维修;此后每满两年进行一次维修。 - 送修时,单次送修数量不得超过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灭火器总数的四分之一。若超过此限,应更换同类且操作方法一致的灭火器,其灭火级别不得低于原配置设备的级别。
3.维修标识和维修记录
维修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灭火器及贮气瓶需粘贴明显的维修标记,同时由承担维修工作的单位实施详细的维护记录。建筑管理部门须依据维修合格证明,实施日常的消防设备核查、定期的维护保养以及适时的废弃与更新程序。
(1)维修标识
维修完毕并经出厂检验确保质量的每具灭火器,维修人员会相应在其筒体上粘贴具有合规内容、格式及尺寸的维修合格证书,具体如图3-10-3-1所示。
图3-10-3-1所示的灭火器维修标识特征如下:外部边框为红色实线,宽度为0.6毫米,内部边框为黑色实线,宽度为0.2毫米。维修合格证上的"灭火器维修合格证"及维修单位名称的字体高度为5毫米,其余文字字体高度为4毫米,均采用黑色宋体字。维修合格证应采用非加热方式固定在灭火器筒体上,且不应遮盖原生产厂的铭牌。在移除标识时,它会自然脱落。对于贮气瓶的维修标识,需粘贴独立标签,且禁止使用永久性的钢制标识。标签内容包括贮气瓶的总重量、驱动气体充装量,以及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日期信息。
(2)维修记录
维修与再充装的灭火器应在维修记录中实施逐一编号管理,详细记录每具设备的相关信息,以确保其维修和再充装过程的可追踪性。这些记录应详尽包括使用单位、制造商全称、出厂日期、具体型号规格、对应的维修编号、涉及的检验项目及其数据、零部件更换详情、维修后的总重量、钢瓶唯一序列号、执行维修的工作人员以及进行检验的专业人员等关键内容。
(二)灭火器报废
灭火器的报废处理依据四类规定:一为列入国家强制淘汰名录的设备;二为达到制造商规定的使用寿命年限;三是在使用过程中遭受严重损坏或显现重大缺陷的器具;四为经过维修检测发现存在严重损伤或缺陷的情况。对于报废的灭火器,建筑管理部门须遵循等效替换原则实施更新换代。
1.列入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的灭火器
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某些类型灭火器,鉴于其潜在的危害,如含有强腐蚀性和毒性的灭火剂,以及那些操作上需倒置使用的型号,它们的存在对操作人员构成风险。这些产品一旦被列入淘汰目录,一经发现即须立即废弃。
(1)酸碱型灭火器。
(2)化学泡沫型灭火器。
(3)倒置使用型灭火器。
(4)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
(5)1211灭火器、1301灭火器。
(6)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
经检查,对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规定的灭火器,已依法实施报废处理。
2.灭火器报废年限
对于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使用年限的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将实施报废处理: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6年。
(2)灭火器,包括干粉及洁净气体类型,自出厂日期满十年后需进行更换。
(3)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12年。
3.存在严重损伤、缺陷的灭火器
灭火器存在下列情性之一的,予以报废处理:
(1)存在严重锈蚀现象:筒体漆皮大面积剥落,锈蚀区域占比超过总体面积的三分之一,且表面形成凹陷;或者在连接部位以及筒底的锈蚀情况尤为显著。
(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的。
(3)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等缺陷的。
(4)筒体存在平底等不合理结构的。
(5)手提式灭火器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
(6)涉及的产品未标明制造商信息及生产日期的情况,具体表现为铭牌缺失、制造商名称字迹模糊或出厂日期钢印辨识困难。
(7)存在锡焊、铜焊或修补痕迹的筒体及器头
(8)被火烧过的。
在确认灭火器已达到报废标准且内部无压力后,应对灭火器筒体及贮气瓶实施包括打孔、压扁、锯切在内的报废程序,并详细记录每具设备的报废详情。
消防控制室需确保24小时不间断配备专人在岗值班,值班人员须严格履行职责,禁止擅自离岗。任何未经专业训练并持有相应证书的人员严禁担任此岗位工作。
要求值班人员系统研习消防法律法规,并深化专业消防知识的学习,以便精通各类消防设备的功能特性及其操作流程,从而提升整体消防技能。
在值班期间,务必严格遵守如下规定:不得有任何睡眠行为,禁止饮酒;控制室内部禁止接待访客;任何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接触或操作室内设备。
确保设备运行状态的严密监控,一旦接收到报警信号,应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迅速、精准地进行处置,并完整记录相关事项。遇到重要情况,需即时上报。
任何改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状态,须在得到公安消防机构的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
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检查与试验的任务,须由持有消防专业上岗证书的人员执行。
每日执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测试,并详细记录在《消防控制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消防控制器日检登记表》中。
确保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与测试,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消防控制系统季(年)检登记表》。
◆备用电源进行次冲放电试验,
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