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优化服务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机构的职能规定,遵循《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产平衡表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的指导和相关技术规程,明确新疆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核算涵盖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资源和湿地等六类自然资源。核算策略采用“实物量与经济价值双重计量”,旨在全面评估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
1、基于阿勒泰地区全面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结果,并整合权属登记的图斑界线数据,我们遵循先界定各类资源的边界与面积,随后确定其数量与品质的工作逻辑,构建出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划分单位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详尽信息,包括总量、品质特性、利用状况、空间分布以及权属详情。
2、进行详尽的价值评估,充分利用既有的研究成果,着重对各类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进行核算。具体操作是基于公开的地价基准和其他公示价格,配合相应的实物计量数据,对资产的经济价值进行精准计算。在各类资源的公示价格体系尚未健全的过渡阶段,我们将协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全面清查,构建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矿产、森林和草原在内的多元资产清查定价体系,以确定其经济价值。
3、构建和完善阿勒泰地区各市县2020年度的土地资源资产、矿产资源资产、森林资源资产、草原资源资产以及水资源和湿地资源资产的账户体系,具体内容涵盖责任(义务)明细表、收支状况报表、权益变动记录和收入成本核算表等关键组成部分。
4、对于成果质量的要求,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需得到严格保障,表内数据应具备追溯性、核查性及责任分明的特点。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深入实践XXX生态文明战略思维,紧抓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部署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执行,致力于破解'底数不明'等关键难题。积极吸取国内外有益案例,持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编制策略,致力于构建和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体系制度。
1.积极响应中央指示:作为报表的主要使用者,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需求,尤其是对于自然资源管理的导向和着重强调,构成了我们构建报表体系框架及指标设定的核心要素与基本原则。
2.致力于问题导向的改进。针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的关键难题,如资源底数不明晰、权责划分不明确,我们将重点解决实践中数据获取的复杂性与核算方法的不一致性,以此推进‘明晰资产状况、明确权责归属、规范收支核算、彰显管理绩效、支持决策制定’的目标实现。
3.坚持以实用性和可行性为导向,根植于满足监管机构、产权持有者及社会公众对财务报告的需求,强调在控制编制成本的前提下进行。我们优先利用已有的资源,尽可能减少新数据的生成,确保结果经得起验证与审计,注重技术实施的务实性与操作便利性。激励中央与地方的协同创新,预留报表的灵活性,鼓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丰富和完善。
4.逐步推进实施,鉴于当前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负债概念的理解尚未达成共识,我们遵循循序渐进的策略,首要关注实物量的核算,同时局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计,暂时搁置负债方面的核算。我们将有选择性地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分类评估,对于具有显著经济特性的资源,着重计算其经济价值;而对于生态和社会价值突出的,我们也会考虑其相应的生态和社会效益产出。此外,将继续深入研究自然资源负债及其生态、社会价值的核算方法,并积极探索实践。
致力于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体系的架构、指标设定与计算方法,构建高效的组织协作体系,积极研发成果验证与应用的策略,并提炼出可示范推广的制度标准。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平衡表构建于报表体系与账户体系的框架内,采用逐级编报并汇总的管理模式,要求各级机构详实填写账户中的基础数据报表。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对数据进行年度核算,核算周期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严谨编制相关报表。
自然资源资产的全面评估采用'实物存量与价值评估'相结合的综合计量策略,通过多元手段核算全社会所有的自然资源在经济、生态及社会层面的多元价值。
(一)实物量核算。各类土地资源以土地面积计量,采用“国土三调”和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矿产资源采用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数据。林木资源采用林草部门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干草资源采用林草部门调查统计数据。水资源分别核算地表水和地下水,暂采用水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海域和无居民海岛资源以面积计量,采用海域海岛动态监管系统、全国海域海岛地名普查等数据。
(二)经济价值核算策略 自然资源作为多元价值载体,包含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然而鉴于生态和社会价值的核算方法尚存争议,现阶段主要通过量化实物产出来体现部分相关效益。当前的核算重点仅限于经济价值范畴。我们致力于整合现有资源,通过应用公开的地价基准、海域使用费及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等定价依据,配合相应的实物产出数据,对各类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进行精准计算。在全面公示价格体系尚未完备的情况下,我们将依托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大规模清查工作,构建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矿产、森林、草原、海域和无居民海岛在内的资产清查定价体系,以此为基础核算经济价值增值点。
为了强化对全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综合管理,明确平衡表的核心功能在于全面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状况,本方案明确了核算范围涵盖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以及海洋等七类关键自然资源。每一类别都需实施实物量与经济价值的双重核算,以此充分履行作为自然资源所有者的职责。这一举措遵循党中央的指导,并依据自然资源部根据‘三定’方案所确定的职能,旨在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在遵循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致力于落实XXX生态文明思想,旨在通过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领域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支持‘两统一’职责的履行,严格贯彻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原则,我们积极探索构建全面且精确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平衡表清查统计制度。
1.构建新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体系,确立了清查制度与技术规程,同步开发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从而提炼出一套可供效仿并广泛推广的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操作流程。此举旨在夯实新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申报工作的基础架构。
2.确保兼顾数量与品质指标,以全面、系统的视角揭示自然资源存量与质量变迁,以及其对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
3.遵循科学与真实的原则,致力于构建一个以科学性、务实性和实用性为导向的自然资源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充分利用当代科技与法制手段提升数据精准度,坚决打击和预防数据作假现象,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1.遵循目标引领,协同推进。依托已有的自然资源调查(详查)存量,确立以全面摸清新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状况的核心任务,依据各类资源特性与管理基础,科学规划试点工作的目标设定、时间规划与执行策略。
2.实施统一部署与分类操作。构建包括权属、数量、品质、分布、用途、价值、使用权及其收益等全面内容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标准,确立一致性的清查体系。依据技术规程,分门别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并根据清查成果编制资产明细表以反映资产状况。
3.明确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首要保证质量。确立清晰的责任分配与工作协同体系,将高质量视为清查工作的基石。强化监督与管理,以确保清查数据及资产报表的准确无误与完整性。
4.构建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旨在系统性评估本地区当前自然资源资产动态,精确掌握经济主体在占有、使用、消耗与恢复自然资源过程中的行为轨迹。此举措旨在全面揭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成本以及生态效益,从而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自然资源的高效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信息支持、环境监控与决策辅助。同时,也为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内的审计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一)实施并建立科学严谨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与监测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以此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的编制核心数据库。
(二)我们致力于遵循政府部门所确立的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规程,不断优化土地、森林、水资源及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核算体系。
(三)全面清查核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
(四)构建国家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全面普查数据库
(五)实施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的全面评估与综合分析运用
(六)构建并优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的技术标准体系,确保其精确性和完整性。
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以及‘三定’方案赋予自然资源部的职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的核算范畴被明确划定为涵盖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和海洋等七大类。对于每一类自然资源,我们将实施实物量和经济价值的双重核算。具体来说,土地资源依据‘国土三调’的分类,细分为湿地、耕地、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土地,共计13个类别。为防止重复计数,我们将湿地视为一级类别单独进行核算。鉴于森林和草原在用途与核算方法上的差异,我们进一步细分森林资源为林地资源和林木资源,草原资源则划分为草地资源和干草资源。至于海洋资源,目前仅涵盖海域资源和无居民海岛资源。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核算时,我们以公开公示的价格体系为基准,并参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的相关方法进行操作。
在设计过程中,注重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关联,将性质相似或相关的自然资源资产整合为统一的整体,将陆地资源(包括湿地、林地、草地和水域)与海洋空间(涵盖海域和无居民海岛)统称为国土空间资源;矿产、林木、干草和水流等资源则归类为物质资源体系。
自然资源,乃指那些未经人为干预,具备实用价值,能够提升人类当前与未来发展福祉的自然环境要素的集合体。
自然资源资产特指那些具有稀缺性、经济价值(体现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且产权明晰的自然资源。
根据宪法第九条的规定,自然资源资产归属于全民所有,本质上即国家所有。这些自然资源,如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海洋、水体及湿地等,因其稀缺性、实用价值(涵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以及明确的产权属性,被纳入自然资源部的管理范畴。按照该部的‘三定’职能配置方案,自然资源部承担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职责。
自然资源资产的全面平衡表结构包括报表与账户两个要素。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全面表现通过多元化的计量手段,揭示其经济、社会与生态价值,旨在综合展现‘两统一’职能执行概况,构建了‘3+3+4’架构,包含主体报表、辅助报表和详评报表。 - 主体报表由三部分组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的基础及其委托代理所有者权益;自然资源责任(义务)表,呈现编制单位对资源保护与修复职责的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支表,详细展示资源配置收入与管理支出状况,体现主张所有权、行使权利、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原则。 -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作为开放体系,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添指标,主表内容计划对外公开。 - 辅助报表包括经济价值变动、权益变动以及收入成本明细,对主表内容进行深入剖析,供内部管理使用,不对外公开。 - 最后,有四张分析报表:国土空间资源变动分析、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变化、自然资源生态服务评估以及土地资源行业配置分析,它们全面反映了自然资源的生态和社会效益,用于内部的管理评估,不公开予外。 这样的设计旨在确保信息透明度和管理效率。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账户体系是为报表核算提供基础数据,通过填写账户可直接生成报表。账户采用“7+1”结构,即7类自然资源资产账户和其他相关数据,7类自然资源资产账户从数量、质量、分布、权属、用途、价格、使用权、收益等方面揭示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状况;其他相关数据主要反映自然资源生态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发展等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制平衡明细表(资产平衡表01)
1.编制目的
该表格详尽展示了报告期内,编制主体所管辖区域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与经济价值的起始与终结存留状态。此外,它还涵盖了各级代理行使所有权主体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权益在期初和期末的变动,全面呈现了各级主体对于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总量的掌控,受托责任的执行成效,以及空间用途管制的实施结果和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进展情况。
2.核算范围
本行政区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涵盖于本表之中,其土地资源分类依据的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标准。
3.核算方法
1、2、3、4列中的土地资源数量及金额数据根据账户中全民所有农用地资源资产表(土地01表)、国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表(土地02表)填报,海洋资源数量及金额数据据账户中海域资源资产表(海洋01表)和无居民海岛资源资产表(海洋02表)的07行填报,林木资源数量及金额数据根据账户中全民所有林木资源资产表(森林01表)09行填报,干草资源数量及补充材料数据根据账户中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表(草原01表)09行填报,矿产资源数量及金
数据填报依据如下:全民所有油气矿产资源资产情况依据账户中的矿产01表,而全民所有固体矿产资源资产信息源自矿产02表。水资源的数量和金额数据则来源于账户中的水资源资产表,即水资源01表。至于湿地资源的补充资料,需参考陆地资源生态(系统)服务表,即其他01表所示内容。
5、6列中央直接行使所有权、委托或法律授权省级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委托或法律授权市(地)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法律授权县级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相关数据根据账户中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权益变动表(土地05表)、矿产资源资产权益变动表(矿产05表)、全民所有林木资源资产权益变动表(森林04表)、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权益变动表(草原04表)、海洋资源资产权益变动表(海洋05表)、水资源资产权益变动表(水资源05表)、全民所有湿地资源资产权益变动表(湿地04表)中数据加总填报。
6.相关说明
本报告通过'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和'所有者权益'两个维度,概述核算时段内核算区域自然资源资产的初始与期末状态,包括实物量和经济价值量。首先,详述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存量、经济价值及其变动趋势,进而通过经济价值的分类总计,全面展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整体格局。其次,揭示不同所有权(代理)执行主体的自然资源资产详情,旨在促进对各主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的深化和完善。
自然资源资产分为国土空间资源(土地资源、海洋资源)和物质资源(林木资源、干草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两大类。所有者权益按照委托代理所有权改革要求,细分为中央直接行使所有权、委托或法律授权省级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委托或法律授权市(地)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和法律授权县级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四类,并进一步细分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其他部门和其他主体。
国土空间资源数据来源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从国土三调、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海域海岛动态监管系统等中获取数据。物质资源中,林木资源和干草资源数据来源于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矿产资源和水资源数据来源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各类资源资产的价值计算基于其数量与估算价格的乘积。特别指出,鉴于湿地资源资产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但其经济价值的评估标准尚无定论,因此为防止误解,暂不纳入湿地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计算;同时,为了防止与草地经济价值的双重计数,干草的经济价值亦暂不计算。
本表的数据结构根据资产平衡附01表中的记录进行配置,期初与期末的各类国土空间资源价值分别对应于林木资源的‘期初价值’和‘期末价值’,矿产资源的‘期初价值’和‘期末价值’,以及水资源的‘期初价值’和‘期末价值’。
7.指标解释
海域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
无居民海岛并不属于居民的户籍注册地,亦非其住址登记的区域。
(二)表02: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与义务明细
1.编制目的
该表格的核心内容概述了报告期间内,编制主体应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修复所肩负的责任与义务,旨在呈现各级政府在自然资源保育与修复领域的实践成果。本表格秉持开放性设计原则,指标设定倾向于正向激励导向,由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具体情境进行指标选择与确定。
2.核算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修复责任义务的核算,涵盖所有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3.核算方法
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面积根据土地资源资产账户的土地资源责任(义务)表(土地03表)中的相应数据填报;矿山恢复治理面积(累计值)根据矿产资源资产账户的矿产资源责任(义务)表(矿产03表)中的相应数据填报;新增荒山荒地造林面积、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账户的森林资源责任(义务)表(森林02表)中的相应数据填报;退耕还草面积根据草原资源资产账户的草原资源责任(义务)表(草原02表)中的相应数据填报;修复海岸线长度、自然岸线保有率根据海洋资源资产账户的海洋资源责任(义务)表(海洋03表)中的相应数据填报;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
数据应依据水资源资产账户的水资源责任(义务)表(水资源03表)填写,而对于修复退化湿地面积,则参照湿地资产账户的湿地资源责任(义务)表(湿地02表)填报。"其他"部分作为非固定项目,将由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对省内指标进行设定,旨在实现省内横向对比的标准化进行。
4.相关说明
该表格通过比较保护与修复责任(职责)的初始与最终指标值,直观展现委托责任主体在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任务中的执行概貌,旨在激发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表格设计为灵活模式,只包含核心必填项目,编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以彰显本区域自然资源管理的成果。指标设定倾向于积极激励,旨在推动地方有效应对历史遗留及新增的自然资源责任(职责)。为了确保省级行政区内部各区域的可比性,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其他’类指标配置。
表中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面积、矿山恢复治理面积(累计值)、修复退化湿地面积、修复海岸线长度数据来源于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新增荒山荒地造林面积、退耕还草面积数据来源于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数据来源于生态环保部门。
5.指标解释
土地复垦面积的自然灾害影响:针对由泥石流、滑坡、崩塌、洪水、地震、风沙活动以及地面沉降等灾害导致的土地原有功能减退或丧失的情况,进行恢复性建设或治理的总面积,涵盖农用土地、建筑用地以及其他各类土地类型。
1.累计矿山恢复治理面积,即因矿产开采活动所影响的土地中,实施恢复治理措施后已实现的总面积的累积值。
2.在适宜造林的荒山荒地地块,通过实施人工造林等相应手段,实现了荒山荒地的植树造林面积增长。
3.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退耕还草政策,即在特定区域暂停农业活动,转而进行草地种植,以推进植被恢复进程。
4.经整治修复或自然恢复后,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长度得以修复与恢复。
5.自然岸线保有率的定义为:区域内大陆自然岸线的保存量(以长度计量)占大陆海岸线总长度的比例,以百分比形式表示。
6.水质优等国家监控断面比率:监测中的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断面所占比重
7.实施湿地修复策略:针对各类退化湿地特性,采用包括水文及水环境整治、地基结构与土壤复原、植被重建、以及生境优化提升等多种修复技术,旨在恢复和扩大可修复的湿地区域。
8.该指标具有开放性,由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地方实际情况,自主增设体现区域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职责的开放性指标,旨在实现省内各区域间的可比性评估。
(三)资产负债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支明细(资产平衡表03)
1.编制目的
该报表的核心内容概述了报告周期内,各级资源管理主体对其直接管理的所有全民性自然资源资产的收入与支出概况。具体包括所有者权益经济价值的实现状况,以及对自然资源获取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的资金保障水平。此举旨在为国有自然资源资本经营预算的探索提供参考思路。此表具有灵活性,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对收支信息进行适时增补。
2.核算范围
本报告涵盖了本行政区范围内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配置所产生的收入,以及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修复相关项目的支出详情。
3.核算方法
02、数据填报依据如下: -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收支表(土地04表)的相关指标,对应03、04、05、11、12、17、18行的数据填报; - 矿产资源资产收支表(矿产04表)的指标,对应06、14、15行的数据; - 全民所有林木资源资产收支表(森林03表)的相应指标,用于填充19、20行数据; - 海洋资源资产收支表(海洋04表)的指标,涵盖07、08、21、22行的数据; - 水资源资产收支表(水资源04表)的相应指标,则用于填写第16行的数据。
13行数据源自土地资源04表、矿产资源04表、森林资源03表、草原资源03表、湿地资源03表、水资源04表以及海洋资源04表中的'其他收入'栏目的汇总统计。
财政专项用于生态保护修复的支出明细如下: - 数据第23行源自土地04表、矿产04表、森林03表、草原03表、湿地03表、水资源04表以及海洋04表中的'其他生态保护修复专项'项目。 - 数据第24行则综合了土地04表、矿产04表、森林03表、草原03表、湿地03表、水资源04表和海洋04表中的'其他支出'部分。
3.相关说明
年度收入主要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收益,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业权出让收益、海域使用金以及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等。年度支出则对应于对自然资源资产的获取与保护修复方面的资金投入,涵盖了征地补偿、土地开发初期费用以及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项目。收支差额即为本年度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差额,它揭示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收益转化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规模。
本表中土地、矿产和海洋资源相关的收入和支出数据来源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相关收入和支出数据来源于林草主管部门,水资源相关收入与支出数据来源于水利主管部门(费改税的地区为财政部门,生态补偿支出来源于财政部门。
4.指标解释
1.收益源自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配置,即政府通过出让等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所获得的全部土地价款收入。
2.矿业权出让收益乃国家依据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向探矿权人及采矿权人(统称矿业权人)出让探矿权与采矿权过程中,依法所收取的对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权收益。
3.海域使用权出让金的定义是:国家作为海域所有权方,依据法律程序向获得海域使用权的机构或个人征收的一项权益性费用。
4.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定义:这是指国家在特定时期内将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权出让给合法使用者,使用者需按照法律规定向国家支付相应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款。请注意,此处所提及的金额不包含无居民海岛使用者在获取使用权过程中依法应缴纳的其他相关税费。
5.国家因公共利益的法定需求,对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时产生的补偿支出,我们称之为征地补偿支出。
6.前期土地开发投入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储备中心通过公开竞标或指定施工单位,对纳入官方储备的土地实施基础设备设施建设所涉及的经济支出。
7.财政专项支出用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包括各级政府对山水林田湖草海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工作,旨在推动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与提升,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预算安排。
8.资金的恢复与治理,被称为矿山地质环境的修复工作,它涉及到各级财政对国有矿山的投入,这些矿山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开采活动导致地质环境受损,且部分情况下责任主体已不存在的情况。
9.地质勘查资金的投入指的是各级财政为矿产资源勘察专门划拨的专项资金。
10.财政专项投入旨在支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经费来源于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分配。
11.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包括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支持的活动,旨在实施全面的土壤污染防控与管理,以及推动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
12.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及灾后耕地恢复工作,旨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与质量。
13.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社会保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方向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4.专项资金的林业改革发展主要包括各级财政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维护、森林资源的培育发展、生态环保体系构建、国有林场体制改革以及林业产业提升等支出项目。
15.财政资金支持:各级政府用于推动海域海岛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海岸线和海岛海域生态功能修复的专项经费。
16.财政预算中用于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专项支出,着重关注对生态安全具有战略性价值且效益广泛的海洋生态环境的恢复与保护工作。
(一)资产平衡附01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变动明细表
1.编制目的
此表旨在深入解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资产平衡01表)中的经济价值特性,详述自然资源资产的整体价值、结构及其变化趋势,从而评价自然资源管理的实施成效,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探究核算期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变动的深层次原因。
2.核算范围
本报告涵盖的核算内容限定于编制主体行政区域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3.核算方法
采用的计算公式为:期末价值V1基于期初价值V0,期末数量Q1对应期初数量Q0,且以期末价格P1为基础,参考期初价格P0进行计算。
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净变动量(VI-V0)=期末价值(Q1P1)-期初净值,其中:实物量变动引起的价值变动,价格变动引起的价值变动至14行数据根据全民所有农用地资源资产表(土地01表)和国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表(土地02表)填报,15、16、17行数据根据海域资源资产表(海洋01表)和无居民海岛资源资产表(海洋02表)填报,18行数据根据全民所有林木资源资产表(森林01表)填报,19行数据根据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表(草原01表)填报,21至41行数据根据油气矿产资源资产表(矿产01表)和固体矿产资源资产表(矿产02表)填报,42、43、44行数据根据水资源资产表(水资源01表)填报。
4.相关说明
本表中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数据来源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海洋资源数据来源于海洋主管部门,水资源数据来源于自然资源和水利主管部门,林木资源数据来源于林草主管部门。价格数据原则上采用基于资产清查成果建立的价格体系。
(二)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变动全面情况明细表(资产平衡附录表02)
1.编制目的
此章节详述资产平衡01表右半部分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详情,它基于委托管理模式,依据中央至县级的行政区划层级,按自然资源类型划分,具体展示了各层级主体对七类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的期末初存量,通过实物量和经济价值的双重维度呈现。这一分析旨在明确各级所有权(代理)执行主体所管理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及其变动状况,从而揭示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全貌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2.核算范围
本报告涵盖的核算内容限定于编制主体行政区划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3.核算方法
01、数据填报依据如下: -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权益变动情况,需填写于第10、19、28、38、47、56、65行,对应表为土地05表; - 矿产资源资产权益变动信息,请在07、16、25、34、44、53、62、71行填写,对应表为矿产05表; - 林木资源资产权益变动详情,请参照05、14、23、32、42、51、60、69行,依据的是森林04表; - 海洋资源资产权益变动数据,请查阅02、03、11、12、20、21、29、30、39、40、48、49、57、58、66、67行,对应表为海洋05表; - 水资源资产权益变动表的数据,请在08、17、26、35、45、54、63、72行记录,对应表为水资源05表; - 最后,全民所有湿地资源资产权益变动的详细信息,请填写在09、18、27、36、46、55、64、73行,依据的是湿地04表。
3.相关说明
本表中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期初金额和期末金额分别对应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资产平衡01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类的期初金额和期末金额。
本表中的土地资源、湿地资源、海洋资源、林木资源、干草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数据来源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资产平衡01表)。
(三)自然资源资产成本与收入平衡明细表(附录03:资产清单)
1.编制目的
以下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支表(资产平衡03表)收入部分的深入解析。该表详尽展示了公共资源资产的分配数量、收益状况以及原始账面价值,借此计算配置的盈亏,从而全面、公正地体现自然资源资产的配置动态。此举旨在强化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的监管,推动资产市场化的进程。
2.核算范围
本报告涵盖的核算内容限定于编制主体行政区域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3.核算方法
01、数据的第02、03、04行依据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的收支明细(土地资源06表)进行填写,第05行则参考海洋资源资产的收支报告(海洋06表),紧接着,第06行的数据来源于全民所有林木资源资产的收支记录(森林05表)。而第07行的数据来源是矿产资源资产的收支情况报告(矿产06表),最后,第08行的数据则源自于水资源资产的收支报表(水资源06表)
4.相关说明
本表格的核心构成涵盖四项关键内容:配置数量、配置收入、资产账面价值的成本以及损益状况。资产配置的具体途径包括划拨、出让、作价出资(股权投入)、授权经营以及租赁。损益状况则是通过对比配置收入与资产账面价值来计算得出的差额部分。
本表涉及资源资产类型包括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湿地资源资产、海洋资源资产、矿产资源资产、水资源资产。
5.指标解释
(1)收入配置,系指依据相关规定,通过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授权经营或租赁等途径,转让自然资源资产的权益所获得的经济收益,包括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对价收入。
(2)资产的配置成本通常以其原始的历史成本或经评估的价值作为记录的基准金额。
(3)损益状况指的是配置收益与投入成本之间的差额。
(4)出让是指国家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水资源和湿地资源)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使用者,由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5)土地授权经营概述:国家通过将特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授权予指定企业实施全面运营管理。企业可通过作价出资(股权投入)、租赁等形式,将其配置给关联企业,此举旨在激活企业的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然而,被授权企业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服从授权管理部门的监管。
6.国有建设用地的租赁,根据国家法制规定,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通过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土地租赁协议,就土地使用权在特定年限内的使用达成一致,期间土地使用者需按期支付租金的行为过程。
7.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实施的一种行为,即在使用者经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后,将特定资产的使用权交付给使用者,或者无条件将其使用权免费授予给使用者使用。
(一)资产平衡分析01表:国土空间资源变动详析表
1.编制目的
本报告章节着重概述了报告期内国土空间资源(包括土地与海洋资源)实物量(以面积计量)的变化转换,旨在体现陆地与海洋资源的统筹管理。它直观呈现了国土空间资源的动态流转,从而侧面反映出国土空间资源管理的实际成效。
2.核算范围
本报告涵盖的计算范畴包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陆地资源与海洋资源(特指海域及无居民海岛),对于无居民海岛,统计依据是其占地面积。
3.核算方法
本表格的数据来源于国土空间资源变动表(即土地08表)的填报资料。
4.相关说明
本表依据总量平衡原则编制,其列总计反映了各地类年内增长的面积,而行总计则代表了相应地类年内缩减的区域。此表以详实公正的方式揭示了各类国土空间资源因用途变迁等因素产生的动态变化,可供分析探讨特定资源类型间的转换趋势,例如湿地、耕地和海域向建设用地的转化情况等。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填报本表,其数据源自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海域海岛的动态监测与监管结果。
(二)资产平衡分析01表:耕地质量与粮食生产潜力变动概览
1.编制目的
该表格的核心内容概述了耕地资源的量质变迁及其对粮食生产潜力的影响,特别关注产能提升与实际产量的变动,着重突显耕地资源的社会经济价值。它科学评估现有耕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旨在实践'藏粮于地'的国家战略导向。
2.核算范围
耕地质量及粮食生产能力变动情况表核算范围为编制主体行政行政区内的全民所有及集体所有耕地资源。其中,耕地质量等别是根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耕地图斑为评价单元,按照规定标准耕作制度及方法和程序,从气候条件、地形状况、土壤状况、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土地利用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得出的耕地利用等别。可实现产能是依据各等别耕地所对应的标准粮生产水平进行概算。
3.核算方法
本表根据耕地质量及粮食生产能力情况表(土地09表)填报。其中,可实现产能和现实产能依据各等别耕地面积和种植比例进行测算,即可实现产能=(16-等别)公斤/亩
面积/1000/10000,现实产能=可实现产能*种植情况。
4.相关说明
依据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的结论,本表设计了诸如产能潜力、种植状况与实际产能等关键指标,旨在全面展示各类别耕地的面积分布、粮食生产能力和主要粮食作物种植动态,以此凸显耕地资源及其变迁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核心地位。具体而言: 1. 从资源管理层面,通过对各等级耕地面积的揭示,我们得以洞察耕地资源的总量与质量等别变化,严格坚守耕地资源的底线。 2. 从粮食安全视角,通过分析各等别耕地的潜在产能数据,我们能评估耕地资源潜在的粮食生产能力贡献。 3. 从实践应用方面,通过追踪粮食作物种植情况的变化,我们确保耕地资源的现实生产力得到有效利用,推动其合理配置。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机构负责统一分析并填报本表,数据来源主要包括耕地质量等级年度更新评价结果和地理国情监测资料。具体包含以下内容: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的数据构成,包括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年度更新数据包、年度评价分析报告以及相关的表格资料;地理国情监测数据则涵盖了粮食作物播种的空间分布矢量数据以及播种面积的汇总表等详细信息。
5.指标解释
耕地质量等级的评估依据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的耕地图斑,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的规定,采用标准耕作制度与方法,并遵循相应的程序,对气候条件、地形特性、土壤特性、农田基础设施配置以及土地利用程度等多维度进行综合判定。
根据耕地质量等级评估,遵照标准化耕作规程,通过对水稻、小麦、玉米等特定作物的单产转换为标准粮食指标,从理论上核算的耕地潜在粮食生产能力分析,预计可达到的粮食产量标准为:
种植情况:依据地理国情普查结果,单季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比值。
实际产能的定义:这是在综合评估农作物生产潜力、粮食播种总面积的基础上,根据表格中所示的可达产能和种植现状,计算出的耕地资源所能达到的生产标准粮的真实能力指标。
耕地质量等别的平均值:该行政区域内的耕地质量等别平均水平,通过面积加权累计求取得出。
(三)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表(资产平衡分析03详表)
1.编制目的
本报告聚焦于四项关键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即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与固碳释氧,它们在生态(系统)服务过程中显著且具备成熟的监测与核算技术,与人类福祉紧密相连。作为自然资源生态(系统)服务核算、监测与分析的核心内容,我们通过量化年度物质量来评估: 1. 定量揭示自然资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度的提升幅度,直观呈现自然资源管理带来的生态效益提升。 2. 分析历年自然资源生态(系统)服务物质量的盈亏动态,以此为依据为制定科学的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2.核算范围
本报告涵盖的核算内容限定于主体行政区内的主要土地资源,这些资源对于生态(系统)服务的供给具有关键作用。
3.核算方法
(1)水源涵养
水源涵养评估着重于生态系统对水资源调控功能的量化分析。根据水量守恒定律,并参考大气降水、蒸腾作用和植物有效水分利用率等关键参数,我们计算每单位面积生态系统的产水量,以此衡量水源涵养服务的贡献,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在该公式中,Y(x)表示x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能力,其单位为毫米;而AET(x)则代表x生态系统年度实际蒸散量。
(1)
(2)
(3)
(4)AWC(x)=Min(Rest. Layer. depth, root. depth).PAWC (5)______________
(6)
以下是相关变量的描述: - "际蒸散发量",以其毫米(mm)为单位表示; - "P(x)",代表生态系统x的年降水量,同样以毫米(mm)计; - "PET(x)",指代潜在蒸散发量,单位同样是毫米(mm); - "w(x)",作为衡量自然气候与土壤特性之间非物理关联的参数,表示植被可利用的土壤含水量与年降水量的比例; - "ET0",为参照蒸发量,同样以毫米(mm)为单位; - "Kc(x)",是植被蒸腾系数,其单位同样是毫米(mm); - "AWC(x)",则指植被有效利用的土壤含水量。
(2)土壤保持
土壤保持功能主要评估由生态系统(如植被覆盖)提供的固土服务。通过测定生态系统防止土壤侵蚀的能力,即理论土壤侵蚀量与实际发生的土壤侵蚀量之差,利用水土流失方程来量化土壤保持量。这一计算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威廉·USLE模型,其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7)
(9)
式中,Aact为单位面积实际土壤侵蚀量,单位为t口hm-2口a-1;Apot为单位面积潜在土壤侵蚀量,单位为t口hm-2口a-1;Asoi为单位面积土壤保持量,单位为t。R为降雨侵蚀力因子;K为土壤可蚀性因子;L为坡长因子;S为坡度因子;C为植被覆盖因子。
(3)防风固沙
对于生态系统防治风蚀的服务功能,本研究着重于评估其固沙防风的效能。通过综合考量气候条件、植被覆盖率、土壤结构等生态要素,我们实施了对减少风蚀量及防风固沙能力的系统性评价,其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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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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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公式中,G为防风固沙量,单位为;SLQ为潜在风蚀量,单位为
;SL为实际风蚀量,单位为kg/m2;QmaxQ为潜在转运量,单位为kg/m2;Qmax为实际转运量,单位为
;S为关键地块长度,单位为m;z为下风向最大风蚀出现距离,单位为m;WF为气候因子,单位为kg/m;EF为土壤可蚀性因子;SCF为土壤结皮因子;K为地表粗糙度因子;C为植被覆盖因子。
(4)固碳释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