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清查工作流程
1.1.详细的工作流程指南
1.2.清查流程与策略
1.3.详细的工作清查项目
1.4.清查工作措施
1.5.详细审查力量部署
第二章清查实施方案
2.1.项目理解与审查
2.2.实施方案详细规划
2.3.成本效益分析
2.4.在建工程预算和施工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
2.5.提供项目完工结算指导
2.6.进度保障措施
2.7.应急保障流程审查
2.8.企业资产清查与管理规范
2.9.规范化合同管理流程
2.10.财务管理制度
2.11.规范化档案管理规定
第三章全面质量管理策略
3.1.质量控制体系
3.2.强化质量管理策略
3.3.高效质量管理策略
第四章组织架构与保障策略
4.1.定制化员工培训方案
4.2.员工保留策略
4.3.人事管理措施
第五章严谨的信息安全策略
5.1.保密承诺审查流程
5.2.员工协议
5.3.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5.4.安全保密策略
5.5.保密措施与规定
5.6.保密措施与档案安全管理
5.7.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资产清查服务投标方案
模板简介
资产清查服务投标方案涵盖了清查工作流程、清查实施方案、全面质量管理策略、组织架构与保障策略及信息安全策略等核心内容。方案明确了清查工作的流程指南、清查项目及力量部署,围绕清查实施方案提出了项目理解、规划、成本效益分析、进度与应急保障及资产、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规范,构建了包含质量控制体系及强化、高效管理措施的全面质量管理策略,阐述了定制化员工培训、保留及人事管理的组织保障策略,制定了涵盖保密承诺审查、商业秘密管理及档案安全的信息安全策略。本方案为资产清查服务提供了全面、系统的实施框架,有助于保障清查工作的规范性、高效性和信息安全性,为客户提供可靠的服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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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服务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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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清查工作流程

1.1.详细的工作流程指南

资产清查流程涵盖五个关键环节:初期筹备、执行实施、资金确认、会计调整以及后期的总结与制度完善。

(1)准备阶段

组建并明确资产清查专门小组及办公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配;梳理并核实参与资产清查的单位数量;精心设计并制定资产清查详细操作方案;组织专业培训以确保业务熟练执行。

(2)实施阶段

①自查流程: 1. 账务梳理:进行细致的账目核查与整理。 2. 财产盘点:实施全面的财产清查,确保资产信息准确无误。 3. 问题处理: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及财务、会计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分析并搜集合法证据。 4. 填报文档:制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5. 报告撰写:编写详实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呈现清查过程和结果。

②会计师事务所的评审职责: - 对被审查单位提交的资产损溢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严谨核查与确认; - 就特定事项提供经济鉴证意见; - 初步编制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财务评审报告》。

(3)材料上报

在完成初步核查并经被清查单位确认修订后,将制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编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同时整理相关备查资料。这些材料还需附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资产清查专项财务评审报告》。随后,由被清查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最后报送至同级资产清查办公室。

(3)总结阶段

专项报告由资产清查小组精心编制,详尽概述了资产清查的全面梳理过程,并对工作进行了总结;基于本次清查的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相关的资产管理制度。

1.2.清查流程与策略

一、工作目标

1、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旨在获取账实相符、账卡统一的资产信息,从而为构建全面、真实且精确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为实现固定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2、建立健全资产获取、运营、维护、处置与报废的规范化流程。通过深入细致的资产清查,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有效处置闲置和超标资产,适时报废无利用价值的财产,妥善处理盘盈、呆滞以及非正常损耗的资产,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其效能,实现账实相符,推动规范化的资产管理与使用

3、在深入剖析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揭示的问题、探寻问题根源、梳理工作逻辑并形成改进方案的基础上,我们致力于构建和完善资产管理体系,旨在实现资产配置的合理性、运营效率的提升以及整体安全与完整性保障。

二、工作原则、工作方法

1.遵循'一体化策略、标准化执行、协同步骤、明确规格与差异化实施'的方针,由乡项目团队主导,相关人员予以支持,使用者或保管者积极参与,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进程。

2.采用现场实物核查与分类管理策略,详细梳理财务状况。具体步骤如下: 1. 现场核查:清查团队实地访问各资产存储点及使用场所,对资产的实际存量与使用状态进行详尽盘点和核实; 2. 资产分类:对在役和闲置资产进行分级划分,针对不再使用的资产,需进行报废或损毁的,进行分类登记,并确保在获得相关领导审批后,迅速办理相应的处置手续。

三、固定资产盘点前的准备

1、组成固定资产盘点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项目固定资产盘点小组明确了依据企业实际状况设定的详细责任分配,以及问题的调解、上报与解决流程。

2、进行资产盘点前的摸查

在进行固定资产的详尽清查过程中,鉴于资产类型的繁多、使用状况频繁变动以及产权关系的复杂性,应组建一个包含前任与现任领导、资产管理与财务团队成员、资产实际使用者以及相关人员在内的综合小组。首要步骤是召开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预备会议,会议旨在深入了解固定资产的历史记录,包括其购置、空间分布、占用与使用情况、产权转移、抵押担保,以及可能存在的未入账资产。会议结束后,建议行政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实际占有和使用情况,先行开展自我核查,并编制详细的部门自查清单,然后递交给固定资产清查专门小组,以此为实地核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计划

小组职责如下: - 制定固定资产盘点计划,涵盖账务整理、现场核查(实地盘点)、产权与抵押权益资料的搜集与确认、损失或收益证据的收集、以及损益评估与申报等环节。 - 规划各项任务的时间安排,明确执行人员、操作流程与方法。 - 负责各阶段工作进展报告的编写和最终完成报告的时间节点。

四、根据财务清查的结算结果,整理编撰固定资产的盘点清单明细

通过对固定资产进行系统化的账务整理,将其划分为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电气设施、电子产品与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其他资产、文艺体育设施、图书文物及陈列品以及家具用品等多个类别。在此过程中,我们搜集了包括产权证书、购置发票、合同、结算文件、使用手册等相关文档。同时,依据资产的实际占用和使用状况,严格遵循固定资产盘点表的规定,详细编制了分类与明细的盘点基础表格。

五、实地盘点并核实有关情况

1、盘点前准备

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核实作为资产清查的关键环节,单位需在实施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制定详细的分类与明细盘点清单,备齐固定资产卡片、已打印的资产条形码标签(源自首码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以及产权证明、使用用途相关文档。同时,规划明确的盘点日程、路径、步骤划分、团队分组,设立针对毁损、报废或重大变动情况的内部审核小组和外部鉴证小组,并预先安排实地考察的时间,确保财产损失证据收集、申报材料的整理和提交,工作总结的编写。所有这些准备工作将汇总成《固定资产盘点计划》,由资产清查办公室统一领导并在中介机构监督下执行。

2、账载固定资产盘点

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分类进行,在盘点账面记载的固定资产时以账查物,并要求查明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仔细核对固定资产编号及名称、结构或规格型号、坐落位置或使用部门、构建日期即投入使用日期、使用方向(单位自用、后勤使用、出租、出借、闲置、其他)、使用状况(正常使用、毁损、报废、封存、部分拆除、技术淘汰等)、产权归属(包括权属性质、权属证书及其牌照等)、变动情况、数量、原值(事业单位还包括累计折旧和净值、折旧年限、以使用年限)。其中:事业单位涉及抵押或担保情况的,还应根据担保合同,以发函方式核实:被担保单位的名称、性质、与本单位的关系,担保方式、担保起止时间、担保金额,贷款金额、以偿还金额、逾期未偿还金额,是否上级指定担保等情况;涉及出租出借固定资产情况的,还应有关证明资料,以发函方式核实:批准机构和批准文号,对方单位名称、出租合同或出借证明,出租资产本年应收及实收金额等情况。对已盘点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贴上“已盘资产条码标签”。

3、账外固定资产盘点

(1)通过对固定资产的详尽核查,我们依据固定资产清查预备会议获取的信息,以及固定资产部门的自我检查表,通过与账目记录的逐一比对和鉴别。在排除了租赁、借用、外部单位存放等可能的混淆因素后,我们确立了账外固定资产的详细清单,并严格遵循账面固定资产盘点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实地核查工作。

(2)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关注以下内容:未纳入账目的原因、固定资产的获取途径、权属状态以及价值评估;特别关注那些因接受捐赠而未记账或已作为成本费用消耗的固定资产。对于此类情况,应当遵循相关会计准则进行错误调整并补充财务记录。另外,若涉及使用非正常账户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应首先纠正账目,同时调查资产采购的资金来源明细。

(3)整理并收集完整的固定资产所有权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合同或协议、产权证书及相关证书、财产估值证明、捐赠接收证明、资产调拨文件、交接记录以及相关声明文书。

(4)贴上“已盘点资产条码标签”;

(5)在原有基础上,需补充编制固定资产卡片,编写固定资产盘盈的专项阐明,并提交给资产清查小组审议。资产清查的关键目标是将遗漏于账面的固定资产整合入单位总资产,以修正历史因各种缘由导致的错误或遗漏,此举对于维护国有财产安全至关重要,对于防止职务违规与犯罪行为具有深远影响。账外固定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此次清查过程中都必须如实申报,任何隐瞒或漏报行为都将触犯资产清查纪律。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若在清查中蓄意隐瞒、作假或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将受到财政部门的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由财政部门协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盘点结果,需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并与基准日的资产清单('固定资产盘查明细表')进行逐一核查。对于盘点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不符之处,应详细阐述其原因和处理情况。

六、根据固定资产盘点中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盘亏盘盈固定资产的处理

(1)盘亏的固定资产

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其账面净值在扣除责任人相应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金额,将依据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A、固定资产盘点表;

B、专项固定资产盘亏情况阐述:对于涉及大额单一或批量损失的资产,需逐一详细陈述,并在经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评估和公正裁决后,获取相应的经济鉴证报告作为依据。

C、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D、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2)盘盈的固定资产

确认固定资产盘盈的入账处理,我们将依据以下证据进行:

A、固定资产盘点表;B、使用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说明材料;C、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

D、对于大额单个或批量的固定资产盘盈,当企业缺乏明确的价值确认依据时,应委托专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其提供详细的评估报告。

2、毁损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

在评估报废或毁损固定资产的损失时,我们将扣除残值收益、已获得的保险赔偿以及相关责任方的补偿后,根据以下证据确定实际的净损失额度。

①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②对于涉及大宗或众多金额的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情况,相关单位需提供详细的专项阐述,并应委托具备技术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专业评估,获取相应的鉴定报告作为依据。

③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固定资产损失或报废情况),必须附有相应的权威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例如,消防部门的灾害损失确认书;公安部门的事故现场调查报告及车辆损坏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建筑物拆除许可文件;以及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检验报告等作为依据。

④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损坏情况,包括内部核批的相关文件概述;若涉及保险索赔,需提供详细的保险理赔状况说明。

3、被盗的固定资产的处理

根据相关证据,对于遭受盗窃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在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金额将予以认定。

(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2)、关于企业内部的责任划分、赔偿规定与内部审批文档

(3)、对于涉及保险索赔的事项,必须包含详细的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七、报告清查结果

1、依据盘点核查的最终数据,编制并填写固定资产详细盘点清单。

2、录入固定资产电子卡片;

3、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4、编辑损失材料并呈批。

固定资产盘点作业可借助数据采集器提升效率,显著加快清点进度。盘点完成后,将采集器所获取的数据导入首码资产管理系统,系统会自动生成详细的盘点、盘盈、盘亏报告。

1.3.详细的工作清查项目

工作内容:

1、以下是关于贵单位及下属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的详细流程:  1. 土地与房产权属确认:核实单位持有的土地和房产所有权及其归属关系。 2. 资产管理建议:针对出租或出借资产的使用期限及合规性,提供指导性意见。 3. 制定盘点表格:设计资产清查盘点表,供各部门进行详细记录并确定盘点顺序。 4. 实物管理:在盘点过程中,对已报废或损坏的资产进行特殊标识或集中存放,并同步处理实物账务工作,包括下发、确认、补充和收集。 5. 账目核对:将资产实物账与财务账进行精确比对,生成报告,包含正常使用资产、盘盈、盘亏以及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明细。

2、协助单位完善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明细项目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如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使用人、负责人、国标码等信息;协助单位对盘亏、盘盈的国有资产做相应的处置申请;协助单位打印,粘贴国定资产条码并进行二次核对。

3、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包括基本建设账户期初余额清理,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在建项目与工程款项清理,对在建工程进行账面成本核算,检查在建工程预算和施工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分别出具项目竣工结算建议和在建工程账面成本核算报告。资产清查是指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对委托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在此基础上要核实资产账面与资产实际是否相符,考核其经营成果,盈亏状况是否真实,并作出鉴定。

清查目的

通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即资产清查,旨在全面核查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基础,涵盖其基本信息、财务状况及资产明细,旨在消除历年遗留的账实不符、账外资产等问题,确保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的真实、详尽反映。同时,将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体系,解决资产管理数据库与实际资产、财务信息不符的问题,进而强化动态监管能力。强化资产管理的四大融合策略,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和绩效管理的联动机制,以支持预算编制、资产配置审核、收益管理及收入分配秩序的规范化。针对资产清查中揭示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机构和事业单位需制定改进措施与实施规划,构建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最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遵循分门别类、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新资产管理体制。

重要意义

作为履行中央和省级政策指令的政治义务,以及响应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报告的基本要求,全面清查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各类国有资产的分布与投资流向,是构建全口径、全方位国有资产审计体系的核心任务。此举不仅是强化政府治理效能的必然途径,推动投融资模式创新的现实驱动,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国有资产清查,旨在完善监管体系,促进资产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存量整合,优化资产结构布局,从而增强政府对国有资产的有效掌控与调控能力,并借助金融工具提升国有资产的效益,整体提升国家治理的整体效能和水平。

1.4.清查工作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信息的精确性和完整性存在瑕疵,亟需提升资产的精细化管理能力。

1.基础信息存在瑕疵:部分单位在资产信息系统中的人员资料(如单位人员、使用部门)与编制管理部门确认的'三定'方案中的编制规模和内部机构配置不符,这导致单位资产配置基准的计算依据产生偏差。另外,部分资产卡片信息录入不全面,固定资产分类代码填写不当,对单位现有资产总量的精确度构成影响。

2.资产信息的精确性和完整性存在问题,特别是部分单位未能在资产信息系统中记录无实际价值的划拨土地和尚未确权的房屋,导致账面记录与实际状况存在偏差。

二、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之间的衔接尚存不足,亟需强化单位的日常资产管理措施。

1.资产管理存在疏漏:部分单位未能充分认识到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资产管理职责未能得到有效履行。未能遵循相关规定定期执行资产清查,导致账面资产与实际存在差异,出现盈亏现象,账实不符的问题突出。

2.存在问题如下: 1. 资产信息记录滞后:部分单位未能在购置固定资产后立即在资产信息系统或财务账目中进行更新。 2. 工程转资处理延误:对于已完成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部分单位未能及时将其转化为固定资产。 3. 报废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有单位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滞后,导致账面记录与实际资产状况不符。

3.存在问题:实物资产清理执行不力 - 部分单位对已获审批的待处置资产处置滞后,长期滞留堆积,导致资产存量管理杂乱无章; - 对于已达报废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部分单位未能及时清理与处理,这占用着单位的资产指标,对新资产的购置产生了不利影响。

三、资产管理流程的合规性需强化,特别是在资产的使用与处置环节,其审批程序的执行有待标准化操作。

1.违规操作:资产有偿使用程序不合规 - 未履行审批手续: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出租、出借房产或事业单位进行对外投资时,未能遵循法定程序经财政部门审批。 - 使用不当:部分出租房屋的租赁期限过长,租金设定不合理,且租金收入的管理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导致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低下,甚至引发资产流失问题。

2.存在违规资产处置操作。部分单位在处理如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报废事宜时,未能遵循既定的权限流程,未经财政部门的审批,导致资产闲置,账目与实际状况脱节。

四、产权归属的明晰度有待提升,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亟待加强。据统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土地和房屋的全面清查中,已完成确权的比例相对较低。存在部分资产,即土地和房屋,其产权单位与财务记录单位并不匹配,导致土地和房屋信息管理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混乱局面。

整改措施

一、完善单位基础信息,夯实管理基础。

1.核查并优化单位基本信息:包括人员编制、职级及内部机构等核心数据,这些是制定本单位资产配置基准的关键依据。单位基础信息的精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资产配置总量的确定。要求单位需依据‘三定’方案或相关政策文件,详尽核对资产信息系统中的各项信息,对于任何不符之处,应立即修正,以确保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资产存量的精确性直接关乎单位购置新资产的能力。各个单位需依据资产清查结果,对现有资产卡片资料进行详尽的核查、整理、补充和完善,以实现资产卡片信息与实际资产状况的高度契合。

3.要求全面录入土地、房屋等未予会计核算的资产明细。对于价值缺失、难以入账的划拨土地,以及因权属不明导致未登记的各类土地和房屋资产,应当利用资产信息系统中的"资产配置"功能,实施详细的资产卡片登记,以确保单位资产信息的完备性。

二、强化日常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1.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一是单位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办理采购资金支付前,先将新购置资产录入资产信息系统,确保单位资产存量的准确性。二是各单位对已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应及时转增固定资产,并在资产信息系统中完整登记固定资产相关信息。三是各单位对已经批准报废、并在资产信息系统中注销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四是各单位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作为本单位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并在资产信息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五是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及时通过资产系统的“期末处理”模块进行月结账操作,确保单位资产存量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应及时与财务人员对账,确保资产账与财务账相符,防止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2.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两个令”和我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资产的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内部管理流程,对实物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并对资产丢失、毁损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强化审批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严格执行资产审批程序: 1. 对于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及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行为,必须严格遵照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详细规定,确保履行完整的报批流程。任何未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固定资产出租、出借行为,以及事业单位的擅自投资,均为违规操作。 2. 房屋租金收益、对外投资的收益等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收入,务必按照相关法规实施"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对于未能按时上缴的租金收入,应及时依据规定程序上缴至国库,确保财务合规性。

2.遵循既定权限与流程管理资产:各相关部门在处理资产处置事务时,必须严格遵照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所界定的权限和程序,确保履行完备的审批程序。待获得批准后,应及时依据财政部门的批复文件及相关文书进行财务账目的相应操作。

四、强化产权意识,理顺产权关系。

1.确保国有资产产权清晰界定:各相关部门须强化产权管理认知,依据全面的资产清查结果,对尚未确权的土地产权和房产进行详尽核查,仔细搜集相关文件资料。对于证据充分的,应尽快办理房地产权证书;对于通过资产调配、转移或置换获取的土地产权和房产,务必遵循规定时限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对于已完成建设并完成竣工决算的在建房屋,应及时进行资产转移并依法办理确权手续。

2.明确产权单位与入账单位的对应关系:各组织需全面核查土地、房屋、车辆等存在的产权与财务账面、资产账目不符的情况。一般而言,产权归属单位负责资产的会计记录,各机构需据此调整账务并确保信息连贯。对于未明确产权的资产,使用单位则需承担相应的入账责任。

1.5.详细审查力量部署

我们的公司集结了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其中包括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和房地产估价师等各类精英人才。这些专家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独领风骚。

若我司有幸中标,我们将组建一支卓越的专业团队,致力于全程高效运营项目,以确保向客户呈现最为优质及完备的服务体验。

项目组织结构

项目组织架构依据规模及特性定制,主要包括资产清查小组,其下设三个关键部门: 1. 固定资产盘点小组,承担实物资产的详细核查工作; 2. 固定资产核算小组,负责资产价值的会计处理与记录; 3. 档案资料管理员,专责文档资料的整理与管理。各部门职责明确,协同高效。

资产清查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负责拟定并实施全面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细则,对总务处的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实施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针对校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进行深入学习,明确各自的任务,并实施定期检查与总结,以此推动校产管理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与标准化的进程。

3、执行改进建议,实施物品报废审批程序,并对任何违规行为迅速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固定资产核算人员岗位职责

1. 固定资产分类与目录编纂 2. 固定资产投资的会计核算 3. 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 4. 日常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估

1、拟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

实施严谨的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区分策略,构建详尽的固定资产清单,实施分类赋码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其具体落实到各生产车间及管理部门。

2、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

依据业务运营需求,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严谨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配备量,并适时依据生产动态进行调整。提倡实地考察,详实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与完好状态,以便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大修计划的制定提供翔实数据支持。

3、承担固定资产的详细账务管理,生成固定资产报表。对于新购、调入、内部转移、租赁或外调的固定资产,需监督相关部门或人员完成相应的会计程序。依据会计凭证精确记录固定资产账目,定期进行核查,确保账簿、卡片与实物的一致性,并按期编制并提交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财务报告。

4、核算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大修理费用:依据折旧政策规定,制定详细的折旧方案,按月严谨执行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大修理费的计提工作,确保无误,避免超额、不足、遗漏或重复计提。

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针对盘盈、盘亏和资产损坏的情况,务必审慎调查其原因,并明确各方责任,按照既定的审批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对于发现的闲置、多余或因保管、使用、维护不当导致的固定资产问题,应及时向管理层汇报,并提交改善建议。

6、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实施协同评估,并致力于其有效利用,强化设施的维护保养,发掘设备性能潜能,从而提升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7、高效并确保按期完成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确保严格遵循国家法律及财务规章制度,秉持严谨的财经纪律,恪守职业操守,坚决践行清廉自律的原则。

2.致力于深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感,并秉持爱岗敬业的精神。

3.严谨管理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核算的准确性。并有效履行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总务申报流程。

4.承担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职责,严谨记录固定资产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购置金额、建造日期、预计使用年限以及位置详情。

5.实施固定资产详细登记制度,周期性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核对与核查,确保账目、档案记录与实物状态的一致性。

6.负责固定资产的初步验收、调拨、报废、报损以及对丢失资产的审核工作。

7.实施固定资产全面盘点核对程序,针对出现的盈余、亏损及损坏情况,务必探查其根源并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固定资产账面记录、实物状况与卡片信息的一致性。

8.固定资产的清理和报废事项需按照严格的审批流程,逐级提交审批手续。经批准后,依据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会计记录,并在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中进行录入操作,确保流程的规范与严谨。

9.承担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与核实任务,包括资产数据的编报、年度审核以及年终结算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固定资产盘点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负责人:全面掌控盘点进程的总调度员,监督盘点执行并裁决任何异常情况。

2、主盘人: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组织协调。

3、指定盘点监督责任人:应由相关部门主管或经授权人员担纲执行

4、盘点人:负责点计数量。

5、职责分工:承担物品清点并做好记录,与盘点人员分阶段逐一核实数据,确保准确性。

6、在盘点过程中,协点人员需承担物料搬运与整理的职责。

7、对于月度及不定期的专项盘点任务,同样需指定盘点专员和复核人员,他们的职责与常规操作一致。

设备资源配置

计划为本项目配备5台笔记本电脑及10部计算器。

第二章清查实施方案

2.1.项目理解与审查

详尽调查待评审单位的资金状况,包括总额、结构、分布及其使用效益。目标在于明确资产所有权,构建综合性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此举旨在为后续资金的高效利用和管理透明度提升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有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

2.2.实施方案详细规划

1资产清查项目重点及实施策略

1.1资产清查项目重点

本项目的关键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梳理被评审单位的基本情况,二是详实核查财务记录,三是进行全面的资产盘点,最后是强化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与落实。

(1)被评审基本情况的清理

全面梳理所属单位基本信息,包括资产清查覆盖范围内单位的数量、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这一过程即为被评审单位基本情况的清理工作,旨在满足资产清查的需求。

审查基础信息确认,主要包括如下要点:机构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财政预算编码、单位账户数量、单位类别、从属关系、编制人数、员工总数以及人员构成详情。

(2)账务清理

全面的账务清理工作旨在对评审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科目、现金储备、有价证券以及所有资金往来等基础财务记录进行全面核查与整理。目标是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从而确保单位财务信息的完整、精确和真实性。

财务梳理工作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间节点,采用逆向核查的方法对各类账目进行全面整理。在评审过程中,针对因会计技术性误差导致的账务错误,依据相关会计差错修正准则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

(3)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的目标是对被评审单位的全部资产实施详尽的核查与核实过程,特别关注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对外投资、隐性资产、资产租赁或借用以及对外担保等关键环节的清算工作。

财产清查工作遵循实物盘点与账务核对并举,以及资产清理与负债净资产核查同步的原则,旨在进行全面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支状况的审查。针对被清查单位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资产增减(如盘盈、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我们将依据资产清查规定进行细致分类,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针对实物的形态、体积、重量以及堆放方式等特性,适用的清查手段有所区别,主要包括实地盘点法与技术推算法两种策略。

(4)完善制度

通过全面梳理和深入剖析资产清查工作中揭示的问题,我们旨在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实施策略,从而强化和完善资产管理体系。

在完成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评审单位针对清查过程中揭示的资产管理与财务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旨在优化被审查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针对清查中发现的虽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完成竣工决算程序的建设项目,被审查单位应当严格遵循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迅速办理相应的结算手续。

1.2资产清查项目实施策略

资产类

(1)货币资金

首要任务是对货币资金的完整性进行核实,包括确认其记录的全面性,以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准确性核查。

①库存现金的详细核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检查现金总额是否超出规定的限额,确认现金收支是否遵循现金管理规定。 2. 对照现金实有金额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如发现不符,需详细记录差异及其原因。 3. 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余额调节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4. 对库存外币分别按币种进行清点,并采用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以便全面掌握货币资产状况。

备用金的现有余额与各项支出凭据的总额应保持一致,对于持有较大额度备用金的个人,需对其余额进行签字确认。

②银行存款全面核查主要包括对各企事业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核实。其核心内容包括:      1. 比较各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记录的存款单位账面余额,确认两者是否一致;     2. 详细查阅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按照存款类别和货币类型逐一核查存款金额的准确性;     3. 严格审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4. 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率是否合规,以及由此产生的折算差额是否已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明细分类应详细列出各个银行账户下的存款,明确区分人民币和其他各种外币项目。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

清查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项目。

①在核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暂付款)时,需获取各相关单位提供的与交易对手金额相符的对账确认单,或者向对方机构发出函证查询。对于存在争议的债权,应细致梳理、核查并核实债权关系,确保其清晰明了。针对长期未结清的款项,务必深入调查其滞纳原因,并详细了解催收进度情况。

②请求获取各员工的个人借款详细清单,对于借款额度较大的,务必要求借款人本人亲笔确认。

③评估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账龄分布,核查往来函证的确认与否,同时审阅坏账损失认定的详细依据。

(3)对外投资

①执行全面的有价证券盘点,包括国库券、各类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获取相关的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面余额进行逐一核验。同时,核查库存证券的实际持有量,与财务记录中的余额达成一致性。

②进行对外部单位投资的详尽核查,要求提供相关的投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以核实我方当前的实际股权持有、原始投资成本、所占比重,以及历次分红记录等关键信息。

③针对已整合纳入统计范畴的法人实体,我们要求其独立实施资产审核,生成资产清查报表,并提交详细的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清查存货的涵盖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用于维修的备件、包装材料以及各类低值易耗品等。

①严谨实施库存清理核查,对全体存货进行全面的盘点清点。

②针对长期未归还的外借存货,建议采取实地盘存或者向相关单位进行核实查询,以揭示存货未回收的详情。同时,应审查各相关部门的催收措施及其合规性,以及是否已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价值处置。

③要求各相关单位提交经代保管单位确认的详细清单以供记录

④严谨核查长期存储、闲置、损耗及拟报废的存货状况。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涵盖的资产种类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以及交通运输设备等各类实体资产。

①审查固定资产的基础包括核实其原始价值、已提请报废和实际报废的资产数量,以及固定资产的损失与待清算额度。同时,需关注固定资产的分类合理性,并详尽掌握其当前的实际使用状态。

②审查租赁固定资产的配套合同,核实各相关部门的账面记载,确认是否已依据合同条款履行租金收取责任。

③对于已临时借出或未经调拨程序转移出的资产,以及未经审批擅自转让的资源,我们要求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回收或补办相应的手续。

④对于经清查确认的各项账面盈余资产(包括账外资产)及固定资产的盘亏现象,应详细调查其产生原因,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并据此形成相应的处置建议。

⑤审核并获取房屋、车辆等实物财产的原始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着重核查产权是否存在受限情况,如抵押或担保等,同时细致审查相关的合同与协议文件。

对于批量采购的单价较低的物资,如明细金额难以逐一列出,应通过逐项清点实物数量进行核查。在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中,应填写总计的实物数量,并在相应位置注明总数额。

负债类

本次审计涵盖各待评估机构的短期债务、长期债务及潜在负债,着重审核债务的属性、类别、数额及其合规性。对于无偿还能力的应收账款,将视作资产损益事项进行清算核查。

(1)借入款项

资金借入项目涵盖从财政部门、上级机构以及金融机构获取的贷款,以及与其他单位的有偿借用。其详细清查内容涉及:向银行及相关债权单位发送询证函;索要借款合同副本或来自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查借款额度、借贷条款(包括借款期限、还款日和利率);评估借款利息的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欠息或逾期未偿还的情况,如有欠息,确认是否已全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预算上缴款项主要包括非营利机构的预算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益、无主财物变现收入以及根据预算规定需入库的其他款项。在进行应缴预算款的核查时,着重关注是否严格遵循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时限,并确保全面履行缴库义务,同时需排除是否存在缓缴、截留、挪用或擅自自用的情况。

(3)应缴财政专户款

财政专户款项清查的主要内容涵盖各类应上缴款项,具体表现为详细列出的各项预算外资金分类明细。其核查焦点与'应缴预算款'的审计环节相当严谨。

(4)应付款项(暂存款)

清查应付款项(暂存款)的主要内容涉及业务活动中的待结算款项,这些款项根据暂存款项的分类或单位、个人明细列出;同时,需与相关单位进行详尽的核对,确认金额的准确性和款项性质。特别关注的是,是否已正确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部分计入暂存款,以及是否存在长期挂账而未及时清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清查应交税金的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详列各种应缴税费的明细,依据相应的纳税认定、纳税通知及税收优惠文件进行核查;同时,核对会计期间内的完税凭证,复查期末未缴税款余额的准确性及其列示的合规性;最后,着重审查是否存在任何税收罚款事项。

收支类

清查收支项目主要关注的是,资产清查时段内的经济活动是否准确地反映了会计周期内的收支实况,同时对出现的重大跨期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他事项

(1)在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间节点,评审单位实施了详尽的账务梳理,通过逆向核查的方法,确保了各部门间、上下级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关系明确,资金流清晰无误。

(2)资产损溢

资产损溢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被揭示,应当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相关政策进行相应的确认。

按照会计制度中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应对因会计技术性失误导致的错误账目进行自我调整。

(3)作为政府主管机关监管下的特殊固定资产,各收藏管理单位负有文物的清查与登记职责。通常,文物登记着重于实物存量。根据国家文物局与财政部1989年文物计字第877号文件《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具体操作如下:对于现存文物藏品,如能估值,须纳入会计账目,标明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价值可评估的新征集文物,应按实际购买价格记录;而接收捐赠文物,可视情况按照捐赠物品的估价计入账目。

(4)或有事项

对内外借款合同及协议进行详尽审查,目的在于揭示可能存在的或有债务、担保事项、资产抵押以及司法诉讼等关键信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并编制详实的情况阐明报告。

2.3.成本效益分析

账面成本,即会计记录中的成本核算,涵盖了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成本,同时亦特指资产在财务报表上体现的获取价值。

资产的账面价值通常体现为其账面成本,包括存货和各类固定资产。若涉及备抵账户,账面成本应根据抵减后的净值来体现,例如,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始成本经过累计折旧后的剩余价值,即账面净值,也称作账面净成本。

存货的账面价值等于其账面成本减去已累计确认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会计成本核算方法

1、品种法

(1)该方法是一种依据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单位的成本计算方式。

(2)成本核算采用品种法,其核心的成本计算单元是产品类别。

实际工作中,可以将“品种法”之下的成本对象变通应用为:产品类别、产品品种、产品品种规格。

(3)品种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关键应用包括:设立针对‘品种’的生产成本明细账与成本计算单;通常,成本计算周期采纳‘会计年度’;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围绕‘品种’展开;并以‘品种’为核心进行深入的成本剖析。

4)大批大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的运营特点使得品种法具有广泛的应用适应性。

2、一种以产品批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特定方法,我们称之为分批法。

(2)成本对象产品的“批”。

分批法作为一种广泛应用于成本核算的方法,其核心概念在实务操作中体现为批号或批次的划分。

成本对象的确定可通过以下途径:依据产品类别、存货核算采用分批实际计价法的‘批’、制造业中的生产批次、制药行业的‘批号’、以及按客户订单进行的成本核算,以及特定企业自定义的‘批’。品种法在实践中的关键应用在于:针对‘批号’和‘批次’设立生产成本明细账和成本计算单。

成本计算周期通常依据项目进度('工期')确定,且通常情况下,无需对生产成本在产成品与在制品之间进行分配。

当生产成本在已完工产品与在制品之间采用定额分配方法时。

(4)适用范围 单件、小批生产企业、按照客户定单组织生产的企业——因而也称“订单法”3、分步法(1)定义以产品生产阶段、“步骤”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

(2)在成本对象分步法中,'步'具有广泛且灵活的内涵与应用方式。实际上,分步法中的'步'可具体解释为:部门(用于核算部门成本)、车间、工序、特定的生产或加工阶段,以及工作中心,这些可以灵活组合。与其它方法相比,分步法在计算方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