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全面审计解决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我们的咨询服务工作将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②、工程咨询合同;
③、立项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设计图、工程竣工图、隐蔽资料、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
④、现行有效的定额及法律、法规和现行施工验收标准的相关规定
⑤、在施工进程中,同步参考和遵循国家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及工程结算相关法规与文件
①、依据充分。
②、程序合法。
③、计算准确。
④、填报及时(时效性)。
施工索赔,无论是施工单位基于变更、经济签证等因素提出的,还是建设单位的反索赔,其有效性均需严格遵循以下四点基本原则:一是履行合同约定的程序,二是时限要求得到满足。
负责全程支持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和鉴证报告,旨在有效地执行工程造价控制。通过合法且合规的管控手段,确保工程造价处于预定的合理范围,满足建设单位的有序投资规划与期望目标。
我们已为施工阶段实施了全面的造价管控与管理体系优化。原有的结算审计模式——即事后审计,已被创新性地转变为事前或事中审核:审计流程从办公室的静态环境延伸至施工现场的动态监督。传统的结算后期一次性解决造价问题,现已转变为即时发现、即时处理,有效实时监控工程造价增减,从而预先防止施工过程中不必要的成本损耗。
我们致力于为建设单位提供全面的服务,包括设计变更的管理、合同的跟踪监督、隐蔽工程的处理以及索赔事宜的妥善处置。凭借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我们助力建设单位有效管控投资成本。
本审计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化建设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流程,并致力于提升审计工作的品质,以确保其专业性和有效性。
一、审计流程涵盖项目启动阶段审察、建设执行阶段监督、工程竣工结算审查以及项目竣工验收评估等多个环节。
二、在启动全过程跟踪审计之前,我们首先组建审计小组,确定审计项目的主管负责人及审计组各成员的角色配置。
三、审计组首次进点,应召开审计进点会。
四、审计小组开展进驻工作,将依据工程项目进度动态推进各阶段的实地审计,适时生成并提交各时期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记录。
五、在审计组执行现场审计的过程中,将对上一审计意见提出的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在本次审计报告中详尽阐述落实详情。
六、项目建设单位将接收到审计部依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及改进措施。
七、全部审计工作完结后,应报送《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部已出具竣工决算审计的官方见解,并规定审计团队需按时提交《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及《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以便进行备案存档。
八、审计部整理并归档的资料包括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统计报表等关键成果,以及执业纪律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及委托单位的评价反馈,这些均作为后续招投标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项目阶段的审计质量控制程序
1.1审前控制
(1)重要步骤:构建审计方案 通过精准把握企业的核心领域、关键点与挑战,审计计划应围绕经济效益展开,旨在制定出既合理又科学的实施方案。这样既能确保审计质量的卓越表现,又能有效管控审计风险。
(2)前期调查:作为审计流程的关键环节,审前调查旨在明确审计焦点,确定审计范围,并有效防控审计潜在风险。
(3)审计策划:经过详尽的前期调研与分析,确定审计的关键关注领域,审慎而精确地规划审计的涵盖范围、具体内容、重点考察点、目标设定、职责分配以及时间安排,从而构建审计实施方案。对于同类项目,以往的审计方案可作为模板,编制过程中需依据风险评估及项目特性进行适当的调整。
1.2、审中控制
(1)项目组长在启动审计作业前,应明确传达审计目标、关键焦点、执行步骤及重点关注的重大事项,并实施全面的监督指导。
审计证据作为支持审计结论的关键要素,与审计档案构建密不可分。在审计进程中,审计人员应适时向项目组长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审计日志。审计日志作为审计档案资料的构成部分,其审阅责任归属项目组长管理。
(2)审计底稿及复核规范:遵循江苏烟草审计处的统一规定,审计工作底稿的制作需保证以下标准:形式上,要素完备、格式统一、标识一致且记录明细;内容上,资料详实、关键点突出、详略得当、结论明晰。各级复核人员需明确复核职责,实施逐级审核,确保涵盖审计项目的所有环节,并对底稿中事实失实、证据不足或存在遗漏的情况承担责任。
1.3、审后控制
(1)审计工作的最终产出——审计报告,其质量控制需严格遵循以下标准: 1. 审计内容需详尽无遗漏,确保完整性; 2. 审计师需对审计报告的准确性与合规性承担专业责任,而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则需保证会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审计证据的采集应充分且恰当,体现客观公正的原则; 4. 实施三级审核机制,确保审查环节的严谨性; 5. 完成审计报告会议,通过交流审计信息,提升报告的完备性。
(2)质量管理标准概述:审计档案的归档过程需严格遵循各项规定。具体涉及审计资料的完整性核查、装订规范性以及归档清单签字的完备性等要素。强化审计档案的质量控制,被视为项目全面质量管理不可或缺的补充环节。
第一部分内容:前期阶段审计
一、审查基本建设项目核准和开工程序
1、检查项目是否遵循了先审批后建设的原则,相关文件完备性如何: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工程概算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审定、建设规划及用地许可,以及项目设计与图纸的审核资料是否齐全。
2、检查项目主体工程的合规性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在满足所有前置条件及内外部审批后方可启动施工,开工报批手续是否已依法履行。
3、电源、铁路、公路或码头、燃气、中水等工程的建设条件是否同步投运。
二、审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1、设备是否已通过国家环保部门的验收,以及在处理后其排放是否达到合规标准。
三、审查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公司工程设计要求。主要包括:
1、程序的建立与完善程度如何,以及设计变更管理流程的执行效率和有效性
2、招标流程采用全程还是分阶段设计;是否会组织初设文件草案的评审会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并获得上级公司的设计审批。
3、建设规模及执行标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是否与已获批准的文件一致,是否存在超出核准范围、超越标准或过度估算的情况(严格遵守不超过估算额度的原则),并确保在得到上级公司的审批后方可执行。
4、检查工程实施是否严格遵照已批准的设计文档,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的擅自设计变更。对于导致投资超出预期的设计变更,特别是涉及非生产性设施规模扩大或规格提升的情况,是否已履行了相应的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1)变更设计需经设计单位提交变更单(附带投资增减预算表),随后由监理单位进行严格审核,项目单位审批通过。若项目已引入审计监理,所有设计变更需经过其专业的评审并给出建议。
(2)是否已获得上级公司的审批,对于项目设计变更涉及的超规定金额费用?
四、评估建设项目中的土地征用与拆迁管理流程,以及配套福利设施的配置详情
1、审核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获取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2、审核项目是否严格遵循审批确定的土地征用规模,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的扩增征地行为,以及一期工程是否征用了本应为二期预留的用地情况。
3、是否发生了未经集团总公司授权的擅自购置或超出审批范围、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办公大楼、员工生活设施、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建筑的行为?
五、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项目单位是否已全面实施并持续完善各领域的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内容涵盖: - 财务预决算与会计核算 - 资金及资产的管理和监控 - 物资(燃料)的采购、储存与使用流程 - 合同签署与招投标过程的合规性 - 综合计划管理,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进度控制、质量保证及安全管理体系
2、审查内部控制环节的完善性,以及实施的控制措施是否完备,同时确认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契合国家方针政策及集团的规章制度要求。
3、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对基本建设流程的积极促进作用。
六、审查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
1、资金运用是否严格遵循'确保工程需求并优化资金成本效益'的原则?财务部门是否对贷款实施全程管理体系,包括建立并详细记录贷款及担保合同、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台账?建设资金是否执行专款专用制度,有无违规行为如借贷侵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以及资金流失或浪费的现象?
七、审查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管理情况。
1、前期费列支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项目初期投入费用,特指自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至项目获得核准批准期间,与前期工作直接关联的一系列专题报告编制、评审等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这些费用涵盖勘察费用、设计费用以及前期管理费用。其中,前期管理费涵盖了项目筹备阶段(筹建处)员工的薪酬及相关人工成本(如工资以外的费用),包括会议费、咨询费、评审或评估费、办公设备及运营开支(如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用,以及其他日常管理费用。在审核过程中,应着重关注这些前期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1)人工费用在初期阶段的列支合规性如何,是否已纳入工资总额的会计核算范畴?
(2)是否存在违规购置车辆现象。
(3)在项目获得核准并进入初步设计收官阶段之前,项目公司将提交前期费用给上级公司或受托的二级管理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经确认后,相关费用将纳入工程的概算编制之中。
2、前期费用需实施严格的预算和计划管控,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任何阶段或项目管理费用的支出均不得转移到前期费用科目中。
第二部分: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
八、审查招投标管理情况
评估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全面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其核心内容涵盖如下几点:
1、设立专门的招标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的招标组织与管理工作。
(1)是否在遵循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制定并经年度招标工作计划的审批程序后予以执行实施。
(2)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并完成建设工程的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文件),随后报批并实施相应操作。
(3)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程招标与评标,并在完成结果审批后组织并实施。
(4)合同谈判与签约是否依据审批意见及招标确定的结果进行。
(5)已确保设立专人专责技术规范书及招标文件的审批工作。
(6)在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情况下,是否依据上级公司的管理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及专业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代理事务。
2、招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1)遵循国家公开招标的法定要求,所有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公开招标程序。
(2)招标公告的公开性与信息准确性评估:所有依法强制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最低要求的公示周期不得少于二十天。
(3)对于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
招标要求如下: - 至少邀请三家或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 - 当涉及多标段同时招标,每单一标段的投标单位数量不得少于三家; - 总投标单位数量需达到发标数的两倍以上,最低不少于五家。
(4)评估标段划分的合理性和专业契合度,以及其对施工界面衔接的影响,需关注是否存在导致工程与管理成本过高的过度细分问题。
(5)预审资格要求:建设单位需依据既定的资格预审标准与程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评估,其结果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的复核确认。
3、审查招投标文件是否合规
(1)招标文件的法律合规性及其对招标项目详细情况和招标人核心需求的完整、精确阐述,是至关重要的考察点。
(2)所有招标文件须严格遵循既定的设计准则、设备选型及技术规格参数。
(3)1. 招标文件与合同中详尽阐述了合同价款的调整条款及执行机制吗? 2. 在主体工程施工招标筹备阶段,是否已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
(4)核查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额度及提交截止时间是否严格遵循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5)检查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时间要求,法人代表的签字是否完整无缺,同时需确认是否存在将无效标误判为有效的情况。
(6)评估标底文件(如已提供)的合理性和标底的保密措施执行详情
4、审查投标、开标、定标是否合规
(1)若投标人计划在中标后将部分非核心、非关键性的任务进行转包,是否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声明?强调的是,主体工程及关键任务禁止外包。
(2)投标人需确保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替代形式的银行保函)
(3)在招标过程中,优先考虑已获得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承包商,对于主体工程,此类合格证书是必要条件。
(4)能否确保公平竞争与严谨的现场管控?对于火电工程项目,当配备两台发电机时,主体施工单位建议选取2至3家,而主辅工程的施工单位数量应控制在不超过5家为宜。
(5)公司将严格遵循规定,排除那些在公司PMIS系统中已被标记为不履行合同义务、信誉不良的投标方,他们将被禁止参与我司的系统工程项目投标。
(6)开标过程是否会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并实施全程监督。
(7)评标工作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由招标方代表及技术、经济等领域的专业专家构成,其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的单数编制。专家的选择需由招标人从相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录或经认可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挑选相关专业的专家担任。
(8)评标过程需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根据不同招标项目特性,采取'最低投标价评审法'、'综合评估法'或其他行政法规认可的评标手段。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需制作并提交详尽的书面评标报告,其中包含投标人的综合排序建议。此报告需由全体评委和监督人员共同签署,包括综合汇总表在内。
(9)合规性审查:建设单位是否遵循最终领导小组的决策,完成了中标人的确定并履行了相应的上报审批手续。
中标结果公布后,应及时向中标方出具中标通知书,并在通知书发出后的规定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及中标方的投标文件或承诺函,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同时签订廉政协议。对于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擅自进行转包,若需将非核心或非关键部分的工作,或者特殊任务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商,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并明确在合同条款中载明。
九、审查合同管理情况
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执行、变更、索赔、解除、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严格遵循《×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
1、是否存在无合同付款现象。
2、合同当事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3、合同的签订是否严格遵循招标结果的批复,其中关于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的关键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内容相符?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完全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任何澄清文件,确保与中标方达成一致约定。
在合同谈判中,若遇到招投标阶段未曾预见且不可预知的新情况,导致招投标基础条件产生变故,使得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合同条款需作调整。此时,建设单位须提交拟修改的合同关键条款及其变化详情,待原审批单位审批并批准后,方可进行合同的签署。
4、审查合同条款的合规性、严密性和公正性: - 合同内容是否全面且具备合理性,是否涵盖了所有关键要素,是否存在不公正的限制性条件,并确保所有法律程序完备; -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平等,合作条款是否明确,违约责任条款清晰; - 检查合同是否可能因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权益而构成无效风险; - 是否包含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明确规定,以及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的条款; - 质量保证期是否遵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法规,是否提供了履约保函; - 质保金的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5、检查合同履行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 合同条款的执行是否严格,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合同范围、价格、技术标准或修订商务条件的行为? - 施工合同的履行是否全面,是否严格遵循合同条款,有无违反关键条款的情况,如超额付款、提前支付或延误支付进度款? - 供货合同是否严格遵照设备合同的规定,包括供货范围、技术标准、运输方式和交付时间表? - 设计合同是否能按时并全面提供设计文件和概预算文件? - 监理合同的履行情况如何,相关工程文档是否已及时、完整归档? - 违约行为及其处理结果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6、审查合同修订:合理性分析,包括变更原因对成本控制、工程进度及合同条款的具体影响;同时,关注合同变更后的文件管理,确保所有流程的合规性,以维持合同效力的连续性,避免潜在失效风险。
7、检查终止合同程序:包括报收和验收报告的审核、最终合同费用的确认及其支付状态;同时,对索赔与反索赔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评估。
8、合同管理流程的完整性:涵盖签约、执行过程分析、动态跟踪与监管,以及合同变更和索赔等相关文件的全面搜集与妥善保管。
十、审查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1、核查施工许可手续(包括施工许可证与建设及临时占用许可证)的申请与办理进度是否符合规定时限。
2、评估是否已制定并执行了进度滞后原因探究及应对机制,责任分配是否明确且公正(符合合同规定),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适宜。
3、核查工程、设备及材料款项的支付进度,确保其与合同条款相符,金额精确无误,相关手续完备,并审慎确认是否存在超额付款的情况。
4、评估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重复施工和停工现象。
十一、审查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1、审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核查组织是否已执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程序,并严谨对待会审中所揭示的问题,确保其得到有效解决。
3、核查隐蔽工程验收的组织是否遵循规定,对不合格项目的处理措施是否得当。
4、评估审查的优质产品与达标产品,是否完全符合施工验收的相关标准,是否存在任何虚假情况。
5、审核中标方是否实施了转包、分包以及再次分包的操作。
十二、审查工程监理情况
是否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费用实施监督与管理,以及是否全面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监理规定。
1、监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2、质量控制点的预先设计执行情况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3、在施工进程中,是否对重要部位或核心工序实施了现场监理检查?
4、审核工程进度款项支付与现场签证管理的监理执行力如何。
十三、审查现场签证情况
1、项目单位是否实施严格的现场施工管控,是否制定了甲方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并已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了备案记录?
2、工程签证是否需通过工程联系单(即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工程签证单)的形式,完成相关工程及造价部门的会签流程。
3、现场签证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执行,签证人员的资质、职责及其签发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4、签证事项的明确性与详尽度需严格审核,包括内容和涵盖范围的界定,以及签证数量的准确性。对于施工单位因自身管理不当,如施工组织措施不完善或未能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导致的额外费用,应避免进行签证。
5、签证事项是否附有相应的补充图纸(如必要),并需提交工程量核定及费用估算的结论报告作为附件。
6、对于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签证事项,施工单位是否履行了预先通告监理方及法人单位的程序?是否存在事后来证的情况需核查。
十四、审查设备、物资管理情况
1、项目物料与设备的购置及资产管理流程是否严谨,包括入库、出库记录的完整性;是否定期与物资管理部门实施核查,确保每年至少有一次全面的财产物资盘点,实现账面价值、账务报表与实际库存的核对一致。
2、施工现场备品备件的价值管理工作是否由财务部门实施,通过设立台账进行有效监控,且定期与物资部门进行核对,并积极参与实物盘点流程。
3、检查支付的预付设备款项、材料款项及进度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其金额精确无误且相关手续完备。
4、关于甲供材料的管理,是否严格遵循扣回与核销的相关规章制度?对甲供材料的领用需严谨审查相关手续,并独立设立明细账目,详细记录包括领用单位、应用项目、实际采购价格、合同约定价格以及领用数量等关键信息,以防止资源浪费和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
5、在基建项目中,是否采取外包形式委托承包商负责工程物资的保管,对此,应当确立明确的委托管理协议或在合同条款中予以详细规定,以确保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界定。同时,财务部门需参与每月的例行库存核查工作。
十五、审查概算执行情况
1、是否严格依据公司的火电工程项目执行概算实施规定进行编制工作。
2、检查是否存在超出执行概算的额外项目及单项投资超标情况,是否涉及未经概算批复的自用固定资产采购,以及是否存在挤占或虚假列支工程成本的行为。同时,还需关注非生产性设施是否超出了规划规模和标准的建设问题。
3、审查基本预备费的列支项目是否符合相关准则,以及对超出预设30%以上的部分及风险储备金的动用,是否已获得集团公司的事先审批许可。
4、是否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发放工程奖励(赶工奖、节点奖、节油奖、催运费等),有无向参建单位及个人支付工程奖励的情况;有无向本单位参加人员发放工程奖励的情况。
5、是否符合预算及规定,所有车辆购置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流程并按标准执行?
6、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对外捐赠、援助情况。
十六、审查工程结算情况
1、本工程的结算状况是否严格遵循了集团公司对于火电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审核项目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具体涉及: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与竣工图的一致性,施工组织设计策划、技术审查记录,工程进度跟踪表,设计变更文档以及所有现场签认事项,均需确保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3、单项工程结算计价依据、工程类别是否合理;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取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变更治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
施工单位的材料结算是否严格依据实际采购价格执行,并经过建设单位的质量与价格双重认可?建设单位是否参与了材料质量和价格的筛选过程?此外,价格确认及其相关手续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并具备合理性?
4、评估单项工程是否存在费用超估算、虚报费用问题,以及结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度计费,导致工程造价增加。还需检查工程内容是否有未经许可的变更,导致成本上升:此外,我们将审核设计、监理及招标代理等专业服务合同的结算,确认是否所有委托任务已按约定履行,是否存在结算金额超出合同约定的情况。最后,对与单项工程结算相关的其他细节进行全面审查。
5、项目法人是否已收到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编撰并提交的完整竣工结算文件。
6、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应完整列出承包商所申请的所有费用及其相关凭证。提交的结算文件必须真实无遗漏,严禁在送审后进行临时增补。凡未按期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的工程项目,将不被纳入最终的结算范畴。
7、竣工结算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 封面 - 项目概述或说明书 - 合同界定的单项工程结算明细表 - 超出合同范围但涉及小型变更、现场签证及临时委托的工程结算表 - 重大设计变更对应的工程结算表 - 材料消耗量与价格调整的结算表 - 所有上述表格均需经单位公章确认
8、在承包商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项目法人应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进行审核,如不具备自行审核能力,则需委托集团公司技经中心实施该任务。同时,设计单位、监理机构和承包商应指派专门代表参与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过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9、关于主体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的价款调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的重要变动、现场签证、甲方额外委派的任务,以及材料数量和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规则以合同约定为准),审查项目法人对竣工结算总报告中的处理方法是否遵循合规程序,并是否已获得集团公司的审批。对于经集团公司确认后出现与合同原则不符的重大结算结果,应进行详细的造价对比分析。
(1)处理重大工程量变更:需对施工图纸所示工程量进行严谨核查,并与招标时的工程量基准进行详尽比较分析。根据合同中规定的调整条款,确定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数额。
(2)严格遵循集团公司的要求,对涉及的一般设计变更(其金额在50万元以下)及现场签证事项进行严谨的审批程序。
(3)针对重大材料用量及价格变动,需依据施工图纸详细计算工程量,实施详细的工料分析,并为此项工作出具独立的分析报告,以支持集团公司的工程量对比参考,积累相关数据资料。
(4)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对于涉及金额超过50万元的重大设计变更,必须审慎核查其是否履行了申报手续,是否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变更部分是否与原有批准的概算内容相符,避免重复计列。
10、是否需经集团公司审批,当工程结算实际费用超出预先核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配套的基本预备费额度时。
11、检查是否遵循集团公司基建财务管理办法关于基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1)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了预付款项的抵扣机制,以及将在工程进度款结算中如何实施这一抵扣?
(2)支付工程进度款与结算价款必须遵循内部控制体系的既定流程。财务部门需在审核结算报表或结算单,确保与资金预算及工程合同相符无误后,方能办理支付手续。对于累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项,应严格遵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管控。
(3)在结算过程中,需明确包含项目单位提供的甲供材款项、已支付的进度款以及建设单位代施工单位垫付的水电费用等相关内容。
(4)质保金的扣除应当遵循合同中的明确规定,确保其足额留存。
(5)1. 合同约定的工程物资(包括设备)价款结算条款是否得到严格执行? 2. 对于大型专用设备,其付款安排是否遵循了合同中的分期付款规定? 3. 设备付款过程中,是否已预留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将根据验收合格的文件按既定流程进行支付。
十七、审查关联交易情况
1、评估新设项目公司的成立情况,包括是否设立了附属的三产企业(包含员工或关联方持股公司)
2、评估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工程承揽与分包、物资采购、后勤保障等关联业务交易的合规性,是否严格遵循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核查交易的真实性,以及价格制定是否遵循市场公正原则。在项目单位与子公司订立施工合同、设备托管、房产租赁及后勤服务协议时,凡达到国家招标招标要求的环节,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保价格设定不偏离市场合理水平。
第三部分: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审计
十八、审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
1、检查会计处理原则的合规性,确认科目设置的适宜性,以及基建工程资金和基本建设工程核算是否遵循集团公司的基建业务专项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
2、基建工程的成本管控是否以概算书所涉及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基本单元,同时考虑满足编制竣工决算与固定资产目录所需的成本记录和汇总工作?
3、项目的成本归集与分配的合理性与准确性,是否符合预先审批的概算,是否存在混淆项目间成本划分、或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界限混淆的情况。
4、审查工程款项的支付是否严格遵循合同规定的比例和进度,所有付款是否均经过完备的审批程序,同时核查是否附有监理单位的月度报告等相关文件。
5、审核征地费用的列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相关发票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6、项目资金的全面会计入情况是否得到确保,是否存在未公开的备用资金账户,以及对罚款收益、资产处置等收入是否有违规截留的行为?
7、检查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超出预算范围,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财务列支,同时确认无将本应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负担的费用混淆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部分。
8、在基本建设阶段,所有涉及的工资、奖金、单项奖励以及津贴补助等工资性支出是否已全面整合并统一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体系进行管理。
是否符合集团企业关于人工成本管控的规章制度,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超额计提或滥发薪酬、奖金、津贴的情况,以及任何违规列入奖励项目的支出行为。
9、检查是否存在虚报工程投资的情况,工程支出的入账凭证是否完备充分。
10、项目成本发票的合规性审查:核查所附发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排除为参建单位违规代开发票的可能性。
11、项目启用后,固定资产的暂估价转移应基于充分的依据,这通常包括相应的合同、协议或结算文件作为支撑。
12、真实性与合规性:各项建设收入的生成、分配与处置是否存在隐瞒或违规转移的情况。
13、合规性与合理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审查
14、审查风险储备金和预备费的管理是否遵循既定规章,是否存在未经集团公司事先批准,私自超出限额动用风险储备金(针对设计变更)的情况。任何变更设计导致的基本预备费或风险储备金使用额度超过水电项目(30%)或非水电项目(40%)标准,都必须获得集团公司的明确授权。
15、是否存在违反集团企业规章制度,未经审批私自实施对外捐赠的行为?
十九、审查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1、评估竣工决算的编制流程,重点关注审计其编制依据是否严格遵循国家和集团公司关于竣工决算编制的规章制度,所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以及对遗留问题处理的合规性。此外,还需核查竣工决算会计报表的类型、格式、制作及提交是否符合规定,报表内容是否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且数据来源是否充分、真实且合规。
2、评估项目投资与预算执行详情,包括已完成的实际工程投资总额。检查建设费用是否超出初步预算,并对超出部分进行详细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3、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详尽核查,特别关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投入、待摊资本支出、以及其它投资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与合法性,同时着重审察长期待摊费用的一次性摊销处理是否恰当和合法。
4、审核项目交付使用资产的完整性: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的真实性及其完备的权属证明;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依据;以及递延资产的状态。重点关注资产总额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资产转移手续的合规性。确保资产所有权或管理职责划分明确,资产验收交接过程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同时避免账外资产的产生以及国有资产的流失情况。
5、核查节余资金及物资的真实性、完整性,其处置过程是否遵循相关法规,是否存在隐匿、转移或挪用行为。
6、评估项目工程的未完成部分:在通常情况下,竣工决算应无尾工遗留,若确有保留,应着重审计其合理性及审批程序。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的擅自增加项目,严格禁止借尾工工程之名实施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
7、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关注如下环节:
(1)“基建项目概况表”、“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编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之真实性、精确性与完整性
二十、审查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评估建设单位是否已实施健全的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机制,确保自项目决策直至竣工运营期间产生的所有文件资料均规范、完整并及时归档。
第四部分:项目完工审计评价等阶段。
二十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全程跟踪审计的结论,通过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标的比对分析,客观、公正地评估项目的安全性能、工程质量、造价控制以及施工进度。
附件一:阶段性审计报告
附件二: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附件一:全过程跟踪审计阶段审计报告
审计全程跟踪阶段的详细报告
一、标题;
二、致:接收单位 内容概述: 1. 项目基本信息 2. 项目实施流程(立项筹备、施工启动、竣工及投产时间线) 3. 投资结构:各方股东权益比例 4. 资金来源与运用状况 5. 投资进度完成情况 6. 工程预算执行详情 7. 项目管理制度(五制)执行概况
三、审计实施概览: - 实施时间: - 审核依据: - 主要审核流程与程序: - 审核涵盖范围:
四、审核结论和评价;
五、存在问题和具体改进建议;
六、上次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七、报告日期签名、盖章。
八、附件:
1、审计工作底稿
2、内控制度情况调查表
3、合同执行情况统计表
【审计工作底稿】 被审计单位:【编号】 审计项目:【审计项目名称】 审计日期:【审计日期】 问题概要: 1. 问题一:详细描述问题一 2. 问题二:详述问题二 审计依据: - 列举相关法规或政策 - 引用具体文件或标准 审计意见: 1. 对问题一的审计意见 2. 对问题二的审计建议 被审计单位意见: - 对审计意见的反馈或解释 签字: 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姓名】 审计项目组长:【组长姓名】 【内控制度情况调查表】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序号:【序号】 主要管理制度名称:【管理制度名称】 文号:【管理制度文号】
一、制度评价情况
二、企业运营合规性概述 2.1 招标与合同履行详情 - 合同编号列表 - 合同名称列表(招标方式) - 中标单位及其报价 - 重要合同时间节点: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与审批信息 - 送审金额 - 审定金额 - 付款进度更新 - 备注:按照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咨询服务合同及其它类别分类,确保涵盖所有签署的合同
附件二:详尽的全程跟踪审计成果报告(标准格式)
按照《关于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详尽的全程跟踪审计,现呈上审计结果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信息概述:包括项目的审批流程(核准阶段)、建设规模的详细规划、筹备阶段的进展、启动施工的日期以及各投资方所持的股权比例等内容。
2、执行概览:项目法人管理机制、资本金投入规定、工程监理体系、合同管理原则以及招投标制度的实施状况
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确认: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万元、设备购置费万元、其他万元。该项目形成可交付使用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长期待摊费用#万元。
三、投资完成情况(概算执行情况)
1、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2、实际投资完成情况:
该项目执行概算总金额为#万元(无执行概算按批准概算),截至#年#月#日止,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万元,较执行概算(批准概算)节约#万元,节约#%。具体情况如下:项目批准概算执行概算实际完成投资额较概算降低额较概算降低率执行概算实际完成投资额较概算降低额较概算降低率
一、建安工程
二、设备购置
三、其他费用
四、基本预备费
五、建设期贷款利息
六、风险储备金
七、铺底流动资金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在建安工程项目中,实际费用超出初步估算额为#万元,超出了预计比例的#%,其主要原因在于:
2、设备购置。 0 0 0 0
3、其他费用。 0 0 0 0
4、 0 0 0 0
特别强调,需详细阐明关于扩展规模、提升标准以及超出原有规划的投资行为;同时,对于可能涉及的资金挪用,包括基建资金和专项基金的占用问题,亦须明确详述。
四、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为#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 设备购置费用:#万元 - 其他相关支出:#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送审金额:#万元,经审定后为:#万元,审减金额为:#万元。 - 审减金额占送审总额的比例为:#%
五、未完工程情况(如有)
项目尾留工程预算:总计#万元。该预留工程的投资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涵盖于项目原始投资计划内,是否存在未经预算审批的额外工程项目(预算外预留项目包括#项,预算额为#万元,其合规性已获审批情况如何)?关于预算外预留项目的详细阐述如下:
六、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与说明书的核查要点如下: 1. 竣工决算编制是否遵循国家相关法规,资料完整性及手续完备性如何,各项清算工作是否全面细致,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2.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及其它投资支出的明细,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的一次性摊销,其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需逐一确认。 3. 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真实性及其手续完备性,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是否严谨。 4. 关于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状态及其管理情况的审查。
七、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1、按照###的相关规章制度,已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针对##的相关规定,现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涉及合同订立、履行与变更过程中的内控体系构建与实施,涵盖工程结算与财务竣工决算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岗位职责划分与授权审核、项目决策管理、预算编制与管控、价款支付监管、竣工财务清算以及监督核查等要素。
1、前期准备阶段
(1)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审计
审计工作应聚焦于国家工程项目的前期基建管理程序的合规性审查,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A、严谨核查建设项目的启动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合规性,确认国家相关部门的投资估算批准情况。同时,对项目立项程序的合规性和审批手续的完整、合法性进行详尽审核。此外,还需细致评估前期征地与拆迁工作的合法性与合规性执行情况。
B、审核项目启动前的所有必要手续完整性,特别关注设计、监理及施工总承包单位招标投标程序的合法性和严谨性。同时,对审计局指定的分包工程招标、以及依据《招投标法》规定需进行招标的加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其他相关服务项目的招投标流程进行详尽审查。
C、评估建设项目全面实施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核查所有经济合同的内容,确保其有效性与真实性;详尽审查施工合同或协议中的责任、权利、质量标准、工程进度、结算规定、资金拨付机制、奖惩条款以及保修期限等是否全面且符合法规,其设立与合理性是否经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