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投标方案
目 录
一、项目规章制度
(一)劳务派遣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条款
第一条旨在强化内部行政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秩序的稳定,维持生产的顺利进行,并切实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此管理办法。
第二款,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他们与派遣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我们称之为劳务派遣员工(以下简称派遣员工或员工)。
第三款:派遣员工须如实地向接收单位和派遣机构提交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工作履历、婚姻状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近期健康检查报告,并亲自填写完整且精确的个人信息。对于任何个人信息的变动,员工需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及我司。
第四款:在委派期间,派遣员工须严格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并遵照公司依法制定的《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坚守职责,诚实守信,接受公司的有效管理,全力配合并高效完成公司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应聘者如经用工单位推荐参与面试,必须在面试时出示由该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信函。
应聘者需按照公司规定,真实提交所有必需的申请资料。
1.个人简历或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2.教育资格证明或专业技能证书(针对具备特殊技能的员工)
3.身份证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
4.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应聘者在提交资料时必须确保其真实性与完整性,本公司保有对员工工作经历和个人背景进行调查核实的权利。任何因个人资料不完整或不实导致的后果,将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在第四款中,对于餐饮行业的派遣员工,我们明确要求其入职时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任何身体条件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应聘者,将被拒绝入职。
第五章,被录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书后,须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日期亲临公司行政办公室进行报到,报到流程包含:
1.完成入职报到流程,准确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领取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办公设备。
2.入职培训;
3.与部门经理进行会面,为即将接任的岗位职责做好充分准备,遵照用人单位的部署安排。
4.新入员工须经过3天工作适应期;
5.在经过三天的适应期后,如获准正式入职,员工的指纹将由用人单位办公室采集,并依据用人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签到考勤管理。
第六款: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需缔结劳动合同,其合同约定的期限将由我司依据主协议决定,通常为两年期限。
在第七款中,当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即将届满需续签时,必须获得用工单位明确的书面同意,方可延续其至用工单位的服务协议。
在第八款中,当派遣员工决定离职或被其派遣公司解返时,他们必须遵循相关程序完成交接手续,并负有严格保密公司商业秘密的责任。
根据公司规定,新入职派遣员工的试用期期限通常为两个月。在试用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公司将通知待定转正的员工提交并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需自行提出转正考核申请,其直属主管将对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并实施必要的知识与技能考核。随后,直属主管将据此形成试用期考核转正的建议,递交给人力资源办公室。经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员工将正式转正,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根据规定,试用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倘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其转正时间将相应顺延。然而,若请假期限超过一个月,将被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一章,员工在试用期内欲离职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申请,并遵循公司的离职流程规定。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行为,将扣除未结算的薪酬,待完成所有离职手续后方予发放。
第十二条,试用期间,公司将指派专门的导师进行在岗指导,以协助新员工完成入职培训。此导师的职责涵盖如下内容:明确岗位职责与团队成员介绍,详述工作任务、操作流程与性能标准,同时协助新员工全面理解雇佣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的员工公司不予录用:
1.被剥夺公民权未复权者;
2.曾涉及刑事或经济案件,受处罚者;
3.有不良嗜好者;
4.患有精神病及传染病者;
5.年龄未满十六周岁者;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其他不符合劳动法之规定者;
第三章 派遣员工的劳动规定
在员工被派遣上岗之前,他们应当对用工单位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和理解,并严格遵守其劳动纪律和相关规范。
在雇佣期间,公司将依据用工单位的实际工作需求及派遣员工的专业技能,有权对岗位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款:用人单位将依据岗位性质,遵循相关政策规定,为被派遣员工配发相应的劳动保障物品。
第四款:派遣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遭遇工伤事故,应依据相关法规程序向其派遣公司提交工伤申请。
如派遣员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用工单位有权即时将该员工退回至派遣公司: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利益损害的;
4.允许员工在受雇期间与多家劳务公司维持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
5.在申请过程中未能如实披露个人详情,由此引发了派遣公司与接收单位之间关于劳动派遣数据的不准确性。
6.任何蓄意损害公共财产或扰乱工作场所设施的行为,将被视为妨碍正常工作环境的行为。
7.偷窃单位或同事的财物、设备者;
8.在工作场所内殴打他人或相互斗殴者;
9.不服从公司调动或有威胁行为者;
10.对用工单位的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共同履行职责的员工,凡存在严重侮辱他人或施暴行为者,以及对主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安排表现出公然抗拒者,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11.违法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
12.任何员工如在对外代表单位时,未经授权擅自将单位名义用于非官方目的,或者进行欺诈活动,导致单位声誉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规。
13.涉及严重不当行为或产生显著负面后果的其他重大过失行为
14.应聘者若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标准,将无法获取餐饮行业的健康认证。
如派遣员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公司将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员工及其派遣公司,决定将其退回至派遣公司:
1.当派遣员工因疾病或非工伤导致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继续执行原有岗位任务,且无法适应公司为其重新安排的职位时;
2.当员工因无法胜任其岗位职责,即便经过了培训或经公司考虑并尝试调整其工作职位后,仍未能改善其绩效的,这种情况将被评估。
3.在签署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实质性环境发生了显著变迁,导致原协议的执行变得不可行。尽管当事人(包括三方)已尽力协商,但未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及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共识。
4.鉴于企业运营结构的调整或者业务流程的创新性改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人员精简的情况。
5.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期满的;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
员工的薪酬标准将依据承揽企业的确定的薪资规定进行发放。
在劳务派遣期间,公司对派遣员工实施月度与年度绩效评估体系。月度评估主要考察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及出勤表现,其考核结果与当月薪酬待遇直接关联;年度评价则着重考虑员工的工作技能、工作成效、业绩表现、出勤纪律以及服务年限,考核结果与年终奖赏挂钩。
第三章薪酬核算:每月,公司将依据各用工单位的人事考勤数据生成工资结算报告,并递交给副总经理进行审阅,随后由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第四条社会保险
1.本公司严格遵循政府关于社会劳动保险的相关规章制度,由派遣机构代表员工履行相应的手续,为他们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在内的五险。按照政策要求,对于达到法定年龄界限,女员工年满50周岁,男员工年满60周岁的,将不再办理新的社会劳动保险续保事宜。
2.本公司为已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提供社会劳动保险服务。
3.保险费用的分摊依照相关政策规定,由公司与员工共同负担,其中员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将从当月薪酬中予以扣除。
4.在员工入职之前,必须确保其先前的雇佣单位已经停止社保缴纳。如因前单位未完成这一程序导致我公司无法适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由此引发的任何劳动争议或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将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5.员工如在每月15日(含15日)之前报到,公司将自当月起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而对于15日之后到岗的员工,将从次月起开始实施社会保险缴纳政策。
6.员工如在本月15日(含15日)之前提出离职,公司将自当月起暂停其社会保险的缴纳;而15日之后离职的情况,将从次月起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第五章,员工薪酬的扣除项目涵盖:个人所得税、因缺勤产生的相应扣除、以及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相关扣除款项。
第六条支付方式
1.用人单位需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关薪酬,而劳务派遣公司则负有按月向其员工履行劳动报酬的义务。
2.薪酬发放遵循预支原则,即员工的当月薪资将在下月进行发放。固定的发薪日设于每月12日,针对上一月份的薪酬。若遇法定节假日或非工作日,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支付。
3.薪酬待遇属于敏感信息,被派遣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向任何同事透露自身的薪酬详情,同时也不得主动询问他人的薪酬情况。
在员工试用期满顺利转正后,其对应的转正工资将自正式转正之日当天起予以核算和支付。
第八款:员工在离职(包括辞职、解雇、停职或免职)时,其薪酬将截至完成全部交接程序并正式自公司离职(或相关指令执行完毕)之日进行结算。
第五章 考勤制度
员工的出勤管理由雇佣单位执行落实。
第二章详列了派遣员工的考勤细节,主要包括出勤状况、病假与事假的记录、迟到、早退以及旷工等考核项目。
第三款:派遣员工需严格遵照接收单位的出勤规定,确保准时到达工作岗位并高效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如派遣员工在执行工作中违反用工单位的考勤规定,公司将依据本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五章:员工派遣遵循每月法定工作日的管理规定。
第六款:公司将依据各岗位的职务职责需求灵活安排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员工须在既定工作时间内高效履行工作任务。如需加班,必须事先获得用工单位职能管理部门主管的批准,并获取相应的加班通知单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考勤方式
1.员工采取上、下班指纹打卡的方式考勤;
2.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其任职岗位所明确的工作时间要求,确保准时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以及无故缺勤的情况发生。
第八条员工上、下班考勤
员工应打卡考勤,以记录出勤时间。
1.任何员工如未能遵守打卡规定,将被视为非出勤,相应的基本薪酬将会被扣除。
2.除非获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许可,并且出于工作上的特别紧急情况,方可豁免签到。此类豁免须经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否则将被视为无故缺勤。
3.在工作时间内,公司遵循五日工作制,各岗位员工的具体出勤时间将依据职位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4.员工在上下班时段必须进行考勤签到,中午的上下班签到不得连续进行,要求间隔不少于30分钟,否则将被视为一次漏打卡行为。
5.对于那些由于工作特性难以严格遵守公司既定的上下班时间规定的部门,员工允许在保持工作的前提下,对打卡时间进行适度调整。然而,任何变更都必须经过办公室管理部门的审批并进行备案记录。
6.对于员工,若其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出公司但未能完成考勤打卡,并已向直接主管报告情况的,将实施每次扣款5元的纪律处理措施。
第九条全勤奖
1.员工如在当月内工作时间内请假,累计不超过(含)1日且无旷工记录者,将被公司授予全勤奖。然而,若员工出现旷工行为,将被取消该月的全勤奖,并需遵循公司的旷工处罚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
2.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如在首个工作月内未发生任何请假或旷工的情况,将被赋予全勤奖资格。
第十条迟到(早退)
1.迟到的界定为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到岗(依据打卡记录为准);如员工未经工作安排擅自提前离岗,则视作早退。对于情节严重的早退行为,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2.对于迟到(早退)的情况,如下规定适用:10分钟内的违规,将扣除5元罚款;10至30分钟的违规,将处以20元的罚金;累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至3小时者,等同于请半天事假,相应扣除半天的薪酬;任何超过3小时的迟到或早退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照旷工处理政策执行。
3.对于因工作职责导致的迟到(早退),相关人员需事先向直接上级部门主管申请,并于当日提交《员工异常出勤处理意见单》,待其审批完毕后,再由办公室予以确认。若未履行此程序,将被视为迟到(早退)处理。
4.对于因公外出而无法正常进行考勤打卡的员工,其情况应参照本规定第三条处理,否则将被视为事假处理。
5.对于员工频繁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如单月累计超过10次,或者全年累计达到30次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立即解雇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一条旷工
1.任何未事先申请并未经批准擅自缺勤,或假期结束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行为被视为旷工。
2.对于员工的无故缺席,将相应扣除其旷工期间的薪酬,同时废止当月的综合性补贴,并根据旷工严重程度酌情扣减100至200元的绩效奖金。
3.对于员工的旷工行为,其处理如下:一日旷工将扣除当月绩效奖金100元;连续两日旷工则扣除150元绩效奖金;如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含三天),将一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及所有奖金。
4.对于员工,若单月存在连续三天的旷工行为,或者年内累计无故缺勤达到七日,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工单位将依法即时终止与之的劳动合同,并将该员工遣返至相应的劳务派遣公司。
第六章 休假及假期管理
公司的假期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事假、病假、补休日、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以及年休假。对于各项请假申请,如恰逢节假日,不得顺延至其他时间补假。
第一条公休假
公休假日指的是法定的休息时间,依据《劳动法》,员工享有每周固定数量的休息日,遵循周为单位的安排。在享受休假前,员工应确保完成当前岗位的必要工作任务。
第二条法定节假日
以下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安排:新年休假1个工作日;春节享有3天连续假期;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同样为1天假期;中秋节为1天公共假日;国庆节则享受3天连续假期。此外,员工享有探亲假,未婚员工每年可申请1次,假期总计20天;已婚员工每四年有一次探亲假,同样为20天。
第三条请假规则
员工在请假时应预先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单,并依据相应的审批流程提交给相关人员。经批准后,该申请单将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对于突发情况需通过电话临时请假者,应在上班日当天补交书面申请至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再送交办公室进行最终核准。
第四条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员工短期请假(1天以内)需经直接主管审批,而请假天数达2天及以上者,则须经过副总经理的审核批准方能生效。
2.请假申请需附上由本市权威一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和相应诊断证明,且必须经过相关领导的审批程序方被接纳。
第五条事假
1.鉴于公司当前实施的带薪年休假政策以及常规的每周五天工作制,员工通常应当尽量减少事假需求。
2.倘若有个人的事务需要料理,应当优先使用年假进行调整。请假事项务必在事前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否则将被视为无故缺勤。
3.员工请假将影响薪资福利。事假当日扣除全额基本工资,并且将不享有当月全勤奖。具体规定如下:若当月请假累计不超过5天(含5天),仅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请假5至10天(含10天)的员工,将按照当月考核结果发放50%的绩效奖金;请假超过10天(含10天)的,将取消当月全部考核。年度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如超出此限,将退回派遣公司处理。
4.在试用期间,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确需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五天(包括五天)。对于已请事假的员工,其试用期期限可能会相应顺延。然而,若请假天数超过规定限度,将可能面临解雇的处理措施。
第六条病假
1.员工如需因病离岗,应提交详细的请假申请单,待审批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假期。对于病假,必须附有来自本市一级医疗机构的病历以及专业医师签发的诊断证明,以确认病情。对于病假时长超过一日者,将影响其当月的全勤奖励,病假期间的薪酬将以日工资的50%进行计算发放。
2.针对员工因疾病或非工伤需长期医疗的情况,依据其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将提供从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医疗假期。对于服务年限低于五年的员工,医疗期为三个月;而对于超过五年服务期限的员工,医疗期则延长至六个月。对于医疗期结束后仍未能康复的,将按照事假的相关规定处理。在此期间,公司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① 对于服务期限满一年但未满五年的员工,其薪资待遇将按照基础工资的60%发放。
② 对于在本公司服务年限满五年但未达十年的员工,其薪资待遇将按照基础工资的70%发放。
③ 对于在本公司服务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员工,其薪酬待遇将按照基础工资的80%计算。
④ 病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3.若员工在法定医疗期内未能恢复至原岗位工作能力,将考虑调往其他适宜岗位或酌情退回到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相应安排。
4.请假申请需提交经核实无误的真实医疗诊断文书,公司保有核查其真实性的权利。
伪造病假申请被视为严重背离公司的行为准则,公司对此类行为将予拒绝,并依据其违规性质及病假申请的时长,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① 对于伪造病假申请,涉及一日(含一日)内的,将相应扣除其当月考核奖励的50%。
② 对于伪造病假申请,如累计天数在1日至3日之内,将全额扣除当月的考核奖励。
③ 员工若累计申请虚假病假超过三天(含三天),公司将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七条婚假
1.通常情况下,员工享有3天的婚假。然而,若双方满足晚婚标准(女性年满二十三周岁,男性年满二十五周岁,且已登记结婚),则可额外享受15天的婚假,这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次。
3.对于婚假申请的审批标准如下:若员工的结婚证书登记日期在其入职之后,将予以批准相应的婚假/晚婚假。然而,如果员工在举办婚宴时尚未领取结婚证,或者结婚证书的登记日期早于其入职日期,公司将不会对婚假申请予以批准。
4.离婚再婚者不享受婚假。
5.员工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婚假申请,同时附上有效的结婚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第八条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或子女,可享有1至3天的丧假。此期间涵盖法定假日及公休时间。
2.员工在申请丧假时,应当事先提交详细的请假申请表,并经办公室审核批准。
第九条产假
1.女性职员在分娩时,享有标准的基础产假为98日。对于难产情况,额外增加15日产假。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名婴儿,将额外增加15天产假。
2.男员工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男方3天看护假。
3.所有女性员工需在孕期开始后的三个月内将个人情况通知直接主管。
4.员工需在预产期前至少10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休假申请,同时附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若产假期满后需续请,需提交书面申请,经过公司总经理的审批,并将相关情况通知办公室,其后的延期将按照事假管理制度执行。
5.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员工的产假薪酬将按照生育相关标准进行发放。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产假期间,员工仍有权享受当年的带薪年假。此外,产假时间涵盖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敬请留意。
第十条工伤假
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遭受伤害的,其治疗和假期安排将遵循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工伤管理及薪酬待遇方面,将严格遵照《工伤管理制度》执行。对于医疗期满后仍未康复的员工,将按照病假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年休假
对于在本公司连续服务期满12个月及以上的员工,将享有带薪年假待遇。在年假期间,员工的薪酬标准将与其正常工作期间保持一致。在此期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为年假的一部分。
1.员工的服务年限在1年至10年之间的,享有5天的年假;对于服务年限在10至20年之间的员工,年假天数提升至10天;而对于超过20年工龄的职工,年休假权益为15天。
2.当职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将无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 对于服务年限在1年至10年之间的员工,若其在上一考核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记录。
② 对于服务年限在10至20年之间的员工,若其在上一财政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记录。
③ 对于在服务岗位上连续工龄超过二十年的员工,若其在上一财政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将被纳入此次考虑范围。
④ 对于在享受哺乳假或妊娠假的员工,其年休假的安排将参照病假人员的规定执行。若年假跨越年度,将相应影响其中一年的年休假权益。
3.本公司依据工作实际需求及员工个人意向,科学规划并协调安排年度带薪休假制度。
① 年度内的年休假允许集中或分期进行,原则上不跨越历年。若公司的生产与工作特性确实要求跨越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允许最多跨足一个日历年度。任何休假申请需预先提交,并获得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相应的年休假政策。
② 本公司为员工提供年度带薪休假制度。然而,如员工自行决定不享受年休假,将被视为自愿放弃这一权益。
③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予以工资形式发放。
根据第十二条规定,员工在享有婚假、丧假及产假期间,其基本薪酬待遇将予以保留并照常发放。
第十三条,本假期规定仅适用于已由公司录用并签署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试用期员工以及临时工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第十四条:员工在假期结束后应立即向公司完成销假程序。如需延长假期,须在原有假期尚未结束前提交续假申请,待获得批准后方可延续假期效力。
第七章 员工奖惩
为确保纪律严谨,激励先进,约束落后,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修正不当行为习惯,提升工作效率与经济效益,特此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奖励
对于具有以下卓越表现的个人,将予以公开表彰并授予相应的荣誉奖励。
1.展现出卓越的工作绩效,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且在工作任务中成绩斐然的个人
2.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3.对于识别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以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予以高度关注和执行
4.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对于公司的发展表现出深度关注,并提交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建议,其被采纳并实施后,带来了明显的效益提升。
6.为了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以及民众的生命权益,对于表现出色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表彰。
7.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阻止或举报属实者;
8.善于钻研,有技术突破者。
第二条惩罚
制裁形式涵盖但不限于经济制裁、警示、严重警示以及解雇等纪律处分。
如出现任何下列违规行为,相关人员将被处以降级处分,并视情节轻重扣减当月30至50元绩效奖金。
1.员工在会议中出现未经许可的擅自迟到、早退现象,以及违反既定的会议规程行为。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4.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5.未打招呼,随便带陌生人进入办公区域;
6.行为不检点、语言不文明;.
7.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8.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应当专注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避免阅读非工作任务相关的书籍、浏览不相干的报纸或进行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9.未经许可私自使用公司电话打长途电话;
10.在未获得上级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工作期间擅自离岗处理个人事务,时间超过半小时。
11.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
任何员工如出现以下任一违规行为,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奖金额度50至100元,并实施警告惩戒。
1.经济处罚2次以上者;
2.在工作时间内,若与同仁或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性的争论,对其他工作者造成负面影响。
3.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者;
4.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5.屡次未能按期完成分配的任务,并且对工作进度的报告欠缺及时性。
6.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
7.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操作或利用超出工作职责范围的设备、仪器或设施。
8.未能及时向公司报告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个人行为。
9.煽动不实言论,凭空捏造事实,蓄意挑起同事间的纷争,从而破坏团队和谐。
第五章:凡有以下任一违规行为者,将扣除当月相应比例的绩效奖金,具体金额在100至200元之间,并实施严重警告处分。
1.受过2次(包括2次)警告以上;
2.对于那些由于服务质量低下,导致公司蒙受声誉损害及经济损失,从而接到客户正式投诉的个人或部门。
3.未经授权擅自取用公司财物,凡涉及金额超过五十元的事项需特别留意。
4.对公共财物及设施的不妥善保管导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人需按照实际损害价值进行赔偿。此外,其当月的部分奖金将被相应扣除。
5.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6.经过指正,员工仍视制度而不顾的行为;
7.展现出对本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严重违规行为。
8.偏离职责范畴,未经授权作出决策或对无关于本岗位职责的事务做出随意回应,导致了不良影响与潜在损失。
9.未能遵循既定的操作程序或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恰当的使用与维护,由此导致了安全事故或显著的潜在风险。
10.如员工当月存在旷工现象,旷工一日将从绩效工资中扣除100元,旷工两日则扣除150元。对于旷工三天及以上(包括三天)的行为,将一并扣除该月绩效工资及所有奖金。
第六章 解雇规定:如员工出现下列任一违规行为,将予以解雇或开除,并即时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不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若员工的行为导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需按照实际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责任的追究。
1.一年内受过两次严重警告者;
2.频繁未能按期完成分配的职责任务,显示出在现有职位上的不胜任,且对于岗位调整表现出不接受的态度,即便调整后依然无法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要求。
3.玩忽职守,造成公司和名誉损失;
4.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
5.遇到公司财物失窃或设备受损的情况,未能立即提交报告。
6.对于未能履行分配的任务以及对合理调动的不配合,尽管已经进行过劝导,其态度依然未能改变。
7.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超过3日(包含3日),或者在一年内总计旷工达到7日及以上(包含7日)的行为。
8.在工作时间内出现不当饮酒行为并引发扰乱秩序的行为,以及参与任何形式的肢体冲突;对上级或同事进行无端指控并实施暴力威胁,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
9.煽动或参与怠工、罢工;
10.蓄意破坏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
11.表现出严重违背职务权限的行为,疏于履行职责,缺乏责任感,或者未能遵循既定的操作规程,导致公司蒙受了显著的经济损失。
12.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材料;
13.展现出严重背离组织规章制度并导致了显著的经济亏损,或者明显违背了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14.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中提交虚假信息或资料
15.任何涉及私自获取不当利益(如回扣)、贪污、非法侵占公共财产、挪用公款,以及严重侵犯公司资产的行为,包括盗窃和诈骗,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将受到严格处理。
16.严重违反公司其它规定中符合辞退条款者;
17.严重触犯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对公司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第七条奖惩程序
1.员工的奖励申请需由各部门主管提交详细的书面资料,随后由办公室呈交至总经理进行审批。
2.在查明违纪行为后,部门经理依据公司的奖惩规定,对违规员工实施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需形成书面报告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记录将纳入员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管理。至于解雇事宜,必须经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副总审批方可执行。
3.对于部门经理级别的员工的奖惩建议,人事部门需先行拟定,随后递交给总经理进行审批。一旦批准,办公室和人事部门将具体负责执行相应的奖惩程序。
4.员工享有针对奖惩结果的申诉权,如对处理结果持有异议,须在一周内向人力资源办公室提交复议申请,逾期未提出者将被视为已认可处理决定。
第八章 绩效考核
本旨在通过全面深入地评估与优化员工工作表现,强化绩效管理,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激活企业运营效能,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与自主性,从而提高组织工作效率,特此制订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核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1.秉承以实际业绩为衡量基准的理念,评估过程应严格依据日积月累的观察事实与工作表现,确保评价的精确性和公正性,杜绝基于个人主观印象的决策.
2.评估的依据应当限于与工作任务直接相关的事实,员工的个人非职业行为不应被纳入考核范畴。
3.在评估过程中,评审人员应当严格遵循既定的规章制度、原则和流程,确保公正无私,以客观的态度对被评估对象进行评价,摒弃任何个人情感的影响,如偏见、亲近关系、同情或倾向性,以最大限度地减小人为误差。
第三条考核宗旨
1.考察员工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绩效评估、职务调整、薪酬调整、职位晋升以及解雇的官方参考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探讨并实施激励员工持续提升和优化工作表现的策略与方法。
第四款: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第九章 员工行为规范
为了确保员工的日常行为符合公司标准并维护企业整体形象,所有员工必须遵循《员工行为规范》。任何对《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的违背都将被视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如员工的行为导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启动经济赔偿追索程序。涉及刑事犯罪的员工行为,公司将依法向司法机关报告,以便进行恰当的法律处理。
第一条:员工应当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动社会公德的典范树立。
第二条:坚守岗位,热忱投入职业,持续提升工作效率与工作品质。
第三章:严格履行职责,员工应秉持对社会、公司及自身的全方位责任感。务必全力以赴地执行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对个人过失需主动担责。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五条:员工在遇到事务时应遵循逐级上报原则,除非直接上级存在显著过失或遭遇紧急情况,否则应当首先向其报告。
第六条强调团队协作:追求深度团结与真诚合作,确保工作过程中各部门之间有效协同,彼此提供支持,共同营造和谐的人际交往氛围。
第七条倡导严于律己,宽容待人,团队成员间注重关爱与尊重,积极推动自我批评与相互评议的过程。
第八条强调反对任何形式的小团体或小圈子现象,提倡营造同事之间紧密友好、和谐共处的工作环境。
第九条:禁止恶意散布流言蜚语,虚构事实,煽动分裂,发表任何有损团结的言论。
在第十条中,倡导持有积极的生活与职业态度,以包容和理解的态度面对公司管理中的挑战,积极主动地贡献建设性的意见和解决方案,以成熟的策略来处理问题。
第十一章:严守纪律,作为公司的基本管理准则,员工需自觉履行对上级的服从,包括接受并执行领导的调度与工作任务分配。禁止公开质疑领导决策,不得无合理依据地拒绝、推迟、应付或私自中止领导布置的任务。
员工应严格遵循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确保准时出勤,避免迟到或早退,并在上下班时进行打卡记录。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严守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在工作时间内专注职责,严禁无故脱岗、窜岗或擅自离岗。禁止闲聊、欣赏音乐、进食零食、嬉戏打闹或产生过大噪音。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查看他人的文件和资料,不得随意使用他人物资。
第十四条:员工应全神贯注于工作任务,保持精神饱满,工作环境需整洁有序。禁止在工作时间内利用办公电话处理私事,不允许在上班期间在公司场所接待访客或处理个人事务。同时,严禁在指定的无烟区域吸烟,并且应专注于与工作相关的阅读材料,避免从事任何偏离职责范围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严格履行诚信自律原则,恪守职业伦理规范,杜绝任何贪污腐败行为,积极践行对社会公正风气的倡导与维护。
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员工不得滥用职权或工作便利,谋求不正当利益,包括索取财物或为个人亲朋提供私利行为。
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严禁挪用公司的任何资产,同时禁止以职务之便将公司财产私吞或赠予他人。
第十八条:强调持续的安全与保密措施,任何时刻均需关注防火安全,一旦发现潜在隐患,务必立即上报并妥善处置。每位员工应具备全面的防火设施认知,熟悉其位置及操作方法。
第十九款:请务必确保公司现金及贵重物品、财产得到妥善安全的存放,离开办公室时请确保门已顺手关闭。
第二十条:严格遵循公司的保密规定,恪守企业机密。
第十章 仪容仪表
第一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及着装应确保整洁、端庄且适宜商务环境。
1.头发应当定期进行清洁保养,确保其整洁,色调应保持自然,男性员工需遵守不留过肩发型的规定。
2.个人卫生方面,应及时修剪并保持指甲整洁,但建议避免使用彩色甲油装饰。
3.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4.口腔卫生需严格维护,建议在工作日早晨避免摄入酒精饮品或食用可能引发口臭的食品。
5.在妆容要求上,女性员工应当呈现清新自然的职业风貌,妆容不宜过于浓重或艳丽,同时,选择淡雅的香水以避免影响工作环境的舒适度。
6.饰品:上岗时不佩戴夸张首饰及饰品。
员工的工作服装应保持整洁且实用,注重基本的体面,而非过度装饰。对于特定的活动或场合,需遵循相应的着装规定。
1.对于衬衫,任何颜色都必须确保其领口和袖口部位保持洁净无瑕。
2.在着装要求中,选择领带时需确保其色调与西装及衬衫协调一致;领带应保持整洁无污渍,且务必挺括,不可出现破损或松垂现象。
3.鞋子:应保持清洁;
4.在着装要求方面,女性员工应确保衣着清新、合乎常规,避免穿着过于繁复或显眼的服饰,同时需避免佩戴过于夸张的配饰,以展现专业形象。
第三章:员工在公司内部应当展现出专业的举止和优雅的行为规范。
1.在接待宾客或参与正式场合时,站立姿态应庄重得体。面对上级或领导时,切勿将双臂交叉置于胸前。保持挺胸收腹,双脚并拢呈'V'字形,目光平视前方,面带职业微笑,双手适宜叠放于身前,具体为右手置于左手之上,展示出专业的仪态。
2.就座时,务必保持端庄,双腿并拢摆放,切勿表现出傲慢姿态,无论是向前伸展还是向后倚靠,视线应保持平视前方。
3.在公司内部交往中,员工应当通过点头示意向同事致意,对上级则应采用相应的职务称谓进行问候。
4.在握手过程中,采用标准立姿,目光注视对方,保持背部挺直,切勿躬身垂首,应展现出大方且热情的态度,既不显得过分谦卑,也不流露傲慢之态。
5.在进入房间时,应当先轻敲门并等待回应后方可入内。入室后请轻声关闭房门,避免粗鲁或剧烈的动作。倘若恰逢他人交谈,应保持静默,不宜贸然打断,若确有急事需打断,务必选择适当时机,并礼貌地表达:"打扰一下,我想就此事与您们交流片刻"。
6.在提交文档或物品时,务必确保其正面朝向接收者。例如,递送笔、小刀或剪刀等锐器时,务必让尖端朝向自己,以方便对方安全接取。
7.在通行通道或走廊时,应当适度降低步伐。不论是身处本公司还是外出,都需避免在这些区域边行进边高声交谈,包括唱歌或吹口哨等行为。遇到上级领导或是业务往来的重要人士,应表现出应有的礼节,切勿贸然抢先。
第四条待人礼貌
1.务必遵守既定的接待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或缺席。当有访客造访时,应立即起身迎接并提供座位,接待过程中需展现出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以及专业的微笑服务态度。
2.在正式的会面中,应当遵循尊卑顺序,即先将地位较低者引见给地位较高者。如遇不确定性,则应优先介绍年轻者给年长者。在企业交往中,通常应以本公司人员为先,介绍给来访的其他公司代表。
3.在向众人引见时,应当优先提及具有最高职位的人物,或者根据具体情境灵活处理。
4.在社交场合中,通常遵循礼仪,应当先将男性介绍给女性。当涉及到双方的性别地位及年龄差异显著的情况下,如果女性年纪较轻,适当地可以将女性优先介绍给男性。
5.在商务场合中,应优先将名片递交给长辈或上级,当呈递个人名片时,务必确保文字部分朝向对方,同时需用双手恭敬取出,并伴随清晰地自我介绍。
6.在接收他人名片时,应采取双手接递的方式,收到后立即审视,确保准确地记下对方的姓名,随后妥善保管名片。
第十一章 接打电话
在处理电话沟通时,无论是办公人员还是接待人员,均须展现出专业素养,运用礼貌用语,并具备灵活应对各种情况的能力。
第二章:所有重要电话应确保接听过程中的详细记录,并立即传达电话内容并给予相应的回应。
第三条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第四条电话接听时要说:“您好+公司名称";电话结束时要说:“再见”。
在接收到错误的电话时,切勿仅回应‘打错了’后即刻挂断,而应以礼貌的方式告知:‘我怀疑您可能拨错了号码。’
第六章:确保及时接听电话,通常情况下,电话应在响铃后不超过三声内接听。
第七章规定,接听电话通常应控制在三分钟之内(对于特殊情况,经酌情允许可适当延长)
第八款规定,办公电话仅限于公务用途,接听私人电话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当遇到领导暂时无法接电话或选择不接听的情况,应灵活应对,通过询问对方详尽情况及来电的具体目的,以判断是否转达给领导听取。
第十二章 言谈行为规范
第一条职务权责
一、经营活动
1.员工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秉持诚实原则,任何个人私事均不应成为影响其职业行为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