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综合后勤管理服务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一)定义
作为全球普遍设立的国家机构,法院的核心职责在于通过审判程序惩处罪犯,调和社会纷争,确保公正与秩序。在中国,国家设有严密的司法体系,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及遍布各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设立的军事法院。所有案件审理,除非法律特有规定,通常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被告人享有法定的辩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法院独立履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这一权力受到宪法的保护,不受任何行政部门、社会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二)组织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履行着至高无上的审判职能,它负责审理各类诉讼案件,编纂并执行司法解释,同时对地方各级及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监督。此外,最高法还依据法律规定,掌管全国法院系统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
中国高级司法机关概览:构成主要包括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这些法院设有刑事、民事与经济专门审判庭,视业务需求增设其他相关法庭。它们依据法律履行职责,审理如下案件:
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依据法律和法令的规定。
(2)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处理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的上诉及抗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针对审判结果提出之审判监督程序下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的构成与职责概述: - 地区级中级人民法院:位于省、自治区内,以及直辖市内的中级人民法院 - 城市级中级人民法院:隶属于省、自治区的辖市及自治州 这些中级法院配置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视业务需求增设其他专门审判庭。它们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审理各类案件。
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依据法律和法令的规定。
(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上诉及抗诉案件,针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与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遇人民检察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提交的抗诉案件,或自认为涉及重大案情需由上级法院裁决的刑事与民事案件,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移送申请,以确保公正司法的权威性与严谨性。
基层司法机构概述:中国基层人民法院体系涵盖县、市、自治县及市辖区的人民法院,它们分别设有刑事、民事和经济专业审判庭,由庭长和副庭长主持工作。根据地域规模、人口分布及案件繁简,基层法院可增设若干人民法庭,这些法庭作为其有机组成部分,其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代表基层法院的整体裁决。基层法院主要负责审理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除非法律法规特别指定。对于认为案情复杂或重要的案件,基层法院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移送请求。此外,基层法院还履行其他职责,如处理相关行政事务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处理涉及无需开庭审理的民事争议及轻微刑事案,确保依法进行
(2)依法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中国司法体系中的专门人民法院:作为统一审判权限制性分支,它们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道履行国家的司法职责。这些专门机构涵盖了军事法院、海事法庭、铁路运输法院、森林司法机构、农垦法院以及石油专属法院等。它们与地方法院单位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功能和案件专属领域上。
国家审判机关根据特定组织或案件类型设立的专业人民法院,与依据行政区划设立的地方人民法院形成了司法体系的完整结构。
专门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特性显著,其审理案件的专业性质有别于地方人民法院,其受理和管辖的案件范畴具备明确的限定条件。
军事法院院长的任命程序与地方人民法院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的职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进行提名和任命的,并非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程序产生。
(三)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职能由人民法院履行,其核心职责在于审理刑事、民事与行政案件,通过公正的审判活动,打击犯罪行为,调处民事争议,旨在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维持社会秩序,守护国家所有制权益——包括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公民私人合法财产,同时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从而支持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事业的稳健推进。
人民法院致力于通过其各项司法活动,启发公民对社会主义祖国的忠诚,并倡导他们主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
(四)工作原则
1.适用对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遵循平等原则,确保所有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背景、宗教信奉、教育水平、经济状况或居留时限,均在法律适用上享有无差别待遇,杜绝任何特权现象。
诉讼权利保障:各民族公民依法享有运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自由。对于诉讼过程中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人民法院有义务提供翻译服务。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元民族混居地区,人民法院审讯将以当地通用语言进行,并采用当地普遍使用的文字发布裁判文书、公告及其他官方文件。
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利包括: 1. 自我辩护权:被告人有权亲自进行辩护。 2. 委托辩护权: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辩护人选定可由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或经人民法院批准的公民担任,以及被告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 3. 法院指定辩护:当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会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2.合议制:
(1)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
人民法院审理初始诉讼案件,通常采用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或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构成的合议庭形式进行裁决。对于简易的民事纠纷、轻微的刑事案情,以及法律特别指定的情形,允许审判员独立进行单一审判。
合议庭的组成由审判员负责审理上诉及抗诉的案件,确保程序公正严谨。
审判长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负责,如院长或庭长参与审理,将亲自担任审判长职务。
3.审判委员会:
人民法院各层级均设有审判委员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其主要职责在于提炼并总结审判实践中的精华,审议复杂或疑难案件,以及探讨其他相关审判事务。
人民法院地方各级审判委员会委员的任免,由院长经提请,需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而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则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议,并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相应的任免程序。
会议主持权归属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而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则获准列席此类审判委员会会议。
4.两审终审制:
(1)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上诉及抗诉规定: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裁判,当事人依法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同时,人民检察院亦可根据法律规定向同级上级法院提交抗诉申请。
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案件判决与裁定,若在法定上诉期内,当事人未提出上诉且人民检察院未启动抗诉程序,此类判决与裁定将具有法律上的生效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以及其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审性质,同样,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也具备最终法律效力。
为了确保社会活动的有效运行,各类组织的构建在协同合作与集体努力的基础上显得尤为重要。这些组织依据分工需求承担多元职能,其中,后勤部门作为法院体系中的基石,其运作的顺畅与否直接关乎法院审判工作的顺畅开展与职能发挥。后勤保障服务质量不仅关乎法院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如衣食住行,更是审判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基石,同时对于营造适宜公众参与诉讼的环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后勤管理工作的成效,显著地影响着全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执行效率及审判案件的质量。这一工作性质复杂,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它既遵循与其他行政部门后勤管理的通用原则,又独具其特有的职责与要求。
服务理念:作为后勤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石与目标,后勤管理部门致力于全方位、全天候的优质服务。它是法院正常运作的核心支持,首要任务是对内服务于各部门领导及全体员工,对外满足公众需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领导服务:后勤管理部门因地位特殊,首要职责在于高效、周全地支持领导工作,确保其需求无缝对接。 2. 内部部门服务:后勤部门掌控着法院的财务与物资,是各部门正常运行的基石。其角色应定位为服务者,而非权力象征,通过及时响应和协助,助力各部门顺利开展工作。 3. 公众服务:后勤工作的核心目标是践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无论是优化办公环境以提升审判效率,还是美化庭院环境以营造舒适诉讼氛围,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使他们在优雅的环境中解决纠纷。
琐碎任务的重要性:后勤管理的基石往往源自日常的细微环节,尽管它们看似微不足道。诸如会议安排,包括搬桌椅、递茶送水等,这些看似琐碎的工作若未妥善筹备,将直接影响重大活动的流畅进行。迎送宾客,虽是日常接待,却彰显着法院的整体形象,处理不慎可能对内部沟通与外部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尤其在接待国际友人时,任何细节的疏忽都可能关乎国家的声誉。
复杂性体现在多个层面:首先,事务繁多且包罗万象,包括人际关系和人与物的交互。若对人与物的关联处理不当,则可能波及人际交往。在满足审判业务需求上,如交通、通信设备和器材保障,以及法院员工的生活细节,均需精细策划,任何疏忽都可能制约审判流程的进行,并影响审判人员的工作情绪。其次,后勤管理涉及的领域广泛,既要内部协调各部门如庭、处、室的协作,又需妥善处理与外部的多重联系。因此,人民法院的后勤管理工作堪称一项集成的社会工程系统。
(一)法院后勤现存问题
后勤保障的特性决定了其对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需求巨大,因此,法院机构在行政管理机构和审判部门之外,往往承载着规模可观的后勤支持体系。在内部架构上,多数法院的后勤保障任务主要由办公室承担,尽管部分机构倾向于设立专门的后勤保障部门。虽然专设部门在现行体制中被视为理想模式,但实际情况中,许多小型法院仍倾向于将后勤事务纳入办公室职责范围内。对于诸如高级水电维护、车辆操作和餐饮服务等专业工作,由于内部员工通常不具备这些技能,往往需要外部专业人员的补充。这种分工模式可能导致办公室结构繁杂,进而对行政管理效率产生潜在影响。
法院需支付聘用人员薪酬,但国家对此类部门并未予以财政支持,由此产生的支出成为法院自身的经济负担。对于原本就财政紧张的基层法院而言,此举无疑加重了其财务压力。这笔开支对于基层法院来说,数额亦不容忽视。
在管理方面,临时聘用人员引发了一系列挑战,加之法院提供的薪酬未能充分激励,导致高技能的专业人才留存面临困难。特别是在信息技术建设领域,这一矛盾对吸引和保留技术实力强大的人才显得尤为显著。
当前我国法院后勤管理体制与后勤管理工作的核心地位、功能特性及审判工作所处的变革环境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匹配。具体表现为:体制结构上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纵向封闭’模式,编制模式倾向于‘大而全’或‘小而全’;管理手段主要依赖行政调控;薪酬制度依然倾向于‘铁饭碗’和福利型;效率方面,投入高而产出低,消耗大而效率不高。这些问题对后勤管理工作的进步和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产生了制约和影响。在深化机构改革,追求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与全面性的背景下,亟需改革和完善法院后勤管理体制,以实现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此,必须立足实际,明确后勤管理工作的定位和价值,结合现有体制的局限,勇于探索并付诸实践以推动改革的深入进行。
(二)后勤问题解决措施
人力资源策略优化:人力资源是推动工作的基石,至关重要。多年以来,我国法院的后勤保障团队不断壮大并强化,高效完成了多项任务,对审判活动的顺畅运行起到了关键作用。然而,从长远视角审视,我们不能忽视整体后勤保障队伍的素质提升。他们与最高法院倡导的‘具备战略视野、秉持现代司法理念、政治坚定、思维敏锐、业务熟练、作风严谨、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标准仍存在显著差距。借鉴各省法院的成功实践,我们提出了一项策略——设立法院后勤保障系统的专业标准。这一举措与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进程相辅相成,是法官专业化建设对后勤保障体系深化的必然需求,也是法官专业化进程得以稳固的基石。因此,对于那些不宜社会化的法院内部后勤职责,亟需强化后勤保障队伍建设,并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的特性,构建出适应性的后勤保障体系职业标准。具体措施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职业准入制度:对于法院后勤人员的配置,历经多年,呈现出多元化、多元来源、多层次和多标准的特点,但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后勤保障工作的需求。这一现状主要源于缺乏明确准入标准。建立科学的职业准入体系,明确准入条件,将有效提升人员素质,扭转当前的被动局势。在规划后勤保障职业准入制度时,需充分考量法院后勤工作的特性。鉴于后勤工作的多样性,如接待工作需公关技巧与良好形象,档案工作则需深厚的档案管理知识,这些均需专业技能支撑。否认后勤工作对专业知识的需求是不切实际的。作为审判系统的支持部门,后勤工作与审判活动密切相关。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后勤人员应具备基础法律知识,特别是接待和档案工作的人员,他们的工作与审判业务紧密相连,法律专业知识的深度要求尤为突出,这恰是法院后勤工作专业化的必然要求。
关于办公室职业管理制度的改进:当前,办公室运营模式存在显著的个体差异与主观性,主要依赖个人经验和传统惯例,导致运作失范、无序且灵活度过高,这严重阻碍了法院办公室工作效率的提升。因此,迫切需要遵循程序化原则,从职业标准层面出发,大力推动办公室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程。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需在纷繁复杂的政务与事务处理中提炼工作规律和特性,通过从特殊到普遍,具体到抽象的归纳整理,制定明确的工作制度和流程,以制度引导员工行为,以程序规范日常工作操作。
制度建设:强化后勤保障队伍建设,需构建系统性的培训体系,以实现队伍整体能力的持续提升。面对司法环境的动态变迁,人民法院的工作内容与理论要求日新月异,维持高效运作需定期更新知识体系,以适应变革。这一目标的达成,有赖于一套完备且科学的办公人员培训制度。以档案管理为例,法院在执行审判与行政职责过程中积累的诉讼文档、案件资料和文件档案,不仅是业务流程的记录,更是开展审判与行政工作的关键工具。因此,档案管理人员需确保所有活动产生的档案得以完整、系统地保存,防止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受损,使档案如实反映出法院各类活动全貌。在这个过程中,包括档案整理、分类、信息检索与保管在内的专业技能至关重要,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对于保障档案安全、推动审判与行政工作的高效运行不可或缺。
职业精神塑造:后勤保障体系中的价值体现 后勤工作的范畴广泛,任务繁复,细节繁多,这就要求我们致力于培育后勤团队的专业精神,树立卓越的职业操守。具体来说,后勤人员应具备以下特质:无私奉献、坚韧不拔、实事求是和锐意创新。无私奉献表现为忘我付出,甘愿成为幕后英雄;坚韧不拔则体现在全心投入,无论何种艰辛都能坚持到底;实事求是强调扎实工作,对每项任务都严谨对待;锐意创新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后勤工作犹如基石,需要的是无声无息的勤奋与行动,多做少说。为了充分发挥后勤部门的支撑作用,员工需强化角色认知,通过调整自我心理和行为,以此提升服务大局的自觉性,怀抱远大理想,甘于扮演配角,乐于成为无名英雄。
后勤保障体系的优化:当前,后勤人才队伍稳定性面临挑战,部分人员倾向于并追求参与审判业务,对后勤工作构成不利影响。这一问题的深层次根源在于制度性职业保障的缺失。为了提升后勤工作的专业水准并确保队伍的稳定性,单纯的口号动员并不充分,迫切需要构建针对后勤办公室的职业保障框架。这一框架设计应兼顾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确保岗位的长期稳定与内部交流轮岗相结合;其次,通过调整队伍结构和扩充人力资源来增强实力;再次,注重干部的培养与选拔,摒弃论资排辈的思维,营造一个公正且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用人环境。通过实施这样的保障机制,旨在强化队伍的凝聚力和实战能力。
规范化处理不适合社会化管理的后勤环节:针对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及办公采购管理等非社会化职责,应坚持以规范化为核心,强化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遵循档案生成特性及历史关联性进行整理,通常能确保其易于保管和检索。然而,鉴于文件保存价值的多样性,有时需采取分类归档,以便于鉴定与分层保管。通过严谨的档案整理流程,不仅能确保档案管理的有序性,使档案管理人员能从海量资料中筛选出具有历史价值的内容,还能提升调阅效率和准确性。总的来说,实现其他非社会化后勤工作的高效运作和优质服务,关键在于强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这是保障后勤业务顺畅运行的基石。
(注:以下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服务实施期限: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
(一)总体要求
构建全面的管理体系,涵盖员工行为准则、设备运营规定、停车场管理细则及仓储操作规程等多个方面。
关于公共环境的管理规定,涵盖了以下方面:办公楼、公共场所、集体宿舍公共区域以及房屋的共用部分,包括所有办公室内(如审判庭、机房、文娱室和训练室)的环境卫生维护,垃圾的收集与清运,室内石质地面的抛光保养,木地板的打蜡养护,以及雨篷的定期深度清洁工作。
员工食堂服务涵盖全面:初级加工项目涉及瓜果(如凉瓜去边处理、土豆削皮切丝、洋葱剥皮、西红柿去蒂)、肉类处理(如昌鱼去鳞、去内脏、去鳃并清洗)。此外,我们还提供厨师助理、菜品分配、餐具清洗与消毒、餐厅服务以及厨房和餐厅的日常卫生维护工作,确保环境整洁,流程专业。
维修、养护和管理涉及的房屋公共区域主要包括:大堂、楼梯间、走廊通道、户外道路、门厅、天台、地下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审判庭、调解室以及各类办公和业务用房的水电零星维修任务。
日常运营管理涵盖公用设备设施与机电系统的维护,其中包括:定期的空调及厨房设施检修、弱电网络维护、排水系统的维护保养、闭路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公共照明设施以及发电机等配套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市政公共设施及其相关附属结构的维护、保养与管理任务,主要包括道路设施的维修、户外给排水管道及沟渠的养护,以及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还包括停车场的管理服务。
上岗前,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工作证。对于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他们还需佩戴工作帽,穿戴口罩,同时根据工作需求配备适当的(长或短)手套,并穿着防水鞋以确保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
一、员工健康要求 所有项目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中标方需确保每年为全体员工安排一次全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向采购单位提交备案。二、餐饮服务人员资格 员工餐厅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其工作环境卫生标准须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应严守法律规定,自觉履行法院内部规章,确保在工作时间内专注于职责相关活动。具体要求包括禁止单位时间内进食、闲聊聚集、喧哗嬉笑、接待访客、弈棋阅读、使用电子设备以及吸烟的行为。
所有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需严格遵照指令,坚守岗位职责,确保按时交接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二)保洁服务需求
维持环境卫生的始终洁净,确保院内无任何垃圾、杂物、污渍或青苔的存在。
确保院内卫生间整洁无异味,设施完好,干燥无渍,排水顺畅。
3.每天8点前,需完成一次院内彻底清扫。
确保每日院内废弃物的及时清理,垃圾需当天产生当天处理,并将其运送至市政府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接收点。
卫生设施应与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专用的清洁工具和物品实施明确区分。
完成零星工程维修后,保洁人员的责任是确保现场的洁净工作得以执行。
工作人员在院内履行职责时,应确保公共设施的完好,遇到任何异常情况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
(三)食堂服务需求
1.强化食品安全措施,确保干警饮食安全。
优化菜品多样性,强化保温冷藏设施,提升狱警餐饮体验
3.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
致力于维持厨房及员工餐厅卫生区域的始终洁净,确保地面无任何污迹、异味,且干燥无积水。
5.每季度需完成一次内部大彻底清扫。
6.院内餐余以及垃圾杂物需日产日清。
食堂内的设备及设施的维护与清洁工作需由驻场工作人员负责,一旦发现任何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
确保对用餐执法人员的不文明行为或不规范就餐举动进行适时的提示与纠正。
确保严格遵循法院的时间表进行餐饮安排,确保其不会干扰或延误法院的常规用餐时间。
(四)工程维修服务要求
总体要求:确保每日的常规维护,对于重要的接待活动或法定节假日,应依据法院工作的实际需求,灵活调整人员安排以确保及时维护。
2.维护设施范围:
涵盖房屋建筑的全面维护与管理,包括地基与基础设施、楼面与墙面处理、楼盖与屋顶构造、外墙装饰、承重结构的安全检查,以及楼梯间、走廊通道、停车场设施、沟渠畅通、门窗完好性的常规维修与保养工作。
设施管理与维护:涵盖公用设施(如房屋设施、弱电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公共天线及水电机房设备)的日常巡查、养护、运行和维修。此外,还包括办公设备(如家具、小电器、空调和厨房设备)的购置与必要维护,以及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的额外维修服务,如窗帘拆装等工作。
市政公共设施及附属构筑物的维护、保养与管理职责,涵盖道路、户外给排水管道、沟渠以及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秩序维护及消防交通管理服务
职责涵盖:1. 法庭内部办公区域的安保巡逻与监控设备运营,着重于可疑人员的追踪监控;2. 日常车辆的有序停放、指挥与疏导,涉及地下及地面停车场以及广场区域的管理;3. 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4. 应急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与处理。
(一)总体服务标准
在本服务区域,中标人的运营管理严格确保未发生任何由其责任导致的重大刑事、交通或火灾等安全事故。具体而言,排除如下严重事件:盗窃、纵火、爆炸、投毒等恶劣行为,以及外事争端、保密泄露等安全事件。
确保服务区域内所有设施与机电设备在无误的操作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范责任事故的发生。
维修保养各项设施设备,需严格遵循采购人设定的期限,确保高效、优质且足量地完成任务。
在非基建质量异常或设备保修期内等特殊情况以外,所有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完好率确保达到100%。对于零星维修和紧急维修需求(网络等专业设施除外),响应及时率亦达100%,确保服务的高效与及时性。
所有服务区域内的照明设施、雨水排放系统、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道、明沟暗渠、停车场、广场以及道路均保持百分之百的完好状态。
在服务区域实施动态维护,实现高达99%的环境卫生清洁标准。
服务质量满意度高达95%以上,且业主投诉处理率实现100%的零投诉响应。
(二)设备设施运行、维修、管理服务标准
人员操作与设备管理: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娴熟地操控和管理设备运行,实施并执行详尽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方案,以确保设备的科学性、安全性与可靠性,从而保障法院内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项设施的完好率如下:供电与供水系统达到100%,电梯、空调和消防系统的完好率为98%,排水与排污系统的完好率为98%。
实施并严谨遵守设备管理及使用规定,岗位责任制执行率达到百分之百;确保物料的账实、账卡信息完全对应。
设备间应维持整洁与通风,确保无渗漏、滴漏以及鼠害问题。所有可能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设施设备均配备醒目警示标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针对潜在的突发设备故障,我们已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
所有设施设备均配备完善且标识规范,责任人职责明确;操作与维护人员严格遵循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标准;各设备运行状态稳定良好。
(三)清洁保洁标准
要求如下: 1. 法院周边环境需保持整洁:首路道、绿化带、停车场、围墙内空地以及大门前区域(含三包责任区)应无杂物、垃圾、沙土和积水,确保环境卫生; 2. 果皮箱、护栏、出入口设施(如门、栏杆)、园林道路、井盖、标识牌、雕塑小品和垃圾桶需定期清理,保持整洁; 3. 法院内临时垃圾中转站每日须实施一次外部垃圾清运,并确保垃圾桶及其周围区域清洁; 4. 室内公共区域包括停车场、设备间、设备房、楼梯、走廊、电梯厅、大堂、卫生间、茶水间及公共天台均需进行日常清洁保洁工作。
2.大厅、大堂、公共走廊、保洁:
地面要求:确保表面清洁无瑕,不容许存在尘埃、污渍、烟蒂、碎纸、油渍或任何废弃物的存在。
(2)墙面:无尘土、污迹。
(3)电梯门:无尘土、光亮洁净,无印迹。
(4)按键面板:无尘土、无印迹。
(5)照明灯具:无积灰。
(6)各房间门、通道门:无尘土、污迹。
(7)客梯厅顶部:无积蛛网。
(8)不锈钢面:无脏、污点。
3.公共卫生间、茶水间保洁:
(1)卫生间:无异味。
地面应保持整洁,无尘土、碎屑、废弃物、烟蒂的存在,确保干燥,无积水,无任何尿渍或污迹痕迹。
洗手池清洁状况良好,池壁表面无任何积尘、痰渍或异物残留,如头发等。
(4)水龙头:无印迹、污垢,光亮、洁净。
洗手池台面呈现出清洁状态,表面无残留水渍,无尘埃堆积,无任何污染物附着。
(6)镜面:无水点、水迹、尘土、污迹。
卫生间器具要求:表面无尿碱水造成的锈斑痕迹(黄色印记),整体保持清洁,喷水嘴务必保持洁净无污渍。
卫生间设施:确保内外部清洁无瑕,无残留粪便痕迹,表面光洁无污渍黄斑。
(9)手纸架:无手印、光亮、洁净。
废弃物容器:内部污物容量不得超出桶体三分之二,内外表面须保持清洁无瑕。
(11)墙面:无尘土、污迹。
(12)顶板:无尘土、污迹。
(13)隔板:无尘土、 污迹、无手印。
4.楼梯保洁:
地表应保持洁净,无尘土堆积、痰渍残留、碎纸屑散落、烟蒂遗弃以及任何垃圾杂物。
(2)墙面:无污迹。
(3)电梯门:无尘土、污迹。
(4)消防设备:表面无尘土。
楼梯区域要求地面整洁,无尘土、烟蒂、痰渍以及任何废弃物;扶手亦需保持清洁无尘。
5.公共天面保洁:
地表整洁,无沙粒散落,无零星杂物堆积,呈现出有序的环境状态。
确保排水沟与下水管系统的畅通,无任何阻塞情况存在。
(四)建筑物本体及公用设施维修养护标准
1.土建分项工程维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序号 |
房屋维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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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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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维修及零星砌体 |
1 |
砌体材料、砌筑方法符合有关规定 |
2 |
修补后与原墙面保持一致,色泽协调、清洁美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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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砖墙面抹灰及修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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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风裂除外)等缺陷 |
2 |
表面光滑、洁净,按槎平整,线角顺直清晰,墙面均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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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瓷片镶贴及修补(高2米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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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贴牢固,以水泥为粘结料时,严禁空鼓,无歪斜、缺楞、掉角、裂缝等缺陷。 |
2 |
地面镶贴符合排水要求,无明显积水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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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表面基本平整、洁净,色泽协调一致,上口线平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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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墙面修刷乳胶漆 |
1 |
刷后无掉粉、起皮、漏刷、透底 |
2 |
刷缝通顺,均匀,面洁白,新老颜色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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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油漆补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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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后无脱皮、漏刷、反锈 |
2 |
面无流坠、透底、皱皮,新老油漆无明显区别,基本光滑光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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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木工制作及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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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扇的拼接槽嵌全严密,粘胶结合牢固 |
2 |
表面平整光洁,无槎缝、创痕、毛刺、锤印缺、棱掉角,油漆均匀,色泽光亮 |
标准:排水分项工程的安装与维修技术员的检验与评估准则
序号 |
房屋维修项目 |
质量检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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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排水、水落管安装及维修 |
1 |
安装必须牢固,管箍固定方法正确,排水畅通,无渗漏 |
2 |
排水管接口的捻口填料密实、饱满,凹入承口边缘不大于5mm,且无抹环缝均匀,灰口平整,光滑,养护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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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止节管连接紧密,承插方向、长度和管箍间距符合原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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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下水管油漆均匀,无脱皮、漏涂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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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室内给水管 |
1 |
螺纹接口必须清洁、规整、无断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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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附件安装及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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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牢固,接口处无外露油麻等缺陷 |
2 |
焊接接口表面无穿、裂纹和明显的结瘤,夹渣及气孔等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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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支架埋没平整,排列整齐,支架与管子接触紧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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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阀门安装:进出口方面正确,连接牢固、紧密,启闭灵活,朝向合理,表面洁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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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卫生器具结水配件的安装及维修:镀铬件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安装端正,表面洁净,无外露油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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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下水道堵塞 |
1 |
疏通后下水管必须下水畅通无阻,不破坏管壁 |
四 |
坐厕更换 |
1 |
污水口与下水道接口必须接合严密,安装位置正确,无渗漏,泄水现象 |
2 |
安装后,坐厕必须无破损,无堵塞现象 |
质量检验与评估标准:室内电器及照明工程的安装与维修作业
序号 |
房屋维修项目 |
质量检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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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线、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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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线截面容量不能小于原设计的截面容量,严禁有扭绞、死弯、绝缘层损坏和扩套断裂缺陷 |
2 |
导线间和导对面间的绝缘电阻值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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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大于0.5MK |
3 |
管内穿线:在盒内导线有适当余量,导线在管内无接头;不进入盒的垂直管子的上口穿线后密封处理良好,导线连接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不伤芯线;盒内清洁无杂物,导线整齐护套线全部脱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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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换线后的导线必须与插座及用电设备接触良好,并达到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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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室内低压电器安装及维修 |
1 |
电器的导电接触面和母线连接的接触面必须接触紧密 |
2 |
电器安装后部件完整,安装牢固,排列整齐,绝缘器件无裂缝缺损,电器的活动接触部分接触良好,表面整洁、固定,电器的支架或盘、板平整,电器的引出导线整齐,固定可靠,电器及其支架油漆完整,通电后无异常噪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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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接地(接零)支线敷设:连接紧密,接地支线截面选用正确,需防锈部分涂漆均匀,无遗漏,线路走向合理,色标准确 |
门窗安装与维修质量检验评定准则
序号 |
房屋维修项目 |
质量检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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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安装及维修 |
1 |
门窗安装,开启方向必须与原设计要求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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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门窗安装与维修必须牢固,预埋件数量、位置埋设方法必须符合原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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