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成本咨询服务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一、总则
我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投标工作,给予了高度的决策重视。为此,我们精选了一支专业结构完备、年龄分布均衡且拥有丰富经验、业务实力卓越的咨询团队,他们精心策划并进行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我司严格遵循住建部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省住建厅发布的《某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某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等相关法规,始终坚持依法审核、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秉持规范严谨的商业运营理念,切实保障采购方的合法权益。
在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公司积极识别并提出风险防控策略,同时构建了严谨的进度与品质保障体系,致力于提供最优化的服务承诺。
凭借我们公司坚持不懈的进取精神与逐级提升的专业服务水平,我们赢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并获得了广大业主的高度赞誉。
二、服务优势
我们作为一家专业的工程咨询机构,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实施了标准化的管理体系。
我司始终坚持将业主尊奉为至高无上的服务理念,针对各类咨询服务实施了详尽而完备的保障机制。
我们公司与建设行政主管机构保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能够有效地协助业主开展与该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三、指导意义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需求,并汲取本单位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精心编撰了《方案》。
若我司有幸中标,将以采购方及评审专家的宝贵建议为依据,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进行了深入的修订和提升。在得到委托方的认可后,该优化方案将成为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核心指导文件。
以下是根据招标文件提炼的项目主要特点概述:
1、项目服务周期定于起始年度至终止年度(年份范围:年-年)。若实际产生的费用突破采购预算的时间早于合同自然结束期,将以费用达到预算限额之日作为服务期限终止点。在服务期间,采购方并不承诺中标供应商将承接的具体审核项目数量或对应的委托服务费用总额会预先确定。
2、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招标方式,合同有效期定为一年期限。
我司严格遵循采购人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详细列出了以下服务目标:
(一)质量目标
造价评审服务各阶段的完成成果严谨且详实,确保数据完整性与准确性,误差控制严格遵照招标文件及服务合同中设定的界限,服务质量达到卓越的'优'级标准。
(二)完成项目审核的时间目标
按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项目审核完成时限要求:按财政部、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规定》(财建[2004]369号)及省财政厅《某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中标人的审核时限一般参照以下的标准执行,其中审核时限分第一阶段完成时限和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两种情况。
以下是两个阶段的时限说明: 1. 中标人自接受采购人委托之日起,至向采购人提交经过初步审核的完整文档的期限,定义为第一阶段完成时限; 2. 从采购人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完成相关评审后,至中标人向采购人递送最终审核确定的完整稿件的时间段,称为第二阶段完成时限。
工作内容 |
送审造价M(万元) |
审核期限(日历天) |
完成时间要求 |
工程预算 |
M<50 |
5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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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200 |
9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6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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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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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500 |
14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9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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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
|||
500<M≤2000 |
18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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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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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
2000<M<5000 |
21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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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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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M<10000 |
28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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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
|||
M>10000 |
35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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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
|||
工程结算 |
M<50 |
6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天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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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200 |
12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
|||
200<M<500 |
21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4天 |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
|||
500<M<2000 |
25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8天 |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
|||
2000<M<5000 |
28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1天 |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
|||
5000<M<10000 |
42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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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
|||
M>10000 |
60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53天 |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
对于涉及送审造价超过五百万人民币的交通道路及市政工程项目,须遵循相应的规定。
在规定时间内,需完成审核,其中非整日部分按全天计算,特殊情况下的特大型项目(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预、结算审核时间可酌情适度延长。
一般而言,项目的完成时限遵循上述标准。对于个别的工程项目,其特定的完成期限,除非有特殊条款,应依据项目委托协议书中明确的时限规定。在服务期满时,若尚有未竟的委托任务,中标方须持续履行,直至采购方对验收结果予以确认。
鉴于我公司为本项目配备了充足且专业的人员团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我们得以高效地完成项目审核,相比采购方设定的期限,平均缩短了30%。以下是初步评审意见的响应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
送审造价M(万元) |
审核期限(日历天) |
完成时间要求 |
工程预算 |
M<50 |
3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天 |
|||
50<M<200 |
5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
|||
200<M<500 |
10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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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
|||
500<M<2000 |
13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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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
|||
2000<M<5000 |
15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1天 |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4天 |
|||
5000<M<10000 |
20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
|||
|
M>10000 |
30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5天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
|||
工程结算 |
M<50 |
3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天 |
|||
50<M≤200 |
8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
|||
200<M≤500 |
15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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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4天 |
|||
500<M<2000 |
19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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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
|||
2000<M<5000 |
22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6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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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
|||
5000<M<10000 |
35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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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
|||
M>10000 |
50 |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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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
对于送审预算超过500万元的交通道路与市政工程项目,其审核时限将按照规定标准的80%执行(如不足一整天,则按全天计算)。而对于特大型项目(投资额度超过2亿元),其预、结算的审核时间可视具体情况适度延长。
一般而言,项目的完成时限遵循上述标准。对于个别的工程项目,其特定的完成期限,除非有特别情况,将依据项目委托协议书中所明确的规定。在服务期满后,若有尚未了结的委托任务,供应商须持续履行,直至采购方对验收结果予以确认。
一、服务模式
鉴于本项目的漫长服务周期及高复杂度,我公司为保证项目审批的严谨性,实施了'三结合'的跟踪审核策略。
1.定员跟踪与现场跟踪相结合。
2.单项结算审核与财务收支审核相结合。
3.项目跟踪审核与基础审核制度相结合。
构建一种集审计、造价与管理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模式,致力于为业主提供建设工程全周期的依法审计、造价管控以及专业的管理咨询服务。
二、服务宗旨
1.秉承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和科学性的核心理念,我们积极响应并贯彻国家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要求,严格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条款以及公司内部关于审核的规章制度,确保在法律框架内,公正地保护建设单位及相关实施方的合法权益。
2.严谨规划和监控工程投资执行,实施即时的防弊纠偏措施,防止超出预算与设计规模,以此优化建设投资效益,确保其最大化的实现并真实反映投资成效。
3.负责监控与评估项目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项目实施全程进行跟踪审计,详细记录各个环节的运行状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识别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修正任何偏离预期的行为,迅速处理并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致力于优化工程成本,提升投资效率,有效防止投资决策失误及其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
4.确保各项目建设主体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法律规章,致力于提升工程品质,推动项目管理迈向法制化、制度化与规范化进程。
5.源头防控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同时兼顾工程造价管控与成本削减,旨在提升国家投资效益,这些举措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6.设计全面的跟踪审计规划,明确审计职责定位,确保监督工作的充分履行,同时保持适度,既不过度干预又不失职,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着重保障工程造价的准确公正性。
三、服务规划
我公司为确保优质服务的实施,现制定如下初步计划,后续将根据项目动态进行适时的调整。
1.制定审核工作计划
在收到采购方的通知后,我们遵循采购指示,针对项目特性,于两个工作日内精心拟制咨询服务提案,详细规划审核流程,并经由总工办严谨审核后,提交给采购方审议批准。
2.成立项目小组
按照采购需求,我们选拔技术精湛、职业操守优秀的造价咨询专家,他们应具备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服务的实践经验,尤其在项目造价全周期(自概算至决算)有深入理解。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进行审计,并明确任务分配,构建有效的协作体系。我们将根据采购方的需求以及工程审计的实际状况灵活配置人员,确保高效且高质量地完成所有任务。
3.审前开展集中培训
在启动审计任务之前,审计团队需与采购部门进行预先沟通,就审计涵盖内容、执行策略与规划日程等议题,安排专门会议进行详尽的审计前期研讨。同时,对审计小组成员实施审前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如下要点:委托单位对该审计项目的具体需求,审计操作方案,相关的法律法条与政策体系,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核算流程与方法,核心的专业规定,以及必需的专业技能和审计技术方法等。
四、服务思路
评审工程的核心内容包括: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在评审中心的引领下,针对财政改革的现状与新时期的评审工作需求,坚持以体现时代特征、强化科学方法、确保实际效果为指导方针,高效完成所有评审项目,从而更好地服务于财政改革进程。
一、致力于事前评审重大支出预算,以提升相关预算管理部门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秉持创新思维,扎实执行,顺应新时代要求,推进项目预算资金深度评审。我们将专注于信息化建设、设施维修以及其他关键项目的审核,力求打造卓越成果,突出亮点。
二、优化基本建设项目评审服务,以技术支撑财政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效监管。持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工作,并与经建二处协同探索创新项目管理模式。致力于提升和完善项目审计机制,从而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效率与质量。
三、致力于提升评审效能,以提升工作效率为核心,积极探索创新评审方法,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深入研究财政补贴项目标准评审机制,通过明确补助标准,推进标准化操作流程,将评审重心转向项目标准审查,从而缩短审批周期,防止重复评估。此举旨在加速支出进度,提供更为高效且精准的决策支持依据。
四、实施强化的部门预算编制与管理培训项目,旨在提升区各部门在财政资金项目预算执行中的精细度和实质效益。我们致力于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且高效运用,通过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专业技术研讨会等形式,全方位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持,以推动财政评审工作的系统化和持久性发展。
五、致力于全面深化科学发展观的实施,积极推进廉政建设与风险防控工作。我们致力于优化评审流程,强化程序管理,实施严格的监督核查,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升评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服务精神。以此不断提升评审人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确保廉政建设与风险防控工作的实际成效得以实现。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6)财建号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7)中价协(2002)第015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8)《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
(9)项目的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
(10)批准的设计概算和修编概算书;
(11)施工图、中间计量图、竣工图;
(12)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关的工程变更文件;
(13)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协调函件等相关工程文档。
(16)遵守施工期间国家关于工程造价与结算的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特别提示:任何最新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均须遵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原则
(1)我们承诺,将遵循建设或代建单位既定的审批流程,不增设额外的造价审核环节,确保程序的顺畅进行。
(2)致力于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与施工进程和程序无缝对接并严格执行。
(3)分清轻重缓急,提高工作效率。
(4)对症下药,进行深入探讨,对关键问题紧抓不放。
(5)确保造价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执行,遵循权限界限,注重团队协作与信息共享,积极沟通并频繁呈报工作进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关键任务,依据项目的投资属性、资金规模、目标设定、独特性(包括设计标准、技术规格、功能需求、建设周期等因素),以及项目成本的细分指标和造价咨询的复杂程度。通过对项目特性和投资管控目标的全面评估,其核心关注点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在大型、超大型项目的背景下,系统而全面的成本规划显得尤为关键,鉴于工程规模与巨额投资,它作为造价咨询服务的基石尤为重要。成本规划指标的科学分解与实际操作可行性,对造价咨询工作的全程推进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咨询公司需格外重视这一环节。
在依托公司完善的造价数据库与丰富的资源库,以及广泛的市场调研和询价比对的基础之上,本司承诺将编制出实现双赢的成本规划书。具体策略包括:收集国内外同类建筑项目的造价指标数据,通过网络和其他途径;对于海外采购的材料设备,积极与国际供应商建立联系,获取最新的市场价格信息;同时,通过对业内分包商的实地考察,深入了解项目特有的设备系统在特殊条件下的技术经济特性。以此确保成本规划在技术标准、系统设置和成本指标上的协调统一,全面细致地进行成本规划的编制工作。
2、在大型项目招标与采购过程中,鉴于其众多的分项、复杂的合同关系以及众多参与方和频繁的交叉作业,确保界面划分的精确性和详尽性至关重要。明确各参与单位的工作职责边界,避免遗漏,有利于工程的顺利实施。任何模糊的界面划分,例如总包工程与专业工程(如弱电工程中的综合布线、安全防范与楼宇自控)之间的界限,都可能滋生潜在的合同争议,延误工期并带来经济损失。因此,咨询公司在编制招标计划初始阶段,应组织工程造价、业务和技术专家协同审议,通过对相关工作的深入研究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力求减少因界面不清晰导致的错误、遗漏、重复和交叉问题,从而实现对投资的有效控制和优化。
一、财政投资项目造价管理的内容及特点
政府财政投资项目造价管控涵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步骤:项目建议书与审批程序的编订与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批、设计概算的编制与详细评审、施工图预算的制定与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制定以及招标文件的编制。此外,还包括工程结算的处理、变更索赔的管理、工程决算的编纂、以及项目执行后的绩效评估和财务监督等关键环节。其管理特性体现为:复杂而严谨的造价内容、强调社会与环境效益的综合考量、前期规划与后期评价的高度重视、计划管理的精细化以及多参与方共同监控的项目过程管理机制。
二、财政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未能充分关注工程造价在财政投资决策初期阶段的管控
长期以来,财政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深度上存在不足,方案抉择欠缺科学依据,结算精确度不高,导致造价控制的整体目标设定面临困难。此外,报告的实践操作性不强,往往导致预算估算屡遭突破,进而制约了政府投资项目规模的有效管理。
(二)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严
当前我国的设计单位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进行详尽剖析方面存在不足,设计过程中往往过于侧重技术层面而忽视经济效益。设计人员似乎主要关注工程质量,对于工程成本的控制关注不够,这导致他们未能充分利用优化设计策略,有效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以管控造价。此外,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的质量和详细程度也亟待提升。
(三)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不力
部分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存在瑕疵,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错误或遗漏现象较为显著。与此同时,财政审核部门面临繁重任务,审核项目众多,人力相对不足,且审核期限往往有限,导致工程量清单的实质性审核难以充分展开。此外,造价管理团队在掌握材料市场价格方面存在不确定性,直接影响了招标控制价的精确制定。
(四)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不够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管理主要依赖于由使用单位临时组建的基建部门,如基建办公室或工程项目指挥部。然而,这些组织往往在建筑技术与工程经济的专业素养上存有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对设计变更的有效管控和工程签证的严谨处理,从而引发了工程成本超出预算的常见问题。
(五)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够
在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施工承包方在提交结算申请时,往往出现结算额度过高的情况。对此,发包方则采取各种手段进行严格审查,导致结算过程中的争议频繁,进度严重受阻,结算周期时常延长,有时甚至拖延数年,对工程项目的实际使用及造价确认造成了显著影响。
三、财政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产权主人翁和主人翁意识的缺位
当前,财政投资项目在监管环节存在疏漏,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并非项目实质的所有者。实际上,每位纳税人作为财政投资的真正权益主体。这种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导致了对财政投资造价的有效管控缺失。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及工程经济的关键缺失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实施模式是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单位,通过设立临时性建设管理机构,例如基建办公室或工程指挥部,进行建设和管理。然而,这类机构往往在建筑技术、工程经济等领域专业知识不足,对投资规律和基本建设流程的理解不够深入,未能有效应用现代化项目管理手段。这导致决策可能存在不成熟的问题,方案调整频繁,前期实施阶段各环节衔接不畅,进而延长了工程建设周期,降低了工作效率,且投资效益不尽人意。
四、财政投资项目造价管理的对策
(一)积极参与政府项目的早期投资决策过程,尤其关注财政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研究与预估,严格把控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编制工作。
在项目实施的早期阶段,可行性研究与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尤为显著,分别占比约35%和70%,这两阶段对投资控制具有核心作用。可行性研究作为项目启动的决策基石,其投资估算的精确性直接关乎项目的可行性。在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设定需经过多方案的比较与筛选,以确定最为经济合理的方案。概算作为工程项目投资的上限,是工程进度规划、融资计划以及资金使用策略的基础依据。
(二)负责施工图详细设计阶段的预算编制与招投标阶段的控制价审定工作
为了在项目设计阶段有效控制投资,两项关键策略不可或缺:一是设计招标,它能促使投资者获取优质设计作品,同时确保满足项目的功能性需求;二是限额设计,它在确保功能性的前提下,力求设计方案的成本不超过初步估算,实现了技术与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在对工程预算(最高限价)的审定过程中,我们需具备前瞻性的视角,既要精确把控项目的规模(‘量’),又需严谨控制成本(‘价’),坚持以事前控制为主,审核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项目预算是否严格遵循已审批的设计估算限额?
(2)项目的预算是否与设计图纸相一致,且预算造价的制定是否充分考虑了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
(3)审查招标人提交的工程预算书,其工程量计算是否遵循了相应的计量规则,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如何,是否存在遗漏或缺失的工程量项目需予以核实。
(4)审查定额选取的合规性,分项工程预算定额的适用性是否恰当,材料价格及费用配置是否具有合理性,且务必在询价程序完成后确认材料设备的定价。
(三)积极柱顶地进行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核心任务是对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隐蔽签证导致的费用增长实施有效管控。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项目实施阶段,业主应确保委派具备技术素养与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作为现场代表,强化工程监督。应着重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并针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他们具备工程造价的基本理解,既能全面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又能熟练掌握相关规章制度,严谨把控现场签证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施工变更签证管理需严格,对于施工方提出的任何工程变更或设计修改,需进行详尽的科学评估。尤其是涉及设计变更导致成本降低的项目部分,应及时并准确地记录书面变更,以防结算过程中遗漏扣减。对于施工方未经许可的擅自变更和设计修改,应立即予以阻止和纠正,并明确相关费用承担及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归属至责任方。
(2)严谨程序管理工程变更与设计修改:任何涉及变更或修改,均需建设项目业主、设计方、监理机构以及相关监管机构共同参与,进行严格的技术评估和经济效益分析。对于重大设计变更,还需经过原项目审批部门的审批许可,严禁擅自进行此类操作。
(3)对于合同外的额外造价,应明确各方责任划分,并对新增造价的审核与进度款项支付实施严格的管控。
(四)确保造价的合理性,并及时依法进行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
(1)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强调对施工现场的详细勘查。审核时,需依据提交的文件实地考察施工现场,对比实际状况与竣工图纸及审查所需资料的一致性。值得注意的是,施工单位通常提交的竣工图纸虽经竣工图章确认,但可能并未剔除实际未执行的项目,导致投标清单中未实施部分未能相应扣除。
(2)工程预算审核的专业要求在于确保新增项目的工程量数据的精确无误。这要求审核人员娴熟掌握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与计算规程,全面理解招标项目的涵盖范围及清单内容。审核过程中,他们需依据竣工图纸、相关文档资料以及实地考察结果,严谨核查新增造价的工程量细节。
(3)确保对隐蔽工程和变更签证单进行严谨核查,签证过程常常侧重于技术与进度考量,却易忽略计费细节,导致部分定额涵盖的内容重复签证。此外,建设单位代表可能在签证管理工作上存在疏漏,未能在施工现玚有效实施隐蔽工程记录管理,签证内容与实际施工内容可能存在不符的情况。
(4)审慎核查工程结算书中的综合单价应用:在实施定额引用时,务必关注各专业定额的有效覆盖范围与界限划分。在依据定额编号进行计价时,务必详细解读其包含的工作内容和物料成分。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技术手段,选择适宜的定额子目,严谨把控综合单价定额套用的审核过程。
一、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重要内涵
(一)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管理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能,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履行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实现形式,是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目前,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价款结算、竣工决(结)算、招标标的编制和审查及工程效益后评价业务,是财政部门拨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加强项目的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二)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财政投资评审作为财政管理领域内一项创新实践,其自初创至逐步完善的历程,实质上就是财政管理活动的一次革新,具有深远的财政改革意义。随着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已扮演起至关重要的技术支持角色,与各项支出改革紧密相连,相互支持,形成协同效应。
(三)财政投资评审:节约型社会构建的关键驱动
(1)当前政府投资策略着重在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特别是县级公共领域的财政投入显著增长。因此,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核心任务涵盖这些公共领域。然而,鉴于县级评审机构的起步较晚且经验有限,其在实际操作中尚未全面覆盖这些项目。评审项目的分配方式尚存临时性和随意性,评审范围的界定标准不统一,这导致评审工作时常面临被动局面,难以实现统筹管理和有序进行。
(2)项目投资运营存在分散现象,未能将所有财政投资项目集中交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
1、政府投资项目在未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介入的情况下,遵循各自的归口管理制度。教育、卫生、城市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作为项目的申报和执行主体。尽管财政在项目管理中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项目申请、资金争取以及资金拨付环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这些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参与较少,通常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招标,并向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备案操作。
2、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很多实施结束后才送审。这样的项目大多是由,上级投资、地方适当配套的建设项目。由于建设资金分两级投入,实际运行中,上级资金往往会比同级财政资金到位得早,所以项目实施单位就在收到上级资金后,按照上级要求抓紧开工建设。工程完工后,由于资金都由地方财政管理,所以在拨款时,地方财政部门就要按照投资管理规程,进行必要的投资评审工作。单位为适应地方财政的管理要求,不得不一边实施一边向财政部门送审。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农村道路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他们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介入,负责出具竣工决算。具体操作流程是,业务股室根据评审中心的评审报告进行资金拨付。然而,工程竣工后的实际状况往往难以追溯,我们只能通过路面质量评估其成效。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评审中心主要对工程量变更或实际行驶距离进行复核,最终依据合同价提供决算评审报告。然而,这种评审形式可能错过了对施工过程的实时监督,从而削弱了评审的重要性和时效性。
(3)当前,政府投资的多元化日益显现,涵盖文化、卫生等领域,其中设备、器材购置占据了重要份额。然而,县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视角和资源配置尚未与时俱进,仍受限于传统的工程建设评审范畴。他们缺乏针对设备、器材采购的专业评审团队,也无力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扩展服务,因此在对工程建设以外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审上显得力有未逮。
县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方面介入甚少,对于项目的申报、争取、执行过程,评审中心的了解和参与程度有限,更不用说进行评审和监督职能的履行了。
(4)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尽管我国构建了基础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法规不完善及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实践中,有法不循、执法不严的情况屡屡显现,尤其是在县级层面,针对财政投资评审的专门立法较为匮乏,主要依赖于临时性规定,其完备程度有待提升。例如,招投标法在现实中常遭曲解,招投标过程中时常可见如议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这些现象对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构成了直接挑战。
二、对财政投资评审对策
(一)当前,我们应审时度势,着重关键,推进创新性的工作实践。
在缺乏投资项目与概算评审的前提下,应聚焦关键点,积极参与项目过程中的监督,为后续评审阶段积累一手资料。特别关注隐蔽工程与设计变更事项,任何忽视现场实际情况的情况,都可能导致竣工决算评审时出现难以弥补的缺失。我们应当充分运用现有资源,严谨进行现场监管,并确保决算审核的准确性。无论建设项目的规模如何,评审工作的标准化进程都应得到全力推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评审质量
致力于评审事业的持续发展,始终坚持将制度建设视为评审工作的基石。对于评审工作各环节,需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凭借制度实施管理,用制度规范行为,通过制度确保评审职能的有效执行,从而提升评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财政投资评审应秉持客观公正与实事求是的原则,其评审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基准决策,务必根植于翔实的事实,遵循法律与政策导向,确保真实无误、精确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