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服务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1、招标代理机构须依据招标人授权的职责范畴,遵循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要求进行操作。
2、要求招标代理项目团队具备深厚的法律法规认知,熟练掌握招标投标业务流程,并对项目详情有深入的了解。
3、组织专家对初步采购方案进行合规性与合理性的专项评审,此过程需准备详尽的招标资料。相关费用的承担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招标程序包括接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经组织评审后,甄选确定正式的投标方。
6、编制招标文件初稿集采部门审查。
7、以下是项目的关键流程环节: 1. 组织召开招标会议 2. 实地考察与现场勘查 3. 定期举行招标答疑活动 4. 收集并确认投标文件 5. 举行公开开标仪式 6. 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详尽评标
8、负责中标单位的确认,配合完成招投标过程的归档工作,并实施中标结果的公开公示。
9、确认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10、整理全部招标资料形成招标档案。
11、负责审定中标单位的合同条款,执行合同签署流程,并将已签署的合同提交给招标方。同时,协同招标人参与与中标单位的合同商务谈判活动。
12、在授权委托范围内,负责招标人的质疑解答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回复。
招标代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
招标代理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核心原则,其操作依据严谨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采购单位须依据预先设定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金额上限以及经审批的部门年度预算,制定详细的政府采购执行方案,并向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2.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少需延续五个工作日。
4.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国务院财政部门发布的标准文本规范,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执行实施。
5.在执行政府采购合同时,若采购人需增加与原合同标的相符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须在不更改原有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然而,所有此类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此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6.《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及各地和各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8.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书》 (《协议书》)。
招标代理工作目标
(一)服务质量目标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投标过程的专业性和时效性,且无任何投诉记录,完全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的目标是通过严谨的招投标程序,为业主甄选最优秀的供应商和承包商,以高效执行工程项目的各项任务,从而保障业主投资目标的顺利达成。
(二)工作进度目标
致力于满足招标人项目实施进度的全方位需求,严格遵循招标方的各项指示,确保招标代理任务在设定的时间框架内顺利且高效地完成。
(三)内控目标
服务质量保障方面,委托人的满意度高达95%以上,且在服务项目招标代理任务中,我们的成功率始终保持100%。
(四)投资目标
优化成本管理,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招标代理公司的专业素养与招标文件的精准度对本项目的资金投入具有直接影响。招标的核心使命,以及代理公司的重要职责,即通过严谨的招标程序,旨在削减成本,提升工程的经济效益,确保项目投资处于可控且效益显著的区间,防止不必要的财务损耗。
(五)信誉目标
确保无争议:通过精心制定招标文件并严谨管理招标流程,预先采取应对策略,有效地防止可能出现的诉讼与纠纷。旨在预防性地管控招标过程中的各类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实施期间招标方的潜在隐患。
总体质量目标
项目概况
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本项目的共有三家。招标人将依据入围机构的业务实力与服务质量,确定相应的采购项目类别及规模。各入围机构需无条件接受并执行分配的工作任务。
服务周期设定为三年,每一年为一服务周期,具体通过年度服务合同形式约定(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每个服务周期结束后,招标方将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延续。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中选方因自身原因导致重大责任事故,或者未能充分履行代理协议规定的义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终止合同。
目标概述:作为招标代理,我们的工作策略是以动态控制机制为核心,依托健全的组织架构、配置精良的人力与设备、严谨的管理制度以及标准化的招标流程。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凭借企业良好的信誉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我们致力于全面且优质地履行招标代理合同,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涵盖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所有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我司严格遵循国家招标行业的法律法规,坚决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杜绝任何可能侵犯个人利益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招标工作满足合同规定的所有标准,并为招标人提供优质且令人满意的咨询服务。
3工作目标
我司质量方针:
科学严谨、规范求实、竞争有序、与时俱进。
具体内涵:
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先进的招标理念,坚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致力于创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竞标环境。始终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优化招标代理服务过程。
4质量目标:
一次招标合格率100%
顾客满意度100%
招投标有效质疑率
5招标工期目标
我司将严格遵循《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招标人设定的各项规定,确保在最适宜的时间内高效完成招标代理任务。
6团结协作目标
积极与招标人、监督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建立并维护良好的协作关系,全力支持各机构的各项工作执行。
(部门分工协作)
职务 主要职责划分
项目运营管理:作为项目的核心驱动者,项目负责人全面主持项目的实施进程,涵盖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等关键环节。
负责项目备案资料的协调与沟通,包括招标公告、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审阅与确认,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主持并接待开标时的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组织和执行开标会议,以及协助管理评委会的相关事务。
全面掌控项目的质量管理、进度安排、成本调控及整体推动工作,对项目全程负有监督与执行职责。
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宜。
技术职责涵盖支持服务、最终审阅招标公告、编制并发布招标文件、以及处理任何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人 其他成果文件。
相关人员负责审查并核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任何后续的澄清或修改文件等相关重要文档。
承担项目协调职责:协同项目负责人进行有效沟通与联络,并全面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人助理 切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工作。
包括招标代理合同、项目备案、招标公告、预审文件、招标
承担文件编撰与修订任务,确保最终敲定的招标文档得以准确无误地分发至相关部门存档
负责公告与中标公示的发布工作,以及保证金收取表格的管理
现场活动流程包括:招标人签到确认、监督人员到场签到,随后分发评标相关表格,并进行款项汇总。
负责编制总分评估报告,涵盖资料整理与汇总以及中标通知书的拟定工作。
制等。负责项目结束后档案的交接。
主持人 负责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
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清单,以便明确列出所有提交者的信息。
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逐项公示招标代理机构的主持人、唱标员、记录员以及监督人员的姓名;随后,招标人、投标人及监督人员将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封装状况进行严格核查;并按照投标人的签到离场顺序逐一宣读投标文件编号。
公开进行按照预先公告的开标程序,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保障方案、工程进度安排等关键信息,并完整记录备案。
所有相关人员,包括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以及记录员,需在开标记录上完成签字确认程序。
职责分工: - 现场管理:负责接收并保管投标文件及样品,预先准备开标所需物品,包括开标前的水果、笔记本、办公设备(如打印机、投影仪、摄像机)、标识牌(台签)、横幅、信封以及通讯工具(话简),并确保所有设备的调试工作顺利完成。 - 文件处理:开标结束后,负责整理投标文件,按套分发给评审专家。 - 项目协调:协助项目负责人安排其他相关事宜。
任务分工: - 表格制作与管理:负责开标前的相关表格设计及幻灯片的准备。 - 招标文件支持:包括开标所需招标文件的复印件准备。 - 现场记录与资料整理:执行开标一览表的现场记录,并参与资料的汇总编纂工作。 - 评标辅助:在评标过程中,需负责相关表格的打印工作。 - 签字流程管理:评标现场的签字表须经项目负责人和评委会主任审阅无误后方可签字确认。
4.2.1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方案
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
①招标工作计划的编制;②招标文件的编制;③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④招标全过程。 |
管理重点控制内容 |
①招标文件;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拦标价;③价格调整;④评标;⑤中标价。 |
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
①招标公告和资审条件的设定不合理;②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全面性和严谨性;③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④拦标价的合理性;⑤招标代理业务人员水平。 |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方案 |
对招标文件的管理:(1)明确招标范围;(2)将工程项目的投资限额目标值明确在招标文件内;(3)明确工程的质量目标和工期目标,明确奖罚条款,要求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建设工期不得超过定额工期;(4)明确承包方式,根据已有的图纸资料、工程性质和工程特点,可采取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承包;(5)明确造价承包的计费方式组成,明确综合单价的包干项目和综合合价包干的项目,或其他计费方式;(6)明确工程款结算和拨付方式;(7)明确报价的编制范围、依据和方法;(8)明确其他包干费用和管理费用包干的内容;(9)明确投标工作细则。 |
|
对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编制的管理:(1)向投标单位提供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工程设计图纸资料;(2)明确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参照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规程;(3)标底价格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4)编制标底时,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标底价格及工期计算执行国家、省颁布的概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人工、机械、材料的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预见费或包干系数以及工程需要增加的措施费等列入标底。对质量目标要求提高时应增加相应费用。(5)标底价格,除按有关定额计算外,应参照同类工程或对市场上同类设备价格,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不过分夸大或缩小,以利于投标者竞争、控制投资和保证工程质量;(6)标底价格包含成本、利润、税金,同时标底价格应控制在批准的修正概算或投资预算内;(7)标底要做到准确合理,必须合理考虑招标工程范围必须适应目标工期、质量的要求,对提前工期因素和高于国家因素有所反映;必须适应建筑材料采购渠道和市场价格的变化,考虑材料减价因素;必须正确处理间接 |
|
对价格变动的管理:无论在什么阶段编制拦标价,都要针对当前的市场信息情况,考虑上材料调价系数和未来的不可预见费用,这样拦标价的编制才准确、合理。对于价格变动的几种处理方法:(1)按实际价格结算法,主要对钢材、木材、水泥三大材料的价格按实际价格结算;(2)按调整文件结算法,按政府职能部门的调价文件进行抽料补差;(3)调价公式法,调价主要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两部分费用,价格调整按月计算。 |
|
对评标工作的管理:(1)根据工程特点和性质,确立技术经济评分权重;(2)经济评审要素包括:报价总体水平、主要单价、单价构成、合价项目;(3)经济评审应主要的问题:1)审核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有没有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有关报价的要求来做;2)对报价进行算术验算,予以修正;3)对报价进行初步评审,评出存在的有关问题,发现出入较大的项目进行澄清;4)考察各投标人总体报价的合理性;5)分析构成单价的工、机、料、综合管理费的计算是否合理;6)分析合价包干项目的合理性、可靠性和可行性,有无漏项、重复计算等问题,判断其包干费用的总体水平;7)分析技术措施费(风险措施费、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费)是否合理。(4)投标单位所提出的施工方法在技术上一般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所采取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能满足要求。由于本项目要求本工程争创市样板,则评标还要看其能否保证实现这一目标;(5)如果拦标价工期有提前的要求,则决标工期应接近 |
对中标价的管理:
合同中标后,将以确定的合同价作为代建管理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基准。此举旨在提升操作的便捷性与明确性。
监理工程师在履行职责时,需对合同总价进行细分,按照专业或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阶段进行管控。
按照层次分明的结构,自上而下逐一分解,细化为多个可控的子项目,以便于管理
操作。
4.2.2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针对性措施
1、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
在招标管理工作中,甄选优质招标代理机构至关重要,鉴于项目的特性、规模以及我们公司在项目实施方面的丰富经验,建议本项目采用双重保障机制,选择具备甲级招标代理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声誉良好且在同类项目中业绩显著的‘双甲’代理机构。他们将按照职责分工协作:一家代理机构负责招标文件的编撰、招标公告的发布以及全面的招投标活动组织;另一家则专责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投标限价的制定。这样的划分有助于强化各环节的保密措施,确保各标段的招投标过程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有序展开。
2、完善监督机制
在严格遵循招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下,所有招投标活动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和文化局的监管下顺利完成,确保各标段的交易过程公正、公平、公开,秩序井然。凭借我公司丰富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经验,此举有望压缩审批流程,显著提升招投标效率,从而对本项目的进度产生积极影响。
3、招标代理机构的后评价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的后续评估是基于其已完成项目的执行成效与服务质量进行的,若评估结果不符合标准,将影响其在今后招标活动中的优选资格。后评价的核心内容涵盖:
(1)招标公告应确保其完整性和合法性,且资审办法需契合招标项目的特定需求。
(2)招标过程组织情况
(3)招标代理人员投入及业务水平情况
(4)招标文件的编制情况
(5)工程量清单编制情况
(6)归档招标资料完善情况
4.3.1招标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措施
目标:旨在全面遵循和实施国家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优化招标业务管理体系,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化,提升招标操作的专业水准,特制定本质量控制措施。
通过全面掌控招标代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其质量得以保障。
招标代理各环节中措施导读
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与发出投标邀请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
|
二、 |
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
三、 |
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的修改和澄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
四、 |
资格预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
五、 |
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
六、 |
针对开标现场不同情况的处理措施 |
七、 |
组织评标及整理评标报告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
八、 |
发放中标通知书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
九、 |
项目归档及后期工作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
十、 |
其他完善措施 |
4.3.2 质量管理在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包括资格预审公告)及投标邀请阶段的操作流程
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通知(以下统称招标信息)应当确保内容的真实、精确且完整,避免出现显著的文字瑕疵。对于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对招标信息、资格预审通知以及投标邀请的具体规定,项目负责人需严格遵循,确保包含所有明确规定的要求,若无特定规定,则须按照既定格式和标准进行编制。
媒介的选择用于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通知,须遵循国家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要求。
对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工程项目,应当向至少三家(包括三家)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为预防因受邀方临时放弃投标导致投标人数量不足,项目负责人应提议向超过三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在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后,方可公开正式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函。
4.3.3 质量管理流程: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制作与分发阶段的严谨把控
在招标投标流程中,制定并完成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编纂被视为至关重要的环节。文件质量对招标结果的影响力不容忽视,往往构成引发争议和质疑的重要源头。各相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到这两类文件编撰工作的严谨性,严格遵循国家、行业、地方以及公司的相关法规与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以下是招标文件编纂的标准化步骤: 1. 初步草拟文件 2. 与业主及相关利益方协商并达成最终定稿 3. 内部严谨校对并确定最终版本 4. 征得业主书面确认 5. 通过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6. 如有需求,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7. 最后对外发布
招标文件的拟定须依据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标准化模板执行,若上述资源不存在适用范本,将采用公司内部制定的模板。若公司内部亦无相应模板,可参考公司样本库中推荐的样本进行编写。
质量责任人的职责包括:深入理解和应用招标行业的标准模板,特别是那些具有强制性的模板,并对项目负责人的模板运用给予指导。信息统计部门负有责任提供最新的招标文件范本,并确保其内容始终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内部规定,杜绝任何违规条款的出现。
在招标文件中,对于可能导致废标的条款设定需严谨审慎,力求文字表达精炼且精确。此类条款应使用醒目的标识,例如星号(*),确保内容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法规要求,杜绝不切实际的废标规定。
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规定应具备明确性、简明性和操作性,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需求制定相应的封装和标识标准,确保其清晰无歧义,前后一致性,以防止因密封规定不明或不符引发的投标文件因密封问题遭到拒收或废标的情况发生。
项目技术文件的提供,原则上由招标委托方或其顾问机构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对委托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内容进行详尽核查,并针对可能对公平、公正、公开(简称'三公')原则产生影响的条款,提出修正建议。若委托我司代为制定技术文件,其编制工作可由项目负责人执行,或者由相关技术专家或专业人员担纲,同时,项目负责人编写的文件需经专家严格审阅,以确保文件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项目是否存在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若存在,需明确公示的时间点。
根据公司对于招标业务质量管理体系的严谨规定,招标文件实行了严格的多级评审机制。
招标文件的对外发布需经业主的书面确认,并通过企业内部办公系统完成审批程序。在提交招标文件待审核阶段,应同时提交业主的确认函。所有书面确认须保留原件存档。此处所指的书面确认,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出具的确认函、在招标文件上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者在指定的备案表格上加盖公章等形式。
招标文件发售稿应加盖公司“招标业务专用章”后方可发售。如招标文件还须委托人盖章或管理部门盖备案章的,应按有关要求加盖印章后出售。一般不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须经国家、行业或地方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还应按照相应的管理程序向上述管理部门报审后,方可对外发出。
招标文件的获取必须严格遵照公告或邀请书中所明确指示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他相关详细规定。
当采购的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参与单位少于三家时,项目负责人须通过'招标变动详情'环节提交审批。在此过程中,需对参与不足的原因进行详尽分析。若需重新招标,还需阐述在重启招标时计划实施的改进措施,并将此作为附件一并上传。
4.3.3 质量管理措施:在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与发放过程中,对修改和澄清环节的严谨把控策略
所有收到的招标文件将被正式通知任何澄清或修改,这些修改被视为招标文件不可或缺的部分,以书面形式传达。
业务办公系统的相关节点送审工作需在收到业主书面确认后进行,该确认方式与招标文件所述一致。送审流程完成后,须经招标业务专用章的官方盖印,方可对外发布。
任何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其发布日期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15个自然日。对于延迟开标时间或变更开标地址的情况,此类通知可酌情提前发出,但需确保给予相关方充足的时间准备。
尽管法律法规未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订时间作出硬性规定,然而,申请人理应被赋予充足的时间进行相应的文件修正。
在投标文件修订中,明确要求提供投标人的确认函模板,并确保妥善收集并保存所有相关回复。若遇到无法与投标人取得有效沟通或获取其书面确认的情况,项目负责人需就此向本部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则需对此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并备案记录。
按照相关规定,澄清或修改须报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应获得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
在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相关公告必须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在其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开发布。对于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的任何延长,应至少提前三天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相应的更正公告。
4.3.4资格预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所指定的日期及场所接收申请文件,对于逾期提交的任何资格预审申请,恕不接纳。
项目执行人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登记接收工作,并确保其安全保管。
项目负责人需支持委托方遵循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共同建立资格评审委员会。
评审过程中的资格审查准备工作应遵循评标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资格审查完毕后,需配合资格审查委员会整理并出具资格预审报告。报告的内容须严格遵循公司既定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若国家或委托方有特殊要求,则遵照其指示执行。
完成在业务办公系统中的资格预审报告送审程序后,方能加盖公章并提交给委托人。随后,委托人需就资格预审报告出具书面确认。紧接着,项目负责人将着手准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其中应明确包含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投标截止的日期等关键信息。
完成在业务办公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审批流程后,方能实施盖章并予以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确认后,应迅速启动后续的招标工作组织程序。
4.3.5 质量管理策略:投标及开标环节的操作规程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需积极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严格遵守投标时间。如监测到可能不足以达到三家竞争者的状况,须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适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在接收投标文件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应预先研读招标文件中关于封装的规定。在接收环节,务必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指示严谨核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状态。如若发现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以友好态度给予提示,并尽可能地为投标人提供修正的协助。
在处理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的过程中,接收人员应对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若遇特殊情况,相关接收人员需迅速与项目主管进行沟通,并将情况通报至本部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项目执行人需指定专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登记与接收,确保其安全妥善的保管。
在接收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务必核查以下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文件的密封状态、以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投标人代表授权和身份证明文件。同时,需填写并记录《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与《投标保证金登记表》。
2、投标文件按照各标段(包)的划分,由专人依据提交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有序排列。
3、项目负责人需遵循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提供的样机及样品进行编号并按照指定的方式进行陈列或妥善保管。
4、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有权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增补、修订或替换,或决定撤回,对此,项目负责人需严谨记录并要求相关投标人代表亲笔确认。所作的补充、修改被视为投标文件的法定附件。
5、项目执行人需指定专人负责照管已接收的投标文献,确保在开标前密封完好,严禁擅自开启,防止发生遗漏或损坏的情况。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公开开标应同步进行,且开标场所务必为文件预先指定的地点。任何未经正式书面通知的更改,不得擅自变动开标时间和地址。
在提交评审标书之前,项目主管需确保业务系统中的'专家名录'部分已填写完整,包括详述专家的抽选详情,如抽选库名称、抽选数量,以及业主推荐的专家人数。特别说明,公司内部的专家抽取无需上传。
在开标筹备阶段,项目主管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策划并制定开标大会的详细议程,具体应参照《招标网上流程表格形式》中的《开标大会会议程》进行编制。
项目负责人需对开标程序实施细致的职责划分,包括设立唱标员与记录人员等职位。在开标前,项目负责人需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1、筹备开标环境:涉及桌椅布局、桌签配置以及茶水供应等相关细节。
2、调试开标所需各种仪器设备;
3、开标时需要用到的表格、资料等;
4、横幅(如需要)及投影宣传资料;
5、敬请招标人代表、相关公证机构(如有需求)以及重要领导准时出席开标典礼。同时,我方将在此场合向招标人代表和公司高层详尽报告开标筹备工作的进度。
6、准备领导的讲稿(如需要);
7、招标人代表及专家的食宿安排;
8、通知专家出席评标。
在开标仪式上,要求各业务部门的正式员工着统一正装,佩戴公司标识,严谨规定他们不得身着休闲装,如牛仔裤、无袖衫等出席。
项目经理需严谨核查投标方是否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项目负责人应确保评标专家未参与开标现场工作。若发现评标专家不慎进入,项目负责人须立即提醒其履行回避程序。
在启动唱标程序之际,唱标人需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或公正机构成员对投标文件的封装状况进行核实,而非仅限于监督部门人员。在确保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进行拆封并公开唱标。对于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日期前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均需公开拆封并宣读其内容。
唱标人在履行招标文件所载明的程序时,需明确阐述如下内容:投标方名称、投标报价详情、标底(若有)、工程期限(或交付日期)、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状况、投标声明,包括可能的价格优惠声明,以及其他相关揭示事项。
开标活动应实施详细记录并归档以供后续查阅。在开标环节,项目主管需严格按照程序,仅限于客观记载开标详情,不得发表对投标方案的任何评价或建议,投标方案的评估与抉择权归属评标委员会全权掌握。
在唱标程序完成后,唱标人需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以及相关主管机关或监督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参见《招标业务审批流程表格形式》上进行签字确认。确认内容须涵盖对其他投标方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及唱标信息的核实。
国际招标网站上须于开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传完整的开标记录,这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流程中的必要步骤。
开标工作完成后,应严格按照《业务办公系统填写说明》的规定,及时在业务系统中完成开标阶段的相关记录并提交审批。务必核实报名单位的信息,确认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确认参与投标的公司,并录入投标报价。请确保上传中标候选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对于重大项目,还需附带相关影像资料以供存档。
4.3.6针对开标现场不同情况的处理措施
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开标程序将无法进行。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在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的过程中,供应商应遵循,除非采购任务遭遇取消,否则须积极协同采购方履行向相应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报告义务。
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议招标人遵循相关法规启动重新招标程序。在重新招标前,务必依据本规范第七十七条进行详尽的评估分析。若重新招标后投标方数量仍不足三家,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需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考虑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或对仅有的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与评审。
在接收投标文件的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需依据《出售招标文件汇总表》以及建设信息网上公示的详细资料,严谨核查投标人的名称等关键信息。若发现购买人与投标人名称不符,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2、本工程项目将严格遵循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3、对于除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外,其他相关项目应及时变更,但须在开标前得到招标人的书面确认。
4.3.7 在评标与评标报告编制过程中实施的质量管控策略
在开标之前,依据招标项目的性质,我们将遵循国家或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所设定的时间及流程,积极参与或协助招标方建立评标委员会。
评审专家的抽选通常应在开标前的一天半或当天进行,特殊情况不超过两天。对于建委项目,我们实行开标前临时抽取机制。
选取外聘的技术、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必须遵循国家或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若无明确条款,将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专家资源库中筛选合适的专家。
严格禁止从不符合国家规定资格的招标方或专家库中选取评审专家。
评标工作应在开标当日及时启动,未经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批,任何情况下不得中断或推迟。在公布中标结果之前,必须严格保密评标专家的名录,不得提前向投标人或其可能的利益关联方泄露。
评标阶段,投标人仅限于设计招标环节提交设计方案,禁止现场陈述(讲标)或直接答疑。若需沟通,应确保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分别在隔离环境中,通过视频设备进行交流。任何澄清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
开始评标前,项目负责人应做好如下准备:
落实和布置评标场所。
组织并配置专门服务于评标过程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接待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及(若有)监督机构的人员、承担评标记录职责的人员以及提供全程现场支持的团队成员。
确保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以及(如有)的监督机构人员能准时出席
为评标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所需物品包含但不限于:原始招标文档、评审专用工具,以及各种评审相关的纸质和电子版文件表格,确保所有需填写并已签署的文档表格,无论是电子版还是纸质形式,均齐备无误。
在启动评标程序之初,项目主管需向评标专家公示参与投标的各方名单及评标准则,同时强调各专家需确认是否存在任何可能的利益关联(须留意,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国家法律法规对利益冲突的界定有所差异)。若发现关联情况,相关专家应主动回避,以便候补专家及时接替其职责。
在评标专家确保与所有投标人不存在利益关联并庄严承诺遵循评标纪律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需引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既定的范式签署诚信承诺书。随后,评标委员会方能正式启动评标流程。
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所必需的表格和文具等必要资料。原始的投标文件正本、评标委员会发布的澄清通知以及投标人的响应原件须独立存放,通常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审阅查阅。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必要时,可对招标文件的内涵进行阐明,但需确保采用无倾向性、暗示性的表述方式。
安排人员,为评标委员会提供茶水等服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需铭记自身角色,旨在为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而非介入或影响评标流程。若发现评委偏离评审标准与方法、评分表填写存在疏漏或试图引导评标行为,应及时向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请求其纠正。对于评标专家的不接受建议情况,务必做好详尽记录,以备后续核查。遇到特殊情势,项目负责人需迅速向本部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对于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出具书面的澄清意见,并确保全体评审委员或主任委员的签名确认。项目负责人需将评标委员会的反馈制作成正式文本,标题标注为'某某项目评标委员会意见',并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署名,形式为'某某某(项目负责人全名)代表签字'。在经过复核,确认澄清内容与评标委员会意见一致后,方可向相关投标人分发。严禁直接将包含评委签名的澄清文件提供给投标人。
当评标委员会需协助完成评分结果的汇总时,务必确保计算的精确性。在完成汇总后,评审小组须进行双重核查并签署确认。在汇总过程中,一旦发现评委的得分存在误判,应及时请求其核实。若需进行修正,务必提示评委在修改部位附上个人签名以示认可。
确保评标报告的完整性与合规性,包括内容详实、评委签字无误以及所有附件齐备。若遇到个别评委对评标结果持有不同意见的情况,应当依据2001年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等七部委发布的第12号令第43条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建议在考虑重新招标的决策时,应当征询评标委员会出具明确的指导意见。
项目负责人应在评标工作完成后,迅速整理并编撰符合公司规定格式的致业主函,同时需准备评标报告草案。待评标报告获得审批通过后,应立即转发该致业主函,以便委托方确认中标候选人的最终确定。
项目负责人在收到委托人确认的中标人选定后,应当依据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布中标结果的公示或公告。
4.3.8发放中标通知书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项目负责人须知:一旦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相关承诺即告生效,合同随之确立。任何一方如招标人变更中标决定或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均将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负责人需确保中标通知书的发布时机,如国家或地方对此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务必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
招标人书面确认中标人;
如需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接收到任何质疑或异议。
需发布中标公告的,应在发布公告后;
已确保按照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备案要求,完成所有必要的备案程序,手续齐全且合规。
已经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发生变更的,应符合法定条件,还应提供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书面申请和提供招标人书面确认意见。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要求中标人给予赔偿。如有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变更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收回已发出的所有中标通知书及服务费通知单,按新中标人及中标信息编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服务费通知单。如涉及招标服务费金额变更的(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向业主收取的),还应重新编制招标服务费通知书。
在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的招标过程中,中标结果公告须在初次公布媒体上再次予以发布,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4.3.9 质量管理策略:项目存档与后续阶段的操作流程监控
项目归档及后续工作的严谨执行,需由各业务单元的项目负责人与档案管理员遵照《业务资料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履行职责。
所有在业务办公系统中具有独立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归档表的规定,对相关文件进行统一归档。若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有额外的档案管理需求,应当按照其具体要求将档案文件提交给相应的监管机构。
所有网上电子文档与线下纸质版本应保持一致,确保内容无误,相关审批流程完备且合法有效。归档的纸质文件必须为经官方盖章确认的正本,坚决禁止任何虚假行为。
对于符合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特殊规定的要求性项目,务必遵循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档案资料的合规移交与备案程序。
在确保完成项目过程文件及档案资料的顺利交接后,项目负责人的离职手续方可办理。
若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完成档案整理,应提交综合部一份书面解释,同时明确延迟归档的最终截止日期。
公司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和设施,确保业务文件的有序、高效与信息安全。对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定期检查,通过严格的监督机制,不断推动业务资料的归档率提升。
4.3.10其他完善措施
禁止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左右招标结果;
禁止为委托人代为办理招标手续,搞假招标;
特别说明:若本质量控制措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存在冲突,应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
4.3.11内部校审制度
项目文件编制及发布校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