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社会工作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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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人员问题,是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之后派生出的问题。独特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和与之相联系的户籍制度,使得大部分农村务工人员只能“城乡两栖、往返流动”,也因此产生了庞大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群体。他们面临诸多困难:父母的外出,使留守儿童无法得到细致的照料与关怀,并面临着成长风险和安全隐患;丈夫的外出,使留守妇女独自承担了农业生产、子女抚育、老人赡养等家庭责任并因此陷入劳动负担和心理负担同时加重的困境;子女的外出,动摇了农村家庭养老的功能,引发了农村留守老人照料缺失、精神孤独、安全隐患大、劳动负担重等一系列问题。
当前农村社会的问题在留守群体的现状中得以揭示。
面临的挑战之一:农村基层组织的人力困境。基层组织面临着后继乏人的难题,党员干部群体年龄结构老化现象突出。外出务工的年轻人才、知识和技能型人才普遍,导致在家的常住人口在素质上难以满足现代农村管理的需求。
二、挑战农村公益项目的实施:依靠‘一事一议’机制,鼓励村民投入体力和劳力。然而,由于留守人口对城乡生活的不确定性和较低的迁移意愿,他们对参与此类活动的积极性不高,这使得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资金获取上面临困境。
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潜力面临挑战。随着劳务经济在农村的推进,人口流失显著,使得留守在乡村的主要劳动力多为老年人和妇女。他们接替了原本青壮年的农业生产任务。然而,由于整体劳动技能偏低,缺乏机械操作知识,且难以抽身学习新农业技术,这导致家庭农业机械的广泛闲置与资源浪费现象频发。
部分优质家庭选择退出农业生产,他们将土地转包给承包商自行经营。然而,由于承包者往往欠缺长远的经营策略,或者深受融资困境所扰,或者仅能满足基本的再生产需求,这导致农业现代化的推进面临着障碍。
四、农村家庭的和谐稳定性面临多重挑战。随着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家庭成员分离现象日益显著,导致长者与子孙难以经常见面,儿童多年无从亲近父母。这种沟通与联系的缺失必然削弱了亲情纽带;赡养问题在异地工作的子女与留守老人之间滋生;夫妻分居可能导致留守妇女与外出务工丈夫的情感疏离,甚至引发婚姻家庭的解体。这些因素对传统农村家庭结构的稳定性构成强烈冲击,直接关乎农村家庭的和谐与安宁。
(一)留守老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劳动力的持续涌入城市导致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显著加剧,随之而来的是农村留守老人所面临的多重挑战。在实际生活中,这些老人的生活困境并未如预期般得到充分关注,主要包括生活照料的缺乏、健康问题的困扰以及精神孤独的问题。其中,农村养老问题尤为凸显,表现为家庭赡养能力的削弱、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医疗资源的不足以及情感支持的匮乏。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深入,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入城市,催生了独特的农村留守老人弱势群体。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家庭养老支持减弱,农村留守老人的晚年生活面临困境。为了谋生、寻求更多机遇或改善生活条件,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大中城市,部分农村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后选择定居。这种人口流动引发农村人口结构变迁,加剧了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 农村地区频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留守老人由于高龄、体质衰减,加上长期的辛勤劳动,易发疾病。子女在外务工,无法及时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往往使小病发展成大病,待到急需医疗援助时可能为时已晚。目前,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但在应对重病方面仍显力不足,存在‘小病拖、大病挨、病重才就医’的医疗困境。
随着农村孝道观念的式微,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显著下滑。在某些地区,低层次认知的个体可能面临凄凉的生存困境,而认知程度较高的则选择主动解决,以减轻子女的经济压力。从客观层面分析,子女确实面临着赡养义务。农村劳动力普遍流向城市,寻求稳定的收入来源,这成为青壮年农民的普遍追求。然而,他们回归家乡履行孝道,往往会导致自身生活的骤然恶化。作为孝道实践的主要承担者,农村中年人需兼顾尊老抚幼的重任,尤其是在当前社会,抚养后代的重担尤为繁重。在家庭结构变迁尤其是核心利益凸显的背景下,部分人不得不牺牲较弱势的老年群体。从主观角度看,养老、个人发展和抚育后代之间的矛盾并非无法调和。每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挑战,老、己、小构成的三角关系在市场环境中,个体在面对小和己的压力时,往往会倾向于减少对老的投入。因此,尽管父亲可能依旧慈爱,但子女的孝顺行为可能难以维持。因此,孝道的式微不仅是个人或道德问题,更是社会从传统迈向现代化进程中的深层社会现象。
晚年生活的质量,对于老年人而言,不仅在于物质层面的满足,更为关键的是精神层面的滋养与互动。特别是针对‘空巢’长者,子女的情感陪伴与支持被视为维系其身心健康的基石。然而,现实常常是,由于子女长期在外务业,农村留守老人们常常孤身一人,缺乏面对面的情感交流,日常沟通主要依赖电话,这样的状况可能导致亲情纽带的疏远和内心深处的苦楚。他们丧失了家庭团聚带来的欢乐,精神世界易感空虚,心理上承受着孤独与无助,甚至可能因此陷入抑郁的情绪漩涡。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孤立与精神压力可能会驱使部分老人在疾病困扰下,出于不愿成为子女负担的考虑,选择极端的做法。尽管部分外出工作的子女能提供经济支持,但这往往不能替代心灵上的慰藉。
当前我国农村的老年人组织建设尚存不足,多数仅停留在名义层面,缺乏实质运作,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态是社会发展历程的体现,政府在推动改善方面仍有很长的改进空间。作为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基数庞大,面对快速老龄化趋势,我们在物质保障和精神关怀方面的准备明显滞后。因此,直面并解决这一挑战,对于提升全社会福祉、确保全体公民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具有深远的现实价值。
(二)留守妇女
农村留守妇女特指那些其配偶(通常超过半年时间)在城市务工、经商或投身其他生产与经营活动,而她们自己留守在农村的已婚女性。
在欠发达农业区,数量庞大的农村留守妇女群体,计有约170万之众,留守家园,分担着本应共享的农业生产与家庭职责。作为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她们不仅是家庭教育的实践者,也是乡村文明传承和社会基层民主的积极参与者,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贡献显著。然而,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她们承受着生理、心理及安全的多重压力。独立应对家庭责任,扮演多面角色,使留守妇女的生活压力和心理负担倍增。具体来说,她们面临的精神层面困扰包括:精神压力沉重,婚姻家庭关系受到严峻考验;安全感匮乏,个人和家庭财产可能遭受威胁;同时,邻里关系与婆媳关系的维系也构成挑战。而在生活方面,她们还需应对高强度的劳动、繁重的生活责任以及子女教育的重大压力。
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形成主要源于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系与滞后农村经济发展,此外,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亦扮演了显著的角色。
对于产生留守妇女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男耕女织的影响
董仲舒在古代中国倡导的性别角色分工,即男耕女织的传统,延续至今。女性以其多才多艺的劳动特质,逐渐形成现代社会中的内敛模式,即男性负责外出经济活动,女性专注于家庭事务,尤其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这一观念根深蒂固。普遍观点认为,外出务工谋生是男性的职责,妇女的主要任务在于维系家庭的和谐与照管老人孩子。因此,在男性外出务工的大潮中,多数妇女倾向于留守家园。
2.性别观念的影响
在农村劳动力迁移的背景下,女性面临显著的不利因素,主要包括孕育后代和维持家庭职责的义务、体力局限以及较低的教育水平。鉴于农村家庭作为生活、生育及经济活动的核心单元,农村妇女通常将个人利益与家庭的整体福祉紧密相连。因此,追求家庭利益最大化成为了留守女性坚守留守现象的内在驱动力。
3.安土重迁的影响
自古以来,农民的生活依赖于土地,土地被视为他们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孕育了深厚的乡土情结。这种传统使得即便在外务工,家庭中也需保留一人驻守土地,同时肩负起孝养长辈、抚育后代的重任。
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使农民享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留守妇女问题产生最核心的原因是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二元体制使得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只是城市生活的过客、看客,无法融人城市生活,也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撕裂了城市人和农村人的平等性,也丧失了公平性。因此加快改善城市户籍制度,必须要解决农民工在城市的户口问题,只有户改变了,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的身份,并解决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资源和利益,如就业、子女就学、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等。由于户籍改革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农村居民进城门槛过高,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居民难以获得城镇户籍,无法享受城镇居民福利待遇。XX实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后,将有利于农民工家庭能够和城市人一样平等地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以及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
4.发展农村经济,鼓励返乡创业
针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的留守妇女问题,该类地区农业产值往往不足以支撑农民实现富裕,迫使大量劳动力流向城市务工。鉴于此,推动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于重塑农村形象以及缓解留守妇女困境,已经成为此类地区亟待解决的首要任务。
首先,应根据地域特性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从而增加农民的经济收益,使农民能够通过农业经营活动实现富裕。
第二,应大力推动县域内二三产业的发展,构建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的税收财政政策框架,实现农村劳动力在本地的就地就业,从而从源头上解决劳动力大规模外流的问题。
第三,应积极激励和促进外出农民工,特别是已在城市取得成就的农民回归乡土创业。政府应针对他们,在税收优惠、金融信贷以及场地配置等方面实施扶持政策,确保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必备的环境和条件。
四要扶持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强本地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政府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农民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落实各种优惠措施,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
赋能留守女性:技能培训的战略路径 - 提升农村妇女竞争力:强化技能培训被视为减少妇女滞留的关键举措,旨在提升她们的整体素养。 - 政策导向与行动计划:各级政府需制定详尽的农村妇女教育发展规划,侧重技术培训,通过设立‘女性学习中心’,支持妇女科技与文化学习,促进全面发展,挖掘农村人力资源潜力。 - 培养自主与创新精神:培训旨在激发留守妇女的自强自立意识,提升她们的个人素质,并培养创业开拓精神,使之具备角逐城市就业市场的实力。 - 创新信息平台:政府部门应构建留守妇女创业就业信息服务网络,确保她们能实时获取最新资讯,增强非农领域就业能力。
提升农村文化服务水平,确保留守妇女得到人文关怀。当前,农村文化娱乐设施匮乏,资金短缺,难以满足留守妇女的精神文化需求。政府应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增设健身场地、文化站点、阅览室及活动中心等,发掘地方文化特色,丰富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同时,强化基层妇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依托‘妇女之家’,深入了解留守妇女的实际状况与需求,提升关爱行动的精准性。我们倡导开展诸如‘姐妹携手,共建文明和谐家园’的互动活动和‘大手牵小手’关爱项目,营造互助互爱的社会氛围。通过典型示范、结对帮扶,发挥妇女骨干的引领作用,鼓励志愿服务,汇聚社会爱心,广泛参与关爱行动。优化‘妇女之家’功能,将其作为实施人文关怀的重要载体,让农村留守妇女切实受益,持续享受福祉。
5.强化法治宣传,确保农村留守妇女的法定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宪法赋予公民基础权利,劳动法规明文规定,城镇干部职工享有年度休假,包括探亲假,探亲期间单位需提供临时住所并报销交通费用。然而,留守农村的夫妻未能同等享受此待遇,这不仅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对他们的婚姻质量及家庭稳定性构成威胁。因此,政府应依法制定包括农民工农忙假、探亲假及定期休假在内的相关政策,对返乡探亲的农民工及其赴丈夫处探亲的留守妇女给予适当经济支持,以增进他们团聚与交流的机会。同时,应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和《婚姻法》等相关法规在农村地区的普及与实施,提升留守妇女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她们在农村享有应有的权益,如同保护军婚一般守护其婚姻权益。
7.加大对农村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首先,政府要加强防控力度,打造农村社会治安避风港。通过各种途径,增强农村留守妇女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她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妇女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其次,加大对农村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村民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特别是侵害留守妇女的案件,相关的部门要从重处理;再次,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要对留守妇女提供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依法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最后,要组织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平安村组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三)留守儿童
随着社会经济的稳步提升,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务工趋势显著增长,导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未成年人群体——留守儿童,其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留守儿童在身心发育,特别是品德和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愈发突出,亟需政府部门给予高度关注。在XX县,留守儿童占在校学生的比例达到XX%,具体统计显示,这一群体集中分布在XX、XX和XX乡镇,总计约XX人。
1.留守儿童的基本状况分析
(1)监护人自身素质偏低,家庭教育缺失。
鉴于监护人的构成多为老年群体,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部分甚至为文盲或半文盲,这导致他们在心理关怀、儿童照顾以及学业指导方面存在不足。在教育观念和方法上,他们沿袭的传统方式与现代要求有所脱节,与孩子的交流沟通面临挑战。外出务工的父母通常每年仅回家1至2次,停留时间有限。研究结果显示,频繁回家的外出务工家长寥寥无几,与留守儿童的沟通交流相应减少,家庭教育的缺失问题愈发明显。随着新课程改革推动教学模式革新,即使是年轻农村家长也难以胜任孩子的辅导任务,对于老年人来说更是力不从心。此外,监护人整体素质的偏低,加大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障碍。教师们忧虑,随着打工经济的发展,留守儿童的数量可能进一步攀升,若无妥善措施,受影响的将不再是个体素质,而是关乎未来农村建设主力军的整体素质提升。
(2)学习表现呈现出显著的两极分化趋势,留守儿童的整体学术水平普遍有待提高。
在父母缺席的背景下,留守儿童的学业面临显著挑战。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他们对学习的热情减退,缺乏进取心与自我管理能力,作业敷衍了事,从而学业成绩普遍欠佳。这种家庭环境易滋生厌学情绪,阻碍学校教育的有效推进,使得教师和管理者在提升教学质量上面临困境。一旦在学习过程中落后,他们往往选择放弃,表现出厌学和消极态度,对学校秩序构成负面影响。据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中,优秀生的比例不足20%,多数成绩徘徊于中等或偏下,部分甚至出现逃学、厌学现象,课堂纪律松弛,性格易怒。 然而,也有极少数留守儿童展现出超越同龄人的特质,如独立生活能力、坚强的意志和更为成熟懂事的品行。他们能将对父母的思念转化为学习动力,具有较高的自觉性,成绩斐然,整体表现优良。尽管这类情况在留守儿童群体中占比甚微,但这揭示了一个重要的辩证关系: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如何转化他们的不利条件为积极力量,是我们亟待深入研究的重要议题。
(3)部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呈现出偏差现象,个别人群甚至面临心理障碍的问题。
在关键的成长阶段——2至13岁的儿童期,留守儿童群体尤其值得关注。他们中的许多自幼即在父母外出务工后,面临与父母长期分离的境况,这导致他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亲情缺失,滋生出深刻的孤独感,进而可能导致心理失衡。这类孩子的心理状态呈现出多种消极特征:他们可能表现出内向的性格,伴随着失落的自卑感、自私冷漠的态度、情感的脆弱与孤僻,或者出现焦虑、任性和易怒的情绪。例如,二年级学生赵某,在父母双职工的背景下,她的内向倾向在学校里更加明显,课堂上常常心不在焉,回避老师的提问,集体活动也选择性地缺席,常常独自躲在角落;另一名六年级学生李某,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他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与同学和老师鲜有交流,表现出极高的封闭性。
(4)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较差。
留守儿童的自我管理与行为习惯问题凸显如下:普遍存在自我约束力不足,表现为个人卫生欠佳、衣物更换不勤、饮食挑拣、消费行为不当。部分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偏差,家庭生活中对监护人的教导置若罔闻,对长辈出言顶撞,自行其是,校内则无视规章制度,出现撒谎、欺骗、小偷小摸等违规行为,甚至包括吸烟、饮酒、斗殴和言语暴力,这些行为使他们陷入问题行为的困境。以五年级学生张某为例,其父外出务工多年,他在缺乏有效监管的家庭环境中放任自流,屡次在家不听代养人教导,顶撞祖辈,学校中表现出散漫无序,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之事频频发生。另一学生李某,家庭经济拮据,父亲远赴缅甸打工,他与母亲同住。长期的父亲缺席导致他不仅不遵从母命,还时常顶撞教师,挥霍无度,甚至不惜欺诈低年级同学以获取财物。
(5)在监护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生活设施与条件有待改善。
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主要依赖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者亲友的照料,部分情况下甚至缺乏直接监护人,过着独立的生活。这些非法定监护人,无论是长辈还是熟人,往往秉持宽容的态度,认为父母不在身边,对孩子们的要求不宜过于严格。他们的主要关注点在于确保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如餐饮、健康与安全。然而,由于农事繁忙,部分监护人可能无法给予留守儿童充分的关注和照顾。例如,建兴乡有个男孩,其父母在景洪务工,他与外婆同住,班主任反映他时常以各种借口索要金钱,用于挥霍,直至用尽才返家。这反映出,由于年迈体弱和过度宠爱,祖父母等临时监护人在履行对儿童监护职责时常常力有未逮。特别是一些老人在防范和安全保护方面的不足,导致留守儿童患病未能及时就医,且易遭受意外伤害,孩子的生存环境潜藏着诸多隐患。
(6)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在人格发育的至关重要阶段,留守儿童呼唤着长辈,特别是父母的悉心关怀和正确导向。然而,由于父母的缺席,无法实时纠正他们的不当行为,非亲代监护人的教育效果受限。年幼的孩子易受外界不良影响,导致长期累积可能导致行为失范,不良道德观念和自我防护能力的缺失。诸如撒谎欺诈,甚至不幸滑向犯罪深渊的情况时有发生。缺乏直接关爱的留守儿童尤其面临被不法分子侵犯的风险,这引发了对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的重大关切。近年来,此类事件的频发揭示了留守儿童权益遭受的严重威胁,亟待关注和妥善处理。
应由社会各界和政府部门携手,构建一个有利于留守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确保他们得到妥善的管理和关爱,汇聚全社会之力,建立针对留守儿童的综合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活教育监督机制,实现学校、家庭与社会的三维教育管理模式,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心理辅导和社会实践,为留守儿童的全面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空间。
留守儿童的核心需求在于亲情的慰藉,尽管学校的情感关怀举措丰富,但亲情的缺失难以从根本上被替代。解决留守儿童对亲情渴望的关键在于促使父母回归家乡,避免离乡务工。为此,政府需积极引导农民实现富裕生活,鼓励他们在本地发展,无论是通过农业种植、养殖还是农产品加工,都能实现经济自立;同时,应多方引进投资项目,吸引农民工回乡就业,从而有效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
研究留守儿童中的寄宿儿童教育应当超越单一阶段的考量,呼唤构建一个全面的教育体系并确立持久的激励机制。
概括而言,提升贫困山区小学留守儿童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效能是一项艰巨且体系化的社会任务,它呼唤党、政府、社会各方以及学校的紧密合作与共同关注。秉持学校为核心,构建学校、家庭与社会三元合一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体系,构筑完善的教育平台,确保山区留守儿童能够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悉心呵护。
社会工作致力于社区发展、维系和谐与提升居民福祉,这是其核心职责。近年来,我国社会工作蓬勃发展,社区中社工的数量日益增长,他们在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响应居民需求以及强化社区凝聚力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一)在创新社区治理机制中发挥重要作用。
社会治理的基石:创新社区治理结构的战略构想 - 基层党组织引领,村(居)民委员会主导下的共治模式:这是改革的核心目标,旨在建立一个多元合作的框架。 - 当前挑战:相较于基层组织与政府部门,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的深度参与尚待加强,这构成了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短板。 - 社会工作的作用:通过社区社会工作的推进,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的融合得以深化,行政与自治功能相互补充,政府管理与社会调解力量形成有效互动。 - 结果导向:这一进程将直接促进街道和乡镇政权在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能力上的提升与发展。
近年来,北京、黑龙江、上海、广东、重庆等地已成功实施了‘三社联动’模式,即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的协同运作。这一模式充分利用了社区的基础性平台功能,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承载,以及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术支持,从而深化了社会广泛参与,丰富了社区服务内涵,提升了社区管理效能。基于地方实践的宝贵经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三社联动’服务机制,使之成为国家层面的重要制度设计。同时,多地还探索了社会工作者与志愿服务人员(义工)的‘两工协作’机制,有效融合了专业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与志愿服务的资源潜力,推动了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标准化、规制化和组织化进程。未来,民政部将持续贯彻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研究并制定相关政策,旨在加速全国各地‘三社联动’和‘两工协作’机制的构建,进一步调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助力社区发展,激发社区治理机制的创新活力。
(二)积极履行对社区居民服务需求的响应职责,发挥关键作用。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人民政府倾力推进民生保障与提升。伴随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的显著跃升,公众对于心理健康咨询、情感慰藉、功能恢复、社区融入以及深度参与等多元化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在此背景下,民政部门在继续强化经济援助和实物支持的同时,亟需强化人文关怀、个性化服务和精神层面的关爱。我国社区服务体系的传统框架主要依靠党政机关、乡镇街道机构以及基层自治组织在社区设立的服务站点,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有时存在服务条块分割、行政化倾向以及局部分散的问题。社会工作在此领域着重于关注人的心理社会需求,致力于通过专业服务帮助个体恢复社会功能,促进其与社会环境的和谐适应。
通过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我们旨在有效运用市场机制、公益机制及政社合作模式,充分动员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以及服务人员的力量,促进新型社区服务体系的完善。各地通过诸如增设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采购社会工作机构服务以及与高校合作设立实习实训基地等形式,致力于为特殊困难群体,如老年人、儿童、留守人员、社会救助对象等,提供包括困难援助、资源连接、教育培训、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残障康复和矫治帮教等多元服务。社工的专业奉献和爱心服务,为居民营造了温馨的社区环境,构建了社区支持与社会关爱的网络,提升了社区的整体幸福感。2016年底发布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要构建由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成员为核心,社区社会工作者和专业人员为支撑,社区服务人员为补充的社区服务队伍,并强调社会服务机构在承接公共服务项目、发展社会工作服务和推动社区志愿服务中的关键作用。规划设定的目标是在2020年前,每个城乡社区至少配备一名社区社会工作者。这些政策为社区社会工作的未来发展和社区建设明确了方向,并为社会工作者扎根社区,响应居民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在驱动社区活力并增进公众参与的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社会工作在驱动社区活力提升、构建社区互动平台及塑造既有活力又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中独具特色。社区社会工作的进步程度象征着多元合作与公众深度参与的社区治理效能。通过完善‘三社联动’体系,有效整合社区、社会组织与专业社会工作团队的力量于基层社会治理中,这将促进广泛的社会参与,强化社会协同的制度建设。
首先,通过推动社区社会工作的蓬勃发展,如北京市西城区、浙江省嘉兴市、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及杭州市上城区等地,充分利用社会工作者的助人自助、宣传教育以及资源整合能力,强化了社区居民的参与精神。这逐渐塑造了社区建设中全民参与、共同发展的积极态势。
二:增强社区参与的活力 近年来,山东泰安市积极挖掘社会工作者的潜能,推行了‘菜单式’志愿服务管理体系。这一模式成功地将公众的个性化服务需求与专业人员的精准服务供给相结合,从而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成本,拓宽了社会服务领域,促进了邻里和谐,提升了社会凝聚力。
第三,拓展社区参与的多元途径。作为社会参与的核心承载者,社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同时,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则是联结社区与社会治理的桥梁。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行‘三社联动’模式,有效激活了社区与社会组织的活力,并优化了社会大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路径。
(四)在融洽社区居民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社会工作的本质特征表现为扎根社区、紧贴民众,其职业特性强调现场实践与群众连结。专业职能涵盖了心理支持、情绪安抚、功能恢复以及促进社会适应。在塑造尊重包容、理性平和、积极进取的社会氛围,以及倡导公平参与、互助共进、团结友善的协作精神上,社会工作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进一步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对于调解社区内部关系、缓解社区冲突、强化社区凝聚力具有深远的含义。
近年来,社会工作教育培训与职业水平评价的日益普及促使众多社区工作者深入研习并实践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巧。他们将这些核心元素融入社区建设,致力于协助社区居民处理个人和家庭难题,调解家庭及邻里纷争,推动本地居民与外来居民增进理解、和睦共处。同时,他们引领社区居民与周边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社区协商与发展规划。
在社区工作中,民政部门以外的群团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致力于引入和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并探索创新群众服务模式。例如,全国总工会倡导建立专职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共青团中央推行‘团干+社工+服务人员’的基层青年工作模式;全国妇联则在基层妇女儿童之家配置社会工作者。2015年,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调的意见》强调,应充分利用群团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效能,促进居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协商活动的组织动员。
2016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心理疏导等服务方面的优势”。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支持促进社工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幸福使者。
当前中国社会工作领域内普遍存在着这样的态势:尽管众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科班出身的毕业生,其实际职业选择并未局限于专业的社会工作岗位,而是倾向于投身公务员等其他行业。这无疑将社会工作视为一个未充分满足市场需求的专业,从而上升为一项社会关注的议题。
社会工作的崇高性质源于其本质——运用专业技能扶持社会所需。作为一项旨在援助弱势群体的服务,社会工作扮演着个体内在潜力与外部资源衔接的关键角色,其核心理念在于促进自助与他助。这个职业不仅承载了深厚的职业价值,也蕴含了丰富的个人成长意义。然而,在中国社会,社会工作的推进似乎并未完全消除其作为社会议题的现状。
首先,中国社会工作发展问题的形成具有历史因素。社会工作在发达国家发展很好,社会工作者被誉为“社会工程师”,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发达国家的社会工作发展有几百年的历史,早在16世纪的英国就开始了社会工作的尝试,并纳入政府工作的范畴。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工作已经比较成熟,并在实质上起到了服务社会和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作用,在社会中扮演了第三部门的角色,并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中国的社会工作却遭到冷遇,一方面要归结于中国社会工作有些畸形的发展历史。中国的社会工作专业发展比较晚,且发展过程曲折。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工作是在20世纪20年代传入中国。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制订了许多社会福利和救济政策,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工作发展。但到50年代社会工作却由于受政治的影响在中国大陆被取消,并终止了30多年,直到改革开放过后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得以恢复和发展。并且发展都只是在教育领域,职业化根本就无从谈起。其次,我国社会工作基本上就是照抄外国的大部份的教学经验,有些与中国实际并不完全符合,导致中国的社会工作职业化出现问题。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出现了教育先行的状况,也就是说教育发展到了职业化的前面。根据正常的教育规律是社会需求才会使教育产生相应的专业设置,但由于中国受外国的影响,以及本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限制,导致了教育培养了人,社会却不充分认可的现象。缺乏符合中国实际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再从社会工作者来身来讲,在市场经济大力发展的今天,处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理性成为了人们的主流思想。中国的社会工作者本身就是弱势群体,收入不高,并且社会地位也很低。社会工作职业化程度也不高,没有健全的社会工作职业体系。举个例子加以说明。我们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的孩子每年有几十个,他们大多数都还是来自普通家庭,甚至就是来自社会底层。也许他的家庭为他的教育已经不堪重负了,但从事社工本身收入却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下,这时他还有心情去从事高尚的社会工作职业吗,他还能够心情坦然去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吗对于一个生活在经济时代的普通人,他如果能不顾来自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现实压力而去做社工,具有相当的困难性。这也导致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孩子大多去了收入较高的公务员领域,如果社会工作者的待遇也能够和公务员一样纳入政府开支的范畴,我想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孩子也不用去拼命考公务员,而是助人自助。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社会工作者是无法找到自己的专业价值,以及自我价值的肯定。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工作者本身也应加强自身专业价值认可,顶住来自社会各界的压力,尽力符合社会期望。
针对中国的社会工作现实,社会工作者的主要任务是代表并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然而,在社会转型与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当经济理性占据主导,社会似乎处于强者制定规则、弱者服从的格局之中。此外,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使得让既得利益者分享资源给弱势群体面临严峻挑战。我认为,社会工作的进步依赖于政府的引导,必须首先解决涉及弱势群体的社会问题以及行业内部的难题,这样才能确保社会工作者能充分发挥其专业价值,切实为弱势群体谋福利,从而推动我国社会工作整体进步。这样,社会工作的发展才能在情感认同和实际操作上获得社会及社会工作者的广泛接纳,使之与教育体系和职业实践紧密结合,真正发挥促进社会和谐与服务社会的核心功能。
以下是对中国社会工作发展面临挑战的几点建议: 1. 政府应当扮演引领角色,积极推进对弱势群体的援助事业,妥善调和各利益方的关系,确保社会资源公平分配,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 2. 在教育领域的社会工作不应局限于理论,而是要落实到实践中,为社会工作者提供充分的工作机会。 3. 社会工作者应加速职业化进程,强化自身的价值认知,发掘并提升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和个人成就感。 4. 最后,全社会需给予关注和支持,共同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社会发展历程必然伴随着起伏,然而整体趋势向前进。解决中国社会工作的问题,如同其他社会议题一样,其进程不可避免。伴随社会的稳步前进,伴随着社会各界的积极投入与协作,解决社会工作难题的曙光已然在望。
为了全面细致地落实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怀,我们积极推行以"关注留守儿童、支持留守妇女、抚慰留守老人"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爱活动。致力于保障留守儿童的全面发展,留守妇女的安居幸福,以及留守老人的晚年安宁。我方将协同采购方,提供基础的社会服务,包括对服务对象的家庭、社区、学校及工作场所进行访问、慰问与咨询服务。
(一)建设乡镇(街道)社工站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党和国家全局出发,对慈善社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社会公益事业,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乡镇(街道)社工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近年来,我县慈善社工的发展面临一些挑战:首先,对慈善社工工作的认知有待提升,相关政策的执行与支持尚显不足;其次,慈善社工服务设施及平台匮乏,参与途径与便利性有待改进;再次,专业人才短缺,资金投入总量偏小,资源有效整合存在短板,这些因素共同限制了我县慈善社工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乡镇(街道)社工站的建设旨在构建一个卓越的平台与载体,有效促进社会工作者在脱贫攻坚战役中发挥其关键作用。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涉及关爱服务体系方面的内容: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2.《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致力于构建全面的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各地积极响应,采取多元化策略,包括政府财政支持、服务采购、公益岗位开发以及集中与日间照护服务,确保贫困重度留守人员能得到适当的生活照料与社区互助支持。
3.一、直接服务基层:社工站在乡镇(街道)设立,可有效实施面向群众的一线服务。此举有助于优化服务项目设计与执行,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同时,它强化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及社会力量在实际工作中领导、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一)留守儿童服务
1.学业辅导
鉴于外出务工家长难以在身边提供学习支持,针对留守儿童的学业辅导应运而生。这项服务旨在填补孩子们的知识空白,特招聘各类教育工作者,包括高中生、退休教师,以及具备语文、数学、英语、艺术等专业技能的教师,共同营造社区互助的教学环境。
2.心理辅导
留守儿童由于长期面临单亲、隔代乃至他人或无人监护的困境,未能享受到与常态儿童相等的父母关爱。由此产生的亲情缺失,导致他们性格孤僻、情绪低落,甚至产生被弃之感,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心理辅导被视为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3.成长小组
通过开展包括成长小组、兴趣小组在内的多元化小组活动,能够一定程度上满足留守儿童的多元化需求。鉴于他们的孤立状态,我们提倡将这些个体聚集成群。在这样的小组环境中,孩子们能体验到集体的温馨与乐趣,与同龄伙伴相处时能卸下防备,展现出真实的自我,全情投入到活动之中。
3.教育服务
(1)安全教育
面对作为留守儿童的特殊群体,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常常难以充分理解生理发育的需求并确保其正常成长。对于儿童的成长而言,均衡的膳食结构与恰当的营养配比至关重要。在这个发展阶段,儿童理应得到父母和亲人的悉心照顾,然而留守儿童却常常在拮据的生活中挣扎,仅仅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鉴于此,提供关于关爱和护理身体的知识,以及帮助他们连接社会资源,对于提升他们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2)生命教育
生命,父母赋予的无价馈赠,仅此一次。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留守儿童,其生命教育的缺失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遗憾。尤其是当心理困扰可能诱发对生存的轻率念头,这一问题亟待关注并严加防止。为此,应设立专门的生命教育课程,强调生命的宝贵,教导他们珍视并抵御各类危害生命的潜在风险。这将促使孩子们的笑容更加灿烂,心灵更加纯洁,激发他们在未来的道路上怀揣热忱与活力,充分挖掘和实现生命的深层价值。通过系列主题活动的实施,孩子们得以收获关爱,他们的认知水平得以提升,进而逐步形成健全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4.儿童权益
监护模式多样化的留守儿童群体主要依赖隔代监护、单亲监护及亲友照管。其中,大部分留守儿童面临单亲或代际监护的现实。这种从亲权核心向非亲权边缘的监护转变,往往导致监护效能的缺失。由此,留守儿童的监护权与教育权相较于其他儿童,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容易受到侵犯。因此,强化儿童权益教育,提升他们对个人权利的认识至关重要,教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以维护其法定权益并促进个人素质的发展。此外,与法律援助中心的紧密合作,有助于确保儿童权益的正当保护和教育水平的稳步提升。
5.预防服务
(1)人卖灾害预防
儿童作为国家的基石与未来的期望,其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然而,由于监护职责未能得到切实履行,监护人的防范意识尚显不足,导致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易遭受意外的、有意或无意的伤害。为此,亟需设立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以防止各类潜在事故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防触电、防火灾以及防盗等措施。
(2)防侵害
针对易受侵害的群体,留守儿童尤其值得关注。据统计,公安部门揭示,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在被拐卖风险中占据前两位。因此,提升儿童自我防护能力,包括防范诱拐和诈骗,对于降低伤害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进而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区环境。
(3)性侵害的预防
随着女童安全事件频发,强化留守女童的性健康知识与防范性侵害的理性理解,对于她们的全面发展和个人福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进而有益于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鉴于留守女童在遭遇性侵犯时往往缺乏直接援助,这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提升她们的个体素质,包括生理与心理健康教育,使其掌握基础的性知识,包括性器官的认知、性发育进程、适宜的行为规范、性生殖原理及性卫生保健,显得尤为关键。为此,我们的策略包括在课堂教育和多媒体资源中实施性健康教育,以支持儿童的健康成长。同时,丰富她们的文化生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以及培养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旨在预防这类潜在风险,降低相关恶性事件的发生率。
6.发展服务
从优势视角审视留守儿童,他们与一般孩童并无本质差异,仅是监护缺失的特殊情况。面对逆境,他们同样展现出独立应对的勇气,致力于成为‘最可敬之人’。我们应避免对他们贴上标签,不应孤立看待。事实上,他们往往展现出诸如自立自强、勤奋、脚踏实地等优秀特质,有望成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因此,我们必须摒弃问题导向,引导他们在困境中寻找希望,视他们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未来力量。运用优势理论,我们应发掘并强化他们及周边环境的积极因素,以积极的策略预防和管控可能出现的犯罪问题,确保他们能在健康环境中茁壮成长。
(1)潜能发展
激发留守儿童的内在潜能,通过组织诸如诗歌朗诵、舞蹈等特长活动,促使他们认识自我与他人的优势,在自信心中不断成长。同时,这些活动有助于培养他们的自主性,形成互助的团队精神。这样的举措对于留守儿童积极品质、技能以及潜力的开发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他们的天赋和潜能得以全面发展。此外,此举还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扫除了障碍,有利于他们在健康快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具有深远的积极价值。
(2)优势发挥
我们的策略聚焦于发掘留守儿童的内在优势,而非困扰的问题。我们鼓励他们发挥所长,培养自信与自主的精神。同时,这些优势的展现将激发孩子们之间的相互激励,塑造积极向上、富有魅力的个性特质。
(3)同辈互助
针对留守儿童群体普遍存在的共性,我们致力于引导他们建立互助协作的团队。鉴于儿童的本质纯真,应着重培养他们的爱心与互助精神。在问题解决和相互激励的环节,应倡导他们利用同伴互助的力量,借此提升自我解决问题的技能,并促进同龄人间积极能量的联结,从而激发出更大的潜力。
(二)留守老人服务
1.情绪疏导
专业社工在社区工作中,针对失地留守老人的需求,可策划实施情绪管理的心理咨询服务,或组织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小组活动,旨在缓解他们因失地而产生的困扰与抑郁情绪,鼓励他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从而丰富和提升失地老人的精神生活品质。
2.精神慰藉
(1)家庭系统
对于居住在外或失去土地的老年群体,专业社工应充分利用社区现有服务设施,积极推动设立亲情或家庭关怀电话及网络交流平台,免费开放,旨在通过亲情联系温暖他们的失落情绪。而对于无子女的老人,社工则致力于扮演亲人的角色,关注他们的生活起居,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抚慰和支持。
(2)社区系统
社区专业社工应履行宣传职责,组织并招募社区志愿者及工作人员,为长者提供陪伴聊天与心理疏导等关怀服务,旨在缓解他们的孤独落寞,安抚失地老人的情绪,从而提升他们的精神生活质量。
(3)康乐活动
专业社会工作者应与社区开展深度合作,依据社区现有资源,策划并设立专门的老年娱乐休闲设施,包括配备象棋、麻将桌以及丰富的阅读区域,旨在为留守老人提供多元化的娱乐活动空间。此外,社会工作者积极牵线搭桥,联动社会的专业及业余艺术团队,组织走进社区的慰问表演,以充实留守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鼓励并指导留守老人自发组织各类娱乐活动,让他们在享受晚年生活的同时,也能有所作为,实现自我价值。
3.教育服务
(1)心理健康
社区与专业社工应携手建立与心理健康服务团队的紧密联系,定期安排服务人员为老年人实施全面健康评估,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教授合理膳食与养生技巧,从而全方位保障留守老人的身心健康。
(2)法律常识
整合并优化社会资源,组建专业法律团队,实施社区服务人员招募计划,致力于在社区内开展针对留守老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权益保护能力。
(3)权益保护
在充分利用资源的前提下,我们通过实施法律知识讲座与咨询服务等活动,专注于志愿者服务。特别关注赡养子女、财产继承、林权争议等领域的法律支持,致力于维护留守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预防服务
(1)安全防范知识
招聘社区服务专员,致力于入户向独居老年人传授防跌倒、防疾病、防欺诈知识,旨在提升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保护及财产安全防范意识。
(2)医嘱与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