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服务站劳务人员外包服务项目投标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1.服务承诺
我方郑重声明:在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如因非不可抗力导致放弃中标或无法履行合同,将按照约定支付磋商保证金作为对采购人的赔偿。若因此产生的损失超出磋商保证金金额,供应商需对超出部分进行相应补偿。
2.服务范围
2.1天长市杨村镇+石梁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2.2内容
2.2.1 社会援助服务详情:涵盖入户评估、政策推广与资源连接等环节。我们承诺对所有新申请援助的家庭实施100%的入户核查,确保准确性;每年对低保资格公示在各村(社区)进行不低于3次的抽查,检查结果将及时反馈给民政管理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此外,全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针对困难个体提供个案咨询服务不少于3例。我们还将协同民政部门进行主动发现机制的实施,收集困难人员信息,参与复审复核工作,并负责救助档案的整理管理。
2.2.2养老服务:包括政策宣传、政策落实评估、养老服务指导等内容。每年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宣传不少于1场次;每年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或志愿服务不少于30场次;协助民政办实施养老服务民生工程以及养老服务信息调查等。
2.2.3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包括需求评估、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协助民政办动态维护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每年开展困境儿童需求评估不少于50人(困境儿童总数不足50人的,全部进行评估);每年开展儿童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场次;每年开展困境儿童服务或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0场次。
2.2.4 确保信息推广:项目需在市级及以上权威媒体(包括网站)上发布宣传稿件不少于五条。
2.2.5 支持并配合镇(街道)民政办(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开展全面的民政事务管理工作。
2.2.6社会工作服务站其他需求
(1)服务内容:协同民政部门(社会事务管理部门)构建生活困难人员援助服务体系,包括日常巡查、转介机制的实施、问题发现与上报流程。在极端气候条件下,我们确保实施专项应急救助,全年重要节假日的巡查次数不少于10次,保障相关人员得到及时支持。
(2)社会组织培育与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每年孵化培育工作站社会组织不少于3个,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组织有意愿考取社工证的村干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增强本土社工专业人才储备。
(3)支持基层工作站的创新治理:致力于提炼并总结每年至少一个工作站治理的成功案例,以促进服务优化。
(4)提供其它在调研中发现的需求服务
3.人员需求
配置要求如下:每个镇(街道)设立2个驻点社会工作者岗位,工作站和工作室各配置1名。应聘者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限制在40周岁以下。
1.服务体系、制度
1.1总体服务指标
社工服务严格遵循国家设定的服务规范标准,并且客户单位对我们的社工服务质量给予了满分100%的满意评价。
1.2管理指标
全面参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项目质量管理,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1.3客户服务:
客户服务年度综合满意度95%以上;
有效投诉率1%以下,处理率100%;
回访率100%。
1.4服务管理:
重大管理责任事故发生率0;
一般管理责任事故发生率0.1%以下;
服务人员不出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
为有效实施对我公司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活动,确保管理策略与目标的达成,推动一体化服务系统的持续优化与完善,以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并提升我公司的业务能力,公司即将出台服务质量评估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3.服务质量考核管理:
由用户单位主持考核活动。
项目经理与社工队长负有向用户单位呈报质量管理体系运营状况的职责,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意见。
本方案的主要控制部门包括稽查部与管理部,其职责涵盖如下:负责程序的制定、修订及全程监督执行;承担考核所需资料的准备工作,设计并实施考核计划及考核报告;同时,他们需记录并归档考核会议纪要,以及协调相关部门对评审后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追踪验证。
各部门需全面收集并整理相关资料,以支持评审过程中对本部门工作的审查,同时确保执行任何在考核中提出的改进和预防措施。
4.保障消防安全
遵循"预防为主,兼顾防治"的消防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并贯彻"主管者担责"的消防责任制度,构建完善的三级防火管理体系,强化日常防火安全检查,以确保大唐大庆东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
致力于以安全为核心,以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大唐大庆东辉新能源有限公司致力于维护公司的公共环境、秩序和安全,旨在创造一个整洁、文明、规范化且充满安全保障的环境。
6.完善社工管理制度
依据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构建一套完整、规范并具备实际操作性的社工管理制度,确保其契合我公司社会工作专项服务采购项目的正常运营需求。
7.实现“群防群治”的目的
坚持以"安全"为核心价值,根据我司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特有的情境,整合并实施"人防"、"物防"与"技防"的协同策略,强化与服务提供方的沟通与协作,营造"众防众治"的良好氛围,确保优质的社会工作服务执行到位。
1.总则
1.1 为确保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品质的规范化管理,明确质量控制职责,确保专业服务的优质与效益,推动服务中心的稳健运营,特依据市区相关文件指示及机构总部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1.2 此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服务中心实施的综合服务中心运营及开展的服务项目。
1.3 本制度旨在通过合理的规划与保障,致力于实现以下目标:
1.3.1 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专业守则规范。
1.3.2 专业化与规范化操作贯穿于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开发与实施进程中。
1.3.3 机构总部及综合服务中心能依据具体环境和实际需求,出具适宜的报告。
2.服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
2.1 本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主要构成要素及其核心内容概述如下:
2.1.1对服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2.1.2职业道德规范;
2.1.3人力资源;
2.1.4服务需求调研及项目策划;
2.1.5服务项目执行与过程控制;
2.1.6活动及服务底稿;
2.1.7监督与评估。
2.2 综合服务中心严谨制定并实施了包括《服务项目遴选制度》和《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在内的多项规章制度,以此全面强化其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3.对服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3.1 机构实施严谨的质量服务管理体系,通过建立并执行相关政策和程序,致力于提升和保障服务质量,强调以质量为导向的发展策略。
综合服务中心内部文化的导向原则强调了主任对质量控制体系的首要责任,相关政策与程序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主任与督导负责依据以下领域制定相关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对质量控制体系责任的恰当履行。
3.1.1 营造出以质量为核心的价值导向内部文化氛围。
3.1.2 秉持对质量的极致追求,身体力行地展现引领示范的作用。
3.1.3 确保综合服务中心的社会工作者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准则。
3.1.4 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与社工的专业胜任能力,我们审慎决定接纳、转介或承接相应的服务。
3.1.5 确保配备一支高素质且专业胜任、恪守职业道德的社工队伍,以此强化团队的凝聚力及机构的忠诚度。
3.1.6 确保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准则及专业行为规范进行服务实施,包括策划、执行、监督、纪实、归档以及后续的回访工作。
3.1.7 确保业务工作底稿的及时归档和合规保管,严格遵循既定的期限和要求,同时对底稿内容实施保密措施,以维护其安全性、完整性和便于合规查阅及检索。
3.1.8 确保质量控制体系中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严谨且契合需求,且当前运转高效并得到有效执行。
3.2 机构各级管理层,尤其是总部各部门、二级区域分中心、督导团队和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对于构建和推广以质量为核心的价值观具有关键影响。本机构强调,领导层和各级管理层需展现明确、统一且持续的行为榜样和信息传递,这旨在推动卓越质量文化的形成。机构通过诸如员工大会、培训、各级会议、监督机制、职务手册、内部通讯等多种途径,确保这些行动和信息的广泛传播,并在内部文件、培训材料以及对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和一线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估体系中得以体现,从而强化全体员工对质量重要性的理解和实际操作的质量追求策略。
3.3 要求各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秉持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宗旨。
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3.3.1 确保服务质量的妥善管理,以免过于侧重服务指标而忽视了服务品质。
3.3.2 实施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绩效评估、薪酬激励与职业晋升管理制度及流程。
3.3.3 确保实施并严谨制定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同时配套生成详实的文件档案。
作为各综合服务中心的领导者,必须明确理解,确保服务质量是所有服务与活动得以顺利实施和履行的基石。机构对于社会工作者,通过精心设计的绩效评估、薪酬体系以及晋升机制(其中包括激励政策),充分体现了对服务质量的深切关注和极高标准。
3.4 中心负责人对质量管理体系负有核心管理责任。为了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各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需积极履行首要的质量监管职责。中心领导需通过任务分配和授权合适人员,以支持其有效地执行职务。被委派负责质量控制体系运作的人员须为正式在岗的综合服务中心成员,且需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4.职业道德规范
4.1 在提供工作站服务的过程中,各中心的社会工作者须严格遵循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包括尊重、接纳与个别化原则。他们应保持专业素养,展现充分的关注,并确保对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实施严格的保密措施。任何未能确保职业道德规范履行的情况,都将直接影响服务的质量保障。
4.2 机构严格遵循国家民政部颁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的各项准则,强调各中心的社会工作者需严守其详细规定,确保职业行为的规范化。
5.人力资源
5.1 机构的人力资源策略旨在确保配备适量且具备所需素质与专业胜任能力,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的社会工作者,从而支持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提供服务,并能针对具体情境生成适宜的报告。
5.2 主要内容涵盖机构所制定的人力资源政策与程序体系。
5.2.1招聘;
5.2.2工作经验及业绩;
5.2.3人员素质;
5.2.4专业胜任能力;
5.2.5职业发展和规划:
5.2.6晋升;
5.2.7薪酬。
5.3 招聘流程须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目标是选拔品行端正且具备发展潜力,能胜任社会工作所需核心素质与专业技能的人员。
5.4 机构积极倡导并支持中心社工参加各类机构、协会以及外部单位或个人发起的专业理论与实践培训,致力于通过以下途径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胜任能力。
5.4.1 探讨与实施的职业教育体系:内部培训与持续发展教育的策略
5.4.2工作经验积累;
5.4.3由经验更丰富的社工提供督导。
5.5 机构独立构建涵盖员工业绩评估、薪酬晋升与奖惩的人事管理体系,设计'员工绩效考核表'。此表由行政人事部全权负责实施,旨在全面审核并评价各中心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表现、服务成果以及专业能力。对于表现出色的社会工作者,将给予相应的嘉奖。
6.服务需求调研及项目策划
6.1 该政策旨在通过服务需求调研与项目策划,确保各综合服务中心全面理解站址的地理位置、历史文化、政治背景、经济环境、社会结构以及人口特征。其目标是构建信息的搜集、管理和利用更新体系,从而基于居民的实际需求定制专业服务项目。此外,该举措也有利于机构总部及各中心主任依据实时情况制定精准的报告策略。
6.1.1工作站调研
6.1.2工作站调研的主要内容有:
(1)熟悉并分析工作站的地理位置、社会环境、经济状况以及人口特性。
(2)分析工作站的问题,并探讨工作站居民对项目实施的看法与立场。
(3)记录相关工作站数据。
(4)总结工作站调研数据及资料。
(5)建立工作站信息资料库。
6.1.3工作站调研的方法主要有:
(1)搜集与整理的二手资料主要包括当地政府的综合性规划文档、修正案及相关政策文件。
收集的资料包括评估研究报告、详尽的本地政策分析、广泛的媒体报道摘录、权威社论汇编、公开听证会纪要、珍贵的地方历史文献、官方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工作站点历年来的照片档案以及其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本地相关资源。
(2)与熟悉工作站的人交流与讨论。
(3)通过对工作站进行公正的实地考察与观察,我们旨在理解居民如何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分析行人的聚集点与流动路径,两种主要的数据收集策略——参与式观察与直接现场观测,将揭示工作场所的独特信息。
(4)访问利益相关者。
(5)问卷调查。
6.2 针对以下情形,各综合服务中心应推进工作站的设立与运营
6.2.1调研:
(1)在准备进行工作站服务项目策划时。
(2)工作站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
(3)工作站服务项目评估时。
(4)其他需要收集工作站信息的情况。
6.2.2 要求各综合服务中心持续提升并优化工作站的信息管理系统。
(1)构建基于工作站调研数据的工作站信息资料库。
(2)设专人对信息资料库进行管理;
(3)制定工作站信息管理的操作规程,涵盖信息的采集、维护、运用与定期更新环节。
(4)制定详细的信息管理与利用规定,涵盖信息定期更新流程
6.3需求评估
6.3.1需求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
(1)项目是否满足工作站的需要;
(2)项目能否给工作站带来改变;
(3)项目是否可行;
(4)项目的可持续性情况如何;
(5)项目初步设计是否合理;
6.3.2需求评估的一般步骤为:
(1)制定评估方案。
(2)准备评估工具或材料。
(3)确定评估人员。
(4)根据评估方案实施评估。
(5)向相关方(尤其是工作站点和政府部门)传达评估结果,并共同达成共识。
(6)整理评估材料,编写评估报告。
6.3.3进行需求评估时应关注下列事项:
(1)在评估过程中,应当涵盖工作场所内具有多元化特征的群体,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性别、年龄层以及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的个体,特别强调对弱势群体的关注。
(2)应当积极倡导并鼓励工作站内的弱势群体发声,激励他们深度参与。
(3)在启动调查程序之际,评估人员需向受访者明确阐述调查的目标,以消除任何不适当的期待,确保获取的信息真实无误。
(4)在调查进程中,务必深入探究相关问题,并视情况寻求第三方验证。
(5)在进行调查时,应确保被调查者不受任何第三方暗示或诱导,独立自主地回答问题。
(6)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语汇和表达方式与调查对象沟通。
(7)在编制评估方案的过程中,务必确保其结构严谨,包含针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响应预案。
应急预案,系预先针对可能或预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基于风险评估或过往经验而设计的应急响应计划。今日,我们特别制定了工作站点的应急预案,期待能为您提供支持与协助。
首先,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站维稳实施方案,同时强化了工作站的义务巡逻体系,并成立了专门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小组。
致力于流动人口的有效管控,强化对工作站租户及外来人员的详尽排查与登记,以摸清全面情况,掌握他们的实际动态,从而确保工作站治安秩序的和谐稳定。
强化和充实工作站义务巡逻队的力量,致力于亚欧博览会前的周边治安巡逻任务,旨在外围构建坚固的防护屏障。
四、强调工作站全员需确保信息流通无阻,实时关注社会动态,迅速并精确地报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关键信息。
第五,积极推进大规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求在问题初现时即予解决,全方位铲除不稳定的潜在因素。
我们致力于及早发现并有效解决潜在的矛盾隐患,通过严谨的管控与妥当的处置,以维护本区域的安全与稳定局面。
1.应急组织机构
1.1 应急领导小组在工作站成立,全面领导并组织动员站内的洪灾救援行动。
工作站值班室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场所,其应急办负责人同时担任办公室主任及报警员职务。
1.2 各部门设立工作站,组织成立了抗洪应急分队,各自承担所属小组的洪水救援职责。这些分队以定期巡逻的方式运营,由工作站的综治专干和队长共同负责执行紧急抗洪抢险任务。同时,基于巡逻队伍的核心力量,工作站还组建了专门的应急救防队伍。
2.应急预案
2.1 预警与响应措施:在洪水灾害临近之际,工作站需持续进行预警广播;各相关部门需确保通信渠道畅通无阻,对所有应急设备、工具等救援物资进行全面核查、补充和完善,以满足应急需求。同时,领导小组将对责任区的关键区域发布警报,要求提前做好撤离准备工作。
2.2 一、职责分工与行动部署 1. 领导小组成员需坚守岗位,明确责任,有序组织工作站居民全面参与抗洪救灾行动,确保准备工作充分、行动有序且高效实施。 2. 紧急应急分队担当关键任务,负责指导受威胁居民迅速、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坚持人员优先原则,确保零伤亡,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 3. 各应急分队专责于管辖区域的重点地段疏散与撤离管理,并实施工作站全范围内的持续巡逻与灾情监控,力求将经济损失降至最低点。
3.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4.预测与预警
工作站在构建全面的安全生产预警体系时,应着重于对各类潜在事故的前瞻性分析,持续搜集本地可能引发突发性安全生产事件的相关信息,力求实现对突发事故的早期识别、迅速通报和及时应对。
4.1建立工作站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设计并呈现区域安全管理网格化责任区域图。将各区域划分为独立的安全责任单元,明确每个管理片负责人的首要职责。在图示中明确标注驻街的重点生产运营企业、潜在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点、政府部门、餐饮娱乐场所、医疗机构以及派出所等,以此构建清晰可见的安全责任架构。
4.2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 定期举行安全生产专题研讨会,针对特定议题如消防安全、危险源辨识与管理等工作进行深入调度。 2. 街道工作站的安全管理员职责包括对现有安全状况进行周期性总结与分析,并据此规划和部署未来安全行动计划。
4.3健全完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档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地区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二是各种规章制度和文件;三是驻街生产经营单位一览表、重点单位情况表;四是对重点安全隐患单位的排查、整改、复查、上报的记录;五是与辖区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六是地区安全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和各种安全宣传工作的活动记录。
4.4建立地区安全检查、督查工作机制
确保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稳定,首要任务是实施日常监督与隐患排查。我们推行了以地区安全责任区为基础的自评、交叉评估及随机抽查制度。每位责任区的主要负责人需承担起对所辖区域内所有企业的安全巡查职责,并需定期执行单位安全审核。此外,工作站还将组织责任区的第一负责人定期进行相互检查,同时不定期地对特定责任区的企业进行突击抽查,以强化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4.5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
强化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及社区工作站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工作的重要议题。为此,工作站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投入,组织多样化的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活动及应急演练,以提升全体成员的安全素养。
4.6制定信息上报制度
工作站需对可能产生的各类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全面剖析,并确保及时上报。强化值班和信息传递的规范化管理,配置专门的值班员与监测人员,严守应急值守职责,切实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在接收到可能触发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工作站须依据预先设定的应急响应方案,立即组织部署,迅速传达指令给所有相关单位和部门,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及态势的恶化。
当预见到可能发生重大或以上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时,工作站应持续关注事态演变,依据事件发展及影响程度,迅速向区应急委员会报告,并通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机构。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精确与标准化。
5.处置与响应
5.1 在遭遇地区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后,工作站须即刻启用应急预案,首要任务是控制事态并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同时,应迅速整理相关细节,以书面形式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若涉及一般或较大事故,尤其是在敏感区域或时间点可能发生升级,务必第一时间实况通报,如来不及编撰文字资料,可通过电话紧急报告。任何情况下,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或漏报。报告内容应详尽,包含如下要点:事故发生的时刻与地点、信息来源、事故类别、影响区域、潜在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应急处理进程中,还需不断更新后续进展报告。
5.2 在地区遭遇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后,工作站迅即设立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负责人需立即亲临现场实施指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包括维持事故区域的治安秩序,确保交通畅通、人员安全疏散及妥善安置群众,竭力遏制事态恶化。指挥部需实时跟踪事态发展动态,并随时向高层领导汇报最新情况。同时,应迅速依据现场实际,制定并执行有效的应对处置策略。
5.3 在收到上级关于终止应急响应的指令后,我们遵循相关规定,在设定的时间框架内,整理并呈报关于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详细情况、现场应对措施以及后续善后工作的书面报告。
5.4 在应急响应任务完成后,工作站需严谨有序地开展后续处理工作,致力于恢复社会常态。对于事故中罹难的人员、参与应急反应的工作者,以及在应急过程中征用的各类单位和个人物资,务必依据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抚恤、补助或补偿措施。
6.责任与奖惩
应急处置机制遵循行政领导责任制与责任追溯原则。对于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对中表现出卓越贡献的集体及个人,将予以嘉奖和荣誉激励;反之,如相关人员未能按照应急预案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出现迟报、谎报、瞒报或遗漏事故情况,或在处理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
1.积极与群众保持紧密沟通,重视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心声。对于居民生活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党总支(支部)汇报,并协助处理各类工作和生活难题,确保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对于符合政策原则的群众意见和建议,除了即时向党组织反馈,还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公众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3.应对群众提出的与党性原则和政策规定不符的事项,务必开展有效的群众说服教育工作。
4.致力于向广大民众普及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使其深入人心。
5.积极贯彻和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引领示范于群众之中。
6.积极参与和支持党组织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领并凝聚共识,彰显先锋模范的表率作用。
7.积极投身于支部的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为党支部提供创新思路和实用策略
8.确保团队遵循严谨的劳动组织纪律,始终与办事处党工委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契合。
9.秉持'五心'民生理念,我们致力于以爱心、诚挚、真挚、热忱与耐心的服务态度,关注每一位居民的需求。通过实施'五勤'策略——脑力活跃、洞察入微、行动勤快、沟通频繁以及实地踏访,力求深入了解民众的生活实况。
10.致力于凭借卓越的政策执行能力,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姿态为本区域的单位和居民提供服务,确保他们在工作站开展社会服务时能够安心、放心。
11.致力于实施关怀备至的'温暖'项目,专为优抚对象、下岗失业人员及贫困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优抚援助,确保党和政府的关爱得以传递到每家每户。
12.致力于与派出所协同保障社区的治安平稳,积极倡导群策群力,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与工作环境,以实现居民与公共机构的安居乐业。
13.积极参与和支持城市管理部门的绿化与环境卫生维护,致力于打造一个优美的居民生活区域。
14.确保信息流畅无阻,以便区委、区政府以及办事处的重要文件精神能够迅速而有效地传达与执行。
15.进一步推进居民事务和政务公开,确保所有办事流程透明化并接受全面阳光监督。
16.当事人将收到详细书面的业务办理指南,确保所有必要的程序和手续一次性明确列出,以避免不必要的再次往返。
17.积极履行居委会的信息传递职责,对群众的意见与困苦始终保持敏锐关注,遇到可即时处理的问题迅速解决,无法独立解决的状况则立即向上级报告,确保坚决避免推诿和无谓的争执。
采取措施:
1.党员应亲临群众家庭,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与心声,并将所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至党支部工作站,履行党员服务的承诺。
2.设立民意收集箱,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3.对于符合政策原则的群众意见和建议,除了即时向党组织反馈,还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公众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4.强化政治理论的学习与探究,持续提升政治洞察力。
5.确保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能够迅速并通过多元渠道有效地传达给广大民众。
6.献计献策支持部门领导,有效攻克工作中的棘手难题。
1.总则
1.1 为塑造机构的综合形象,提升规范化管理效能,锻造专业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社工团队,推动机构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特此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我机构实际情况,制订人事管理制度。
1.2 对于机构在职社会工作人员的管理,除非法律法规或机构其他规章制度有特殊规定,否则均须遵循本制度。
2.聘用
2.1 机构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的需求及对专业人才的配置要求,开展对外的招聘活动,即为雇佣行为。
2.2 人员的聘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并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录用。
2.3 在招聘员工时,应聘者需完成求职登记程序,并提交完整的相关材料。
2.3.1身份证复印件;
2.3.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2.3.3二寸免冠照片2张。
2.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2.4.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4.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
2.4.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
2.4.4 不符合法定就业年龄要求,即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
2.4.5 排除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可逆性疾病康复无望的情况。
2.4.6机构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
2.5 在机构录用人员的过程中,除特聘人员外,必须经过试用期的考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达标者,方能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3.社工的权利和义务
3.1社工的权利:
3.1.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3.1.2 享有机构提供的薪酬待遇、福利分配、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以及相应的休假权益。
3.1.3 享有向机构提出建设性建议以及对各级管理团队进言的权利。
3.1.4 享有参与机构安排的活动及获取机构公开信息的权利。
3.1.5 依法行使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抵制与检举的权利。
3.2社工的义务:
3.2.1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机构的所有规章制度。
3.2.2 以竭诚的智慧与敬业精神,致力于履行个人职责,共同推动机构的进展并贡献力量。
3.2.3 致力于维护机构的声誉、信誉及权益,严格遵循职业道德,秉持敬业精神,对机构抱持忠诚。我们营造出一种相互尊重、携手共进的积极氛围,与机构共同进步,共享繁荣。
3.2.4 确保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透露机构及服务对象的相关机密与信息。
3.2.5 一旦发现事故隐患或遭遇突发状况,应立即将其上报给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实施有效的预防与控制。
3.2.6 在处理所有事务时,始终坚持机构的利益导向,牢记节约原则,坚决避免资源的无谓浪费。
3.2.7 在团队协作中,社工们应当秉持团结友善的精神,营造和谐共处的氛围,彼此支持互助,注重协同合作,尽管存在差异也能寻求共识,坚持以集体利益为重,妥善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4.请假制度
4.1公假:
4.1.1 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会议及培训活动
4.1.2 紧急应对政府部门所需立即办理的事务。
4.2事假、病假:
4.2.1 1. 社工在遇到需临时离岗的情况,应提前向所属派驻单位及机构行政事务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 对于请假期限不超过三天(含三天)的,由派驻单位与机构行政事务部门的直接负责人审批。 - 请假超过三天的,需经派驻单位主管和中心主任共同签字,并将相关审批文件报行政事务部门备案。 2. 假期一天将相应扣除员工一天的工资。对于连续十五天及以上(含十五天)的事假,员工个人需承担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 在事假期间,禁止从事任何兼职工作或可能损害机构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将依据规定进行解雇处理。
4.2.2社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机构,三天以下(含三天)向所在派驻单位和机构行政事务部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由派驻单位和中心主任签字批准,报行政事务部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公立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一年之内病假为一到十日(含十日)发给合同日工资的全额工资;十天以上三十天以下(含三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50%。三十天以上则无薪。如特殊情况则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工病假期间,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机构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辞退处理。
4.3工伤假:
员工因公受伤或致残者,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假条。社会工作者遭遇工伤,须经其派驻单位确认并由机构行政事务部进行核实后,方可按照工伤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相关证明,且工伤治愈以一次性康复为准。在工伤期间,将按其与机构签署的劳动合同支付薪酬。疗养期间,禁止从事任何兼职,若发现违规,将取消工伤福利并考虑解雇事宜。
5.工作纪律
5.1 机构遵循常规工作安排,实行每周四十小时的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限为八小时。在案主面临紧急情况需社工加班时,必须首先向项目组长和行政事务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由两名或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应对。
5.2 机构社工应严格遵循机构及派驻单位所设定的工作时间安排,确保准时上下班,杜绝迟到与早退现象。
5.3机构实行考勤制度,其考勤办法:
5.3.1 社工在出勤前需在派驻机构进行签到,若因特殊情况未能签到,应立即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详情,否则将被视为一次迟到记录。
5.3.2 任何社工人员必须亲自打卡考勤,严禁委托他人代为履行。若发现此类违规行为,涉及舞弊的双方将各自扣除一天薪资。
5.3.3 任何违规徇私的行为,考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监督并严格执行,一旦发现,将扣除相关人员当日薪酬。
5.3.4 离岗中断驻地工作时,必须持有经批准的中途离开准假单,并向考勤管理人员详细陈述原因,否则将被视为早退或缺勤。
5.3.5 对于社会工作者,任何迟到或早退情况均需履行请假申请程序。未达两小时的将以两小时为单位计入缺勤;若超出两小时但不超过四小时,将按四小时计算。所有违规情况将累加于当月考勤管理之中。
5.4 对于社会工作者的擅自缺勤,将被视为旷工并采取相应处罚。旷工一日,若在当月不超过两天,将扣除当日双倍的日薪,即200%;如超过两天,则按照三倍日薪的标准扣除,即300%。
5.5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专注于职责任务,禁止进行个人事务;且工作期间及午餐时段严禁饮酒。任何违规行为将导致当天薪酬被扣除。
5.6 任何时间工作期间,员工应专注于与职责相关的事务,严禁阅读非工作相关读物,否则将视情况扣除当天薪酬。
5.7 1. 着装规定:员工需在工作时间内佩戴胸卡,未佩戴者将处以每次10元的罚款。累积至一个季度内三次违规(含三次)及以上,将暂停该季度的绩效考核,相应绩效工资将被扣除。2. 胸卡管理:如不慎遗失胸卡,将处以100元的罚款。所有此类罚款将专项用于社工爱心基金。
5.8严格执行社工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
5.9 确保妥善保管和尊重机构及派驻单位的财产,禁止私自占有、盗窃、蓄意损害或浪费任何公物。
5.10 在社会工作中,同仁们应当秉持团结友善的精神,相互尊重,主动提供支持,展现出文明有礼的风范。
5.11 严格遵守组织的整体规范,确保工作期间的形象与信誉。上班及执行任务时限内,需着装整洁,不得穿着拖鞋、赤足或袒胸露背。这其中包括了个人形象与职业素养的综合展现,以及特定职业环境和专业素质在仪态举止上的体现,旨在塑造专业且卓越的社会工作者风貌。
5.12 任何违规行为,如滋事生非、无端挑衅、煽动骚乱、散布虚假信息、消极怠工以及在机构或派驻单位内进行赌博斗殴等,将被视为严重违纪。一旦发生,机构将实施通报批评,并将其纳入当季绩效评估,违规行为将直接影响个人的绩效奖金。
5.13 任何治安事件发生时,应及时上报,所有相关人员应积极响应并提供协助。对于外来人员,未经机构及派驻单位的明确许可,严禁擅自接纳留宿,除非特殊情况下的自租房情形。
6.奖励
6.1 实施社工激励政策:制定并公布《社工绩效考核制度》及《社工工作奖励方案》,对表现出勤勉、认真与高效的社会工作者,通过季度评分考核,实行奖励制度,以此提升他们的薪酬待遇,激发工作热情,确保团队稳定性。
6.2 具体奖励标准遵照《社工绩效考核制度》及《社工工作奖励方案》的规定执行。
7.处罚
7.1 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责任感,实施严格的纵向管理措施。针对工作疏忽、表现懈怠的社会工作者,将实施纪律谈话程序,对于经三次谈话后仍不达标者,将采取相应的解雇措施。此举旨在完善社会工作者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人员进出有序,奖惩分明。
7.2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关于案主的个人资料必须在工作范围内且仅限于相关人员知晓。若发现社会工作者在非工作场所向非相关人员泄露案主信息,导致案主权益受损或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据《中国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并视情况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7.3 维护与服务对象的公正关系至关重要,禁止任何形式的利益或亲密关系。若社工人员疑似或实际形成利益关联,必须主动申请回避。任何违反此规定的严重行为,将依据《中国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并视情况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8.例会分享、培训制度
8.1 每週五下午两点,我们推行强化横向交流机制,组织例行在职社会工作者分享会议。旨在减少不必要的小型会议,从而提升会议效率,增强机构对社会工作者全方位工作的指导、沟通、协调与支持功能。同时,我们将利用此例会平台实施综合素养教育培训,针对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
8.2 坚决贯彻各级文件指示,强化社会工作者的培训与指导,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致力于构建一支信念坚定、业务娴熟且服务精准的社会工作团队。对于季度绩效超越既定目标并有显著成绩的个人,公司将提供赴香港等地学习考察的奖励机会。
9.休假制度
9.1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本条例。
9.2 对于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满一年的员工,他们将享有带薪年假,简称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将与其正常工作期间保持一致。
9.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9.4 以下情况下,职工将无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9.4.1 员工依法享有超过年休假天数的寒暑假权益。
9.4.2 员工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且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未对其工资进行扣除的情况。
9.4.3 对于服务年限在1年至10年之间的员工,其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处理规定。
9.4.4 对于服务年限在10年至20年之间的员工,其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处理规定。
9.4.5 对于在岗位上服务满二十年以上的员工,其病假累计超过四个月的情况。
9.5 单位依据工作特性及员工个人意向,灵活统筹职工的年休假安排。年假可在年内集中或分期进行,通常不跨越年度。特殊情况如工作性质特殊需跨年度安排,允许最多跨足一年。若因工作需求无法安排年假,经员工同意,可暂时不予以安排。对于未休完的年假,单位需按员工每日工资的300%给予相应的年休假工资补偿。
9.6 任何关于职工与单位年休假争议的纠纷,均应依据国家相应的法律及行政法规进行裁决。
1.总则
1.1 旨在强化财务管理,确保合规运营,推动机构业务发展并提升经济效益,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及机构章程规定,兼顾实际运营情况,特此拟定。
1.2机构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