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审计服务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企业财务资料审计检查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
2.1.企业运营状况的变更记录,包括开业、歇业以及清算等关键节点的存续信息
2.2.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2.3.企业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供详尽的股东或发起人出资详情,包括但不限于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节点以及出资形式等相关数据。
2.4.股权变动详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事项
2.5.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6.检查企业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股权变动详情、行政许可记录、知识产权注册状况以及任何行政处罚公示的相关即时信息。
3、项目预算:300000.00元。
4、项目服务启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包含十个工作日履行期。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质量要求:合格。
二、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三、其他
1、项目预算是三十万元整,设定的最高限价同样为三十万元,任何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2、任何关于磋商文件的补充阐明及修正,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开发布的官方通告为准。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企业面临着更为严格的管理水平提升需求。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立足并求得发展,我国企业必须积极采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以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财务审计作为这一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环节,其有效执行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企业;财务审计;重要性;实施重点
审计领域分为内部财务审计与外部独立审计。在中国,外部审计主要涵盖国家审计署和审计局对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以及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机关授权下的审计任务。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审计主要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当公方持股占比超过50%),而私营企业的审计通常由职业会计师执行。国内的情况有所不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大多接受审计署和审计局的审计,唯有中外合资企业会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财务核查。 另一方面,财务审计在资本主义国家固然重要,然而鉴于我国地域广阔且拥有众多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在我国内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尤为突出。事实上,财务审计作为外部审计的基石,其地位不容忽视。
随着我国加入WTO,市场经济体制得以深化和完善,随之而来的是对企业运营能力的全新挑战。当前,我国企业在日益严峻的市场环境中,亟待提升生存与发展空间,首要任务是强化企业竞争力。以下关键举措被提上议程:优化企业管理能力,严控企业成本,以及加速财务管理体系的构建。作为现代企业运营基石的财务管理,其高效运作对于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决定性作用。财务审计作为财务管理执行的监督机制,对于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防止职务不当行为,以及削减企业综合成本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1我国企业财务审计现状分析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经济环境的挑战,我国企业对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的理解显著深化。尽管各企业致力于管理体系的构建与优化,但在财务审计的重要性方面仍显不足。尽管部分企业设立了专门的财务审计机构,但实践中常由财务部门兼职,主要局限于年终对全局资金运用和经济效益的年度审计,未能充分实现财务审计的实质性应用。这导致企业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未能得到充分揭示,尤其在集团企业的子公司中尤为常见。因此,强化财务审计工作的实践和认知提升已刻不容缓,亟待推进财务审计工作的建设和实施以保障企业财务健康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2企业财务审计工作重要性分析
2.1 企业经济损失管控:财务审计的作用与策略
财务审计:合法、合理与效益的经济活动审评 作为对企业经济活动至关重要的监控机制,财务审计旨在验证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及效益性,同时确保资产记录的真实可靠性。它的有效执行构成企业经济运营的基石,对企业的存续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财务审计通过事前决策审计,严密审视资金投入、投资回报、利用率及风险控制,从而保护企业的经济效益。此外,审计人员在经济合同审计中的专业介入,有助于消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潜在纠纷隐患,降低纠纷发生概率,进而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2财务审计工作的实施一一维护企业利益
企业财务审计的重要性表现在其对维护企业权益的关键作用上。它通过对会计资料(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核查,以及对企业经济活动的深度审查,确保企业的经济行为遵循国家政策法规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此外,财务审计通过剖析财务信息,能够揭示潜在的内部违规行为,如营私舞弊、贪污盗窃和职务侵占,从而全方位保护企业利益。审计工作主要通过财务监督、财务数据分析与财务管理审查,对企业的资金流向和使用合理性进行严谨评估,有效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体系。
2.3 完善企业管理体系:财务审计的作用与影响
财务审计的实施对企业管理体系的优化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审计过程中,问题的即时反馈至企业决策层,促使对管理体系进行深入剖析,识别其存在的漏洞,进而予以改进,从而保障企业的健康运营。此外,审计与奖惩机制紧密相连,促使受审部门在日常运营中严谨自查,优化工作流程,并积极为企业管理提供建设性的改进建议。这显著推动了部门及企业经营问题的察觉与管理体系的完善进程。
2.4 企业健康发展之财务审计职能解析
现代企业运营环境中,构建完善的现代审计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它旨在通过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体系的构筑,推动企业更好地融入市场经济,并通过财务审计的实施监控企业经济活动,提升其市场竞争力。财务审计的核心功能体现在:实时、精准地为管理者提供企业运营报告及内部风险防范信息,同时对企业的管理体系进行内部控制评估,识别管理漏洞和问题,并据此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策略。财务审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还能通过揭示并改进管理问题,促使企业管理体系的不断优化,从而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此外,财务审计还助力优化企业财务组织架构,及时发现财务隐患,评价企业经济效益,间接推动战略决策的调整。
2.5 构建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主动管理机制:关键策略与实践
企业主动管理体系的构建依赖于财务审计的有效执行。作为一项独立且客观的保障与咨询活动,财务审计的核心目标在于提升组织价值和运营效率。通过系统化与规范化的管理手段,财务审计评估并优化风险管控,揭示企业运营中的问题。因此,财务审计在推动企业管理体系的主动性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能积极主动地在企业管理层面揭示问题,发现体系漏洞,并激发责任人对管理体系改善的建议,从而形成企业的主动管理架构。
3企业财务审计工作实施重点
在执行企业财务审计时,首要步骤是确立明确的审计目标,强化审计功能。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财务审计需精准定位,致力于监督企业的合规运营,同时着重评估其经济效益。核心目标在于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推动经济效益增长。通过审计活动确保企业的经济行为符合相关政策法规。此外,应科学构建企业管理架构和财务审计组织结构,使之优化并独立于各部门,直接隶属于总会计师的领导,以实现独立性和权威性。审计人员的素质对审计成效至关重要。现代财务审计工作者需具备全面的财务会计知识,并接受过跨领域的教育,如财务会计、银行、证券和法律等,同时还需了解与企业生产过程相关的专业知识,以保障审计工作的高效实施。
企业财务审计的执行须依托于定制化的审计框架和组织结构,这应基于企业的独特特性。专业人才的引入和培养是提升审计专业性的重要手段。财务审计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则有助于强化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降低经济风险和职务违规的可能性。财务审计作为一项持久的任务,需根据企业特性和工作中的改进需求,动态优化审计体系,从而推动企业整体实力的增强,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并保障企业的持续、稳健发展。
企业财务审计旨在体现其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及准确性,确保公正性得以充分展现。
真实性
报表所揭示的内容应精确无误,反映的实际业务确实在相应的会计期间内发生,并与账户记录相一致,无虚假列报的资产、负债数额以及收入和支出额。
完整性
所有在特定会计周期内发生的会计交易事项均被完整记录于相关账簿,并在财务报表中逐一呈现,确保信息的全面性,无任何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被遗漏或隐瞒,账外资产不存在
合法性
报表的构建框架、具体内容、项目划分以及编撰流程和方法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要求。存货的价值评估、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成本核算、销售收入确认、投资活动以及报表整合的基础等关键环节,其变更已获得财税部门的官方许可,经调整后无任何违规情况发生。
准确性
精确无误地对会计报表的各项内容进行详尽分析与汇总,并将结果体现在相应的财务报表中。
公允性
在报表编撰过程中,坚持前后会计处理手段的一致性,确保各类报表间、报表内部各项目的数据以及本期与前期报表之间的相互验证关系中的数值相吻合。
表达与揭示
会计项目的分类、描述与揭示应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中精确执行,同时,对于报表使用者关注的重点或会计报表未能详尽体现的信息,应充分在附注中予以详细阐述。
审计的目的
审计目标作为审计活动的核心指向,它明确了审计工作的预期成果和指导原则,分为普遍目标与特定目标两个方面。
审计的核心目标主要包括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评估并出具审计意见。其中,首要关注的是会计报表的公允性,即评估其在财务报告中的真实反映。合法性则强调注册会计师需确保会计报表的编制与财务会计处理是否严格遵循了会计准则以及国家相关的财务会计法规。至于一贯性,指的是审计师会审查被审单位在财务处理方法上是否一贯遵循了公认的原则性要求。
特殊审计任务着重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除年度会计报表之外的特定事项执行审计,并发表相应的审计见解。通常,这种审计意见涵盖公允性、合规性和一贯性等多个维度,尽管关注的具体事项有所不同。
第一章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审计署发布的《关于实施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具体实际(以下简称“公司”),特此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本规程为公司审计部针对分公司及子公司审计操作设定的指导原则,所有审计人员均须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程涵盖审计任务的界定、审计范围的确定、权限的划分,以及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全过程中——从前期准备、现场实施、最终结项,直至审计意见的形成与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的管理各个环节的要求。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各级分支机构,包括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分公司在审计管理方面的实践。
第二章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公司设立审计部门,该部门在公司董事会的直接指导下,独立行使财务审计权。
第五章:审计职能概览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母公司、分公司以及子公司涉及以下关键领域的运营进行审核:
(一)承担对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分公司财务收入与支出、经济效益以及内部管理状况的审核职责。
1.审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的预算执行绩效
2.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主要项目,进行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增减变动的全面审计。
3.执行对本公司投资项目、分公司及子公司的重要项目预决算,以及对存在疑问的项目开支进行严谨审计。
4.审计分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经济行为,尤其是对外投资事项。
5.进行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子公司、分公司经营班子的经济责任审计
6.实施对分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管理者和财务主管的离任审计
7.对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大宗物资采购合同、项目销售合同、承包租赁合同、及其他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财务审计;
8.对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定期或非定期地执行各项管理管理办法和流程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二)承担对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重大经济与管理事项的监督和取证职责。
(三)承担对本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特定事件或人员的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专项审计职责。
(四)执行董事会及公司总经理临时委派的审计任务。
(五)支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分支机构的审计任务执行
第六条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
(一)董事长、公司总经理要求督办的事项;
(二)涉及的重大经济行为,诸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与战略性物资采购等
(三)离任(调任)事项:下属分公司的经营者以及子公司的负责人变动情况
第七条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和权限是:
(一)为满足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恳请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规定及时提交计划、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二)履行财务审计职责,包括核查会计凭证、报表与决算,以及对资金和资产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同时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作为支持依据。
(三)参与审计部安排的各类必要会议。
(四)展开对审计相关事项的详尽调查,同时请求获取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五)鉴于当前存在可能引发重大经济损失或资源浪费的严重违规财务规章制度行为,已获得公司总经理的批准,实施了临时禁令。
(六)对于任何妨碍或阻碍审计工作的行为,以及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个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实施临时强制措施,并建议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追查。
(七)向相关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提出旨在优化管理、提升效率的改进建议,并对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予以指出和恰当处置。
(八)对于严重触犯财经法规并导致重大损失或资源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可呈请公司总经理予以行政惩戒,并公开通报其行为。情节恶劣者,建议转交司法部门依法追责,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第四章 审计准备
第八条确定审计事项
审计部的工作内容依据包括分公司及子公司年度审计计划以及公司领导临时分配的职责,确定相应的审计项目。
第九条组成审计组
在确定审计任务后,公司审计部门着手组建临时审计团队,并指定审计组长。审计团队遵循组长负责制,其中组长全权负责审计项目的执行。审计成员需具备与其职责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明确各自的岗位责任,协同开展工作。在处理审计事务时,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审计事项存在利益关联,必须主动回避。
当审计组认为必要时,会考虑与相关外部专家合作进行联合审计。
第十条收集资料
在制定审计方案之前,审计团队需先行研究分公司及子公司与审计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同时,审计组会向被审计分公司及子公司以及相关部门征集与审计项目息息相关的资料。对于审计组提出的资料索取,被审计单位应确保提供真实无误、详尽完整的数据,不得有拒绝对象:
(一)概述被审计分公司的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类型、规模、业务范围以及资产状况。
(二)机构架构与管理层构成、财务管理体系阐述、员工编制详情
(三)财务报告包括:银行账户明细、会计报表展示、税务评估结果、关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以及其他相关会计文档。
(四)概述:会计基础工作的执行详情、财务会计机构的构建与配置,以及各岗位职责履行状况
(五)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六)涉及的法律文档包括公司章程、关键的经济合同与协议,以及详实的董事会会议纪要。
(七)前次接受审计检查情况;
(八)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对审计对象分公司及子公司的潜在影响
(九)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十一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一)在启动审计流程前,审计团队须依据审计项目的特定需求和受审子公司的特性,明确审计目标与关键关注点,并据此策划全面的审计大纲与详细操作计划。
(二)审计流程概述:总体审计方案作为全面的工作蓝图,涵盖了从项目启动组建审计团队直至提交审计报告的全程。其细化版本为具体审计计划,详尽规划了执行总体审计方案所需执行的审计程序的规格、时间安排以及覆盖范围。总体审计方案的核心内容包括:
1.审计对象:详列分公司及子公司的名称及其相应的审计项目标题
2.审计方式;
3.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策略;
4.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
5.预计的审计工作进度、时间;
6.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要求;
7.其他有关的内容;
8.编制总体审计方案的日期。
(三)审计总体方案须经总经理办公室审定并获得批准,涉及关键审计事务则需经相关主管领导的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审计计划的详细构架应涵盖以下关键项目的基本要素:
1.审计项目名称;
2.审计目标;
3.执行的审计程序,涵盖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检验两部分
4.执行人和执行日期;
5.审计工作底稿的索引号;
6.其它相关内容。
具体审计计划由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定。
第十二条发送审计通知书
在审计执行前3个工作日,审计部应向被审分公司及子公司正式发出审计通知书,并抄送相关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审计通知书也可在审计团队入驻现场时提交。审计通知书需提供两联副本。
审计通知书内容包括:
(一)被审计分公司及子公司名称;
(二)审计的基础准则、涵盖范围、具体内容、实施方法以及时间节点
(三)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
(四)关于分公司及子公司协作审计的具体规定与要求
(五)审计部门公章和签发日期。
审计通知书应由公司审计部明确规定被审计的分公司及子公司需进行的自我检查项目、相关标准及完成时限,确保其明确知晓审计需求。
在审计程序中,当公司审计部向被审分公司及子公司传达审计通知书时,应要求相关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针对提交的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就其实质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出具书面保证,此书面承诺将作为审计工作的证据之一,收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第五章审计实施
第十三条听取情况介绍
在审计团队入驻被审计单位后,他们首先会与分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层沟通,明确审计目标并提出相关需求,同时也会听取被审计单位和财务主管关于组织架构、业务规模与经营范围、财务管理概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的详细汇报。
审计组需依据审计任务的需求,及时提取相关资料,编制《资料登记表》,并进行接收与归档操作,确保流程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实施检查
审计工作流程如下:依据审计工作规划划分任务,审计师将遵循详细审计计划,采取包括全面核查、内部控制评估、抽样审计、数值计算与分析、现场观察、信息核实、资产盘点以及计算机辅助审计等多种审计手段,对被审分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会计记录、报表进行全面审核;同时,他们会对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进行检查,并通过访谈相关人员以获取必要信息。审计的重点会根据不同行业性质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性,以及审计的特定类型来定制。
第十五条收集证据
(一)审计机构通过搜集的各类材料,即审计证据,用以证实审计事项的实情,并以此作为形成审计结论的基石。审计证据主要包括如下类型:
1.确证审计事项的书面文件证据,要求以文字形式呈现
2.具有实体形态并证实审计事项的实物性证据
3.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以及计算机存储与处理的审计事项相关证据材料
4.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言证材料;
5.鉴定结果与专业机构或人员的检验记录
6.其它证据。
(二)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在搜集审计证据的过程中,务必遵循以下规定。
1.秉持客观严谨的态度,坚持事实求是原则,杜绝个人主观偏见,确保审计证据的纯粹客观性。
2.对获取的审计资料进行深入剖析与评估,以确定其与审计目标的相关关联性,并据此作出适宜的选取决策。
3.确保搜集到充分且能确证审计事实的证据资料,以体现审计证据的完备性。
4.确保严格遵循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确保审计证据的合法合规性。
5.执行调查取证任务时,必须确保至少两位审计人员在场陪同进行。
(三)审计证据,由审计人员现场采集,需经审计组组长审慎核查后,转交给相关被审计分公司及子公司的相关人员或部门,要求其签字确认。对于调查获取的其他审计证据,必须明确标明出处,并由证据提供者亲笔签名或盖章确认。
(四)当审计对象的分公司、子公司或相关人员拒绝对审计证据签字或盖章时,审计人员应在其提供的证据或附加文档上详细记录拒绝的理由和日期。尽管如此,此类证据仍被视为有效的审计依据。
(五)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分公司、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提出的任何质疑证据进行严谨核查,如发现确有误漏或偏差,应进行补充取证,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六)在审计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委托专业机构或具备专项知识的专业人士对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业技术评估,获取相应的鉴定意见,以此作为审计证据的支持依据。
(七)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如对现金与有价证券进行盘点监督,收集关于分公司及子公司违规财务收支的证据,以及进行审计事项调查,审计组应确保至少指派两名及以上审计人员共同处理。
(八)在进行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调查时,审计人员需持有审计通知书并展示之。
(九)审计小组需依据审计目标,对搜集的审计证据进行系统性的整理、归类、分析与评估,从而提炼出相应的审计判断。
(十)在拟定审计报告的过程中,审计小组必须对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充分性和合规性进行严谨评审。若发现证据不充分或获取程序存在瑕疵,应立即采取措施补充证据或完善手续流程。
第十六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一)在执行审计任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确保记录审计活动并生成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工作记录应详实记录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资料,包括其名称、出处及获取时间,并确保附有相关证据。审计人员需对所编撰的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有责任。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须严格依据审计方案中规划的审计事项,逐项详细记录,确保对应每一项审计任务或单个事项均独立成篇,即一事一稿或一项一稿的原则执行。
(四)以下是审计工作底稿所必需包含的关键内容,由审计人员精心编撰:
1.被审计分公司及子公司名称;
2.审计项目名称以及实施时间;
3.审计过程记录;
4.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5.审计人员针对审计项目的评估结果、初步处置措施以及相关建议
6.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7.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8.索引号及页次;
9.其他说明事项。
(五)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应确保内容详实、真实,凸显关键环节,如实揭示被审计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与财务状况。任何对工作底稿的删减或修订都需经合规程序。所有记录在案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数据、度量单位、计算方法以及因果关联均需精确无误,前后逻辑一致。如遇证据冲突的情况,应予辨识并提供明确的解释说明。
(六)所有审计记录务必采用黑色中性笔书撰,以确保资料保存的完整性。
(七)审计工作底稿应有索引号及顺序编号
(八)确保各相关工作底稿间具备明确的逻辑关联,引用时务必采用交叉标注的方式,详实记录索引编号。
(九)审计组长负有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亲笔签名的职责。对于发现需进一步完善的底稿,应及时指示审计人员进行补充和修正。
(十)任何审计工作底稿的披露必须经过公司总经办的审批程序,严禁擅自对外提供。
(十一)在审计作业执行期间,若遇重大难题,审计组应立即向相关决策层进行请示和报告。
(十二)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需整理并汇总所有审计证据,制作审计取证材料清单,该清单应由审计组长及编制人员签字确认。同时,审计工作底稿需系统分类,作为项目审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妥善保存。
第六章审计终结
第十七条编写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乃审计团队在完成相关审计任务后,就审计执行详情及发现的结果,向审计部门提交的一份书面汇报文件。
(一)审计结束后,审计组需整理并汇总发现的问题,达成内部共识后,将初步意见以口头形式与被审计的分公司及子公司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交流。通常情况下,此交流应在口头反馈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促使审计报告的提交。若遇特殊情况,经相关审批,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可适当延长。
(二)审计报告应具备规范的标题,明确标注作者及生成日期,力求言简意赅,表述精准,立场清晰。其内容涵盖对下属分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全面审计的事实详情,审计评价结果,以及对违规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行为的定性分析、处理措施与处罚提议,同时附带相关依据。
审计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1.审计项目概述:详述审计对象(子公司与分公司名称)、审计核心内容以及实施审计的时间节点
2.审计报告的内容;
3.审计组组长签名;
4.报告日期。
(三)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括:
1.审计依据、审计范围、时间;
2.投入的审计力量;
3.概述审计对象分公司的基本信息:涵盖企业类型、财务归属关系、企业规模以及经营业绩等相关内容。
4.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
5.对审计事项的评价;
6.关于违规行为的性质认定、相应处置措施及相应的法律依据阐述。
(四)审计报告中对下列事项不作评价:
1.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
2.涉及证据不足以及评价基准和标准不清晰的内容
(五)审计小组需依据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文献资料,经过综合分析、分类整理、核查归纳,构建出审计报告的初步草案。报告内容应具备完整性,结构严谨,文字精炼,表达精准,论点清晰。
(六)审计小组需对审计工作报告草案进行集体审议,由组长最终审定后,提交至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审阅。在提交正式的审计报告之前,审计组需遵循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向被审计的分公司及子公司征询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在接到征求意见稿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反馈,如逾期未提交,将被视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七)审计小组应对被审计分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报告异议事项进行严谨核查,并形成书面反馈:如认为有必要对审计报告进行修订或调整,应予以适当的修改或调整。
第十八条审定审计报告
(一)审计小组需将完成的审计报告及时递交给公司审计部门,并随附被审计分公司及子公司针对审计结果的书面反馈,以及审计小组对其反馈核查详情的阐述。
(二)公司审计部门需对审计小组呈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全面核查,其关键审阅内容包括:
1.审查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其事实认定是否明晰,证据支持是否确凿;判断依据是否合理,定性结论是否精确,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是否契合
2.客观公正性如何评估处理意见,审计提议的可行性与实际操作关联度怎样
3.评估报告的架构是否标准,行文是否清晰易懂,措辞选用是否精准得体。
4.核查了对分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是否依据核实的结果对审计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5.审计过程是否遵循法定程序。
(三)若在审计报告中发现事实认定存在不明确或证据支持不足的情况,应指令审计团队进行进一步核查、修订和完善相关证据资料。
(四)公司审计部门需将已完成审核的审计报告连同被审计分公司及子公司的反馈,一并呈交公司最高管理层,即总经理或董事长进行审批。对于涉及重大金额及严重事项的报告,需进一步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第七章 审计结论和决定
第十九条出具审计结论和决定
(一)审计部依据各种情形,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对审计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形成审计评价与决定。对于子公司或分公司出现的违规行为,如情节轻微,审计结果将明确指出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2.对于任何违反财务政策及企业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审计机构在依法处置和处罚的同时,除了对相关审计事项进行评估并出具审计意见书,还需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二)在审计部完成并形成审计结论与决定书后,经公司总经理审阅并批准,该文件将被分发至相关子公司及分公司以及相关部门。
(三)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四)子公司和分公司应在接到审计结果与决定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公司审计部。
(五)公司审计部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被分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收支与经营管理方面的共性问题及倾向,将据此提出管理改进意见,并以官方名义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管理建议书。
(六)对于审计分公司及子公司,如对审计结果及相应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应于接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审申请。
(七)审计部在作出审计结论并确定处理措施后三个月内,有权实施后续审计,旨在评估审计建议的采纳状况,并监控审计决定的执行进度。
第八章 审计档案
第二十条建立审计档案
审计事项的办理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司相应的档案管理规定,实施审计档案的建立工作。
第九章:审计人员的专业资质、职业操守与行为准则
第二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国家财政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并深入理解公司的财经管理规定,具备强大的政策理解和综合分析素养。
(二)具备内审工作的专业业务知识和必备技能
(三)秉持严谨的职业操守,坚决维护原则,公正执行职责,勇于揭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存在的问题。
(四)秉持法律遵循,坚持廉洁自律,秉持公正无私的原则,严谨的职业态度贯穿始终,严格保守机密信息。
第二十二条财务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做到:
(一)依法审计;
(二)忠于职守;
(三)坚持原则;
(四)客观公正;
(五)廉洁奉公。
第二十三条:财务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须严格遵循以下纪律规定。
(一)不得滥用职权;
(二)不得徇私舞弊;
(三)不得泄露机密;
(四)不得玩忽职守。
第二十四条:财务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当财务审计人员与被审计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存在可能影响审计公正性的利益关联时,必须向其所属部门或单位提交回避申请。具体是否需要回避,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做出裁决。
第十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公司审计部每年实施绩效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对内部审计人员奖惩的决定依据。
第二十六条: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卓越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审计部门有权提议总经理给予相应的表彰或奖励。
如审计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将被处以100至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可能附加警告或更高层次的行政处分。
(二)对于泄露公司及内部审计保密信息的行为,将处以200元至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可能伴随警告等或以上的行政处分。
(三)任何涉及伪造事实或偏袒不公的行为,将受到200至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可能伴随警告及以上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对于在财务审计工作中表现出显著遵纪守法精神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审计部有权向公司及下属机构的管理者推荐予以表彰与奖励。奖励金额将依据其对挽回企业经济损失以及提升内部管理效能的实际贡献来评定,待审批通过后执行。
如若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相关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经济制裁或行政处分。根据第二十九条,对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违背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执行相应条款。
(一)对拒绝提交文件、账簿、凭证、会计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行为,将处以3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同时可能伴有警告,情节严重者甚至会面临行政职务的撤销处分。
(二)任何妨碍、故意刁难或干扰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以下的罚款,并可附加警告,严重者将予以行政职务的撤销或降级处分。
(三)对打击、报复或诬陷举报人和审计人员的行为,将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同时可能伴随警告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四)对于任何未在合法理据和法律支持下履行《审计结论和决定》,将面临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附加行政记过乃至更高级别的处分。
(五)任何捏造事实、伪造证据、陷害他人的行为,将面临20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由公司审计部负责,其对该办法的解读与释义由审计部独家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规定受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制约。若与日后国家发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途径修正的公司章程产生冲突,须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并及时进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十二条:对于本管理办法的任何未涵盖事项,将遵循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获通过后,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第一章总则
本制度旨在强化审计监管,防范经营风险,提升运营效益,优化企业价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中国财务审计协会的《财务审计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特此制订,以规范企业财务审计工作规程。
2. 财务审计的定义:作为公司内部一项独立且公正的审视、评估与咨询机制,财务审计旨在提升价值并优化企业运营效率。其运作方式是运用体系化的规范程序,对经营行为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合规性和适宜性进行深入审查,以推动企业目标的顺利达成。
第三章:公司秉承"依法审计,服务整体发展,紧跟核心,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坚守"全面审计,注重关键环节,强化内部控制,以服务为导向"的实施准则,力求在全公司范围内推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与科学化进程。
公司应着重关注以下涉及财务审计的风险事项:
(一)财务审计体系的缺陷体现在机构设置不完善,组织架构非优化且职责划分不明晰,这可能削弱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若财务审计未经恰当授权,可能导致因缺乏有效支撑而面临审计失效的风险。
(三)若财务审计团队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及实践经验不足,且审计方法陈旧,或者财务审计的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往往会导致审计效果和执行效率的下滑。
(四)违反财务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如若发生于审计人员,将可能动摇审计的公正性,从而引发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章:公司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承担全面的财务审计职责。该机构即审计部。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汇报职责,公司需确保财务审计在设定审计涵盖内容、执行审计程序以及公布审计结论的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单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财务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财务审计人员。原则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总收入10%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应设立财务审计机构;达不到公司总收入10%的生产型企业或从事贸易业务的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财务审计人员。各单位的财务审计机构(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在审计业务上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公司审计部报送年度内审计划、年度内审总结及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章审计范围和方式
第七章 审计涵盖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各分支机构,以及在合作协议下需接受财务审计的关联企业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投资参股公司。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门针对纳入财务审计范畴的审计对象,实施方式将依据情况灵活选用直接审计、外部委托审计或联合审计的形式。
(一)内部审计实施:主要由公司的审计部门主导,组织审计团队对目标单位进行审核。
(二)外部审计委派:即公司审计部门有权限委托具备法定专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财务审查。
(三)协同审计:指由我司审计部门与国家审计机构、专业中介或相关单位共同组建的联合审计团队实施审计作业。
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遵循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独立开展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其职权源于《企业财务审计规章制度》,详情可参考网址:https://www.unjs.com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的职责是:
(一)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迅速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审计体系。
(二)负责策划并制定公司的财务审计发展蓝图与年度审计行动计划,待审批通过后,严谨执行实施策略。
(三)负责公司内部的全面审计任务,确保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在发现任何可能导致或已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显著异常情况时,须立即向董事会通报。
(四)承担对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的评估职责,迅速揭示并反馈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策略,并监督整改进程。
(五)履行对母公司及其下属部门预算执行状况的审核职责。
(六)履行对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收支、经营业绩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真实性的审核职责。
(七)担当对本公司及各下属单位资金运用与资产管理状况的全面审计职责。
(八)承担对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主要经营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九)主持并执行公司各工程项目从中期至竣工阶段的全面审计工作。
(十)承担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各类专项审计与调查任务,或者协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特定项目的核查工作。
负责委托、协调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其审计过程,评价其工作质量。